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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聘用勞動合同模板

合同協議 閱讀(2.11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聘用勞動合同模板,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聘用勞動合同模板

  學校聘用勞動合同1

招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學校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甲乙雙雙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自願報名、綜合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第二條 工作職責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間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雙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數量,並對乙方提出具體的工作職責要求。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為正常開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3)甲方根據聘用合同的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準時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2)乙方每月有權獲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資(含甲方為乙方繳付的三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 ______元。

(3)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享受甲方正式教職工一半的節日補貼。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必須由個人向相關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乙方患病、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報銷,甲方不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責任。乙方因公負傷、致殘治療期間,享受甲方發給的基本工資。乙方非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及其它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5)乙方在招生獎勵等方面享受與甲方教職工同等的待遇。

(6)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7)乙方事、病、婚、喪假,必須執行由甲方制定的《山丹培黎學校教職工考勤辦法》。

(7)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乙方要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關愛學生,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聲譽。

(8)、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擅自離職、辭職;不得再兼任有報酬性的其它職業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因無法抗拒的非人為因素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職責,品行不端正、品德修養差,經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勞動教養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負傷、致殘,醫療期間或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連續曠工達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內累計達7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合同解除處理

1、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對方。

2、甲乙雙雙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提供給的裝置和財產,交割手續清楚後方可離校,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己方相關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時間計算,每少一天,違約金按30元支付。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轄地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八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雙鑑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雙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聘用勞動合同2

聘用專任教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_ 。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於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

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

(2)第十六條。

(3)第十七條。

(4)第十九條(2)、(3)款。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範》;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灤縣海陽私立學校(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