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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勞動合同模板集錦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5.82K)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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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1

我與貴公司___ __年_ _月_ _日簽訂勞動合同,我已確認收到應有員工本人儲存的勞動合同書壹份。

本次合同起始日期為_____年_ _月_ _日至_____年_ _月_ _日。 合同上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及公司行政公章均已齊全。

特此確認。

簽字:

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合同,是招聘方與應聘方建立勞動關係、維護各自權利的法律依據,關於勞動合同的簽訂。在簽訂聘用合同時,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寫進合同的內容應是相互協商的結果,應體現出雙方的權利。 合同,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字,它約束的是雙方的行為,而不僅僅只是一方的行為。當一方的行為違背了合同規定,另一方有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力。

在大學生就業已從計劃分配轉變為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的今天,合同已成為規範就業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求職者與對方簽訂的是一份不利於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麼反過來,合同也許就會變成對自己具有極大殺傷力的武器。

在就業市場,因為不平等合同引發的糾紛比比皆是。一些畢業生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不少不合法的條款,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單位正是利用求職者合同意識淡薄、法律觀念不強、求職心切或盲目輕信設下合同陷阱,當經驗欠缺的求職者掉進陷阱後大呼上當時,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紙黑字簽著自己的名字,許多人在無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不久前,筆者曾收到一封來信。寫信的是一位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自述是一位掉進合同陷阱的受害者。在畢業前的一次人才招聘會上,他將自己的簡歷投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公司一位副總經理與他交談後表示對他很滿意,希望能當場簽下合同。當時他滿心高興,因為對方許諾,去了後有住房,而且月薪3000元以上。他說他當時沒有絲毫猶豫就同意當場簽約,生怕過了這個村就沒那個店,想早早把這個好機會攥在手裡。

對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列印好的合同。他草草地瀏覽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規範,合同條文也都很專業,雙方的權利義務似乎也規定得很清楚,合同範本《關於勞動合同的簽訂》。他幾乎是懷著一種興奮的心情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職位是公司銷售部銷售員。進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謂的月工資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個子虛烏有的數字。因為銷售人員的工資實行的是上不封頂下不保底,與銷售額直接掛鉤。銷售部有十幾名銷售員,只有一位業績突出的銷售員曾拿到過3000多元的月工資。對方許諾的住房其實是一間破舊的倉庫,不到30平方米,擠住著8個人。

這一切與對方的許諾相距甚遠。他憤憤不平地找到了那位公司副總要跟他理論。對方陰沉著臉說:“那是口頭上說的,並沒有寫進合同,再說,你如果好好幹,月工資肯定不會低於3000元,至於住房嘛,不就是條件差點兒嗎。”

他找出當初與對方簽訂的合同,在工資條款裡只寫著“工資待遇高”,在住房條款裡用詞更是模糊———“由公司提供住處”。

看到這裡,他大呼上當,可是再往下看,卻看出了一身冷汗。合同規定,聘用期為3年,應聘方如毀約,需按毀約時間交納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年5000元。也就是說,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須向公司交納1.5萬元違約金。

這種故意在合同裡使用概念模糊的語言偷偷埋下炸彈的手段,侵害的是應聘者的權利。所以,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對合同斟字酌句進行推敲,謹防合同陷阱,更要謹防對方在合同中埋炸彈。

這種不平等合同、陷阱合同最容易出現在就業市場僧多粥少的時候,這種時候,招聘方常常處於強勢地位,有的求職者為了得到一份工作,明知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也只好委屈求全違心地簽上自己的名字。但更多的人是合同意識淡薄,經驗不足或求職心切,不小心掉進合同陷阱。

常見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幾種:

口頭合同。一些用人單位與求職者就責、權、利達成口頭約定,並不簽訂書面正式文字。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學畢業生極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許諾,以為對方許諾的東西就是真能得到的東西,寧可相信“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也不願懷疑對方的誠意。可是,這種口頭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為並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對方是小人,那些許諾就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單位按國家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制定的合同示範文字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來,這種合同似乎無可挑剔,可是具體條款卻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幾種解釋。一旦發生糾紛,招聘方總會振振有詞地拿出這種所謂規範式的合同來為自己辯護,最後吃虧的`還是應聘者。

單方合同。一些企業利用應聘者求職心切的心理,只約定應聘方有哪些義務,如,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毀約要交納違約金等等,而合同上關於應聘者的權利幾乎一字不提。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這樣的合同,無疑是將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險性行業的用人單位為逃避該承擔的責任,常常在簽訂合同時,要求應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協議”,即一旦發生意外事故,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有的求職者為了得到工作,違心地簽了合同,卻不知這樣做的結果也許是用人單位更無視勞動者的安全,如果真的發生了意外,也許連討個說法的機會也沒有。

兩張皮合同。有些用人單位懾於勞動主管部門的監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一份合同用來應付勞動部門的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雙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來應付檢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單位一手炮製的,連簽名也是假冒的,應聘者不但見不到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這份合同的存在。而雙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陽光下的,因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隻利於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失去了這個武器,不但會失去自己的尊嚴,同時也會失去本應該得到的利益。籤合同時,一定要睜大眼睛。

勞動合同 篇3

對於初涉職場的大學畢業生來說,就業之前有一個關鍵的環節不能疏忽,那就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

  協議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就業時會與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一個三方協議,這是由學校作為見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份意向性協議,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勞動合同。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上班以後一定要求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從法律上講,任何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話,都必須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的話是違法行為,會被勞動監察部門罰款。

  違約金要約定上限

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經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約定,並且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由於三方協議所約束的權利和義務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學生如果要毀約的話,一般情況下學校是不能夠向學生收取違約金的。

  口頭承諾應寫進備註

很多畢業生會輕信用人單位的一些口頭承諾,在到崗以後發現用人單位的待遇與當時的承諾貨不對板,而與單位發生糾紛。因此,畢業生們務必充分利用好就業協議的備註欄,儘量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戶口、保險等各項承諾明確寫入備註欄,以切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是試用期內也應當參加社會保險;二是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期內;三是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6個月。同時還要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不要暴露過多個人資訊 畢業生填寫個人簡歷時,請不要在規定的表單以外的地方填寫你的聯絡方式,從而導致不安全的情況發生。求職者最好不留家庭電話,只留本人聯絡電話,並保持暢通,勿長時間關機。

勞動合同 篇4

貴 陽 市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地 址:企業型別:

乙方(勞動者):性 別: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 所 地:

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貴陽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採用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的規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月

3.本合同自年月工 作任務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 工作時間

1、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

2、

3、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如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 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工作制度。

4、 甲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休假節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1、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但是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按照現行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計件工資,按單價和產量支付。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的發放按照甲方的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規定予以調整。

3、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6、除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之外,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7、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以及經批准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均應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承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 待遇福利

1、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停工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2、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計發工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4、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5、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括號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八、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九、勞動紀律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經過民主程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十、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2、本合同解除;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甲方應當在終止情形出面之日起7日內為乙方辦理停保手續及失業繳費登記、待遇資格認定、檔案移送,並告知乙方應在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金申領手續。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

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

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

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

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書面通知“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指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二、並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因違反規定或約定解除勞動合同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中對勞動者應予賠償的損失作了具體規定: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四、勞動者自動離職或不辭而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履行通知義務而未履行,自動離職或不辭而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按《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麼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瞭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定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併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工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農民輪換工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了提高礦山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揮農民在礦山生產建設中的作用,保護農民輪換工的勞動權益。根據《礦山企業實行農民輪換工制度試行條例》的規定,甲方從乙方(或招用 _______為本企業農民輪換工)招用_______名農民輪換工。雙方本著正確處理三者關係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招用人數:______名。

二、招用農民輪換工的基本條件:政治表現好、年滿____週歲的男性農民(個別工種可放寬到35週歲),身份檢查合格,能堅持礦山體力勞動,家庭有富餘勞動力,合同期間能堅持正常生產。

三、合同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年___月___日。勞動合同期滿,必須終止,不得延長,農民輪換工返回農村

四、農民輪換工的熟練期:農民初換工進礦後,根據工種,規定 ___個月的熟練期,農民輪換工在熟練期內,因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適應生產要求時,經公司同意,可以提前離礦,在熟練期內,企業發現農民輪換工不符招用條件退回的,乙方應作好安置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及時補充缺員。

五、生產任務與工作安排家民輪換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線和井上需要進行輪換的生產崗位,不得借調從事其他工作或轉為固定職工。被招用的農民輪換工必須服從企業分配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農民輪換工的工資待遇(1)農民輪換工工資待遇在熟練期內,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熟練期滿後,應高於固定工的工資的_____ %.(2)獎金、下井津貼、夜班津貼、保健津貼、班中餐、副食品價格補貼等,均應與固定工人相同。(3)進礦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每年15天(包括路程在內),工資照發、路費報銷。錄用後來礦和按合同規定正常離礦的路費,均由企業按規定支付。(4)農民轉換工年工勤超過250個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業加發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於合同期滿時發給。

七、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險待遇(1)農民輪換工患病或非因工鈉傷,停工醫療期以3個月為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到期尚未痊癒的,企業可以辭退,並酌情發給1-2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2)因工負傷,由企業免費醫療,按月發給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結算,由乙方負責處理。(3)因工緻殘,不能從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負責送回所在生產隊安置,由企業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給因工緻殘撫卹費。(4)患矽肺病的醫療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辦法處理。

八、農民輪換工的管理(1)農民輪換工在礦山工作期間,由企業負責管理。企業應對輪換工進行思想教育、技術培訓,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生產。(2)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發給。(3)企業應妥善解決農民輪換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問題。(4)企業要按月向乙方交納相當於在礦農民輪換工當月標準工資總額______的管理費,作為管理農民輪換工的費用。(5)農民輪換工在礦工作期間的口糧,按國家規定辦理。(6)農民輪換工要向所在社隊交納本人標準工資_____的公益金。農民輪換工仍享有社員待遇,責任田應予保留。(7)農民輪換工在礦期間,違反勞動紀律,按國務院關於_________________ 的規定予以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或開除。被開除、辭退、除名的農民輪換工,由乙方負責退回所在生產隊,並按企業要求及時補員。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有正當理由,並提前 _______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十、爭議的處理及違約責任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負違約的賠償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經公證後生效,並報甲方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工商登記註冊型別: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身份證號碼: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委託人須具備法人授權的委託書)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作制的,應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使用藍黑、炭素墨水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固定期限:從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

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

起至完成 工作任務時止。

(二)試用期

本合同的試用期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包含在

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 崗位(管

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從事 工作,其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

(二)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節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帶薪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並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形式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計時工資,期工資標準為元/時。

2、計件工資,其工資標準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資標準為元/月。

乙方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執行。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方式予以調整。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

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勞動法》、《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七)對乙方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甲方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貴州省和貴陽市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