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家政服務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家政服務合同1
甲方(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務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經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使用者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得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________元,每月遞增_______元,增到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______,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______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______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______,半年以上,自己負擔______。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______元,(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使用者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
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______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______元違約金。
6.本合同雙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附續訂合同期限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有關家政服務合同2
合同編號: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住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深圳經濟特區家庭服務業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家政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服務內容
乙方選派家政服務員人,以□居家/□非居家/□鐘點工的服務方式為甲方提供下列第項服務。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
7、具體服務內容:
第二條家政服務員的基本情況及技能
性別:
年齡:
籍貫:
學歷: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其他條件:
第三條服務場所:。
第四條服務期限及工作時間
1、服務期限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2、非居家類服務時間為上午 點至 點;下午 點至 點;晚上 點至 點。
3、鐘點工類家政服務時間為:。
第五條服務費用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元人民幣/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報酬不少於元人民幣/月。
支付時間為。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更換和辭退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狀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如對體檢專案有特別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應承擔所增加專案的體檢費用。
(3)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離職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拒絕甲方合理的體檢要求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②符合調換條件,經甲方請求,乙方調換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調換的;
③空崗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絡電話、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不得歧視、虐待或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個人隱私。
(4)甲方應為乙方家政服務員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甲方應安排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天的休息時間。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應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應為乙方家政服務員辦理相關證件提供必要的協助。
(6)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
(7)甲方應向乙方家政服務員提示與服務有關的安全事項。
(8)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不得實施搜身、扣壓錢物以及毆打、威逼等行為,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約定妥善處理。
(9)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 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經乙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從事違法行為;
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項的。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務員的身份證;乙方應為甲方委派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第二條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深圳市區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訴後應在 小時內答覆;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調換請求,應在日內做出處理並告知甲方。
(4)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離職,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委派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家政服務員接替後,乙方原家政服務員方可終止服務。
(5)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辦理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乙方負責其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
(7)乙方家政服務員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得參與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甲方必須在---小時內通知乙方備案,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及其家政服務員應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認真履行各項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合同期內,合同內容如有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
合同變更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每逾一天支付應付服務費%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私下籤訂服務協議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服務費%的違約金。
3、甲方依據合同條款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期間的服務費。
4、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服務費%的違約金。
5、一方違反合同的其他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深圳市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