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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合同通用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43W)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使用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使用合同通用15篇

土地使用合同1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雙方自願就甲方所屬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達成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標的:

市 區 小區 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

甲方將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裝置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水、電、氣、暖、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設施完好,不拖欠維修基金和上述設施使用費用,無抵押等其他權利瑕疵。

二、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 萬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1、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 元;甲方出具定金收據。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前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房產登記機關受理完畢本房屋產權證過戶登記手續後,乙方支付 元;土地管理部門受理本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證過戶登記後,乙方支付餘款 元;甲方分別出具收據。

甲方承擔過戶發生的費用,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三、房屋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 日前,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四、違約責任:

雙方簽定合同後,如乙方違約,到期不能支付給甲方轉讓金,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如甲方違約,遲延交付房屋及權屬證書過戶,每超過一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金的1%違約金。

五、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產權交易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範圍、面積

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 萬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國家徵用該土地時,合同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土地使用權時,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後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第九條 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3

根據《_________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_________市國土局為一方(以下簡稱市國土局),_________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用地者)(用地者一詞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規則中的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繼承人或受讓人)。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日期起三十(30)天內,由_________市國土局將編號為_________壹號地段,土地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塊(以下簡稱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其上的權益,一次性出讓和轉移給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圖見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圖紅線範圍。甲地段之面積以實際批出的宗地圖為準。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從簽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發展大綱圖,包括標準廠房、專業廠房、單身職工宿舍以及商業樓宇(上述各項定義見土地使用規則)。

第二條 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項成交甲地段:(i)地價總額為_________萬港幣;(ii)徵地費總額_________萬港幣;以及(iii)為單身職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萬港幣。上述(i)、(ii)和(iii)之總和稱為用地價款。

第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規則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用地者願意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第四條 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規則第二條和第三條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條的款項。

第五條 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條的用地價款後,_________市國土局應即發給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將甲地段的空地佔有交付給用地者。

第六條 用地者應每年向國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費,根據土地使用規則第四條界樁定點所確定的甲地段的確實面積,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 當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規則規定的規劃用途和程式,進行贈與、出售、交換、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無論上蓋建築物完成與否。

第八條 _________市國土局及一切屬下部門於行使土地使用規則項下的任何有關之權力或採取任何行動前,必須提前二十一日發出書面通知用地者為有效。

第九條 交付於用地者的`必須是空地佔用,沒有任何未經授權的建築物或任何其他非法佔有。

第十條 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規則,開發建設甲地段。

第十一條 本地區使用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佈的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有關本合同的某一事項未加以規定時,應參照國際商業慣例。

第十二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計劃局一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稅務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設局一份,_________市財政局一份,用地者兩份。

_________市國土局(蓋章):_________ 用地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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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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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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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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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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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合同4

出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200)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局,與受讓人____,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專案施工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並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專案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於____萬元人民幣。屬於工業建設專案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專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於經批准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專案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築物、構築物、裝置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於____%,建築系數不低於____%.

第四條屬於工業建設專案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建設面積佔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閒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徵收土地閒置費。

第六條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閒置費標準定為相當於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專案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並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准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准後,區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範圍內已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築物、構築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後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並在屆滿二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並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徵收土地閒置費後,將剩餘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因自身原因減少專案投資規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閒,且具備分割條件,並能重新用於開發建設的,受讓人須在專案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後,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閒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閒置費。

第十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專案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在專案竣工驗收後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專案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於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並可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第十二條專案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專案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於《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工業建設專案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並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築設施。

第十五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後,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准手續後,由受讓人按照批准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1.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該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土地使用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範圍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證號、宗地位置、宗地面積、批准用途等內容詳見土地使用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本合同租賃範圍。

3.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分兩段,即第一段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算,至第二段為自年月日起算,至xx。

第三條 租金

1.第一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內)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貳萬元人民幣。

2.第二段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叄萬元人民幣。

3.在租賃期間,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車(一輛)乙方免費清洗,如需美容,則美容費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內,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應於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內,由於政府規劃、拆遷等自然災害引起無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如乙方不提出終止合同,甲方不得將土地轉租他人使用。

第四條 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車場及汽車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自行裝設。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隨時歸還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內,水電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費用由乙方負擔。最後一期水電等應由乙方負擔之費用,乙方應於遷離前向甲方結清。

第六條 本合同租賃期限未屆滿前,一方擬終止租約時,應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並支付給甲方以未滿年限每年1000元作為損害賠償。

第七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權終止租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1.違反第三條之規定者。

2.積欠租金額達二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者。

第八條 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間,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時,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蓋的房物改造等設施,由乙方自行帶走,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本合同書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二0xx年一月一日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土地使用合同6

甲方(出租人):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

為適應創新創業的需要,吸納優秀的科創人才來眾創莊園創業,在土地使用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一下土地租賃合同,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衛鎮村農用土地畝_______(平方),給乙方創業所用、租期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_______畝(平方)為現租賃土地_______畝(平方),計每年租金為_______萬元、租金按先付後用,從每年的月開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給甲方、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農用土地使用的有關政策,不得在農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辦公樓、鋪設道路、停車場等、

5、土地使用只限於農業種植和農業相關的產業建設、

6、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轉租或移作他用,如發現有違法國家有關政策的,與環保相悖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7、對農業的管理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合同備案)、

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無故延遲交付租金,逾期2個月的視作違約,合同自動結束,並賠償甲方違約金(一個月的租金)、

9、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視作甲方違約,甲方需賠償乙方違約金(一個月的租金)、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不作違約論處,但雙方可協商解決、

10、合同到期後,乙方需繼續租賃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看優先考慮並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11、上述條款雙方都需要自覺遵守,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遇到新的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海強豐實業有限公司備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7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天津港保稅區土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範圍。

第二條

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號宗地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見附圖)。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攤土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獨自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為: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元(美元)。甲方於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交付土地使用權。甲方承諾交付給乙方的該宗土地無權屬及經濟糾紛,該宗土地無他項權和法院查封等情況。

第四條

本協議簽訂後20日內雙方依據有關土地法規的規定,到________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手續,乙方按有關規定交納土地登記費、契稅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五條

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區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見附件)所規定的受讓方權利、義務關係一併轉移,乙方承擔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出讓合同中受讓方的原有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當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發生轉讓、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現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時,合同乙方所有後繼者受讓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權益和責任的承受人。

第七條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稅區的法規及規定,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土地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於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天津港保稅區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_號)》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字)________(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蓋章)________

土地使用合同8

甲方:

住址: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根據中國土地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乙方本著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

在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不變的前提下,約定租地的租賃期為十年,從 年 月 日起。若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有變動,協議終止。租用期間內,甲方僅享有使用權,不得私自將租用土地進行買賣、轉讓。租期滿後,以雙方合作意願決定是否續約。

二、乙方將位於天彭鎮旌旗社群10組的'0154號承包土地

畝,租給甲方僅作為植樹地使用。若租用期間甲方想將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須與乙方協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議。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將租地收回,當年的租金將不予以退回,後果由違約的甲方自負。

三、

甲方將按約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將租金(為每畝產800公斤幹黃谷摺合每年的市場價),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日期繳納全額租金,合約自動作廢,甲方應無條件將耕地歸還給乙方並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合約生效時,甲方應繳納給乙方租地還原費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滿後甲方按規定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則押金1000元,全額退回;若違約,押金將不予退回。

四、耕地在租用期間,若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徵用或佔用時,乙方收回甲方對該租地的使用權。

五、

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的賠償或補償的費用全歸乙方所有,如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費。甲方對經濟林享有所有權,獲得國家對經濟林的補償費用。在國家或集體對該賠付方案出臺時,甲方應以國家規定的經濟林高賠付檔次的全額的50%,一次性交給乙方。佔地後對於當年租地剩餘時間的租金將不予退回。

六、

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關係到雙方利益的各項權利、義務的條款,甲、乙雙方將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截止日期與本合同一致,雙方簽字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公證人:(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合同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合同10

甲方 (出租人):__

乙方 (承租人):__

為適應創新創業的需要,吸納優秀的科創人才來眾創莊園創業,在土地使用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一下土地租賃合同,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__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衛鎮村農用土地 畝(平方),給乙方創業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__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畝(平方)為現租賃土地 畝(平方),計每年租金為 萬元。租金按先付後用,從每年的 月 開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給甲方。

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農用土地使用的有關政策,不得在農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辦公樓、鋪設道路、停車場等。

5. 土地使用只限於農業種植和農業相關的產業建設。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轉租或移作他用,如發現有違法國家有關政策的,與環保相悖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7. 對農業的管理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合同備案)。

8.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無故延遲交付租金,逾期2個月的視作違約,合同自動結束,並賠償甲方違約金(一個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視作甲方違約,甲方需賠償乙方違約金(一個 月的.租金)。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不作違約論處,但雙方可協商解決。

10. 合同到期後,乙方需繼續租賃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看優先考慮並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11. 上述條款雙方都需要自覺遵守,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遇到新的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海強豐實業有限公司備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__

簽字(蓋章__) 簽字(蓋章)__

_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合同11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郵政編碼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職務__。

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面積為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年_月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合作者)應於每年_月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或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銀行__分行,帳戶號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__專案,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年__月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示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字

乙方: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土地使用合同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甲方同意將位於土地面積為______畝的土地使用權整體轉讓給乙方,其位置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該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四、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年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總計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一年一結,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張坡村村民委員會備案一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4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__________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16000元整(壹萬陸仟元整),__________年及__________年的承包費於該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__________年之後的承包費改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後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土地使用合同14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____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掛牌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 B202-31 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著物) 80 %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 B202-31 地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著物) 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專案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____區新洲____與蓮花____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________年

6、土地面積:5298.32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為 575862,其中辦公面積339362 、單身公寓113122 、地下室12338 2 (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築容積率:8.6

9、建築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 ______

11、____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並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031877號該專案已列入問題摟盤範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專案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稽核,本地塊 80 %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 柒 仟 貳 佰 捌 拾 柒 萬 貳 仟 捌佰 柒 拾 陸 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1000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後 5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後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後____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專案竣工交付使用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託監管,其餘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並無異議。前述委託監管(簡稱託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服務。具體運作程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託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並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後,剩餘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的 80 %權益,甲方保留 20 %的權益。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檔案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檔案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並取得轉讓批覆後,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 在行政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檔案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行政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檔案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覆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稽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檔案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市委宣傳部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方: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____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振華路東____設計大廈二樓

土地使用合同15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出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實際方位以面向鳳小公路為準,左致建住房滴水外 40公分,右致小公路,前致地堪腳,後致地堪頭。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後,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

2,................................

3, 永久使用權; 在該土地範圍內建築房屋; 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後的賠償款(限於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

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4,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180000元(大寫:拾捌萬元)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80000元(大寫:捌萬元)人民幣。

2、其餘款項在20xx 年 12 月30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180000元轉讓費後,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甲方再向第三方轉讓土地所有

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後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甲方子女應該在本合同書籤字並接受本合同條款。

3、甲方有義務在本辦事處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4、若甲方出售本土地外的土地,甲方有責任協調好道路問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以保證乙方道路通暢。道路要保持現有的寬度,保證大車能同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甲方家庭成員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