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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合同(通用13篇)

合同協議 閱讀(3.25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土地使用合同(通用13篇)

土地使用合同 篇1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願將位於____________,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於今後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四至及面積:東西寬______米,南北長______米,地基面積為______平方。

二、該土地轉讓費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基礎完工時付元(大寫:)人民幣。其餘款項在一層預字上完時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簽訂後,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有權使用該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引進資金,有效利用集體低產土地,甲方(代表承包農戶)將以下所述的集體低產農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和所有承包農戶協商並報村委會同意後,本著互利、自願、平等的原則,由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土地轉讓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座標為________,面積為畝________,甲方集體所有的農用土地的使用權經全體相關村民同意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權轉讓期限:集體土地所有權年限。

第三條:乙方按3.96萬元/畝支付甲方(承包農戶)轉讓費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轉讓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支付轉讓金額%的違約金。

3、轉讓後,甲方應保證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甲方和村委會要提供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相關證明材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築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徵用,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對該轉讓土地的處置。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中證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附件:《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承包農戶同意籤表》。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代表籤:________

中證方: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

土地使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籤之日起算。

第四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籤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該土地用於建設____專案,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______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籤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在_______租用甲方土地,按乙方實際使用面積為準,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用地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土地使用費每年每畝人民幣(或按鄉政府租賃標準)______元。土地面積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每年交納一次。(最多不得妥欠一個月)如國家徵用該地時,土地使用權歸甲方,建築物附屬物歸乙方所有,使用土地期滿,乙方有權優先使用續簽合同。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有違反,造成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5

出讓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200 )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局,與受讓人____,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專案施工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並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專案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於____萬元人民幣。屬於工業建設專案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專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於經批准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專案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築物、構築物、裝置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於____%,建築系數不低於____%。

第四條屬於工業建設專案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建設面積佔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閒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徵收土地閒置費。

第六條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閒置費標準定為相當於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專案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並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准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准後,區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範圍內已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築物、構築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後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並在屆滿二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並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徵收土地閒置費後,將剩餘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因自身原因減少專案投資規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閒,且具備分割條件,並能重新用於開發建設的,受讓人須在專案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後,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閒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閒置費。

第十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專案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在專案竣工驗收後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專案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於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並可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第十二條專案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專案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於《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工業建設專案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並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築設施。

第十五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後,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准手續後,由受讓人按照批准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範圍、面積

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 萬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國家徵用該土地時,合同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土地使用權時,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後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第九條 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建房需要,甲方二人自願將位於小石橋國小門前約120㎡承包田的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為宅基地使用,現經楊貴華、令狐鵬在場特立以下協議:

一、男方自願將位於小石橋門前約120㎡承包田的土地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宅基地使用。

二、四至界線為:以小石橋國小正對門為前方,前抵興仁至潘家莊公路,後抵方厚才家承包地,左抵甲方家界線,右抵團堡公路通道。

三、本贈與在該土地承包期內永久性贈與,甲方不得反悔,且經甲方之子王玉成、王玉林、王玉華簽字同意。

四、贈與後,該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五、贈與範圍的四至界抵使用權屬爭議,由甲方負責解釋證明。

六、本贈與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後互不干涉糾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xxx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在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土地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乙方在乙方實際使用面積為準,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1、依照國家及地方土地使用許可權土地法律法規合法使用土地規則,由乙方合法建修xx產業。

2、甲方提供相應的土地並明確指出土地使用範圍:xxx為實計建築面積,由乙方承擔建修,經雙方共同協議反還甲方本專案建設以二樓以上為反還平方面積為(小寫)xxx㎡,(大寫)xxx平方米。

3、本專案由甲方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相關證件證明,包括支付本專案土地出讓金及相關應繳費用,涉及本專案土地權有關部門要求交納的費用概由甲方自行支付。

4、乙方在該土地上的建設建築(房屋、堡砍等)必須有建築

工程師的設計圖(施工圖等),所有建築施工只能交有建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包建築施工,施工現場必須設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建築施工操作規範,有安全施工防範措施,發生事故及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5、建設同時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反固,應對乙方實施投資費用做出賠償。

6、以建設之日起至竣工結束,本專案土地使用合法權及受權人(甲方)必須提供與陪同辦理相關產權證件、證明。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9

用地單位(稱甲方):

被用地單位(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土地xxx平方米,地類為xx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xx土地xxx平方米,作於xx用地,具體位置以勘測定界圖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x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 日內,向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重新續辦臨時用地手續。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後,嚴格按照批准位置、範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准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並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五、使用期滿後,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批准延期使用土地的,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

六、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儲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10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_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於20____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戶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佔份額歸屬於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____)第G0110001號

第二條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並辦理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11

用地單位(稱甲方):____________

被用地單位(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農用地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畝),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畝),國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畝),集體土地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在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位於____________ 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畝),作於____________用地,具體位置以圖紙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______日內,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重新續辦臨時用地手續。

三、在使用期限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後,嚴格按照批准位置、範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准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並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五、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時,甲方應向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______元土地復墾保證金。甲方使用期滿後,必須進行復墾整治、恢復原狀,經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部門驗收合格後,保證金退回。

六、使用期滿後,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批准延期使用土地的',縣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甲方復墾保證金予以沒收,用於土地復墾。

七、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區)人民政府各一份,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儲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蓋章) (法人簽字蓋章)

土地使用合同 篇1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抵押事項進行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清償債務以合法擁有的座落在xxx村南國用(籍)第000xxxx號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為:東鄰規劃路;西鄰雜地;南鄰康福公路;北鄰雜地;抵押土地面積5296.00平方米,現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型別:出讓,終止使用日期為20xx年02月27日。地上建築物建有倉庫廠房等一併作為抵押物。

二、擔保範圍:

1、抵押借款的貸款本息。

2、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3、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稅費。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於乙方,期限xx月,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xx抵押地塊經評估xx年xx月xx日土地使用權抵押出讓總價為人民幣xx元,大寫xx。甲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xx%,摺合人民幣xx元,大寫xx,為最高額貸款付給乙方。

四、民事責任:

1、甲方對產權的責任。抵押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地塊土地使用現狀的完好。乙方有權按抵押合同約定,檢查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使用狀況。

2、甲方佔管期間,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辦法。xx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乙方賠償,並支付乙方主合同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六、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佔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抵押人與xx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應交的出讓金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七、合同的登記與解除: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需及時共同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甲方不得無故拖延,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2、抵押關係終止,甲、乙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向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申請登出抵押登記。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議定補充如下: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經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後生效。

十、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一份,甲、乙雙方、登記機關有關部門各執一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抵押權人(簽章):xx

法定代表人(簽章);xx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土地使用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1.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該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土地使用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範圍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證號、宗地位置、宗地面積、批准用途等內容詳見土地使用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本合同租賃範圍。

3.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分兩段,即第一段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算,至第二段為自年月日起算,至xx。

第三條 租金

1.第一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內)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貳萬元人民幣。

2.第二段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叄萬元人民幣。

3.在租賃期間,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車(一輛)乙方免費清洗,如需美容,則美容費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內,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應於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內,由於政府規劃、拆遷等自然災害引起無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如乙方不提出終止合同,甲方不得將土地轉租他人使用。

第四條 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車場及汽車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自行裝設。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隨時歸還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內,水電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費用由乙方負擔。最後一期水電等應由乙方負擔之費用,乙方應於遷離前向甲方結清。

第六條 本合同租賃期限未屆滿前,一方擬終止租約時,應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並支付給甲方以未滿年限每年1000元作為損害賠償。

第七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權終止租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1.違反第三條之規定者。

2.積欠租金額達二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者。

第八條 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間,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時,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蓋的房物改造等設施,由乙方自行帶走,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本合同書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二0xx年一月一日 二0xx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