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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合同範本

合同協議 閱讀(2.15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療服務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療服務合同範本

醫療服務合同範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為會員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專業性公司,雙方就服務專案達成以下協議:

1.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個人服務物件,下同)成為甲方的_________會員,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務期滿,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一次性交納會費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服務物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內為乙方提供如下服務:

1)為乙方進行一次全面的西醫查體、心理測評、健康史調查(查體醫院及專案詳見附件1)

2)根據檢查結果,由專家為乙方進行健康評定,制定保健方案

3)為乙方建立詳盡、全面、動態的“健康檔案”

4)指導乙方進行“亞健康”調理

5)為乙方提供健康俱樂部會員特約醫院全程導醫服務:急診、門診、會診、住院、手術(醫院發生費用自理,特約醫院名單詳見附件2)

6)為乙方安排保健醫生提供健康諮詢及全程健康跟蹤

7)適時舉辦________講座及____________沙龍

8)為乙方適時提供相關醫療資訊、保健知識。

4.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本著真誠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給________________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在________________進行仲裁。該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醫療服務合同範本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______________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規定,為了保證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________市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並向參合物件公示,供其自主選擇。

第三條雙方應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參合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及時向乙方通報合作醫療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

第五條乙方所使用的合作醫療管理軟體,應與甲方的管理軟體相匹配,甲方負責乙方合作醫療計算機管理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第二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六條乙方應有專門的職能科室和人員負責合作醫療工作,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規範》,按照醫療機構等級標準為參合農民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保證服務質量。

第七條乙方接診參合人員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檢視本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住院治療出院時和門診治療需核(報)銷家庭賬戶餘額的必須在患者本人合作醫療證的相應欄目中作好記錄,因乙方工作人員失誤出現門診家庭賬戶、住院醫療費用結算錯誤,或因審查不嚴將非參合物件住院醫療費用列入合作醫療報銷範圍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條乙方為參合人員辦理入院時,應按照住院病種目錄範圍審查,不符合住院標準的,應勸其改為門診治療。

第九條乙方應熱情接待參合患者,不得隨意推諉或拒絕參合物件就醫和諮詢;對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醫療費用過高而將尚未治癒的強行辦理出院。

第十條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提供政策諮詢及其他服務,協調解決參合患者與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條乙方應向參合人員公示常規醫療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和常用藥品價格。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規定不屬合作醫療補償範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乙方應提高參合患者入院三日確診率,如一週內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同時向甲方報告。

第十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負責參合患者轉診轉院,原則上實行逐級轉診。

第十五條乙方向參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醫療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合患者自己承擔費用時,應徵得參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屬同意(由患者或親屬簽字認可)。

第三章診療專案管理

第十六條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專案:

(一)醫療服務專案類:

1.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二)非疾病治療專案:

1.各種美容、健美專案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專案。

3.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專案。

甲方:乙方:

醫療服務合同範本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一、 乙方為甲方職工醫療、急診急救、健康體檢、職業健康體檢定點醫院。

二、 甲方如有礦難等急診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電話告知後,應立即派120救護車及醫護人員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診治期間要遵紀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照乙方的醫療、急診急救、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體檢流程進行診治和體檢。

四、 甲方在乙方醫院進行一般醫療急診急救要先交費後看病。遇有特殊情況甲方未帶現金需救治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介紹信或聯絡人的意見先搶救後交費。

五、 甲方在乙方體檢,要先和乙方體檢中心協商體檢相關內容、人數、時間等。體檢完成後10日內結清相關費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診或體檢,醫療服務和收費標準均按照乙方公司員工等同對待。

七、 根據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搶救、治療進展情況,做到醫患雙方心中有數。

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簽字)

二0xx年 月(簽字)日

醫療服務合同範本4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員工福利,提高員工在公司內外醫療服務水平,委託乙方管理甲方醫務室,提供醫療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醫務室場地及室內必要設施裝置。醫務室內設施裝置所有權歸屬甲方所有。乙方正式進駐甲方醫務室之日,由雙方代表負責醫務室內設施裝置的清點和移交,簽署書面的設施裝置移交清單。

2、甲方提供書面的需乙方派駐醫師、護士遵守的甲方管理規章制度。

3、甲方為乙方派駐醫師、護士提供工作餐。

4、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醫務室管理和醫療服務費用。

5、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墊付甲方員工在乙方醫院就診期間需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

6、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所派駐醫生、護士的服務質量,以及就診滿意度評價。確保每月就診有效投訴不得超 %,如有超過 %,甲方有權提出更換醫生和護士。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員工的門診、急診、轉診、零星體檢、預防保健、健康諮詢、突發事件急救,以及員工健康檔案管理等醫療相關工作。

2、乙方負責醫務室審批和設立手續,負責辦理衛生部門要求辦理的一切證照。包括《執業許可證》等,甲方協助乙方並提供必要支援,使醫療室業務絕對合法。

3、乙方派駐至甲方醫務室的醫師需持有國家認可的全科《醫師執業資格證》,護士需持有國家認可的護士執業資格證。並確保派駐人員至少有 年以上臨床經驗,且醫德優良,過往無不良醫療記錄。

4、乙方派駐名護士至甲方醫務室,醫療服務時間與甲方員工正常班次同步, 工作日的上午8:15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15 。超出時間為加班時間,加班費的 計算標準為醫生 元/小時( 元/月)、護士 元/小時( 元/月)。(派駐醫師及護士資格資訊見附件一)

5、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藥品管理規範進行藥品和醫療用品的購買、貯存或使用等,不得采購假劣、過期或失效藥品和醫療用品,以確保甲方員工用藥安全。

6、乙方每次藥品採購前,應向甲方提交藥品採購計劃報告。該報告中應包括藥品名稱、數量、採購價格等資訊。甲方員工在醫務室就診時不收取診費,只收藥費,藥價按雙方確認的批發價售給員工,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售出藥品差價。甲方員工在醫務室就診期間產生的藥費由員工個人支付。乙方應在醫務室顯著位置告示常用藥品價格,藥品名稱、價格變動時應及時更新。

7、乙方在為甲方員工提供醫療服務時,應當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診療護理規範、常規要求,合理用藥。儘可能根據員工病情,以最基本的藥物為甲方員工提供最優質的醫療服務。

8、乙方負責醫務室醫療垃圾的及時處理,使醫務室環境符合衛生部門要求。

9、乙方派駐甲方醫務室的醫師、護士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按照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定要求,防火防災,為甲方員工提供安全、舒適、寧靜的醫療環境。

10、乙方承諾在甲方員工因危重、重症、工傷需到乙方醫院本部診療時,第一時間(接到甲方通知後30分鐘內達到乙方指定地點)安排急救車出診,併為甲方就診員工開通綠色通道,零押金住院,優先安排床位,優先安排高年資醫師診治。就診期間免掛號費、免診查費,同時為就診員工提供醫療服務費用明細清單。在上述治療過程中儘可能在醫保範圍內治療用藥,需要自費專案必先徵求甲方員工同意。

11、乙方負責為甲方員工免費提供健康知識宣傳服務,定期更換健康教育宣傳欄,定期開辦健康知識講座。乙方承諾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及重大疾病流行時,第一時間(接到甲方通知後30分鐘內達到乙方指定地點)為甲方進行消毒隔離、預防接種、醫療救治及預防保健知識培訓,為甲方安全生產提供醫療保障。

12、乙方派駐醫師、護士應醫德高尚、尊重病人、關愛病人,嚴禁生冷、硬、推現象,確保為甲方員工提供熱情、周到、耐心、細心、溫馨、主動、優質的醫療服務。如乙方派駐醫師、護士服務欠周、態度不好時,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如經限期整改後甲方仍不滿意的,乙方應重新更換醫務人員。

13、乙方負責派駐至甲方醫務室醫師及護士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14、經營期間所需添置的必要的醫療器材由乙方自行購買,所有權歸屬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醫務室經營期間的產生的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派駐員應例行節約,如發現有浪費現象,按甲方管理規定處理。

2、雙方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時,乙方應在雙方協商確定的時間內按照進駐時簽署的移交清單向甲方移交醫務室及室內設施裝置。醫務室及其室內設施裝置損壞的,則乙方應按照市場價照價賠償,消耗品除外。

3、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醫務室剩餘藥品由乙方自行處理。

4、醫務室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損失、醫療事故損失、物品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除非甲方書面要求更換派駐醫師、護士的,乙方自行更換醫師、護士的,需要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另需在正式更換前將擬派駐醫師、護士的資格資訊提交給甲方。

6、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醫務室轉包給第三方經營,以及派駐的醫師、護士非為乙方僱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費用支付

1、甲方同意對乙方提供的醫務室管理和醫療服務支付合計/月的服務費。服務費自乙方正式進駐醫務室之日起開始計算,以自然月為結算週期。未滿一個自然月的,則按天計算費用。

2、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服務費全額發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轉賬等雙方認可的方式支付服務費。

3、由甲方墊付的甲方員工在乙方醫院本部診療期間的醫療費用,乙方應在每月的5日前提交書面的上月(自然月)醫療費用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確認。乙方應在甲方確認後2日內向甲方提供全額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醫療費用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轉賬等雙方認可的方式支付醫療費。

4、乙方派駐醫務室的醫師、護士的加班費由甲方在支付服務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5、乙方逾期提供發票的,則甲方支付服務費的期限自動續延。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任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取得對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否則單方解除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需在責任明確之日起5個日內向守約方支付每日千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單方解除合同,而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等,違約方還需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的經濟損失。

2、任一方違反本合同前款各項具有約束力條款的規定,即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當月合同總額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爭議解決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約定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醫療服務合同範本5

甲方:臨汾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醫保工作中的權力、責任和義務,保證廣大城鎮參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為本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和配套辦法,雙方均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相關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建立完善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資訊管理制度,指定由專人負責資訊管理工作,必須保證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本資訊、醫療消費資訊的準確性和資訊系統的穩定性。

第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醫療服務行為、執行醫療保險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核查參保人員住院和醫護人員診療過程等情況,一經查實有違規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條 甲方按約定的時間及結算辦法,向乙方撥付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五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傳達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參保人員基本資訊及變化情況。負責對乙方醫保經辦人員和計算機管理人員進行醫保政策、計算機資訊系統操作的業務指導及相關培訓。

第六條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相關規定及本協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的相應措施,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方便;成立服務於醫療保險管理的機構,確定一名院級領導,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管理工作。

第七條 乙方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製作的定點醫療機構標牌,設定“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意見箱”、“醫保專用視窗”,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醫療服務內容,向參保就醫人員宣傳、解答。

第八條 乙方所使用的有關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軟體,應與甲方的管理軟體相匹配,並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統相連線的介面,能夠滿足甲方的資訊統計和監督管理要求。甲乙雙方的網路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計算機耗材及易耗品由使用方負擔。

第九條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定時傳輸醫療費用資料,當日發生的費用必須當日上傳,如遇網路故障應即使通知醫保資訊系統管理員。屬乙方錯誤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應將個人自負率控制在醫療費總額的40%以下;醫保目錄外費用發生率控制在醫療費總額的10%以下;藥品費比率控制在醫療費總額的50%以下(專科類60%以下)。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參保人員未能進入醫保網路系統即時結算的情況及時告知甲方並寫出詳細書面材料,未告知甲方者,患者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乙方需在護理站患者一覽表及住院患者床前一覽表上置有醫保標識,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交叉檢查工作。要於每年十二月份自查自糾執行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協議和提供醫療保險服務等工作開展情況,同時準備自查自糾書面材料待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檢查。

第十三條 門診大額疾病的就醫按其相應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章 就 診

第十四條 乙方診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應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熱心為參保人員服務;參保人員投訴乙方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乙方應認真查實並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有權暫停其為參保人員進行醫療服務。

第十六條 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管理辦法規定,並自事故認定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於醫療事故及後遺症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負擔。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可單方面暫停服務協議。

第十七條 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進行身份識別,留存住院患者單位證明、身份證影印件,發現就診患者與所持醫療保險證和醫保IC卡不符時,應拒絕記賬並扣留醫療保險證件,並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發生參保人員用其他人醫保卡就診或住院等情況,甲方將按“冒名住院”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並扣除一萬元違約金。

第十八條 乙方應為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並妥善儲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應儲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應儲存15年。

第十九條 乙方應為在本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符合城鎮基本醫療服務範圍的住院床位。參保人員要求住超過相應標準的病房時,必須經本人或家屬簽字認可,超出規定標準以上部分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掌握住院標準,為符合入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及時辦理入院手續。如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入院,有關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建立住院參保人員離院請假制度,住院參保人員離院時,應向醫護人員請假,由主管醫護人員簽字並在病程中記錄。一經查實乙方沒按上述要求為參保人員辦理請假手續,而參保人員不在病房的,甲方將按“掛床”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並扣除五千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嚴格禁止掛床住院、分解住院。要及時對符合出院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手續,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在同一年度為參保人員辦理多次入院手續的,其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參保人員拒絕出院的,乙方應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記賬,按自費病人處理,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如發生上述違規情況,醫療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參保人員的住院治療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住院期滿三個月時,乙方要為其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如確需繼續住院治療的須重新辦理住院手續,扣除住院起付額並交納住院押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向住院參保人員免費提供一日費用清單、醫療費用結算清單,使參保人員及時瞭解疾病治療情況及醫療費支出情況,對超出基本醫療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用時,應徵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掌握各項化驗和檢查的適應症,住院病人的各項化驗和檢查均應有針對性。特殊檢查治療專案、白蛋白及血液製品、貴重藥品要有嚴格的審批制度。

第二十六條 乙方須按醫保政策規定負責認定參保患者因外傷住院是否屬於醫保支付範圍,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有: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4、在境外就醫的。對以上四中情況乙方不予支以意外傷害申報,並告知患者按醫保政策規定其醫療費用不在甲方支付範圍內。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乙方要告知參保患者進行意外傷害申報,對於乙方未盡責任的,參保患者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二十七條 乙方不能出租、承包科室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不得擅自將協作醫療機構納入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暫停服務協議。

第三章 診療專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專案範圍、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超出範圍和標準的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診斷中應充分利用參保人員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結果,無特殊原因不得要求患者重複檢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型檢查專案的檢查,陽性率達到70%以上。

第三十條 醫生為參保人員進行檢查治療的收入不得與醫生及醫生所在科室收入掛鉤,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可拒付相關費用,並將相關專案排除在約定專案外,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面暫停服務協議。

第三十一條 乙方新增價格專案或提高收費標準時,應依據物價部門的批覆檔案向甲方備案。新開展超出協議規定的診療專案,如該專案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專案內,按以下程式處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診療專案的申請。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乙方應提供甲方審查所需的有關資料,併為甲方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對於乙方提供的資料,甲方有保密的義務。

(三)甲方接受乙方申請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過程(不含乙方因資料不齊補報的時間);如不同意申請,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如同意申請,應同時確定給付標準,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超過期限未答覆視為同意。

第四章 藥品管理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執行本省、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所規定的用藥範圍,超出的部門甲方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