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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租賃合同模板(通用5篇)

合同協議 閱讀(3.07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養殖場租賃合同模板(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養殖場租賃合同模板(通用5篇)

養殖場租賃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見附圖紅線範圍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_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後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裝置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裝置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裝置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裝置。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財產生產經營,達成以下共識,特訂立本財產租賃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財產租賃

1.1 甲方出租的財產位於登封市的種雞養殖場和孵化廠,包括全部土地、建築物、構建物、生產裝置、供水、供電、通訊裝置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質量、價格等詳見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種雞場結算材料”。 1.2 租賃期限為16年。租賃期滿前一年。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可以延長。

第二條 租金及其支付

2.1養殖場及孵化廠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資產投資額的6.6%計,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能抵扣所得稅) 2.2固定資產投資額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審定價格確定為合計3805.20287萬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種雞一場固定資產投資1670萬元;孵化廠固定資產投資為1207.60487萬元,年租金為79.701萬元。 2.3因所使用土地為甲方租賃的土地,土地租金(與甲方實際支付的租金一致)作為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併支付給甲方。 2.4種雞一場租金起租日為20XX年5月1日;種雞二場租金起租日為20XX年10月1日;孵化場租金起租日為20XX年1月1日。 2.5年租金每年分兩次支付,當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日內,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乙方將是三個專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三條 財產的交接及維護

3.1甲方保證設施、裝置達到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2租賃期滿後,依合同附件所載明的財產,剔除乙方投資新購置,更換、擴建的財產。乙方向甲方交還,自然磨損和自然力對租賃財產的外觀、質量、等影響,均不構成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財產的緣由。由於裝置,設施原有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任賠償。 3.3租賃期間,租賃財產在報廢期之前的維修與保養及裝置正常報廢后的更換由乙方負責。因使用租賃財產而發生的電費、燃料費、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轉讓

4.1在租賃期內,乙方自籌資金所形成的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期滿後新增不可移動類固定資產可以根據協商價格或評估機構評估價格出售,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4.2本專案資產如果對外出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財產的第一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債權債務

5.1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涉及甲方的原有債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承擔,因前述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負責解決。 5.2乙方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承擔,由此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權益與義務

6.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爭取有關專案的優惠政策。 6.2甲方負責處理好廠區周邊單位、居民、農民關係,以便利於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6.3甲方保證出租資產通過環保部門驗收,不會因為汙水處理設施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 6.4甲方負責提供滿足工人生活需要的'宿舍、食堂。 6.5乙方負責提供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性工器具,辦公用具,開辦費等。 6.6出租資產的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效力

7.1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財產發生所有者變更或租賃財產設定抵押或擔保的情形,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並不視為違約。 7.2非乙方責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颱風、戰爭等)而造成租賃財產的部分或全部損壞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甲方。 7.3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賃財產滅失和損壞,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第八條 違約與爭議

8.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提前中止合同的違約,應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 8.2乙方逾期繳納租賃費的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依據逾期租金數額部分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8.3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有爭議,本著充分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解決糾紛。若雙方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將此爭議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9.1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分。 9.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出租方:登封書青牧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

養殖場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面積_____畝。

第二條 租期___________,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_____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____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係。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於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於甲方投資專案及建築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養殖場租賃合同5

甲方: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主任。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位於____市____鎮___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_畝土地、_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__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河塘租金按_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__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____市____鎮____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____市___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鑑證單位:(蓋章)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