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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勞動合同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3.13W)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正式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正式勞動合同10篇

正式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區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_______年 月 日終止,有效 年。

二、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和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並按照本崗位職責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三、教育與培訓

乙方任職期間,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四、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制訂操作規程、安全衛生制度。

五、勞動報酬

甲方按本企業規定的工資發放形式和考核辦法,每月15日(把現金人民幣打到乙方建設銀行的帳號)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按規定支付乙方有關補貼,乙方取得勞動報酬後,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有關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企業滿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假。

七、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情況除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

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十一、勞動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十二、解除、終止合同的幾點說明

1、乙方調離甲方時,乙方將被免除在甲方聘用期間的職務。此外,乙方應向甲方交回甲方發放的證件,歸還甲方交其使用的生活用品、工作裝置、物品(包括辦公用品、資料、鑰匙、工服等)勞動合同書及其它物品。

2、乙方調離甲方時,自批准之日起3日內乙方如不辦理調出手續,甲方有權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

3、合同終止、解除後,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將各項社會保險等關係從甲方名下轉走,否則甲方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合同期內,若甲方無故解聘乙方,屬甲方違約,對此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違約金 元。

2、乙方違約合同期內,若乙方無故中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元,並返還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出資參加專業培訓的培訓費。

十四、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根據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固定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終止。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試用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 個月 天。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完成甲方分配的正常工作任務。在合同期內,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工資實行提成制、或底薪加績效工資、或底薪加提成,具體按甲方的工資制度執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詳細瞭解甲方規定的工資制度。本合同簽訂時,視為乙方已充分知曉、並同意按甲方制定的工資制度執行。乙方在延長勞動時間、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情形下,工資標準與其它工作時間相同。

2、乙方試用期間的基本薪資為 元/月, 崗位工資元/月,績效工資元/月。

3、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基本薪資為元/月,崗位工資 元/月,績效工資 元/月,每滿一年增加工齡工資 元/月。

4、甲方每月 10-20 日(節假日順延)以銀行轉賬或現金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勞動保護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並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勞動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3、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商業祕密保護

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對其知悉或使用過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在上述期限內披露、自行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該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金額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第1款的規定計算。

第八條 專業技術培訓及服務期

乙方接受甲方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與其簽訂培訓及延長服務期協議,約定培訓結束後乙方的服務期限及違約金。乙方違反服務期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約定。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乙方已閱甲方的各項制度,並保證遵守,如有違反,接受甲方的相關處理決定。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考慮到社保轉移困難及在甲方工作的不確定性,自願放棄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作疏忽為甲方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3、乙方入職後崗位調動及薪資變動等各項表格、檔案、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乙方崗位薪資標準詳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5、甲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每月給予乙方保底工資 元整。(詳細保底方案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6、乙方入職開始須按月繳納伙食費 500 元整,共繳納滿 個月為止,甲乙雙方合同期滿,繳納的伙食費將作為忠誠奉獻獎勵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7、乙方未做滿合同期離職(含自離、辭職、辭退、開除),不享受忠誠奉獻獎勵;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正式勞動合同 篇3

只有正式勞動合同才有五險一金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在30日內為勞動者辦理五險一金。

五險一金包括哪些?該怎麼繳納?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還有住房公積金。

“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和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裡要注意的是“五險一金”是法定的,是有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

五險一金交納有兩種方式,一是個人交納,二就是由單位代扣代交,雙方按比例計算,如下如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一部分是個人繳納,一部分是企業繳納,但企業交的比個人比例大,基本都計入個人社保賬戶。

辭職後五險一金該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2、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由此可知,法律經驗編輯在此提醒各位:員工辭職後,關於“五險一金”的處理,將會由原所在的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注意:失業保險只對單位不對個人,故辭職後個人不能交納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可以到社保部門繳納。

正式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於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七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九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 其他規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二十九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個月(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在試用期考核合格後成為甲方正式員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填寫到崗確認書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終止時間不順延。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及勞動報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因乙方技能、身體等因素,其本身不能勝任約定的崗位工作,或不能實現工作目標的;

(2)乙方因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甲方認為應調整工作的;

(3)甲方因階段性工作任務需要臨時性調整乙方工作的;

(4)甲方因組織機構發生變動而需要調整乙方工作的;

(5)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整的,雙方均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甲方不承擔勞動賠償或勞動補償。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在原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可不再另外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成績考評,並通過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薪酬,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來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獎勵或降職、降薪等處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第九條甲方因專案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安排。

第十條乙方不能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加班,而是必須按程式進行書面審批,且待批准後方可認為是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乙方月基本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月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月工資的80%),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工資及工資發放按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甲方以貨幣形式或其他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作相應順延)。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和醫療待遇以及乙方加班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第十五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以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應在工作中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職業技能,以保證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十三條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經公示,或者已經告知乙方,乙方已經全面知曉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保證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日常管理制度彙編》、《崗位說明書》 《薪酬管理制度》、《績效管理制度》、《績效考核量表》。

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公司已釋出或今後將釋出的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規定標準、流程執行;乙方有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勞動關係;乙方的行為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五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六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試用期考核不符合崗位需求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為其他單位提供勞務服務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乙方不論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或離職,都應至少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

本合同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乙方都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按甲方規章制度與甲方辦理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相關離職手續並按甲方要求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離職及工作交接手續,給甲方造成損失,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且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法律限定的範圍內,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

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檔案,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以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附件:

1、《日常管理制度彙編》

2、《崗位說明書》

3、《薪酬管理制度》

4、《績效管理制度》

5、《績效考核量表》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全額事業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學校制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資訊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簽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辦公室幹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按其畢業時間套專技人員工資,按所聘專技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月工資(含社保金)為 元。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學校福利待遇。試用期後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與在校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請事假、病假與在校正式職工同等標準扣除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暑假期間根據學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未安排上班的,不計發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保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與今後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日期:

正式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時間及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每星期工作六天。

二、甲方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援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

一、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時間為每月15號,如遇節假日則甲方有權選擇提前或延後在臨近的工作日發放。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經營狀況實行本公司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三、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四條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一、甲方調整工作任務的。

二、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三、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 商業祕密

一、乙方為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二、掌握商業祕密的乙方離職後,同意在3個月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3個月內,不能向任何人洩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向任何人洩漏本企業的商業機密訊息或在職期間同時在與本企業經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不能夠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且經過教育不思悔改的。

5、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批准與實施

一、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壹年,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到期。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8

一、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即原辭職申請書)(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且須有本人親筆簽名,簽名不得列印;②須在申請書內寫明本人調入本單位時間、所評的最高職稱以及“本人自願申請與某某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字樣;③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2.本人所評最高職稱影印件(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②一式一份,由審批部門存留。)

3.《關於某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說明》(①該材料由單位出具;②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③該材料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4.填寫《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①該材料由單位和本人填寫;②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本人簽名、街道教辦簽署“同意該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申請”意見並加蓋公章;③該材料正反面列印,一式四份,區人事部門一份、主管部門一份、單位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

二、辦理程式

1.本人書面向學校提交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本人所評最高職稱影印件,並下載填寫《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經本人簽名後提交學校填寫。

2.單位同意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後,出具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說明。

3.單位將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所評最高職稱影印件、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說明和《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於3個工作日內交至街道教辦(直屬學校直接交至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4.街道教育辦同意後,在“主管部門意見”欄左側簽署“同意該同志與聘用單位解除合同”並加蓋教辦公章,由教辦將《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連同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和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說明於3個工作日內送交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5.經人力資源科提出意見,區教育局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後,按照解除聘用合同管理許可權送交區人事局審批備案或直接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

6.經審批同意後,區教育局將《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交至街道教育辦或直屬單位。

7.由單位和本人填寫《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由本人簽名單位蓋章後,單位和本人分別留存一份。

8.單位依據銷編、停薪、並將以審批《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原件歸入本人檔案,將《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影印一份交至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提醒本人與區教育局檔案室聯絡,處理檔案轉移問題。

9.本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檔案移交等手續後方可離崗。

三、注意事項

1.有了解除合同證明書就不用提供合同副本,其中證明書“字第__號”由單位編寫。

2.本人申請辭職即按解除聘用合同辦理,而不是終止聘用合同。 3.已獲得初級職稱的仍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已獲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由區人事局審批備案。

4.原辭退手續參照此指南執行,單位須寫明辭退原因,提供辭退相關證據材料。

正式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

本協議於_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日終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商鋪工資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10日。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 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並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貨款。

2、偷盜財物,散佈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且自願放棄各項社保福利。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勞動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七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九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二)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二)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三)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一)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四)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檔案,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