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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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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精選7篇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把供熱工作做到“安全順利,規範服務,注重效益,提升形象”,確實把安全工作做到首位,以“預防為主,預案在先,處理有序,搶修高效”為原則,規範公司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避免因停水、停電等意外安全生產事故而影響我熱力公司形象的事情發生,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重大危險源識別標準》和省市有關保障城市安全供熱的檔案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供熱系統的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1.4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機構及職責

華陰市遠大熱力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現場指揮中心、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支援保障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機構組成。

指揮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全面負責公司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副指揮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樑擔任,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職責:副指揮長主要職責:①供熱系統。協助指揮長對供熱生產中的人身、裝置、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以及供熱服務工作中發生的應急事故處理指揮工作。②供熱工程建設:協助指揮長熱源廠、供熱管網工程建設中人身、裝置、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做好事故的報警、搶險人員及搶險物資裝置的調配等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管網執行部、客服務部、財務資產部、規劃建設部組成。

2.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司生產技術科。成員為: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供熱運營部、物資供應部、財務產權部等人員。

職責:

(1)接到事故報告後,生產技術科科長要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領導報告,並按照領導的指示,協調所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事故的進展情況。

(3)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資訊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4)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稽核、釋出和總結。

(5)負責下達啟動/解除應急預警指令及應急預案指令。

(6)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配合政府部門應急工作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應急救援水平,形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8)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安撫及善後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派出機構,設1名組長及若干成員。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職責:

(1)按照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2)及時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彙報應急處置情況。

(3)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4)核實應急終止條件,並嚮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5)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2.4各小組組成及職責:

(1)搶險組:對鍋爐執行及管網出現事故進行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發生。對爆炸後事故搶救、搶修。

(2)消防組:負責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3)保衛組:負責安全保衛、佈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

(4)後勤保障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救物資和通訊保障。

(5)醫療救護組:聯絡急救醫院,組織對傷亡人員實施搶救和處理。

(6)宣傳組:負責資訊釋出和對事故訊息傳播後造成影響的處理;記錄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事態發展的跟蹤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事故處理情況。

3預防與預警

3.1危險源監控

事故隱患可分為三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應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為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各單位應針對實際生產特點,制定生產過程中物的狀態、人的行為和環境條件的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

建立健全危險源資訊監控方法與程式,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危險裝置的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範化、標準化管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處處體現“將規範滲透到毛細血管,將精細傳遞到神經末梢”的管理要求。

3.1.1通用預防措施

(1)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接到報警後按照要求迅速到達各自崗位。

(2)公司辦公室應及時與市長熱線、供電搶險、自來水搶險、市政搶險、市衛健局、應急管理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絡,接到資訊及時報告。

(3)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總排程中心應保證通訊線路暢通並及時更新指揮中心成員和相關部門領導的聯絡方式。

(4)各單位應按規定對生產裝置、設施、運輸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確保其處於良好執行狀態,並加強對供熱管網的檢查巡視。

(5)總排程中心根據氣溫、季節、時段合理排程管網壓力、流量。

3.1.2公司預防措施

切實加強門衛管理,對重點生產部位加強巡邏檢查,加強對鍋爐間、水處理間、變配電室、泵房、主管道控制閥等重點供熱設施、裝置的監控。

3.1.3供熱管網事故預防措施

(1)切實加強供熱管網上閥門的日常維護保養,要確保其處於良好執行狀態。

(2)對全市供熱管網及裝置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將管線落實到人,定期巡線。安排搶修隊伍24小時待命,車輛、工具要配備齊全。

(3)在管網搶修中應做到快速搶修、規範施工。

3.2預警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各部門應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負責做好資訊對外發布的工作安排。

3.3事故報告與預警

任何人員接到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資訊後,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機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部門)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4預警支援系統

3.4.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迅速向上級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時間、地點、類別。

(2)事故的簡要經過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及傷亡人數。

(4)事故發生後採用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詳細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等。

3.4.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報告應做到:

(1)做好事故報告內容相關情況的記錄。

(2)根據總體生產執行狀況並結合崗位實際執行情況進行合理排程,將排程情況及時通知副指揮長。

3.5預警原則

3.5.1快速反應原則

事故處置要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事故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相關人員應儘快到達事故地點。

3.5.2先期處置原則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儘可能的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5.3統一指揮原則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全面負責內部的統一指揮、統一排程,並配合、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對重、特大事故的統一指揮,保證處置工作的統一高效。

3.5.4協調作戰原則

公司各部門在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進行分級負責,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單位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情況彙報,對處置過程進行追蹤報告。

一級應急響應:需調動公司所有有關部門及資源,或者需要同外部機構聯合處理的各種緊急情況。現場指揮部可在現場作出保護生命和財產以及控制事態所必需的各種決定。解決整個緊急事件的決定,由應急總指揮長負責。

二級應急響應:需公司兩個或更多部門響應,有關部門提供人員、裝置或其他資源。本級響應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

三級應急響應:各單位根據事故情況,利用本部門現有應急隊伍及資源開展事故救援。本級響應由生產科科長負責,同時向上級做好通報和跟蹤報告。

4.2響應程式

4.2.1任何影響正常供熱的故障,必須在20分鐘內通知公司熱線(0913-4655320)。

4.2.2影響重點使用者的故障,資訊要準確、詳細。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並由應急小組成員立刻報告指揮長。故障處理中,每2小時向指揮長彙報一次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3一次支線網以下級別管網故障、熱力站非單一裝置故障、鍋爐房內鍋爐及非單一裝置故障,不會造成全部停熱的,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視故障程度向副指揮長彙報,每2~4小時彙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4一次主幹網、支幹網故障、熱力站整體停運故障、鍋爐房單一裝置故障及停電、停水造成全面停熱的,立即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立即向副指揮長彙報,每2小時彙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530分鐘內通知受影響使用者,恢復供熱前30分鐘,通知使用者做好啟動準備。

4.2.6報告內容:故障型別、發生時間、地點,影響使用者,預計恢復時間,搶修進度,實際恢復時間。

4.3現場緊急處置方案

4.3.1各崗位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付突發事件的預案和措施,並做到思想到位、認識到位、工作到位。

4.3.2成立搶險小分隊,確定小分隊負責人、現場指揮負責人、排程協調負責人、司機、操作人員名單,各崗位要確定自己的對外協商隊。落實各種搶險物資和裝置。搶險小分隊成員名單和搶險物資和裝置明細要上報辦公室。

4.3.3把供熱安全放到首位,故障處理過程中,要按照規章制度科學排程生產,儘量減少故障影響範圍。

4.3.4各成員要劃定管轄範圍,對所有供熱設施進行責任人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責任。

4.3.5突發事故發生後,各單位搶險小分隊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處理控制現場,並按規定程式上報公司熱線及各級領導。

4.3.6遇停水、停電要及時和有關單位部門聯絡,要求領導到位,搶險人員到位,做到邊協調,邊處理,邊上報。爭分奪秒,儘快恢復正常執行,把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4.3.7若有突發事故發生,當班排程負責人(或值班長)有權調動一切能調動的人員、物資。

4.3.8對因裝置質量、新接管網產生的問題由專人負責聯絡管網工程管理處、施工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協調處理搶險事宜。

4.3.9搶險裝置設專人管理,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格管理。

4.4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應急處理和搶險工作基本結束後,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相關單位做好事故情況上報,同時向事故調查處理機構移交相關事項,並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結。

4.5應急保障

4.5.1通訊與資訊保障

(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電話:0913-4655757,為24小時應急值守。

(2)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913-4655388

遇到緊急事故及時採取應對措施,所有資訊上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並確認建立嚴密、有效地聯絡網路。聯絡通訊方式有:固定值班電話、行動電話以及無線對講裝置,排程中心值班電話保證暢通,客戶服務中心線路全部開通。

4.5.2應急隊伍保障

(1)施工坍塌等事故現場應急小組

組長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搶救等全面工作。

(2)管網及閥門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調配、材料管理、現場搶險等全面工作。

(3)熱源廠機電裝置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經理擔任,負責搶修人員調配、物資採購等工作。負責裝置狀況檢查、現場人員搶救、恢復供熱等工作。

4.5.3經費保障

針對事故應急救援要求,各單位應保障救援資金到位,公司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援。

4.5.4物資保障

(1)物資供應公司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徑情況,對一些經常使用的管材、管件應作充足的準備,做到隨用隨到。

(2)水泵、發電機、挖掘機等機械裝置,做好裝置定期維修、保證裝置良好。

(3)各崗位應結合公司實際生產,配備搶險工具、應急器材等必要工具。

4.6資訊報告和釋出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資訊對外發布。

4.7後期處置

指揮中心辦公室應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慰問和善後處理工作,並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清理事故現場,搶修受損設施,恢復正常的供水工作。對事故進行徹底清查,責任到人。針對事故重新評估應急救援能力,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內容。

5培訓與演練

5.1培訓

公司組織應急管理機構以及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培訓和業務培訓。至少每年進行應急課程培訓兩次。

5.2演練

公司至少每年組織兩次有針對性的應急事故演練,並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現場評估,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

5.3責任追究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予以責任追究;其中,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公安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事故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應急物資的。

(5)妨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的行為的。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2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供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合理地處理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確保供熱安全、執行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以規範和強化供暖保障系統應對突發供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供暖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供暖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後工作機制,達到供暖保護工作有序、有力、處置快速高效的應急體系。

二、組織機構

為保障冬季正常供暖,加強組織領導,達到快速應急反應,現成立楷巨集公司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和事故應急搶險隊,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故障排除搶修工作。

應急搶險小組

組長:x x x任應急搶險總指揮

副組長:x x x、x x x副總指揮

應急搶險隊

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能驚慌失措,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報告。在隊長(副隊長)統一指揮下,利用可能利用的水源對系統進行補充,以確保正常供暖。如水源補充不上,系統缺水應及時採取停爐降溫措施,停止向爐內供煤,關閉鼓風機,開啟所有爐門,將爐膛內燃料排出,及時排出爐內氣體,避免爐溫升高造成汽化爆炸事故。

③、鍋爐執行中發生爆管事故

司爐人員發現爆管後,應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同時停止鍋爐執行,做好鍋爐退火及降溫工作。當爐膛溫度降至可進行搶修時,由隊長(副隊長)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實施搶修工作。主要有:查漏、鍋爐洩水、切割爆管、換管焊接、加水試壓等

3)、鍋爐爆炸事故

①、當發生鍋爐爆炸時,值班人員或發現人應第一時間嚮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回報情況,如產生人員傷亡等惡性事故應及時報警,撥打110、119、120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型別以及傷亡損失情況等。

②、啟動快速應急機制,由總指揮統一指揮,實施救災搶險、傷亡救護、人員疏散、裝置保障等快速反應。搶險救援時要做到“穩、準、快”和“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救援搶險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各應急小組應保證通訊暢通,服從指揮,步調一致。積極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救援隊的工作,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③、各應急小組負責人

救災搶險小組負責人:x x x—1500424xxxx

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x x x—1347842xxxx

人員疏散小組負責人:x x x—1384098xxxx

裝置保障小組負責人:x x x—1380408xxxx

④、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應急處置等做好詳細記錄,配合相關單位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同時組織專業搶修隊搶修因事故受損的裝置,以最短時間修復所有受損裝置,確保轄區居民供暖。

4)、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突發供暖事件,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上級領導協調解決。

3、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調查,查明事件原因、損失情況、影響程度等,並負責協調相關單位對事故的'調查。

4、日常防範

組織開展對本轄區供熱鍋爐系統、除渣裝置、上煤裝置、水處理裝置、熱水迴圈裝置、外網系統等進行普查和維修保養工作。加強對供熱保障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明確職責,嚴防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要求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處理。

2、按照“先控制後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3、制定供熱保障防護措施,確保突發事件所涉及群眾的人身安全。

4、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四、應急保障

1、通訊保障,建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系統,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與相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暢通。

應急指揮部電話:8637xxxx

8661xxxx

2、應急隊伍保障,針對事故性質成立鍋爐洩漏、管道爆裂、電氣事故等事故搶險隊,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統一指揮。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3

1.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供熱安全事故主要風險如下:

供熱熱水管道爆裂:因室外氣溫較低或因管道質量問題造成供熱熱水管道破裂,洩漏的熱水燙傷行人、損壞市民其他財物,造成大面積停止供暖。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應急組織體系

熱力公司成立公司安全小組,履行供熱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職責,熱力公司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專工任副組長,成員為各班組長及保管。

2.1.1熱力公司安全小組應履行的應急管理主要職責如下:

貫徹落實有關供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指揮、協調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2.1.2在熱力公司安全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安全小組成員應按照其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分別完成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

牽頭負責《熱力公司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

負責《供熱管道爆裂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牽頭做好供熱應急物資的準備工作;

牽頭做好供熱事故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協助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完成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3熱力公司供熱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3.1組織《熱力公司供熱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2.3.2對《熱力公司供熱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2.3.3負責督促做好供熱事故所需應急物資的準備;

2.3.4負責監督管理供熱設施的配備和使用。指導落實工作現場防範措施。

2.3.5負責組織供熱事故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3.6針對典型場所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負責組織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專家組,為供熱事故的處理提供專業技術服務;

2.3.7協助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完成供熱事故的應急指揮;

2.3.8監督做好供熱事故應急工作。

2.4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熱力公司正職是本部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4.1熱力公司發生Ⅰ級響應級別供熱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4.2熱力公司發生Ⅱ級響應級別供熱事故時,由經理負責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4.3在發生火災事故後,應急指揮領導成員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供熱情況和現場人員力量下達任務,堅持“迅速、果斷、科學、冷靜”的原則,靈活處置現場情況。

2.4.4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預案規定程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2.4.5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部門報警求助。

2.4.6負責逐級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2.4.7應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2.5專業應急工作組

根據供熱事故的工作需要,成立應急操作處理組、檢修專業應急組、供熱應急組、安全救護組、物資保障組、通訊保障組、現場保衛組、物資疏散組。

2.6各專業應急組職責

2.6.1應急操作處理組

及時向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火災事故情況,及時通知專業應急組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根據裝置具體事故狀況,及時主動採取對事故裝置、場所的隔離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當有發生危及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可能情況時,應及時警告並疏散現場工作人員。

根據供熱事故現場情況,協助指揮部開展其他應急處理救援工作。

協助現場保衛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封鎖和保護工作。

協助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工作。

2.6.2檢修專業應急組職責:

按照檢修維護規定程式進行應急處理。

按照專業要求和特點進行供熱分隔或其他技術隔離措施。

解決或提供供熱現場技術問題

供熱事故後進行現場恢復生產,參與事故分析和調查。

2.6.3安全救護組:負責供熱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和救援醫療器材的保障供給。

2.6.4物資保障組:負責搶險救援物資、設施的準備、供應及運輸工作。

2.6.5通訊保障組:負責供熱現場與後勤部門或市有關協作、支援單位聯絡。

2.6.6現場保衛組:負責供熱事故現場外圍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及疏散,引導外來支援隊伍。

2.6.7人員疏散組職責:

瞭解供熱事故上需要搶救的人員數量、地點等,確定搶救人員行動的通道、方法、器材、所需要的力量,並具體組織搶救。

採取必要的方法穩定供熱事故所造成的人員的情緒,防止出現圍困人員因心理緊張可能引起的危險性行為。

3.應急處置程式

3.1資訊報告與處置

3.1.1資訊報告與通知

為有效的應對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內特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

值班電話:0537-3196516;

值班地點:公司辦公室;

值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輪流值班。

一旦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公司負責人,並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現場處置程式立即開展自救。

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在接到事故資訊報告後應記錄報告時間、對方姓名、雙方主要交流內容。

3.1.2資訊上報

主值接到事故報告資訊後,應立即對供熱事故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確認事故報告資訊的所有內容,在確認事故資訊的情況下,迅速下達應急處理命令,採取臨時應急措施,對事故情況加以控制,並迅速報告安全小組辦公室、公司事故管理部門,公司事故管理部門負責人依據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見第二十四、二十五條)對應急響應級別進行確認。

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在1小時內向陵城鎮安監站、市安監局及市政府報告。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已經採取的措施;

4.供熱事故處置措施

4.1響應分級

按《熱力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有關內容執行。

具體條款摘錄如下:

第二十三條熱力公司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響應(公司級)、Ⅱ級響應(部門級)。

第二十四條I級響應是指熱力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裝置、系統故障或人為因素等各類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熱裝置比當時負荷值降低50%以上,影響負荷供應連續時間超過120分鐘。

(2)故障引起裝置設施破壞,造成停爐。

(3)因燃料供應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預期造成主裝置非計劃停運時。

(4)因風暴、雷雨天氣、寒潮、冰雹等自然災害,已經或預期對整個熱力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執行造成較大影響的。

(5)其他生產事故(人身重傷害、人員誤操作、裝置損壞)預期為廠《安全考核實施細則》規定的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6)超出熱力公司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公司組織應急處置的各類突發事件。

第二十五條Ⅱ級響應是指熱力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裝置、系統故障或人為因素等各類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熱裝置比當時負荷值降低20%以上,影響負荷供應連續時間超過60分鐘。

(2)故障引起裝置設施破壞,對主裝置安全穩定執行構成嚴重威脅。

(3)因燃料供應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預期造成機組限負荷執行或影響對外供熱連續時間超過60分鐘時。

(4)其他生產事故(人身輕傷害、人員誤操作、裝置損壞)預期為廠《安全考核實施細則》規定的二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5)超出熱力公司班組(或專案部)的.應急處置能力,需要部門(或下屬單位)領導組織應急處置的各類突發事件。

4.2供熱事故處置程式:

4.2.1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安全事故級別,及時向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受影響的熱使用者通報供熱安全事故情況。

4.2.2成立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部門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或實施應急救助,儘快恢復系統正常執行。

4.2.3現場應急處理負責人應全面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報告。

4.2.4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並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4.2.5根據發生供熱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3事態監測與評估

對供熱事故發展態勢及影響程度進行動態的監測,並對監測資訊做出初步評估,將各階段事態監測和初步評估的結果,向有關部門進行彙報,為整體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4應急人員安全

在應急救援或搶修過程中必須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現場安全防範措施、現場安全監測是否做到萬無一失。

4.5搶險

本預案的首要任務是搶救在供熱安全事故中受傷人員,使受傷、受困人員及時脫離事故現場並進行救助,其次,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阻止事故勢態進一步擴大,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修。具體的搶險工作由現場應急隊伍負責,具體方案的採用要在保證搶險人員安全的基礎上進行。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執行下列程式:

供熱熱水管道爆裂:發現供熱熱水管道爆裂,迅速關閉該管段控制閥門,檢查有無人員被熱水燙傷,通知部門領導。

4.6警戒與治安

有關部門在事故搶修現場應建立警戒區,搶修區域外周圍3m應設定警戒線或安全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搶修區域,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生產現場檢修圍欄內為緊急疏散區,受傷人員要疏散到檢修區域以外。檢修區域以外的周圍區域為管制區域,實施交通管制,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事故現場,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能入內,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4.7人群疏散與安置

人群疏散是減少因供熱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公司有關部門應對緊急情況的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線路、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場所以及回遷等做出細緻的準備,應考慮疏散人群的數量、所需要的時間及可利用的時間、環境變化等問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安置。

4.8醫療與衛生

對在供熱安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應採取及時、有效的現場急救或轉送醫院進行治療,應急人員要及時提供受傷人員的受傷情況,醫療人員必須瞭解相關傷害的救治特點。

4.8.1急救和診斷應注意的事項

緊急救護要爭分奪秒,就地搶救,動作迅速,方法正確。

要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用心肺復甦法就地搶救。

在現場緊急救護的同時,應與醫療機構取得聯絡,請求給予救治的指導與幫助。在醫務人員未到達前或未送達醫療單位前,不應放棄現場救治。

現場救護人員,在將傷員移交醫療單位時,必須將有關傷員的情況向醫生做情況通報。

4.8.2急救要點

受傷者立即脫離致害物,脫離供熱安全事故現場。

面板燙傷的傷員應立即將患者衣服除去,儘快清潔創面,並用清潔或已經消毒的紗布保護好創面,避免傷面感染。

骨折(特別是脊柱骨折)時,在沒有正確地固定的情況下,除止血外包紮,應儘量少動傷員,避免加重損傷。

顱腦外傷,應使傷員採取平臥位,保持氣道暢通,若有嘔吐,應扶好頭部和身體,使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止嘔吐物造成窒息。

請勿隨便給傷員飲食,以免嘔吐物誤入氣管。

置傷員於空氣清新、安全清潔的環境中。

防止傷員休克,特別要保護傷員心臟、肝、腦、肺、腎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4.9現場恢復

應急部門在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結束後,對參與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的人員進行清點,使用的搶險物質與裝備安排專人進行清點和回收。

4.10應急結束

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批准,由現場總指揮宣佈應急結束。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裝置、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裝置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裝置保養,及時維修裝置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裝置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裝置、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城市供熱行業應對供熱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冬季供熱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各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通過整合資源、共享資訊,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城市供熱條例》、《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公司範圍內發生的燃煤緊缺,儲煤無法達到7日耗煤量,或因熱源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重大停熱時間在30小時以上,或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供熱期供熱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裝置發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單位自身救助力量無法解決的重大供熱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成立市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主要職責:負責供熱事故預案的制定、實施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准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資訊對外的釋出;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成員單位:建設局、經委、發改委、城管局、財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氣象局、水務局、電業局、供熱公司、中國聯通司、中國移動。

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建設局:負責對供熱事故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和協調,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進行指揮和決策。

市經委:負責幫助供熱公司協調電煤供應,保障熱源供煤穩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隊:負責為我市供熱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運煤暢通。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保障經營穩定。

供熱公司:負責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和保障供熱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供熱公司。

主要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制定、搶險物資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通、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裝置等費用的稽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2.3應急指揮辦公室下設機構(附組織結構圖)

總指揮:

聯絡電話:

副總指揮:

聯絡電話:

(1)專家組

職責:負責對出現的重大供熱事故提供決策方案。

主要責任部門:

總工辦負責人:

聯絡電話:

(2)綜合組

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編制工作;負責搶險指令的下達和具體搶險協調組織工作;對搶險隊伍內部指揮、協調和外援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有關資訊的釋出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的人員開支、材料、裝置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並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彙總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生產經營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3)搶險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及安全操作。

主要責任部門:

管網中心負責人:

聯絡電話:

(4)技術組

職責:負責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論證及事故原因調查認定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技術組負責人:

聯絡電話:

(5)材料供應組

職責:負責搶險裝置和材料的購置、保管、運輸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後勤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6)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搶險人員的生活和車輛保障,及搶險所需特種裝置的協調。

主要責任部門:

行政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7)工程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施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操作。

主要責任部門:

工程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8)安全保衛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現場圍擋防護及事故現場人員裝置總體安全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安環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9)接待宣傳組

職責:負責接待供熱使用者的上訪工作及對外宣傳工作。

主要責任部門:

客服企劃部負責人:

聯絡電話:

3、預防機制

3.1企業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建立考核制度。執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檔案管理,通過經常性的生產執行狀況彙總對比分析,對系統安全進行評估。定期向主管部門彙報,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3.2企業每年都要制度詳細的夏季搶修計劃和檢修規程,做好鍋爐、換熱器、機泵、電氣儀表、管線、閥門、補償器的檢修維護工作,並嚴格做好檢修的驗收工作,確保檢修合格率達到100%。

3.3企業要購置儲備電力、輸煤、除渣等系統關鍵裝置,避免因個別關鍵裝置故障導致供熱系統癱瘓,至少購置一臺備用發電機;配備備用水池,保證停水時供熱系統的補水需求。

3.4每年採暖前要進行試水、試壓工作。運轉裝置冷態運轉3天,檢查裝置運轉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3.5冬季供熱執行期間要加強對整個供熱系統的監控,通過壓力錶、流量表等儀器和裝置對系統壓力、補水量、失水量進行檢測,通過系統引數的變化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

3.6冬季供熱期間企業要加強巡查工作,通過巡查發現有無出現故障的跡象和發生事故的苗頭,使執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早暴露出來,及早制定維護方案,使問題得到及時的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巡查時要做好檢查記錄,巡查記錄是分析熱網執行狀況的第一手資料,通過巡查記錄,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補償器的.動作、閥門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兒是否發生錯位、閥室內是否存水等詳細情況,為掌握設施的工作狀態、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3.7為了保證一級管網發生事故時能迅速關斷事故管段,同時進行洩水作業,企業要投資將主管網中關鍵部位的關斷閥更換成高質量的閥門。

3.8為保證供熱的安全進行,企業要由計劃的將一級管網的波紋管補償器更換為套筒補償器,防止因補償器洩露導致供熱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資訊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並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將事故基本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12345678;應急搶險辦公室電話:22222222,提出救援申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主要領導彙報,並在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4.2指揮與協調

4.2.1發生事故的企業必須全力配合搶險隊伍開展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搶險隊伍要保持與應急指揮部的資訊溝通,按照應急搶險工作日報制度,每日固定時間分兩次或三次嚮應急指揮部書面報告搶險救援情況,重要情況隨時彙報。

4.2.2搶險隊伍、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和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接到搶險命令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的現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援,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質、機械裝置、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呼叫和徵用,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後統一補償。

4.3搶險措施

4.3.1當企業出現燃煤緊缺,儲煤無法到達7耗煤量,或因煤質差致使供熱能力嚴重受損,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供熱事故時,採取以下措施:

(1)由企業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配專人到有關企業協調調撥和優質燃煤採購工作。同時,將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本預案啟動後,由市建設局協調其他熱源、供熱單位,緊急向事故單位調撥優質燃煤;由市經委派專人與相關企業溝通,協調電煤調撥;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兄弟城市及周邊煤源企業,落實優質燃煤。

(3)在應急燃煤調撥過程中,由市經委協調鐵路部門,保障鐵路運煤的暢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隊為運煤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公路運煤暢通。

4.3.2熱源或供熱單位的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裝置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自身救助無法解決時,由市供熱燃氣辦組織應急隊伍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修。

(1)補償器破裂或滲漏處理方法:因為結構上的特點,波紋管補償器一旦滲漏,便很難修復,所以對於波紋管補償器滲漏,可採用外加套管的辦法進行處理,以保證熱網的安全執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時,應立即更換套筒補償器。

(2)閥門洩露事故處理方法:執行中的閥門洩露大部分產生在填料和墊片處,而填料的洩露比墊片處的洩露要多一些。填料產生洩露後,可視情況採用擰緊壓蓋、加填或更換密封填料等方法進行處理。墊片處的洩露可採用注膠的方法進行處理。

(3)管線洩露事故處理方法:對管線的洩露,可視具體情況採取補焊、打卡子、焊短節等辦法進行處理;在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焊接操作規程,防止金屬過熱和變形,產生新的裂紋,對捻縫過的部位出現的洩露,不易再次捻縫,以免洩露擴大;洩露點採用上述方法無法解決時,應立即更換管道。在以上三種事故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洩水降壓操作,可根據集中供熱管網上個分段控制閥門的位置,合理地進行關閉閥門的選擇操作,儘可能地縮小因事故搶險而造成停止供熱的範圍。事故處理過程中,應關閉各換熱站的一級網進出站閥門,保持站內迴圈泵正常迴圈,保證二級網低溫執行,防止大面積凍裂事故發生。

(4)鍋爐發生故障時處理方法:公司每個熱源站至少有兩臺鍋爐,尖寒期兩臺爐執行,為了保證供熱的連續,應立即關閉事故鍋爐進出口主閥,使其退出執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熱事故,在搶險過程中,由指揮部下設的搶險組,技術組和專家組共同研究確定搶險方案的設施。

4.4注意事項

現場搶險是一項複雜性大、危險性高、技術性強的工作,要由嚴謹的科學態度,膽大心細、慎重果斷的作風。搶險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搶險操作應由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修理工擔任,現場人員不易過多,並由1-2名專門監護人員。

4.5檢修通報制度

4.5.1各熱源單位在冬季供熱執行期間應裝置檢修停熱時,應提前24小時將基本情況(包括停熱原因、目前情況、計劃恢復時間等)分別通報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生產部排程中心。

4.5.2供電部門在冬季供熱執行期間因供電裝置檢修需要停電時,應提前24小時將停電原因和來電時間分別通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生產排程排程中心。

4.6新聞釋出

緊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熱事故資訊的對外發布工作。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點供熱事故有關資訊,必須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方可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供熱事故資訊。

4.7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5、附則

5.1責任追究

各成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對據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部門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5.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供熱公司制定、組織實施。各部門也要制定本級的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5.3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新問題,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原則上是2年修訂一次。

5.4預案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應急指揮部批准,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5.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營口市城市供熱條例》及《營口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應由我市處置的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裝置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及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採購困難或運力緊張而影響正常供熱;

(3)因鍋爐、換熱裝置故障或供熱主管線爆裂洩水造成大面積停供或低溫執行。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各供暖企業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穩定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市主城區供熱突發事件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主,縣(市)區供熱突發事件以所在地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搶修、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修隊伍、材料、車輛、工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式呼叫市、縣(前)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裝置和人員。

2事故風險描述

2.1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執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器壓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單機(臺)故障等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全部中斷或部分機器裝置低溫執行;

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洩漏風險,容易引發一定範圍內供熱中斷;

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低溫執行;

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缺乏備用熱源等因素導致供熱中斷或供熱能力不足造成低溫執行。

2.2事件分級

本預案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檔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縣(市)區政府能夠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內;

(3)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2萬戶以下,12小時內恢復供熱;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排程幾個部門、縣(市)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洩水,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下,完全停熱超過24小時;

(3)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低溫執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排程多個部門、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洩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

(3)供熱裝置(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造成低溫執行,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造成低溫執行,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過分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裝置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洩水,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200萬㎡以上,完全停止供熱72小時以上。

(3)供熱設施裝置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執行,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以上,96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4)出現供熱煤炭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5)供熱企業擅自停供,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

(6)因熱源單位熱源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200萬㎡以上。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祕書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市住房城鄉和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政府、沿海產業基地管委會、國網營口供電公司、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必要時排程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援;

(3)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資訊,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資訊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3.2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長擔任。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中的各自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資訊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資訊,及時核實與研判資訊,按照規定做好資訊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釋出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絡工作。

3.3專家組

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諮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3.4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協同配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向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釋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收集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資訊,及時核實與研判,做好資訊報告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搶修作業,為搶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對受損道路進行搶修恢復等。

2.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有關新聞報道、資訊釋出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

4.市國資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國有資產搶救和保護,並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處置。

5.市衛健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傷亡人員以及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受傷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籌措、供應及使用情況的監管和評估。

7.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人員傷亡的供熱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8.市公安局:負責維持好搶修現場秩序及煤炭運輸通道順暢、依法制止各類影響供熱搶修、維修的.行為。

9.司法局:負責研究處置供熱突發事件的涉法事務,並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見,及時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

11.市民政局:認真做好低保戶和特困供養人員的供暖解決方案,及給予家庭一定的幫扶。

1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環境汙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組織專家提出控制事態和汙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汙染物收集、清理與安全處置,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生態修復方案;參與涉環保事件的調查評估。

13.市信訪局:負責做好信訪群眾的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負責調查供熱事件單位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資訊,並在事故善後工作中依法對其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特種裝置事故調查處理。

15.市商務局:負責監測分析市場執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資訊,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

1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運輸企業的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應急運輸保障。

17.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18.市總工會: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後處理工作。

19.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資訊通知、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轄區人民群眾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0.國網營口供電公司:負責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影響供熱能力的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21.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影響供熱用水的故障搶修工作。

22.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4預警及資訊報告

4.1監測預測

(一)預防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供熱企業要制定本單位供熱區域的應急處置預案,設立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

(二)監測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預警機制,依託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通過專業監測、視訊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應急)、國土(自然資源)等部門釋出的預警資訊進行傳播,提出防範應對要求。

(三)預測

在資訊監測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彙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2預警

(一)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2、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趨勢。

3、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4、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預警釋出

1.預警釋出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釋出。

2.預警釋出內容

預警釋出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釋出機關、釋出時間等。

3.預警釋出的形式

預警的釋出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路、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三)預警響應

預警資訊釋出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併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資訊釋出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4.3資訊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有關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資訊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報告時限和程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並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報告資訊,1小時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資訊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資訊,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資訊或預警資訊,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30分鐘內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釋出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絡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電話: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市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2響應分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協調先期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並建立相關執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資訊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處置資訊排程、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營口供電公司、熱源單位、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裝置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營口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裝置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訊、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釋出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路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健委牽頭,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紀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總工會、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參加,負責對供暖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市衛健委、市民政局、供熱事件企業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5.5應急處置措施

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洩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4)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2.分級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排程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

(3)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提高供熱質量;

(4)緊急調運政府應急儲備煤炭;

(5)通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

(6)啟動備用熱源;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2)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接管供熱的工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裝置;

(2)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上級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資訊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式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訊聯絡方式、資訊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5.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戶外顯示屏、簡訊等向社會公眾釋出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防寒保暖工作,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6資訊公開

6.1資訊釋出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通過媒體、新聞釋出會等形式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適時釋出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

6.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做好網路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群眾關切問題。

7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對低溫執行造成群眾室內溫度不達標的要予以低溫補償。

7.2社會救助

司法行政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7.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進管部門。

8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隊伍及裝置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和應急煤炭。加強對儲備物資和煤炭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給予支援。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臨時徵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8.2通訊保障

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信局等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訊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網路(含衛星通訊)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訊聯絡。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並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訊暢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後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路、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衛生保障

市衛健委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裝置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8.6技術保障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9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9.2應急預案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自行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3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在徵求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報市政府批准。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9.4預案修訂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9.5釋出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裝置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執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使用者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型別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裝置、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執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排程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執行。各執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排程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執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裝置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執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執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執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作業系統組成監測網路,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執行處、排程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訊號發生後,由執行排程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傳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資訊報告程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3197585、3158870.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訊聯絡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絡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裝置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

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

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裝置,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裝置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熱力公司供暖的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縣供熱和燃氣行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鎮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濟寧市供熱管理辦法》《濟寧市燃氣管理辦法》《汶上縣燃氣專項規劃(20xx-20xx)》《汶上縣城市供熱專項規劃(20xx-20xx)》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2堅持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事故安全防範意識教育,高度重視城區供熱和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加強事故的預測、預警工作,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1.4.3實行分級管理。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部門單位聯動應急工作機制。

1.4.4力求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預報體系和快速應急機制,構建人、財、物和資訊科技保障機制,迅速控制和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儘快恢復城區供熱和天然氣正常執行。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資訊

2.1.1設立汶上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住建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縣總工會、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臺、國網汶上供電公司、熱力企業、燃氣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2.1.2縣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1)負責領導和協調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妥善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問題,儘快恢復正常供熱供氣;

(2)部署縣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瞭解掌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貫徹國家和省、市、縣應急工作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及時修訂完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援和支援;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負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資訊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7)其他有關縣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2.2.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應急機構中相關部門的聯絡,瞭解最新資訊,並及時向縣應急指揮小組指揮長彙報;

(2)指揮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供熱和燃氣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3)編制審查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資訊報道稿件,並報送縣人民政府;

(4)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要求,組織、協調與應急救援工作相關的通訊、交通、物資保障等工作;

(5)負責落實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

2.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住建局:承擔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指揮小組的聯絡,及時瞭解最新資訊,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協調各部門的應急工作,組織縣應急指揮小組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我縣天然氣長輸管線(城市門站以外)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事故傷員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縣公安局:負責做好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現場保護、交通管制和人員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和滅火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因特種裝置及壓力容器、管道引發的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負責現場環境汙染的監測處理,預防次生環境汙染。

縣總工會: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事故調查處理。

縣民政局: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臺: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資訊釋出工作。

國網汶上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電力保障工作。

各燃氣企業: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排程、搶修作業、安全監護、使用者通告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各熱力企業:負責建立專門的應急搶險搶修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城區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快恢復。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資訊監測與報告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資訊進行接收、監控、儲存、常規分析處理、事故資訊跟蹤,並負責對發生在縣外但對我縣城區供熱和城鎮燃氣有重大影響的事件的資訊收集與傳報。

燃氣和熱力企業及使用者發現城區供熱和天然氣管道隱患後應立即上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有關資訊和早期發現的隱患進行核實、分析、評估,必要時組織專家、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後認為可能引發重大突發安全事件的,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並擬定隱患整改措施,報縣政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電話: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預防

行政主管部門的預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區供熱和城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熱力和燃氣企業建立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應急物質儲備情況。加強對城區供熱和管道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2)加強對城區供熱和天然氣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險情或重要資訊及時上報,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經營企業的預防措施

(1)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針對可能出現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及時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縣住建局備案,預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本單位燃氣供熱設施、裝置數量、安裝位置分佈情況。

②在日常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突發安全事件的故障型別、徵兆、應對措施。

③本單位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搶修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路及搶險救援隊伍。

④相應的裝置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通訊聯絡方式、培訓與演習等。

⑤明確突發安全事件性質、等級與上報程式。

(2)定期檢查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搶險裝置、應急物資儲備和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並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裝置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於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

3.3預警級別

按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I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等級劃分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預警解除

根據事情發展動態和處置情況,由釋出分級預警命令的政府決定並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燃氣熱力企業和管理部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分級響應

按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①一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V級):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戶以下使用者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②較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I級):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使用者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③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級):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使用者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④特別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萬戶以上使用者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4.3情況報告

(1)基本原則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資訊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②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③直報: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要及時按照報告程式上報,也可直報縣指揮小組辦公室。同時可撥打110、119。

(2)報告程式

①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人員(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燃氣、熱力企業報告。燃氣、熱力企業接到報告後,立即派搶修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初步判斷是否屬於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Ⅱ級)或特別重大(Ⅰ級)事故,並根據事故程式確定警戒區。

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一經確認,供氣企業應立即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報告,並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應急指揮小組及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按照指揮小組的指示向縣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機構報告,並立即派人赴事故現場瞭解情況,組織有關專家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助搶險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4.4響應行動

(1)縣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報後必須做到:

①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③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④服從指揮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現場原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發生城區供熱燃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報送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4)事故快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②事故單位的經濟型別,供熱能力、輸配規模,儲存裝置,氣源地;

③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⑤事故的簡要經過;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⑦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⑧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⑨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⑩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5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和事故相關資訊;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指揮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4.6指揮協調

(1)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獲悉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後,應立即報告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通知成員單位,並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2)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3)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預案啟動後,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相關單位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將現場情況及時報告指揮小組組長,並立即成立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

4.7應急支援

當應急力量不足、需要有關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由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支援請求按程式報指揮部批准。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有關調動、聯絡、指揮程式及協調事宜,按指揮部批准的計劃或預案執行。

4.8新聞釋出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公開發布由縣應急指揮小組決定。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資訊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資訊渠道、資訊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釋出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資訊釋出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9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事故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指揮小組做出書面報告。

5.1.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5.2.1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設在縣住建局。及時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顯示和傳遞城鎮燃氣事故資訊,為專家諮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接收、傳遞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資訊;

(3)為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指揮、與有關部門的資訊傳輸提供條件。

6.2通訊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訊系統,並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小組同縣政府、燃氣熱力單位和應急救援單位通訊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指揮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呼叫,提供支援。

7監督管理

7.1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應急指揮小組及其成員單位應加強對燃氣安全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同時,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貫徹、培訓和演練工作,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每年組織一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模擬演練,提高救援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7.2監督檢查

縣人民政府、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7.3獎勵與懲罰

對事故應急救援中積極履行職責、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瀆職、失職造成嚴重後果和損失的,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制定並解釋。

8.3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