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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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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臨時用電應急處置程式

1、脫離電源

當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應立即斷開電源開關或拔出插頭,若一時無法找到並斷開電源開關時,可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棒、竹竿、手套〉將電線移開,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切斷電源,如果觸電者在高處,要採取防摔措施,防止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摔傷。

1、呼救並撥打報警電話

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大聲呼救並撥打報警電話120和110,同時報告上級主管或應急指揮部門。

2、緊急救護

根據觸電者情況進行簡單的診斷,並分別處理。

(1)病人神志清醒,單感乏力、頭昏、心悸、出冷汗,甚至有噁心或嘔吐,此類病人應使其就地安靜休息,減輕心臟負擔,加。陝恢復,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小心送往醫療部門檢查治療。

(2)病人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志昏迷,此時應將病人仰臥,周圍空氣要流通,並注意保暖,除了要嚴密觀察外,還要做好人工呼吸和心肺復甦的準備工作。

(3)如經檢查發現病人處於休克狀態,則應立即針對不同型別的休克進行對症處理,如呼吸停止,應用口對口的人工呼吸法來維持氣體交換,如心臟停止跳動,應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法來維持血液迴圈。

(二)挖掘應急處置程式

1、緊急求救

第一時間緊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醫生前來救治,並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傷勢情況,並派人到路口接應醫生。

2、緊急救護

(1)應儘快迅速挖掘被掩埋傷員,解除重物壓迫,並轉移至安全地方口。

(2)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脫離危險區進行簡易包紮、止血或簡易骨折固定,對呼、心跳停止的傷員予以心臟復甦,消除傷員鼻內泥塊、凝血塊、嘔吐物等,將昏迷傷員舌頭拉出,以防窒息。組織人員儘快解除重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症發生,並將其轉移至安全地方。

(3)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應急搶險指揮部。儘快與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絡,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三)動火應急處置程式

1、及時報警組織撲救

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及報告主管部門領導及應急指揮部,並儘快組織人員撲滅火災,特別在火災發生初期要把握好撲救的最佳時機,迅速在火源起點部位採取有效方式進行撲滅。

2、集中力量控制火勢

對於不可能立即撲滅的火災,應先控制,後滅火,首先利用滅火器材集中力量,在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進行補救,以控制火勢蔓延,然後具備滅火條件時,再展開全面撲救,一舉消滅之。

3、疏散撤離火場可燃物,阻止火勢蔓延擴大。

組織安排人力和裝置將受到火勢威脅的可燃物質轉移堆放在上風向的安全地帶,以阻止火勢蔓延擴大,在進行物質疏散撤離時,應首先疏散通道,然後利用通道迅速救援被困人員及疏散撤離物質,其物質不得堵塞通道。

4、搶救被困人員

(1)救人重於救火,應儘快安排人力、物力,在人員集中的場所發生火災,要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撤離危險區域,安排熟悉情況的人做嚮導,積極尋找和搶救被困的人員,使被困人員得到及時救援。

(2)人員撤離火場途中被濃煙圍困時,應採用低姿勢行走或匍匍穿過濃煙,有條件時可用溼毛巾等捂住嘴鼻,以便順利撤出煙霧區:如無法進行逃生,可向外伸出衣物或丟擲小物件,發出救人訊號引起注意。

5、施救傷員

如果發生員工傷亡時,要馬上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撥打“120”進行電話求救,如傷勢較重時,應儘快轉送醫院救治。

(四)受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程式

1、發生事故後要馬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及時搶救被困人員。

2、及時用梯子或其他工具將被困人員施救出罐池,並及時進行救治。

3、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五)起重吊裝作業應急處置程式

1、高處墜落事故

(1)墜落在地的傷員,應初步檢查傷情,不要隨意搬運搖晃以免引起二次傷害。

(2)立即呼叫“120”急救醫生來救治。

(3)採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紮、固定。

(4)注意固定頸部鬥胸、腰部脊椎、搬遷時保持運作一致,手穩。避免脊椎彎曲,震動,錯位等加重傷情。

2、遇創傷事故

(1)遇創傷時,原則是先搶救後固定再送醫院。

(2)當傷員身體有外傷或出血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或感染,外部出血應立即採取止血措施(傷口加壓法、手壓止血法、止血帶法等〉防止失血過多而休克。

(3)為防止傷口感染,應用清潔布片覆蓋,救護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傷口,更不得在傷口內堵塞任何東西或隨便用藥。

(六)機械傷害應急處置程式

1、機械傷害造成的受傷部位有手部、頭部、頸部、胸部、脊椎、四肢等。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現場人員應迅速對受傷人員進行檢查。急救檢查應先看神志、呼吸,接著摸脈搏,聽心跳,在查瞌孔,測血壓。檢查區域性泊汙創傷、出血、骨折、畸形等變化。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止血、包紮、固定等臨時應急措施。

3、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求助醫生前來救治。在電話中應向醫生講清傷員的確切地點、聯絡方式、行駛路線、傷員傷勢症狀情況等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救護人員。

4、遵循“先救命、後救肢”的原則,有限處理顱腦傷、胸傷、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內臟傷,然後處理股體出血、骨折等傷。

5、如果呼吸已經停止,立即實施人工呼吸。

6、檢查傷者呼吸道是否被舌頭、分泌物或其它異物堵塞。

7、如果脈搏不存在就,心臟停止跳動,立即進行心肺復甦。

8、如果傷者出血,進行必要的止血及包紮。

9、大多數傷員可以平穩的抬送到醫院救治,單對於頸部、背部嚴重受損者要慎重,以防止其進一步受傷。

10、讓患者平臥並保持安靜,如有嘔吐同時有頸部骨折時,應將其頭部側向一邊以防止噎塞而產生窒息。

11、動作輕緩地檢查患者,必要時剪開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動增加患者痛苦。

12、不要給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止液體進入呼吸道而導致窒息,也不要用拍擊或搖動的方式試圖喚醒昏迷者。

13、機械手外傷的急救措施。

(1)發生斷手、斷指等嚴重情況時,對傷者傷口要進行包紮止血、止痛,進行半握拳狀的功能固定。

(2)對斷手、斷指應用消毒或清潔布料包好,切忌將斷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止細胞變質。將包好的斷手、斷指放在無洩漏的塑料袋內,紮緊袋口,在袋周圍放些冰塊,或用冰棍代替,速隨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14、發生頭皮撕裂傷急救措施

(1)必須及時對傷者進行搶救,採取止痛及其它對症措施。

(2)用生理鹽水沖洗有傷部位,塗紅京後用消毒大紗布塊、消毒棉花緊緊包紮,壓迫止血。

(3)使用抗菌素,注射抗破傷風血清,預防感染。

(4)送醫院進一步治療。

(七)高處作業應急處置程式

(1)墜落在地的傷員,應初步檢查傷惰,不要隨意搬運搖晃。

(2)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求助醫生前來救治。在電話中應向醫生講清傷員的確切地點、聯絡方式、行駛路線、傷員傷勢症狀情況等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救護人員。。

(3)採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紮、固定。

(4)注意固定頸部、胸、腰部脊椎、搬遷時保持運作一致,手穩。避免脊椎彎曲,震動加重傷情。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檔案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xx)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範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20xx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199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1.4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

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於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註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範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鹼(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採用滷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佔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階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滷開採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於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採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櫃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櫃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見附件一(公司周邊環境“四向”圖)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見附件二)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重大危險源辨識的依據為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經辨識,廠區確認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級別為一級。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鹼、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裝置(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裝置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洩漏後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線部位若發生洩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洩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於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裝置嚴重故障、執行人員鬆懈麻痺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執行,或由於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裝置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乾淨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採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洩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洩,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裝置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症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裝置損壞、控制失靈或裝置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併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裝置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裝置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齧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裝置(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執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繫安全帶或繫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杆),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於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於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溼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於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裝置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鹼、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洩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裝置動靜密封洩漏、管道穿孔裝置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洩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汙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於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颱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颱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裝置、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和影響範圍見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總表

1、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Ⅳ級,是主要危險因數,一旦發生,後果極其嚴重。主要是防止氯氣洩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原因為腐蝕化學品、高溫裝置和高溫物料,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料或高溫容器、管道時,容易造成人體灼燙。人體沾染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時會造成化學灼燙。

3、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體現在氫氣的洩漏燃燒爆炸。

4、觸電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為裝置漏電,電線絕緣老化,電氣裝置接地不良,未按照電工作業規範進行作業等。

5、容器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為鋼瓶、儲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使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保證能迅速作出響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加強對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7號令)、《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後實施應急救援的內容和要求。

1.3.1分類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洩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3.2分級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處置時,請援外部救援力量,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和公司其他全體人員全力配合各級外部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夠處置時,由現場人員及時處置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根據我公司的經營特點,事故主要為運輸途中的燃燒、洩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由公司應急救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相關崗位應急措施等組成。

1.5應急工作的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發生事故時優先保護人的安全。作為崗位人員必須做到處事不亂,應按預案要求儘可能地採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擴大,應採取正常的逃生方法進行撤離,並迅速將險情上報,等待救援。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單位應急指揮組負責指揮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大,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風險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做好物質和技術儲備工作。

第二章事故風險描述

2.1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

地點:貴陽市陝西路37號6樓

註冊資金:100萬元

經濟型別:有限責任

主要負責人:郭林

公司現有員工5人,其中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業務員1人,財務人員2人。設有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只經營危險化學品,不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公司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資質的廠家進行生產。

經營方式:貿易批發、不儲存。

經營流程: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均是按購銷合同,向危險化學品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危險化學品;由生產廠家聯絡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因此,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裝卸、倉儲、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由生產廠家提供。

2.2事故風險種類

公司的經營模式是貿易經營,經營場所是聯絡業務和開票據的辦公場所,公司本身無任何危險源,公司經營過程中危險因素在運輸環節,由於公司和生產廠家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規定由生產廠家聯絡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由生產廠家提供。公司在應急體系的角色是協助運輸單位和生產企業在運輸過程中的事故應急管理,如實掌握所經營品種的物質特性,以便如實給客戶提供應急救援方法和資訊。

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洩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公司經營的品種有:黃磷、赤磷、高錳酸鉀、磷酸。他們的物質物化性質及其危險危害特性以及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如下:

2.2.1黃磷

(1)理化性質

危規:GB4.2類42001。

黃磷是無色蠟樣結晶體,有大蒜樣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對密度1.82(20℃)。熔點44.1℃。沸點280℃。蒸氣相對密度4.3。不溶於水,易溶於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室溫下,在空氣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儲存。黃磷蒸氣遇溼空氣可氧化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見淡綠色熒光。

(2)消防措施

用霧狀水滅火,但必須注意防止飛濺,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蓋,待火熄和磷固化為止,並用溼砂覆蓋,以免復燃。消防人員必須穿戴橡膠衣、褲、膠靴,並戴防毒口罩。

(3)儲運須知

包裝標誌:易燃固體。副標誌:毒害品。包裝方法:(I)類。(a),用鐵桶裝,黃磷全浸沒在水中。(b)裝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容器(使用塑料瓶時必須再裝入金屬容器內),物品必須完全浸沒,嚴封后再裝入堅固木箱中。(c)金屬容器內用惰性氣體封閉。儲運條件:最好儲存於低溫、通風的專設庫房,倉溫保持在28℃。庫內設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損壞,必須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氣體封閉。每天檢查三次,必須保證水分應高出磷塊5cm以上。發現包裝破損或水分不足,應及時處理,加足水分。與可燃物、易燃物、有機物、爆炸物、氧化劑隔離,遠離熱源與火源。工作完畢及時用肥皂、清水洗淨手、臉。儲存期限:四個月。海運積戴:艙面或艙內。消防:用水淹浸,投棄有破損的容器。對這種物品通常習慣於裝在金屬大桶內,將桶裝在深水艙中,然後用水將該艙注滿。

(4)洩漏處理

對洩漏物處理,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與手套。用溼砂土覆蓋,鏟入提桶,倒至空曠地方任其乾燥,自行燒掉。

(5)接觸機會

接觸黃磷的工業包括:從磷酸鈣製取黃磷,由黃磷加熱製取紅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門。工業用的磷中可能夾雜少量黃磷。接觸紅磷的有毒鼠藥(磷化鋅)、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業部門。

(6)侵入途徑

主要以蒸氣及粉塵形式經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經消化道及灼傷的面板吸收。

(7)急救處理

立即脫離中毒環境,脫去汙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汙染面板,注意滅火及清除磷粒。無法立即用水沖洗時先用溼布覆蓋創面。必要時需清創。用1%硫酸銅沖洗時需防止過量銅吸收而致銅中毒。

經口中毒者必須徹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銅液,需防止過量吸收引起銅中毒。腐蝕症狀明顯時洗胃需謹慎。忌服油劑。

面板灼傷參見。對症治療。

2.2.2赤磷

紅磷與白磷的轉化

理化性質:紫紅色粉末,無臭,無毒。在暗處不發磷光。微溶於無水酒精,不溶於水、二硫化碳。

危險特性:遇熱、火種、摩擦、撞擊或溴、氯氣及氧化劑都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的庫房內,應專庫專儲。

滅火劑:冒煙及初起火苗時用黃砂、乾粉、石粉,大火時用水。

2.2.3高錳酸鉀

(1)成分/組成資訊

(2)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5.1類

氧化劑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吸入後可引起呼吸道損害。濺落眼睛內,刺激結膜,重者致灼傷。刺激面板。濃溶液或結晶對面板有腐蝕性。口服腐蝕口腔和消化道,出現口內燒灼感、上腹痛、噁心、嘔吐、口咽腫脹等。口服劑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腫脹糜爛,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最後死於迴圈衰竭。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急救措施

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4)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硫酸、銨鹽或過氧化氫能發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觸或混合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鉀、氧化錳。

滅火方法:採用水、霧狀水、砂土滅火。

(5)洩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

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6)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裝置。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2℃,相對溼度不超過80%。包裝密封。應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洩漏物。

(7)運輸安全

包裝方法:

整車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零擔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毫米,每桶淨重不超過50公斤),外加透籠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洩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溼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2.2.4磷酸

(1)標識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險性類別:8.1類酸性腐蝕品

危規號81501

UN編號1805

濃度:商品正磷酸的濃度一般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質:純磷酸為無色結晶、無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於製藥、顏料、電鍍、防鏽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面板吸收。

健康危害:蒸氣成霧對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體可引起惡J心、嘔吐、腹瀉、血便或休克,面板或眼接觸可引起面板灼傷。’熳性影響:鼻粘膜萎縮、鼻中隔穿孔。長期反覆接觸可引起面板刺激。

(5)燃爆危險特性、消防與洩漏應急處理

危險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熱分解產生劇毒的氧化磷煙氣。具有腐蝕性。用霧狀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用大量水滅火。

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組長:

副組長:

當組長不在,且發生突發生安全事故時,由副組長代理組長職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人員

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中,下設一名應急救援人員。公司人員的聯絡方式及應急電話見附錄。

3.2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發生的應急預案,每年年底公佈公司應急領導成員及聯絡方式,當應急指揮成員變動時應及時修訂併發布,並上報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2)負責組織監督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救援準備、下達啟動預案和關閉;

(3)負責聯絡、協調與相關管理部門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事故情況及善後處理情況。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裝置的日常維護;

(2)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事故發生時,負責向組長彙報情況,並在組長未到達前,代理公司組長的職責;

(3)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後,負責配合組長完成現場的指揮工作,並幫助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員職責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李進負責通訊工作,根據事故情況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並將情況上報給應急組長,在完成通訊工作後,負責救護現場受傷人員和應急疏散,然後協助完成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現場事故的'處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撲滅火源。

第四章預警及資訊報告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作為貿易公司不存在危險源,但公司有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員工能熟悉掌握。

4.2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組長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1)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2)指令啟動相關現場處置方案,通知相關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3)指令相關人員採取防範措施,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4.3資訊報告與處置

4.3.1資訊報告與通知

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安全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公司應急組長彙報,如果事故嚴重,應立即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彙報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型別、級別、公司的24小時值班電話號碼等。

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報告後,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並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彙報。

4.3.2資訊上報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嚮應急組長報告,應急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應急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及其他應急救援部門)報告;同時應在1小時內採用電話、傳真等形式向雲巖區及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資訊。

第五章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全面負責經營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情況指揮現場救援。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嚴重事故時,由本地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時,應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5.2響應程式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公司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救援行動,事態得到控制則應急結束;如果事態無法控制,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保護現場,申請支援。

5.3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應遵循“疏散救人、劃定區域、有序處置、確保安全”的應急救援原則。

5.4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態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確認,宣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髮布終止本預案命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應急結束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完成如下事項:

(1)按有關規定向當地地方政府報告事故發生、發展、應急救援等情況,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企業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

已經採取的措施;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安全員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原始資料收集工作,嚮應急組長遞交相關資料;得到應急組長同意後,方可開始現場回覆重建工作;

(3)安全員組織編寫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作為應急預案評審維護的重要資料,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

②應急反應的及時性;

③應急組織的協調配合情況;

④應急裝置的充分性;

⑤人員的疏散情況;

⑥應急醫療救護情況;

⑦人員傷亡情況。

第六章資訊公開

對外新聞發言人由應急救援組長擔任;現場對外新聞發言人由副組長擔任,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資訊,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釋出,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第七章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置

(1)組長組織做好災後重建、汙染物清理與處理等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減少事故損失,儘快恢復秩序,;

(2)成立善後工作小組,協調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現場清理與汙染物處理、事故後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等事項,對於應急救援期間借用物資和救援費用予以補償和支付。

7.2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組長要進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對事故的評估是否準確;應急救援決策是否準確;應急救援資源調配使用是否合理;應急救援行動是否協調;通訊是否暢通;應急救援效果;評估本預案的不適之處,提出修訂建議。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訊與資訊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訊系統,在應急工作中確保應急通訊暢通。確保經營場所內固定電話暢通,同時制定制度要求在經營場所外行動電話的正常使用。公司應急救援(外部、內部)聯絡電話見附件。

8.2應急隊伍保障

本著統籌計劃、合理布點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系統,加強應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利用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簽訂互助協議,提供應急期間的搶險搶修、物資供應、醫療衛生、交通維護和運輸等應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強員工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公司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

8.3物資裝備保障

依據本預案應急處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內應急物資儲備為主和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區域聯動機制,做到應急物資資源共享的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調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作出預算,列入年度預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第九章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為進一步明確各人員應急工作職責,使其獲得應急處置知識與技能,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每年都應舉辦培訓班或派員參加相關應急培訓。培訓分為一般培訓和專業培訓兩種。一般培訓主要針對一般員工,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危險識別、報警、逃生、疏散、現場急救、個人防護等內容。特殊培訓主要針對應急管理人員,特殊培訓內容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應該具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具體確定。特殊培訓可採取自我培訓與社會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應急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識別危險;

②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

③初期火災的處理措施;

④各種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⑤防護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及其後果處理;

②報警的基本程式;

③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④基本防護知識;

⑤撤離的組織、方法和程式;

⑥在危險區行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⑦自救與互救的基本常識等。

培訓可採取多種形式,如課堂講解、應急裝置操作訓練以及應急知識和技能比賽等。培訓應儲存相應記錄,並作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應急培訓應具有針對性、週期性、定期性、真實性、全員性。

9.2應急預案演練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培訓完成後,組織有關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可以採取考試、現場提問、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對於關鍵應急崗位的人員,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對其單獨加強培訓或調離崗位,以確保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9.3預案的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年度演練總結報告每年修訂一次;三年後根據生產實際狀況由發生的主要負責人授權重新組織編制。

注意經常檢查以下內容,如有變更及時修改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人員的身份和電話;

(2)應急物資的變化;

(3)企業周邊環境的變化;

(4)企業附近交通的變化;

(5)企業應急組織的變化。

修改後應及時上報貴陽市雲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9.4預案備案

本預案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編制,並按要求報送給雲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本預案的最終解釋權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幼兒事件,最大程度挽救幼兒生命,確保師幼生命安全,結合我園的實際,特制定預防應急預案。

一、應急工作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預防幼兒事故,一旦發生幼兒事件,以最快速度處置突發幼兒事件,我園成立防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應急工作組織機構主要負責幼兒安全教育的組織領導、過程落實、檢查考核、督導考評,負責應急物資準備。

二、防防範措施

1、各班教師要充分利用遊戲活動對幼兒進行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幼兒瞭解時的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教師要加強對幼兒的管理教育,不得讓幼兒擅自離開校園到河邊玩水。

3、幼兒園要結合實際情況,利用家長會、家園聯絡欄、致家長一封信、與家長交談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

4、教育幼兒假期去河邊玩,必須由家長陪同,不得讓幼兒私自下河。

5、幼兒園要建立健全預防幼兒事故的安全防範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範工作機制。

6、幼兒園應當加強易發生地方的隱患排查。

7、加強家園的.聯絡,增強家長防止孩子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8、和青山鎮內其他安全管理部門加強聯絡,確保發生安全事件時能聯動聯防。

9、加強夏季防危害性宣傳,提高家長及村民的防患意識。

三、應急處置

1、幼兒一旦在園內發生事件,幼兒園將由安全保衛處和本班老師要採取積極果斷措施進行搶救,並在第一時間與家長聯絡,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醫院,用最好的醫生,盡最大努力挽救生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如果幼兒在家發生事件,家長和監護人要牢記搶救方法,避免盲目施救,並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

3、一旦出現傷亡事件,幼兒園防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對事件做出妥善處理,並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應急救援預案是指事先制定的關於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救援的組織、程式、措施、責任以及協調等方面的方案和計劃。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

編制要求:

要求重點突出,針對性強;程式簡單,步驟明確,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及時啟動,有序實施;

要統一指揮、責任明確。

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

一、工程概況與作業環境

1、工程概況:主要有工程名稱、建築面積、結構形式、基坑深度、建築物的形狀、長寬、高度。

2、作業環境:主要有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交通道路、地下管線、地質、高壓線、通訊電纜及建築施工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裝置等情況。

3、專案部人員構成情況簡介。

二、應急準備

1、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明確組織機構人員的職責。具全包括應急組織機構人員設定、姓名、職務、聯絡電話、救援人員分工情況等。

2、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配備

針對工程的特點有針對的、有選擇的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列出應急工具清單,註明存放位置、保管負責人。如消防用具:滅火器、消防水龍帶、消防栓、沙袋、水桶、消防鉤、鐵杴等;防汛裝置:抽水泵、編織帶、塑料布、砂、水桶、鐵杴等;急救工具:現場臨時醫務室的位置,擔架、醫藥急救箱等。

3、應急救援人員的.教育

開工前對應救援人員及現場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⑴、常見事故型別的預防和急救知識,如高處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械傷害、坍塌事故、中毒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等。

⑵、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⑶、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

三、危險源的辨識及應急預案的啟動

1、在開工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策劃,對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列出重大危險源

2、 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的條件

四、應急救援預案響應

事故發生後的報告、救援、保護現場及事故處理的程式。畫出應急流程圖,要有急救電話(火災119、急救中心120、公安110)、防疫部門電話、醫院電話、水、電、燃氣維修電話及上級主管部門電話等。

對可能出現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火災、爆炸及油品、化學品等危險品洩露、上下水及汙水管道的破裂等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響應。如深基坑坍塌、大型機具和裝置的傾覆、觸電、腳手架倒塌等。

2、火災、爆炸應急預案響應。

3、油料、油漆、化學品大量洩露應急預案響應。

4、急性食物中毒應急預案響應。

5、重大疫情應急預案響應。

6、 施工現場防汛應急預案響應。

五、應急預案的終止

實施應急預案後,受害人員得到救治,現場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控制、消除,由應急領導小組商議決定,現場應急總指宣佈終止。

六、演練

對不同的預案,要有計劃的組織人員培訓,定期進行演練,以使配備的應急救援物資、人員符合實戰需要。制定演練計劃及要求。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學校防火工作是直接關係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學校消防管理規定和各項制度,加強重點部位及學生宿舍的管理,配備好必要的消防設施、裝置,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了提升學校的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接臨時線,違章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於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誘發原因。

二、預防措施

1 、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制,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 、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 、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 、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 、打 “119” 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局辦公室和相關科室。

2 、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 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舍務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A、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B、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溼毛巾,堵住嘴、鼻,用溼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C、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困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溼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溼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D、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溼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 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A、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陰的'物資。

B、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檔案、檔案資歷料、高階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 、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 、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 、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6 、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夫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錫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硼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絡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一、目的要求

為了防範試驗工作中發生安全事故,切實保障試驗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提高突發緊急事件處理能力,減少損失,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預案。各相關人員必須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嚴格落實預案中的規定要求。

二、適用人員及範圍

1、內部人員,包括:驗證中心試驗員、技術員、實習生及一般管理人員;

2、外部人員,包括:各專業所人員、進廠服務的.配套廠家人員;

3、適用範圍:車輛安全。

三、車輛安全事故級別分類

根據事故性質、嚴重性、危害程度等,確定相應級別。

車輛安全事故指試驗人員駕駛試驗車輛發生事故,包括試驗場內外,廠區內外任何地點。根據事故損失情況及危害程度等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四個級別:

1、Ⅰ級(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傷勢極為嚴重,車輛損失嚴重,損失額超過6萬元以上的事故。

2、Ⅱ級(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車輛損失嚴重,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事故。

3、Ⅲ級(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僅造成車輛損失,且損失額在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事故。

4、Ⅳ級(輕微事故):輕微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僅車輛輕微損傷,損失額在2千元以下的事故。

四、應急處理機制

1、資訊報告制度

當事故突發後,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相關主管人員詳細彙報情況,遵循主管人員指示。具體資訊報告制度為:

(1)遇一般及輕微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驗證中心安管人員(趙雪民)彙報事故情況,安管人員逐層向科、所級領導彙報,徵詢處理意見;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安管人員彙報事故情況,安管人員逐層向科、所級領導彙報,部所級領導彙報主管院長,徵詢處理意見。

2、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1)遇一般及輕微事故,當事人詳細彙報完情況後,遵循安管人員指示,進行報警或其他應急工作。如有傷者,妥善安撫救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搶救貴重物資、儀器裝置等,保護好現場,等待進一步處理;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安管人員彙報事故情況,安管人員逐層向科、所級領導彙報,徵詢應急處理意見。安管人員根據領導處理意見,指示當事人進行報警或其他應急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搶救人員、貴重物資、儀器裝置等,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救援人員。

3、後期處理

先期應急處理後,安管人員及時聯絡警方、保險公司等相關人員。根據事故損失及嚴重性、責任劃分等問題,徵詢領導意見,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五、預防與管理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

1、強化試驗人員安全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2、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利用事故案例對試驗人員進行講解培訓;

3、以建立培訓檔案、試驗員安全檔案、簽定安全責任書等手段,增強試驗人員的安全責任心。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一、總則

1、編織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織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取科學的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後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有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必須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儘可能防止事故發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通過預先採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搞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援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主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並監督落實;

(2)通知並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並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協助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並配合有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資訊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後,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辯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儘可能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後,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釋出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提高處臵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部門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行業特點和部門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河北專案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檔案。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臵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臵、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臵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於,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裝置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於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裝置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部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小組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部門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部門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小組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小組副組長職責

①協助應急小組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小組組長提出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④組織部門的相關人員對專案部的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⑤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⑥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衛、醫療救護、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後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援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並嚴格執行審批程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執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專案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預警資訊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詢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資訊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3、資訊報告與處臵:

(1)資訊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火災:專案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急救:專案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絡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

急預案命令後,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1)資訊上報

事故資訊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資訊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准人、報告時間及聯絡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資訊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式

應急小組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臵等。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檔案;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資訊釋出:

事故發生後,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釋出的資訊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後,事故調查和處理資訊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後期處臵: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裝置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善後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後賠償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訊與資訊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訊聯絡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絡方式:附件

(3)資訊通訊系統及維護方案

後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絡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安全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範圍: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司機手機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3)安全保衛人員應常備用於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衛生所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5)安全負責人應每週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用鍬、鎬、撬棍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裝置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

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裝置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後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詢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獎懲

1、對於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4、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5、事故處理完成後,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公司存檔備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絡,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利用學校、教室內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效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絡,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釋出資訊。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汛期將至,為最大限度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證在發生水澇災害時,及時救災,減少人員、倉儲設施、貨物、機械裝置等財產的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集團公司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本著“建重於防、防重於搶”的指導思想,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落實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計劃,主動防範,提前做好各種準備,堅持以安全生產為重點,從嚴務實、規範管理,確保汛期環境下企業安全運營。編制本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生產安全應急的原則

1) 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技術,提高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預測能力和預測水平。

2)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搶救生命第一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按照就近求助、區域救援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應急救援體系。

3) 公司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公司充分利用相臨單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應急救體系。

4) 按照屬地原則,接受地方政府的領導、指揮和調動,充分的利用各種社會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況

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屬國有大型企業下屬分公司,主要承擔常熟地區居民食用鹽和食品加工生產用鹽的批發經營,同時為紡織印染、化工、工業水處理等行業提供所需的各類工業鹽的採購和配送服務。地址位於常熟市長江路405號。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了加強對強降雨及汛期所引發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防汛指揮組織機構,指導應急救援小組應急反映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救援。

為加強防汛減災工作的領導,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負責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 員:

防汛小組值班電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關防汛法規、政策,檢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強幹部和職工的防汛意識。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督促辦公室制定與本單位情況相適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員工進行人員轉移和搶險救災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同時成立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汛期巡查搶險救災小組;並將預案和小組名單上報蘇州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資準備工作,籌措防汛資金,及時補充儲備防汛搶險物資,確保各種物資按要求儲備到位。

4、加強與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揮部門的聯絡,爭取當地政府的救災支援;健全災害預警機制,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絡和溝通,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災情、颱風等情況。

5、汛期值班時間為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檢查情況,及時掌握所屬公司的檢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組組長彙報。

6、組織員工進行專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汛期值班時間為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小組彙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1、吳志明同志是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汛期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組長要親自指揮,出現險情要親臨現場指揮搶險。

2、杭傑同志擔任副組長,負責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組進行協調指揮,組長不在或授權時,副組長按序行使組長的.權力。預測風力6—8級時,要在崗待命同時跟蹤颱風和天氣變化途徑,做好防汛抗臺準備;預測風力8—11級時,要親自帶班指揮防汛小組成員按責任劃分區域,堅守崗位,密切注意颱風、暴雨、洪水等動向。

3、後勤保障組負責人:

負責公司搶險物資的準備工作,並做好社會救援組織、市防汛指揮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聯絡溝通工作;做好受災人員的救護、安置工作;汛情來臨時,要堅守崗位,配合帶班領導做好防汛抗臺準備。

4、搶險救援突擊隊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的搶險救援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搶險;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搶險救援突擊隊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檢巡查組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建築物、裝置、倉儲物資等安全檢查和巡查監管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加強巡邏及時預警;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到達指定地段巡邏,並與搶險救援突擊隊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預防措施

1、加強與地方氣象部門的聯絡,收集相關氣象資料。及時通知各管理人員,並制定防汛措施,配備防汛物資和裝置。同時派專人24小時巡視,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著重檢查建築物是否堅固;排水系統是否通暢;用電線路是否絕緣良好,需重點檢查架空電線、過路電纜,確保抗風抗暴雨能力;機械裝置、運輸車輛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齊全,檢查時由安全人員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理通知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責任到人,整改結束後需經安全人員驗收合格,做好驗收檢查記錄。

3、汛情出現前,對可能受洪災的人員、物資、裝置及時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其不受洪災侵襲。對室外堆放的貨物做好遮蓋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機械應保持良好視線,並防止起重機械個制動裝置受潮失效。工作前應檢查各制動裝置並試吊。確認可靠後方可工作。

5、加強巡查、督查工作,發現值班缺崗、離崗、飲酒、公車私用等行為要嚴肅批評、嚴厲處罰。

五、 防汛、救援裝置及器材

1、日常配備應急照明燈、可充電工作燈、電筒、蓬布、鐵鍬等專用應急設施和裝置。

2、準備一定數量的編織袋、麻袋等,作為常備抗洪搶險物資。配備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 其它事項

1、汛期安全生產措施、應急預案和小組名單請於6月8日前上報蘇州分公司。

2、蘇州分公司將在6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檢查工作,綜合管理部做好相關臺賬準備。

3、綜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前款所列單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採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生宿舍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住宿學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學生宿舍的房屋、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地面不防滑;電線電器裝置老化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違章使用電爐等電器裝置;未按規定配齊有效滅火器材,通道堆物,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學生追逐、打鬧玩耍;校外人員私自進入寢室、生活老師管理失職或不當以及學生自身疾病等情況是可能引發學生宿舍和住宿期間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辦法

加強對生活老師責任制的落實和師生安全意識的教育。

#8226; 對住宿學生進行行為規範和安全教育,做好逃生自救的演練,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8226; 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8226; 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視,並做好值班巡視記錄。

#8226; 加強對宿舍房屋、裝置以及生活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8226; 配齊有效滅火器材,保持通道暢通,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要良好。

#8226; 電線拉接、電源插座位置、電器裝置使用要規範。

三、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 、以最快速度及時將受傷學生就近送往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2 、報告。

( 1 )、學生應及時報告值班教師。

( 2 )、值班教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 3 )、校方馬上報告教育局。可先口頭後書面。

( 4 )、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 、火災事故,按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4 、重大事故,按學校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5 、發生人質事件,按學校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四、組織機制: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規範高效的滅火救援應急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處置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xx省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社會聯動工作機制》《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相關力量聯合處置的火災事故。

(四)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各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整改和消除各類消防安全隱患,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從源頭上預防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要充分發揮社會滅火救援資源優勢,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等工作。始終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保證滅火救援人員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採用先進的滅火救援裝備和科學的技戰術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火災事發地政府的作用,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各鄉鎮政府(開發區)、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對火災的快速應急能力。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職責,落實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各項支援保障措施,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盡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成立xx市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

總 指 揮:xx市人民政府市長。根據實際情況,可委派其他主管領導代行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

市應急局局長

市消防救援大隊主官

(二)指揮部職責

負責全市火災事故預案修訂和應急處置工作。

制定總體決策和戰鬥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統一排程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保障資源,必要時直接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救援工作。

統一協調聯動單位參加火災事故滅火應急救援。

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火災事故及滅火救援情況,統一發布較大以上火災事故資訊,並負責善後工作。

適時組織召開聯動工作會議,講評和部署工作。

指定成立事故調查組。

(三)聯動單位職責

當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時,市政府立即成立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由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宣傳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氣象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水利局、供電公司、燃氣公司、人社局、生態環境分局、衛健局x名負責同志擔任。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鄉鎮政府(開發區)和部門負責同志參加。

應急管理局: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參與滅火救援工作,組織相關專家或技術人員協助指揮部決策;協調發改局及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做好救災物資的發放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

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滅火救援行動的具體實施。

宣傳部:負責收集資訊和資料,由指揮部統一授權統一發布滅火救援情況,做好新聞釋出和輿論引導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治安、交警、派出所等相關警種參與滅火救援。交警主要對火災現場及周邊主要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證交通暢通和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治安、派出所主要對火災現場實施警戒,維護現場秩序。

住建局:負責調派吊車、剷車、推土機、破拆車等工程車輛裝備參與滅火救援任務;負責組織、協調建築專家以及相關部門對受災害事故影響的建築設施進行安全評估,根據需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局:負責處置現場所需物資的運輸保障,組織協調因災受損公路的搶修工作,組織調配緊急救援和撤離人員及疏散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氣象局:負責監測火災現場氣象資訊,做好分析預測,及時為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溼度、雨量等實況和預報。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排程環衛灑水車和綠化車對火災現場消防車輛進行供水,必要時可在消防救援部門的組織指揮下調集車輛參與火災撲救。冰凍天氣情況下,對災害事故現場實施融雪。

水利局:負責火災事故救援現場及周邊區域市政消防管網增壓、減壓工作,必要時停止部分地區的供水。

供電公司:負責調派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和救援力量為處置現場提供電力技術支援,實施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或出動應急供電裝置等措施。

燃氣公司:負責火災事故救援現場及周邊區域燃氣管網增壓、減壓工作,必要時停止部分地區的供氣。排程燃氣、供氣等相關方面的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和專家、人員技術支援。

人社局:負責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傷亡人員認定及相關政策落實。

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指導救援隊伍劃定救援現場危險區域範圍;對外圍大氣環境和水環境及時進行檢測,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環境質量標準,確定超標區域範圍和汙染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為可能引發環境汙染的火災及消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供其他相關的技術支援。

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實施現場急救及傷員的轉運、治療工作,並負責事故現場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必要時與上一級醫療衛生機構聯絡,確保傷員的救治工作。

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協助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指揮部確定的範圍,組織村(居)委會抽調工作人員,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疏散,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調集救援物資。協調火災發生地單位為滅火參戰人員提供飲食保障。

(四)專家組職責

市消防救援大隊會同應急局建立滅火、防火、化工、醫療、建築、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為制定滅火救援預案和解決滅火救援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供決策諮詢和工作建議。

三、應急響應

(一) 響應程式

火災發生後,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到達火災現場,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政府辦公室、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決定是否啟動預案。政府辦公室、消防救援大隊按要求上報相關情況。

響應分級

四級響應

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火情難以控制或有繼續蔓延趨勢的一般火災報告後,啟動預案四級響應,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到達火災現場進行處置。同時密切掌握火情和災情發展,視情況報告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調派相關部門的滅火救援力量立即趕赴火災現場增援,通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進入待命狀態,並立即做好參加滅火救援工作的準備。

三級響應

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火災的報告後,啟動預案三級響應,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長立即趕赴現場指揮,組織成立火場指揮部,根據火情調集火災發生地周邊有關鄉鎮(開發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增援。周邊增援滅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後,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

二級響應

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火災的報告後,啟動預案二級響應,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趕赴現場指揮,組織成立火場指揮部,根據火情調集火災發生地周邊有關鄉鎮(開發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增援,並視情況報請上級政府派出應急救援力量增援。周邊增援滅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後,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

一級響應

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的報告後,啟動預案一級響應,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指揮,組織成立火場指揮部,根據火情調集火災發生地周邊有關鄉鎮(開發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增援,並視情況報請上級政府派出應急救援力量增援。周邊增援滅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後,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

(三)響應等級調整

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根據火情或災情發展,可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四)現場處置

發生較大以上火災時,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派出以消防救援大隊主官為組長的火場工作組趕赴現場,按照以下措施開展處置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到達火場後立即與鄉鎮(開發區)政府建立通訊聯絡,隨時上報火災撲救進展情況;聽取火場指揮員工作彙報,彙總火場情況,協助火場指揮員開展撲救方案制定、人員調配、戰術制定、指揮決策等工作;協助解決火災撲救中遇到的有關困難和問題;傳達市政府和市指揮部的指示要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成員單位到場後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現場救援工作。

公安局:加強對火災受影響區域的治安管理,合理設定警戒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衛健局:醫護急救人員靠前設定救護點,及時救治傷員,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傷情、疫情;

供電公司:組織安排相關專家、技術人員為處置現場提供技術支援,實施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或出動應急供電裝置等措施;

自來水公司: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對市政消防管網進行增壓、減壓工作,必要時停止部分地區的供水;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火災現場需要排程環衛灑水車和綠化車對火災現場消防車輛進行供水,必要時可在消防救援部門的組織指揮下調集車輛參與火災撲救;

住建局:安排調集建築專家對受火災事故的建築物及可能受影響的臨近建築物進行安全評估分析,並將分析資料及時上報現場指揮部,以確保滅火救援人員人身安全;

氣象局:可利用氣象觀測車實時觀測救援現場的風向、風速、溼度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觀測資料;

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做好現場受災群眾的清點登記和臨時安置工作,對受災群眾進行安撫,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後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指揮部應視火災程度和涉及範圍,成立災後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並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後可能造成汙染或損失的現場進行監測、評估、清除,保證災害地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當地政府(開發區)應及時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工作。應急、發改等部門依據職責妥善安置受災群眾生活,對轉移的受災群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並保障基本生活條件。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維持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對參加滅火救援的企業消防隊、個人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六)資訊釋出

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釋出的要求和程式,做好火災事故資訊釋出工作。新聞媒體記者進入火災事故現場進行拍攝採訪時,應經指揮部批准,服從現場指揮,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不得妨礙滅火救援行動。

(七)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緻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餘火。對石油化工裝置、儲存設施的溫度及其周圍可燃或有毒氣體、易燃可燃液體蒸汽的濃度進行檢測,並進行相應處理,防止復燃。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保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須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滅火應急救援結束後,應將各類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恢復到常備狀態;失火單位、環保部門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進行監控、處置,防止造成次生災害;各救援隊伍迅速補充油料、器材和滅火劑,調整執勤力量,恢復戰備狀態。

四、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強消防救援力量建設,支援鼓勵鄉鎮(開發區)、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社群等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救援隊,將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輻射防護等專業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配備救援裝備,開展專業訓練,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二)通訊保障

指揮部辦公室和各部門、各單位建立的應急指揮工作平臺確定各參與部門和單位的通訊方式。依託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公眾通訊網路,以消防和公安通訊網路為主,以公眾通訊網路為備份,建立消防通訊排程指揮網路和現場行動通訊指揮網。

(三)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資金從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的消防業務經費中列支,情況緊急時可由同級財政部門先行預撥,保障應急需要。

五、預案演練與評估

滅火救援指揮部從實戰角度出發,每年組織不少於兩次的滅火救援聯合演練,加強各級各部門與滅火救援力量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切實提高滅火救援能力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由指揮部組織召開各有關單位負責人聯席會議,通報情況、交流學習,協調相關業務。為保持本預案的有效性及可行性,更換負責人的單位應及時報告指揮部及辦公室。預案演練評估工作由消防安全評估機構依據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條文對預案演練實施情況和效果作出相關評估。

六、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指揮部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視情作出相應修改並報市政府審批。各鄉鎮(開發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地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制定。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由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