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工作方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熱】

工作方案 閱讀(2.66W)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熱】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1.適用範圍

1.1本預案適用於安裝工程分公司在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對和處置。

1.2本預案歸口管理部門為安裝工程分公司辦公室。

2.風險分析與事件分級

2.1風險分析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火災各種自然災害以及中暑、中毒事件等均會對職工造成人身傷害。為了保工程的順利開展,採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及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證廣大職工的職業健康安全,以及在發生傷亡事故時有應急處置辦法,根據施工生產過程中五大傷害的實際制定本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2.2事故分級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一次事故只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編制的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勞動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3國家和地方職業健康安全有關規定

3.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檔案

3.5山東清源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組織機構及職責

安裝工程分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

4.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工作職責:

(1)審定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全面指導分部的應急救援工作;

(3)落實集團公司有關應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或指定人員到現場指揮應急搶險工作,對應急搶險重大問題進行上報、決策;

(5)上報事故資訊;

(6)負責審定下達和解除預警資訊,負責下達應急響應程式的啟動和終止指令;

(7)應急響應結束後,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評估和總結;

(8)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和培訓廣大職工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程和規章制度;

(9)針對施工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火災等各種自然災害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等均會對職工造成人身傷害的危險,制定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4.2應急辦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員:土建專案部、安裝專案部全體人員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應急管理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一系列檔案指示精神和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的會議決議,有關要求等;

(2)負責24小時應急值守,接收各類突發事件的報告,跟蹤事件的處置狀況,收集相關資訊並做好上報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組織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稽核,釋出和管理備案等工作;負責制定、報批和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培訓計劃;

(4)負責應急資金計劃的制定;

(5)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管理制度的編制,落實,制訂應急物資和裝備配備計劃,負責應急物資的定期檢查等;

(6)負責應急隊伍建設,制定並實施應急隊伍的培訓與演練計劃等;

(7)組織應急演練,應急培訓、應急物資和搶險救援隊伍等,並對施工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管理。

4.3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是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應急救援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主要包括現場搶險組(救援、疏散,警戒等)、醫療救治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保安組。

(1)現場搶險組

組長:專案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確定的各項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救護,設定隔離區域;負責協助外部救援和醫療隊伍開展工作;

(2)醫療救治組

組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員:醫療室全體人員為醫療救治組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搶救受傷人員,組織搶救所用醫用物質;

(3)後勤保障組

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成員:辦公室人員

主要職責:保障應急救援物質的供應,平時對所用物質妥善管理;

(4)善後處理組

組長:專案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受傷人員的後續醫療救治;負責核實受傷人員情況及其親屬的接待,安撫;負責恢復現場施工工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專案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保護事故現場,蒐集事故資料;負責事故調查,確定事故損失,性質、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處理意見等。

(6)保安組

組長:專案部保安部負責人

成員:專案部保安部負責全體保安員為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人員與事故現場的隔離、警戒;

5.監督與預警

5.1風險監督

5.1.1工作職責

土建專案部、安裝專案部負責風險監督工作.負責與各施工單位對接,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佩戴情況,及時獲取事故資訊,及時應急辦公室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應急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釋出預警通報,通知各部門作好應急準備。

5.1.2監督方法

(1)工程專案在組織招標過程中嚴格稽核投標單位的資質;

(2)簽訂施工合同過程中嚴格界定事故責任,由集團法務部把關稽核;

(3)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與施工人員及時交流,避免出現情緒意外現象;

(5)對施工現場周圍環境分析研判危險因素;

(6)與施工工程所在單位人員配合監督、管理施工過程。

5.2預警資訊釋出

應急辦公室接到預警資訊後,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結合事故等級,研判可能造成的後果,綜合判斷情況的緊急程度,確定預警級別。由應急辦公室採用電話,簡訊等方式釋出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可能發生事件時間、地點、可能影響的範圍以及應採取的措施等。

5.3預警行動

各應急救援工作組接到預警資訊後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4.4預警調整和結束

應急辦公室根據事故的變化情況,報請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釋出調整或解除預警資訊通知。

6.應急響應

6.1資訊報告

6.1.1輕傷事故:應由專案部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領導、生產辦公室和公司總工會;

6.1.2重傷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專案部報告後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6.1.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專案部報告後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公司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專案部報告後4小時應到達現場;

6.1.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公司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督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託人)應在接到專案部報告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如路途比較遠確實無法趕赴現場時,應立即委託臨時代理人進行指揮活動,並應在1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

6.1.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6.1.6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6.1.7員工受傷後,輕傷的送工地現場醫務室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公司應在8小時內通知安全監督部門處理;

6.1.8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單位,聯絡人及通訊方式。並儘可能提供以下資訊:事故型別,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巳採取的措施,事故可能發展趨勢。

6.2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場地環境和條件等第一手資料,並熟悉掌握安全法規、安全技術標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有充分的時間作準備,保證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

6.2.1“高處墜落”的應急措施

防止高空墜落的重點是防止架上墜落。於是要求腳手架必須由架子工進行搭設和拆除,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認真把好十道關口,即安全交底關、材質檢查關、尺寸關、鋪板關、欄護關、連線關、承重關、上下關、保險關和檢驗關。其他如懸空墜落、臨邊墜落等也是事故發生中較高的類別。防止高空墜落髮生最根本的措施還應從物和人兩方面進行落實,物的方面就是要有滿足規範規定的防護設施,從人的方面來講,就是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滿足一定要求,即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年齡不滿18週歲和飲酒以後,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6級以上大風及雷暴雨天,以及夜間施工照明不足的情況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此外,高空作業人員要正確使用安全帶。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把安全帶的繫繩掛在牢固的結構物、吊環或安全拉繩上,且應認真複查,嚴防發生虛掛,脫鉤等現象。使用安全帶繫繩長度需要3m以上時,應使用加有緩衝器裝置的專用安全帶,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減少墜落時的衝擊高度。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使用期間如發現異常現象,應提前報廢,高空作業無處掛安全帶時,應專門設定掛安全帶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杆等,否則,不能施工作業。

“三寶”防護措施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挽救了無數職工的生命,已被建築企業廣大職工公認為安全“三寶”

(1)進入施工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安全帽。進人施工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好符合標準的安全帽,帽襯與帽殼之間必須保持4~5cm的間隙,並要繫好帽帶,防止脫落,防止墜落物件把帽子打掉致傷頭部。

(2)懸空作業人員須系安全帶。凡在2m以上懸空作業,必須繫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帶,若有的懸空作業點沒有掛安全帶的.條件時(如:行車樑的上部、吊裝屋架上弦等),施工負責人應為工人設定掛安全帶的安全繩、安全欄杆等。

(3)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施工,必須在高度4~5m處設一層固定安全網,每隔4層樓再設一道固定安全網,並同時設下層隨牆體逐層上升的安全網。凡外架、橋式架、插日架的操作層外側,必須設定小孔安全網,防止人、物墜落造成事故。

“四口”防護措施

(1)凡樓梯口、電梯口(包括垃圾口)、預留洞口(包括管井口),必須設圍欄或蓋板、架網。混凝土預製樓板的預留洞口,可事先預埋鋼筋網。裝置安裝時再剪掉預埋鋼筋網。

(2)正在施工的建築物所有出入口,必須搭設板棚或網蓆棚。棚的寬度應大於出入口,棚的長度應根據建築物的高度,以5~10m為宜。

“五臨邊”防護措施尚未安裝欄杆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臺的外側邊等,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定lm高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架子把住十道關”腳手架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萬一腳手架發生故障,往往會造成多人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對各種腳手架必須嚴格掌握,認真把好十道關口。

(1)材質關:嚴格按規定的質量、規格選擇材料;

(2)尺寸關:必須按規定的間距尺寸搭設立杆、橫杆、剪刀撐、欄杆等;

(3)鋪板關:架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並經常清除板上雜物,保持清潔、平整。木跳板厚度必須達5cm;

(4)欄護關:腳手架外側和斜道兩側必須設lm高的欄杆和立網;

(5)連線關:必須按規定設剪刀撐和支撐,高7m及以上的架子,必須與建築物連線牢固,不得搖晃。①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杆應設一根支桿,與地面角度應不大於60°;②架子高度在7m以上和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m,水平每隔7m,腳手架與建築物應至少有一個連線牢固點;③剪刀撐,不論木、竹、鋼管腳手架均應在盡端雙跨內和中間每隔15m設縱向剪刀撐,其最大寬度不超過6跨,與地面呈45'~60°夾角,從上到下連續設定;

(6)承重關:鋼管腳手架均布載荷,不得超過27MPa。在腳手架上堆磚,只允許單行側擺3層。用於裝修工程,鋼管腳手架的允許載荷最大為20MPa。其他架子(橋樑、吊籃、掛架、挑架等),必須經過計算和試驗確定承過載荷⊙如超載,應採取加固措施以保證安全;

(7)上下關:必須為工人上下架子搭設馬道(斜道、跑道)或階梯。嚴禁施工人員因從架子爬上爬下而造成墜落事故;

(8)雷電關:①凡金屬腳手架與一萬伏以上高壓輸電線路的水平距離必須保持5m以上,或者搭設隔離防護層。②一般電線不得直接捆在金屬架杆上,必須捆紮時應加墊木隔離。③凡金屬腳手架高於周圍避雷設施者,架間每隔24m設一個避雷針,針端要高出最高架杆3。5m;

(9)挑樑關:懸吊式吊籃腳手,除吊籃按規定加工、設欄護和立網外,挑樑架設要平坦和牢固;

(10)檢驗關:各種架子搭好後,工長必須組織架工和其他作業工種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準上架操作。使用時,特別是大風、雷後,要檢查架子是否穩固,發現問題及時加固,確保使用安全。10m以上的腳手架,在操作層下面留一層架板,以保證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留設安全層時,可在操作層下設張安全網,以防萬一。

“屋面天棚有措施”在天棚和輕型屋面(石棉瓦、玻纖瓦等)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險,稍踏偏楞木,就會墜落傷亡。因此,凡在天棚和輕型屋面上操作、行走之前,必須在上面搭上墊板或在下方滿搭安全平網。

“梯子必須牢又堅”由於梯子不牢發生的高處墜落事故是較多的,因此要求:①梯子要牢;②踏步高度在30~40cm;③與地面夾角60°~70°;④底腳要有防滑措施;⑤頂端捆紮牢固或設專人扶梯。

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執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腳手架外側邊緣,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定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搭設交底。

6.2.2“物體打擊”的應急措施

施工工過程中,立體交叉作業、吊模、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整體腳手架的升降、都存在著物體打擊的可能,預防物體打擊是生產過程中時刻注意預防的工作

(1)在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如防護棚及腳手架的搭設拆除,應設警戒區,並設專人監控,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2)機械的安裝和折卸如吊機、施工升降機等的安裝和折卸過程中,工具及零部件等要妥善管理好放置好,要防止工具的滑落,在施工中,要注意精力集中,防止一時疏忽將零部件從高空落下,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3)起重吊裝要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要求,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下方,防止重物墜落和臂杆塌落傷人

(4)整體腳手架的升降之前在認真檢查,將腳手架上的雜物清理乾淨,機械裝置運轉狀況良好,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再進行升降。

6.2.3“坍塌”的應急措施

土方開挖及腳手架是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途徑,具有較大的破壞性,一旦發生坍塌事故必將造成很大的損失甚至人員傷亡。

(1)在土方開挖前要請地質勘探部門進行地質勘探,摸清實地情況,以便制定針對性方案,採取安全措施;

(2)開挖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造成士方坍塌故,應採取邊坡支撐加固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3)基坑周圍設防護欄杆,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運士的坡度、轉彎半徑應符合有關全規定;

(4)腳手架要按照施工方案求進行搭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增設剪刀撐、連牆杆,其是在臺風和訊期在提前採取加固措施,防止腳手架的坍塌造成事故。

6.2.4“機械傷害”的應急措施

施工過程中,大、中、小型施工機械以及手持電動工具等,如使用不當,不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很有可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應當從安全裝置等方面採取技術措施。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後,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工作,經常保持機械裝置的完好狀態,嚴禁帶病進行操作;

(3)機械裝置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裝置訊號應完好無損,有缺損時要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不能使用。

6.2.5觸電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夠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未採用TN-S系統,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沒有接地保護,潮溼作業沒有采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裝置未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預防措施

(1)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2)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裝置或鋼架觸及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冒險施工。

(3)綜合採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兩道防線。

(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5)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定,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汙染介質侵害、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溼、水濺和易燃易爆物等;

(7)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8)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

(9)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6.2.6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預防監控措施

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電熱裝置、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接觸或距離過近,產生電弧、電火花等。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職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架設不規範,亂拉亂接;職工在宿舍內明火煮飯、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裝置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

(2)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線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3)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裝置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明火爐;使用碘鎢燈時,燈具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白熾燈泡;

(5)使用焊機時要執行動焊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配備防火器材;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6)施工現場的高大裝置要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品的倉庫內,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裝置連線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易燃、易爆危險品引發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由於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施工現場,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塗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塗料時,動用明火或吸菸;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體間隔距離過小。

預防措施

(1)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菸,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2)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體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10m;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30m;

6.2.7中毒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採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職工食用了腐爛、變質食品;職工冬季取暖時產生的有毒煤氣;

預防措施

(1)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2)嚴禁在現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3)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冬季取暖注意室內通風,防止發生煤氣中毒;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避開高溫、高熱時段,防止中暑脫水現象發生。

6.3響應措施:

6.3.1火災事故的救援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電源開關較遠時,需就近剪斷電線,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效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沙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作業中,遇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時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講清火災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6.3.2對觸電事故的相應措施

使人體脫離電源,方法有拉閘、拔插銷、切斷電線(要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一次只能切斷一根線,以免短路電弧傷人),把電線拉離人體(電線外皮破損時,要借用絕緣工具),把人體拉離電線(不能直接接觸人體,可以拉觸電人身上乾燥的衣服或借用絕緣工具);

進行人工搶救

觸電者脫離電源後,如神志清醒,應先讓其安靜休息,還要走動,然後請醫生或送醫院診治;

觸電者已昏迷,應先讓其仰臥,解開衣釦、衣帶、腰帶、然後判斷一下是否還有呼吸:觀察胸部、腹部是否有起伏,把手放在鼻孔處是否感到有氖流;再判斷是否有心跳:用手摸頸部或腹股溝處的大動脈,或把耳朵放在左胸區;

如呼吸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心跳也停止了,應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擠壓,有兩人在場時,一人負責人工呼吸,一人負責心臟擠壓;只有一人在場時,應交替進行之;每次吹氣2-3次,擠壓10-15次;

進行上述搶救正作的同時,應立即請醫生或送醫院;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一時收不到效果要堅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廢,在送醫院的途中也不要停止;

待觸電者身上出現屍斑或身體變冷時方可放棄,經過人呼吸,胸外心臟擠壓救活的觸電者,事實證明這些方法確實有效。

6.3.3機械傷害事故的救援

(1)對於一些微小傷害,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較重大傷害者就近送醫院診治。

6.3.4坍塌事故的救援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就地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者可能全身被埋,可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汙物,保持其呼吸暢通。

6.3.5中毒事故的救援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6.3.6高處墜落事故的救援

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先對傷病員進行生產自救,如情況緊您可直接撥打報警電話,也可直接將傷病員送往醫院,

6.4擴大響應

在當前應急措施難以應對、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請示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調整響應級別,向上級單位請求支援,同時充分尋求屬地政府或救援機構的支援。

7.應急結束

在公司/專案部範圍內,應隔傷員得到有效治療,且事故有效控制時,由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宣佈本次事件應急響應結束。

8.後期處置

8.1應急響應結束後,按照把事故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則,及時做好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8.2財務部負責牽頭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及後期保險和理賠等工作。

8.3事件調查組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及時、準確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範措施,落實責任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8.4應急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檔案等資料,組織各部門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

由應急領導小組組建現場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現場搶險組(救援、疏散,警戒等)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各組人員由專業相關各部門人員抽調組成,相關人員均應參加相應的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培訓活動。

9.2應急物資與裝備

各專案部儲備適量的應急防護設施

(1)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2)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車輛,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6)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9.3通訊與資訊

通訊聯絡通過固定電話、手機方式進行。

9.4應急通訊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為確保桶裝水飲用、生產過程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緊張而有秩序地正確處理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發生危害飲用人員的身體健康重大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積極有效地組織處理事故,穩定人心,儘快恢復生產,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總經理

副組長: 副經理

成 員:

二、處置職責

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組長XXX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產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產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飲用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發地所在負責人負責通知群眾立即停止飲用可疑產品,儘快脫離接觸可疑汙染物。保留好可疑產品,以供醫療檢驗查明原因。

(二)醫療救護。副組長XXX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並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組員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產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產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釋出資訊。組員XXX 負責制定資訊釋出方案,及時採用適當方式組織資訊釋出產品安全事故有關資訊。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釋出的資訊,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五)後期處置。組員XXX負責組織產品安全事故的後期處置工作。人員安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協調造成產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組長XXX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綜合協調,並指定人員負責資訊收集、彙總和報送工作。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預案的規定,具體制定相應工作方案。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企業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根據園林、市政、建設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交通安全等。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一、應急處理原則

1、專案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地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並有效地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積極搶救傷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理。

2、事故發生地要快速地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型別,採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作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後,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於原始狀態,為以後查詢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並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定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專案經理部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培訓演練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根據工程專案生產的特點,施工場區人員的構成情況,以及施工場區周圍環境狀態,按照已確定的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內容,制訂培訓和演練計劃;

②按照應急預案和公司總部的年度計劃規定和各專案經理部的計劃安排,按時按計劃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各種應急反應技能的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應急反應技能的演練;

③協助組織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的各類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各項應急反應機制;

④通過培訓和演練,及時修正應急反應的不足和缺陷,獨步完善各專案經理部的專案應急反應實施機制,培訓演練內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應急反應技能演練和實施中所獲得的資訊,及時反饋反應操作副總指揮,作好應急反應的人力資源資料和應急能力資料檔案的歸檔。

4、危險源評估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工程技術服務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9、應急人力管理部

①協助各專案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

②按已制定的專案施工場區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協助專案施工場區建立和配置各種應急反應救援小組;

③定期檢查、監督、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的人員變更,數量到位狀態;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作好人力資源的資料儲備;

⑤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它分公司及專案經理部的應急反應人力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三、危險源的確定

1、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2、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

3、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火災)。

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執行中的電氣裝置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6、食物中毒。

7、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四、應急預案啟動程式

1、應急預案的啟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4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2、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啟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專案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

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

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專案部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各類事故的處置程式和搶險措施

(一)處置程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並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專案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並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搶險措施

1、觸電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乾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坍塌事故的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汙物,保持呼吸暢通。

3、機械傷害事故的搶險措施

(1)對於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就近送醫院。

4、中毒事故的搶險措施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5、火災事故的搶險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效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七、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裝置器材的儲備

(一)應急電話

1、通訊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作用意義

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現場事故的應急處理電話、通訊的暢通和正確應用,對事故的及時急救、控制事故的嚴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發生事故和情況向遠端有關單位部門發報救電話。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報救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報救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鬥毆等情況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救助。

2、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應用和暢通

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誌,以便現場人員瞭解,在應急時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報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節假日、夜間等,房內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擊碎窗玻璃,就可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報救。電話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

3、電話報救須知

救護電話號碼為“120”,火警報警電話為“119”,撥打電話時要儘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採取了什麼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麼地方,什麼路幾號、什麼路口、附近有什麼特徵。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用電話通訊聯絡。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後,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麼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結束通話電話,通完電話後,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到達後,能及時進行搶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備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並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後要及時補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適位置,使現場人員知道。

(三)其他應急裝置和設施

由於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由於採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裝置。

由於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要有用於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誌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還能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裝置和設施工具。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中心學校安排,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我校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周杰

副組長:趙一鋒、趙有芬、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

(一)、傳染性疾病

1、學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職工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由村醫作初步檢查,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傳染病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病症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校醫或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並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醫院市傳染病醫院診治。

4、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現傳染病人,立即上報縣教育局和疾控中心,並對病人作跟蹤瞭解。

7、學校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食物中毒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中心校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建築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時

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資訊傳遞到指揮機構。

(四)、突發事件

1、遇來人來防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日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2、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行竊、鬥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3、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4、如有事件發生,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五)、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迎接師生的到來。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內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教育局和中心學校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5、妥善處理事故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准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定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遊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釋出事故的重要資訊;審議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資訊釋出。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資訊釋出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定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儘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定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採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資訊釋出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資訊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資訊網路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資訊網路,實現資訊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資訊網路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資訊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訊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資訊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裝置和物資的儲備與呼叫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後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呼叫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後,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並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資訊。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資訊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資訊;

(2)醫療機構報告的資訊;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資訊;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資訊;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資訊。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資訊,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後,要繼續收集相關資訊,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資訊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資訊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資訊(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已採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並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資訊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採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汙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範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後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範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准並宣佈啟動Ⅰ級響應後,指揮部立即成立執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排程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並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並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採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儘快查詢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汙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後,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汙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汙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並銷燬。檢驗後確認未被汙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並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資訊,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汙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並有蔓延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並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汙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汙染得到有效清理並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後,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後級別採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援與指導。

5.5 資訊釋出

事故資訊釋出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採取召開新聞釋出會、釋出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後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並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並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後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並儲存相關視訊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絡銷售物件,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並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絡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執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裝置、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絡,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瞭解的情況嚮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並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係;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資訊;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並設定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彙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並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範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後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資訊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排程,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一、 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並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下列程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簡圖,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資訊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後,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資訊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生宿舍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住宿學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學生宿舍的房屋、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地面不防滑;電線電器裝置老化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違章使用電爐等電器裝置;未按規定配齊有效滅火器材,通道堆物,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學生追逐、打鬧玩耍;校外人員私自進入寢室、生活老師管理失職或不當以及學生自身疾病等情況是可能引發學生宿舍和住宿期間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辦法

加強對生活老師責任制的落實和師生安全意識的教育。

#8226; 對住宿學生進行行為規範和安全教育,做好逃生自救的演練,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8226; 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8226; 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視,並做好值班巡視記錄。

#8226; 加強對宿舍房屋、裝置以及生活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8226; 配齊有效滅火器材,保持通道暢通,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要良好。

#8226; 電線拉接、電源插座位置、電器裝置使用要規範。

三、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 、以最快速度及時將受傷學生就近送往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2 、報告。

( 1 )、學生應及時報告值班教師。

( 2 )、值班教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 3 )、校方馬上報告教育局。可先口頭後書面。

( 4 )、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 、火災事故,按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4 、重大事故,按學校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5 、發生人質事件,按學校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四、組織機制: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一、加強旅遊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旅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企業法人代表或總經理任組長,明確各部門職責及團隊運作每個環節上的具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旅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以及每個員工。

三、辦理旅行社責任保險。組團時建議旅遊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險。為帶團導遊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四、制訂旅遊安全事故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應含有:消防安全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治安案件預防及處理措施;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措施;食物中毒預防及處理措施;突發公共衛生事故處理措施。

五、加強對員工的旅遊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技能,對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六、旅行社經營場所的消防疏散通道通暢,設施裝置完好、有效,符合有關規定。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七、旅行社組織旅遊活動,租用和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須有合法營運手續,簽訂規範的租賃合同,不得僱傭“黑車”。在安排旅遊者的遊覽活動時,要認真考慮可能影響安全的諸項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計劃,並注意避免司機處於疲勞狀態。

八、組織旅遊者旅遊期間,導遊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出團前要對遊客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防範措施的提示,提醒遊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自我防護。在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及時提示旅遊者注意,並不得擅自離團。

九、對旅遊者的行李要有完備的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損壞和丟失。

十、事故處理

(一)凡涉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均為旅遊安全事故。旅遊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亡或旅遊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旅行社應堅持救援第一的原則,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將遊客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小;市旅遊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會盡快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並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報省旅遊局。

(三)在事故處理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現場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儘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四)有傷亡情況的,應立即組織醫護人員進行搶救,並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五)傷亡事故發生後,旅行社應在及時組織救護的同時,核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的保險情況,並進行登記。有死亡事故的應注意保護好遇難者的遺骸、遺體。對事故現場的行李和物品,要認真清理和保護,並逐項登記造冊。

(六)傷亡人員中有海外遊客的,旅行社在對傷亡人員核查清楚後,要及時報告市旅遊局和外事部門,並及時通知海外旅行社。

(七)在傷亡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旅行社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傷亡家屬的接待、遇難者的遺體和遺物的處理以及其他善後工作,並負責聯絡有關部門為傷殘者或傷亡者家屬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八)旅行社應協同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對傷亡人員的賠償問題。

(九)事故處理結束後,旅行社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立事故檔案,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絡,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利用學校、教室內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效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絡,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釋出資訊。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職責重於泰山,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保障就餐人群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單位正常秩序,減小酒店因食品衛生安全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採取的措施

1、相關人員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單位應急小組確認後立即向食藥監局和衛生部門報告。報告資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事故人數、症狀、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物等。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立即撥打12O急救電話或與附近醫院聯絡,及時將中毒者送醫院進行治療。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4、如實反映狀況。單位負責人及與本次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本次食品安全事故狀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問等狀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對可疑食品安全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帶給可靠的依據。

6、相關部門現場調查結束後要對食品安全事故場所進行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對被汙染的食品及用具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四、防範措施

1、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的教育。

(1)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關,落實臺賬登記制度。

(2)餐具消毒關。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2、廣泛開展食品衛生知識宣傳。

定期或不定期向職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講座,充分利用交接班、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食品衛生知識,提高全體職工的食品衛生知識水平。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為提高本院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汙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

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

二、輻射事故分級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條和《射線裝置分類辦法》規定,結合我院使用射線裝置為Ⅲ類裝置,發生事故時,定性為一般輻射事故,即: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預案適應範圍

凡本院發生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輻射事故適用本應急預案。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五、組織機構及職能

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汪素梅

副組長:袁軍

成員:放射科工作人員

應急值班電話:0394-8992036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

(4)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審定;

(5)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後勤保障工作;

3、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小組工作,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具體負責小組工作,收集有關工作資訊,各科室之間的協調,管理全院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工作,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後勤保障工作。

成員:負責事發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輻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日常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六、預防事故措施

1、健全輻射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機器旁懸掛或放置操作規程卡片;

2、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機器操作規程和輻射防護應急培訓,持證上崗;

3、定期檢查維修機器,使用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4、加裝應急開關或電源總開關。

七、應急處理措施

嚴格遵守射線裝置的操作規程,一但發現控制檯上的監視器不能停止、按鈕不能復位或其它情況,造成射線裝置一直出射線時:

1、立即按下應急開關或切斷主控電源,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

2、醫院啟動應急預案;

3、控制現場,積極主動調查事故原因;

4、及時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衛生部門,並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

5、協助環保、衛生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6、協助衛生專業人員對受照射人員進行受照劑量估算,並進行身體檢查和醫學觀察;

7、及時向公眾釋出訊息,消除公眾疑慮;

八、輻射事故的報告

發生輻射事故的科室,必須立即向醫院值班時報告。醫院值班室應立即嚮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區環保局和區衛生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九、善後處理

1、儲存好受照人員的體檢資料,做好醫學跟蹤觀察;

2、請專業維修人員檢查維修,確認正常後方可繼續使用;

3、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十、預案管理

1、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二年修訂一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群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資訊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援、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並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群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係;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彙報並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資訊資料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訊和資訊網路;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並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街道科所隊、社群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資訊後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後,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援。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裝置、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事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區居民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區經濟協調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處的實際,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區區域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物汙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

3.加強群防群控和日常監測,對食品安全事故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的原則。

4.發揮先進科技和專家作用,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5.堅持快速反應和高效處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和整改落實的原則。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區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區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釋出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4.審議批准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

5.向保稅區管委及市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保稅區管委和上級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處臵指令等。

(二)區應急指揮部相關職能部門及其職責

預案啟動後,區應急指揮部成員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臵工作的需要,還可確定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業單位作為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資訊收集、報告、通報、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導各村實施重大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生產環節的調查,開展對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的源頭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等工作;

2.黨政辦: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協調xx人民醫院開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3.xx人民醫院: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開展對餐飲業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違法行為的查處,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等工作;

4.財政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5.綜治辦、xx派出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保障事故發生區域內

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交通疏導等工作;配合抓好網際網路資訊的管理及有害資訊的封堵工作。

6.其他成員單位根據事故應急處臵工作的需要,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做好相應工作。

(三)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設在黨政辦。本專項預案啟動後,區黨政領導自動兼任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區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臵工作;

2.檢查督促各村、企事業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臵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有關部門、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臵工作情況;

5.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應急處臵工作小組

本預案啟動後,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

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臵措施,並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為提高處臵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臵環節要求,成立以下基本應急行動組:

1.調查處理組。由區主任牽頭,有關專家、事件主管部門、規劃建設中心、綜治辦、派出所等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類責任,評估處臵結果。屬責任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2.綜合協調組。由分管經濟發展的相關領導牽頭,事件主管辦公室與經發中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資訊,及時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彙報事件動態,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批示精神,協調專業應急機構和事件主管辦公室、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以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等。

3.事故查處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牽頭,綜治辦、工商、醫院、社群建設辦、派出所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快速查明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以及汙染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汙染的`擴散,消除危害,並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4.醫療救護組。由分管衛生工作的區領導牽頭,社服中心、計生辦、xx人民醫院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儘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5.後勤保障組。由分管農業工作的區領導牽頭,區財政所、市政園林環衛中心等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處臵情況,協調、組織、落實應急救援所需各類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6.資訊宣傳組。由分管宣傳工作的區領導牽頭,區黨群辦公室、宣傳辦公室等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及處臵工作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保稅區管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送資訊,開展新聞報道等工作。

7.警戒保衛組。由主管政法領導牽頭,派出所、交警隊、武裝部、土地房屋管理中心等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村應急響應人員及職責

各村民委員會為村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的專項領導、處臵、協調機構,各村安全協管員,為本村應急響應聯絡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啟動後,要及時、有效、準確上報本村事故發生、發展狀況,並切實根據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落實相應應急工作。

三、執行機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應急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監測預測與資訊報告、先期處臵、預案啟動和預警釋出、指揮協調、應急結束、善後處理、調查評估等方面。

(一)監測、預測與資訊報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測、預警系統,加強對有關資訊的收集、風險分析和動態的監測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臵。

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發地村和有關單位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按緊急資訊報送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區報告,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資訊來源、影響範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採取的措施等。區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或者有可能發生的資訊後,由區相關應急主管部門進行處臵,向區領導報告。

1.報告內容範圍:

(1)已掌握的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資訊;

(2)區內已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資訊。

2.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及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責任報告人:

(1)村負責人和相關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二)先期處臵

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臵,控制事態,並將事故和有關先期處臵情況按規定上報區相關應急管理部門和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區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在接到資訊後,根據事故發展態勢,應在事發後30分鐘內啟動先期處臵機制。一小時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臵工作;並收集現場動態資訊,對初步判斷為屬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在事發後一小時內按規定要求報告至保稅區港區相關領導。同時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掌握應急處臵工作情況,及時傳達區領導批示和要求,做好啟動區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預案啟動和預警釋出

對於先期處臵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或者需要區協調處臵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據事態發展,區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經

區主要領導批准啟動預案。對需要向社會發布預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釋出預警。

(四)指揮與協調

區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開展處臵工作,主要是: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營救、救治和轉移、疏散人員,按照有關程式決定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調集和配臵本區域資源和其它援助資源,維護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參與現場應急處臵工作的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在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五)應急結束

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由區相關應急主管部門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區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

(六)善後處理

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臵,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區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救助資金和物資。各保險企業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理賠工作。高度重視和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給人們造成的精神創傷。

(七)責任與獎懲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重要情況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調查評估

區有關主管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臵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區領導作出報告。

四、附則

本預案由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村、企事業單位和區部門按本預案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責。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本文導讀:為了提高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時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的能力,通過“沒事也磨槍”來時刻保持“戰鬥力”,將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雲和縣於12月13日舉辦藥品安全事故(Ⅳ級)應急預案演練。

99健康網訊 據浙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訊息,為了提高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時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的能力,通過“沒事也磨槍”來時刻保持“戰鬥力”,將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雲和縣於12月13日舉辦藥品安全事故(Ⅳ級)應急預案演練,麗水市局副局長邱文峰和雲和縣副縣長金雪芬出席了本次演練,參加演練的還有縣衛生局、縣經商局、縣公安局等多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本次演練的模擬背景是:雲和縣人民醫院有多名患者在輸注某製藥廠生產的同一批次環丙沙星注射液的`過程中,突然出現了發燒、嘔吐、抽搐,情況危急,其中有2名發生了昏迷和休克,初步診斷為輸液反應,排除醫療方面原因,懷疑是藥品質量問題。雲和縣藥監局在接到醫院報告後,立即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和上級監管部門,第一時間對藥品的購進渠道、進貨量、使用量、庫存量等情況進行調查,對所有可疑藥品進行暫控處理。根據現場情況的初步調查,縣政府隨即召開了緊急會議,按照《雲和縣重大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藥品安全事故IV級應急響應,成立了行政監管組、事故調查組、醫療救治組和資訊釋出組,立即趕赴現場,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後,通過對該批次藥品抽樣,送市藥檢所檢驗,確定了該批藥品屬於劣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相關單位作出處理。

本次演練採用了虛擬與現實相結合、視訊播放與現場指揮相結合、實際場景與畫外解說相結合的方法,演練共分事故報告、指揮協調、現場處理、響應終結四個環節,在演練當中,各部門各司其職、反應迅速,使歷時一個多小時的演練順利完成。

最後,邱文峰副局長和金雪芬副縣長對本次演練進行了點評,認為演練準備充分,組織有序,行動迅速,處置得當,達到了預期效果,同時也都提出了意見和希望:要進一步強化食品藥品安全責任意識,抓緊完善藥品安全應急反應機制,認真總結,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並重,切實提高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1.工地潛在事故危險評估

施工電梯是近些年隨建築施工發展而逐漸完善的施工機械,因目前種類較多尚沒定型,給管理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常常發生事故。

專案部針對以上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編制應急準備及響應預案,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應保證能夠迅速做出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後果。

2.應急行動小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2.1: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孫以新

副組長: 蔡林、楊玉明、吳志方

成員: 楊發全、郭強、林國雄、陳文陽、謝謙、唐天慶、張曉青、袁華玖

2.2專案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通訊組,警戒組,疏散組,應急器材供應組,搶險組。

1.通訊組

組長:楊發全

成員:唐天慶、謝謙

主要任務: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通知專案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召集小組成員,對外聯絡,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等。

2.警戒組

組長:陳文陽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負責保護事故現場,避免閒雜人員圍觀、監視事故發展情況等。

3.疏散組

組長: 林國雄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組織人員撤離、安排疏散路徑、方向,引導救護車、消防車等進入現場等。

4.應急器材供應組

組長:張曉青

成員:陳建成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器材的發放、管理及維護工作。

5.搶險組

組長:袁華玖

成員: 張顯健、張曉青

主要任務;指揮人員搶救傷員或物資等,急救員對傷員進行必要處理,電工負責現場照明、安全用電管理。

2.3應急小組職責

1.全體成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

2.認真學習和熟練執行應急程式.

3.服從上級指揮調動.

4.改造和檢查應急裝置和設施的安全效能及質量.

5.組織隊員搞好模擬演練.

6.參加本範圍的'各種搶險救護.

3.應急行動程式通則

3.1應急小組成員應牢記分工,按小組行動.

3.2應急小組成員在接到報警後,10分鐘內各就各位.

3.3通訊組負責接聽事故彙報,並負責通知所有應急小組成員.

3.4根據事故情況報相應主管部門.

聯絡電話如下:

(1)治安消防:

負責人: 楊發全

聯絡電話:13662292843

重大事故:

負責人:蔡林

聯絡電話:13802707370

緊急醫療電話

急救電話;120

常用電話:6078479

火警:119

匪警:110

交通肇事:112

4.施工電梯使用發後事故時應急預案

(1)、加強協調配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嚴格督促各作業層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小組成員之間要互相配合,加強協調。

(2)、設立裝置管理專人管理制度。施工電梯的穩定性、制動性及鋼絲繩的磨損程度定期進行檢查,並及時嚮應急

領導小組彙報檢查結果。

(3)、搞好安全防護工作。在高空吊裝作業範圍內,設定吊裝禁區,禁區內加設兩層防護網,禁區內的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穿軟底鞋,車輛駕駛員禁止違章開車。

(4)、發生緊急情況後,由值班領導緊急通知應急小組組長,小組組長緊急召集本小組成員帶上必要的搶救工具、裝置趕到出事地點。

(5)、若出現觸帶電事故,現場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現場醫療人員對傷者進行緊急救治。

(6)、若出現高空墜物傷人、機械傷人或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視傷者的受傷程度,對其進行簡單的現場包紮止血後,立即派車將傷者送附近醫院救治,同時與120急救中心聯絡。

(7)、若裝置剎車失靈,領導小組應立即疏散線路範圍內的施工人員,並用現場存放的材料對線路進行適當的封堵。

(8)、施工電梯傾倒,領導小組應立即疏通道路,對傷者進行現場緊急包紮後,立即將傷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然後與深圳市技術監督局聯絡,對裝置進行搶修後並進行技術鑑定,達標後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9)、本預案也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