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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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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5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適用範圍和事件分級

(一)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糧食僅指原糧,適用於全縣境內的糧食在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等環節,因黴變、汙染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因素,導致糧食衛生安全指標不合格,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群體性人體健康損害,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二)事件分級根據糧食質量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將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和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

1.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2.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3.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4.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縣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局黨組書記、局長任指揮長,局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局辦公室、人事股、紀審股、會統股、業務股、儲備糧管理中心、監督檢查股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和直屬各單位均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一室四組,即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和現場處置組、技術支援組、監督檢查組、綜合保障組。

(二)主要職責

1.應急指揮部。啟動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解除應急處置狀態;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對參與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意見。

2.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決策,組織、協調、監督落實本預案;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提出啟動、處置、解除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建議。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3.現場處置組。對突發事件發生場所進行調查和檢查,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現場處置組由局人事股、地儲糧管理中心組成,地儲糧管理中心牽頭。

4.技術支援組。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事件調查;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對抽取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樣品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對確定存在問題的糧食提出處理意見。技術支援組由局業務股、會統股組成,業務股牽頭。

5.監督檢查組。負責調查已經過具備法定資質的質檢機構鑑定存在問題的糧食來源、流向和數量,依法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召回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儲存、運輸、加工等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組由局監督檢查股、紀審股組成,監督檢查股牽頭。

6.綜合保障組。做好應急車輛排程、通訊、物資供應等保障工作;彙總有關資訊,並通過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資訊;協調新聞媒體配合事件處置,引導輿論導向,消除群眾疑慮,綜合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全力配合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如有必要,應急指揮部有權徵用各成員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

  三、應急程式

(一)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縣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接糧食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後,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並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控制好現場,瞭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二)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三)下達處置指令根據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並按照分工職責開展工作。

(四)實施應急處置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後,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若遇有新情況,要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以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

(五)終止應急處置各工作組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嚮應急辦公室報告。經應急辦公室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六)調查和恢復重建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置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處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

1.立即進行現場檢查,封存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

2.追查問題糧食的來源、去向和數量,及時將情況通報市糧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辦、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

3.責令有關企業召回存在問題的糧食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

(二)重大事故

1.實施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的處置措施。

2.應急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協調處置有關問題。

3.聯絡新聞媒體,通過應急指揮部發布有關資訊,告知公眾事件情況,消除恐慌情緒。

4.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檢查,對質量問題涉及地區的糧食經營、加工企業進行檢查,第一時間封存問題糧食。

5.配合公安,監察等部門對責任單位、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件處理情況。

(三)特別重大事件

1.實施重大事件的處置措施。

2.責令存在問題的糧食經營企業立即停業,全力追回售出的問題糧食。

3.安排抽驗人員隨時檢驗或送檢樣品。

4.報告並經縣政府同意,適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向全社會通報事件有關情況,釋出消費警示,防止問題糧食擴散。

5.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

  五、附則

(一)責任追究和獎勵對不按照本預案要求,不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不執行或違背應急指揮部指令、玩忽職守、瀆職失職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並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應對和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完成任務出色、為有效制止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擴大蔓延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預案管理和更新本預案由縣糧食局制定,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結合實施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相應修改和補充。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 組織機構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執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 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路:建立突發事件資訊聯絡員制度,完善資訊監測網路,拓寬資訊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式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資訊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資訊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資訊和動態資訊,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資訊,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資訊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並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

(1)善後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汙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或者佔用的房屋、土地。

(2)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願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呼叫。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佈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2、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五、附則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與實施,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颱風、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晒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颱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1、國家、省統一考試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1)I級事件: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題發生洩密;在媒體登載考試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擴散範圍廣。

(2)Ⅱ級事件:

A.情況一: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題發生洩密;未在媒體登載考試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自用;擴散範圍有限。

B.情況二:省教育統一考試等試題發生洩密;在媒體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擴散範圍較廣。

(3)Ⅲ級事件:省教育統一考試等試題發生洩密;未在媒體上登載擬考試題或相關資訊;性質為自用;擴散範圍有限。

1.2國家、省統一考試突發事件確認主體

省招生考試委員會。

1.3應急處置措施

(1)市教育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及時控制現場事態發展,收集相關資訊,初步判斷事件性質,向市政府、省教育廳報告。

(2)根據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確認的事件等級,按照省教育廳、市政府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3)按照省教育廳應急部署開展工作,同時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宣傳、安撫、善後工作,並做好啟用副題進行考試的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2、市級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市教育局立即按預案和有關法規、檔案開展相應工作。辦公室、基礎教育科、招生辦等有關科室負責人共同負責處理;基礎教育科、招生辦收集、報告考試實施情況,提供啟用副題等解決方案並佈置實施;辦公室負責資訊釋出工作。

(2)立即報告市政府、省教育廳,並及時報告市公安局、資訊產業局等相關部門。

(3)應急處置工作組,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理、偵破工作,並將有關進展情況續報市政府、省教育廳。

(4)按有關規定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5)考前沒有破案,但在確定試題並未大規模擴散的情況下,經省教育廳批准,考試可以如期進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於校內,花解於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儘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路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資訊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絡,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絡。

(4)後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後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後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訊、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援,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儘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瞭解情況,及時掌握資訊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絡,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絡,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捲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絡,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並採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幹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後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覆。

  五、裝置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