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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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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精選13篇)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1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汙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紮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吳昊青衣街道黨工委書記

李茂青衣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孫宇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羅毅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鄭紀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巨集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萬嘉文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尹麗紅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長

成員:王建洪、鄭傑、張亮、鄒強、陳松濤、張朋龍、羅勇、汪學明、沈焱軍

各村(社群)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傑、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排程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群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群、濱江社群、迎春社群、在古社群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群)範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群)包村領導和各村(社群)書記實行包村(社群)負責,對本村(社群)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群)書記帶領包村幹部、村(社群)幹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願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貼上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群)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

1、春節期間各村(社群)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

2、各村(社群)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群)幹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

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群)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群)領導和各村(社群)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汙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汙染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禁燃、禁售範圍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時間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範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釋出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範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於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四、嚴格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審批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工作職責

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和監管,要切實發揮禁放主力軍作用,精心組織,合理安排警力,確保巡禁管控不缺位,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宣傳,對各部門報送的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必須進行查處,對阻礙煙花爆竹禁限放執法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查處;

城管執法局要利用多種形式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沿街商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對禁售區內佔

用城市道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進行管理、處罰;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

應急管理局要做好禁售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禁售區內違法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銷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大型餐飲、商場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使用電子的煙花爆竹。

生態環境局要聯合氣象局負責監測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分析和預報預測工作,如遇不利氣象條件,根據汙染程度及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住建局要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建築工地的宣傳、監管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節假日期間組織學校各班主任在家長群中傳送節假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語,做好學校(幼兒園)禁限放工作。

民政局要督促殯儀館等祭祀場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燃區內殯葬活動的管理;做好婚喪嫁娶等相關從業單位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

房產中心要組織各物業服務公司加強對小區居民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海流圖鎮政府及社群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照旗級層面

做法,全面細化宣傳、巡禁管控、治理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鎮—社群—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動員組織機關黨員幹部、網格長、網格員和志願者積極參與禁放巡禁管控。加強轄區內禁燃禁售的宣傳工作,特別是無物業的小區和平房區,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掛安全宣傳標語。

工信部門和宣傳部門負責協調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適時向手機使用者推送禁燃煙花爆竹簡訊;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民參與禁燃煙花爆竹工作;對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紀委監委對工作中推諉扯皮、組織不力、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職能部門要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委監委,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3

為有效防止環境汙染和噪音汙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檔案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燬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並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汙染資料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定噪聲和大氣汙染監測點,收集監測資料,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汙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後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汙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建立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域性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幹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汙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於20xx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於20xx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4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國小、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餘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幹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群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於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群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絡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鎮中國小:負責對中國小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麵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閒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為。

4.公佈舉報電話,嚴格銷燬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70636044、70730177,同時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燬,嚴禁擅自變相處理,迴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立足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訊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絡,落實專人彙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5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汙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汙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計程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螢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國小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汙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資料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傳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資訊平臺,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群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資訊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資訊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6

臨近年終,傳統節日較為集中,又到了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氣汙染也更為嚴重。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冬季決戰關於煙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縣公安局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廣傑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長劉群任副組長,交警大隊、巡防大隊、治安大隊、政工室、城南所、城東所、城關所、城北所、水上所、開發區、火車站、舊縣、趙集、大新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治安大隊教導員夏海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專項行動。

二、行動時間

專項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三、工作目標

依法查處一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並予以曝光,堅決遏制非法燃放行為,確保《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附件1)貫徹落實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大氣汙染防治冬季決戰”取得全面勝利。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劃定新的禁放區為城關鎮、開發區轄區全覆蓋,舊縣鎮三角元社群、舊西社群、新村集(紀莊);大新鎮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張路以東區域;趙集鄉漯阜鐵路以西區域。相比於去年,今年舊縣、開發區、火車站、大新、趙集都將承擔禁放任務,禁放區各派出所從即日起要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公佈舉報電話,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對舉報查實案件,嚴格依照《太和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查處獎勵辦法》(附件2)兌現獎勵,以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的積極性,各派出所要廣泛張貼《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單位要全部張貼到位,並簽訂責任狀(附件3)。每戶沿街門面要發放致廣大市民一封信(附件4),每條街和小區要懸掛宣傳條幅,要動員轄區行業場所沿街電子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口號和典型案例,政工宣傳部門要通過微信、微博等網路媒介進行開展禁放宣傳,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查處,強震懾。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零容忍。要充分發動政府力量,堅持縣、鎮、村(社群)三級聯動,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嚴肅查處禁燃區域內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止燃放;並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附件5)處500元罰款;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目的;凡不聽勸阻、阻礙執法、影響惡劣的,要依法查處,懲罰到位,並由新聞單位予以光。辦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錄入協同辦案系統,嚴禁弄虛作假,處罰依據是: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另根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此項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當月考評零戰果的單位危爆物品績效考評為零分。

(三)抓聯動,促長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傳、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開展巡邏過程中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對婚慶、殯葬服務單位及大型餐飲、娛樂場所重點關注,告知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對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房地產專案、建築工地等進行提前告知,對個人燃放行為嚴密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眾舉報後,要做到聞警而動,及時查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務艱鉅。禁放區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禁放”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紮實抓好本轄區“禁放”工作。出現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無人查處或查處不力的被舉報的,由單位負責人向局黨委書面說明情況。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本轄區出現大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將視情對相關人員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訊息。禁放區各派出所要確定專人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本單位“禁放”工作情況。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物業、慶典、宴席、殯儀服務單位不勸阻、不舉報案件每週一報,每週五下午下班前上報本單位查處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不勸阻、不舉報案件處罰決定書、罰款票據到治安大隊謝耀傑OA,從即日起,縣局將於每週一早會進行通報。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7

為全面貫徹執行《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氣環境汙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區政府要求和職責分工,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和嚴厲執法查處,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引導廣大市場主體自覺遵守《通告》,有效減少環境汙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陵區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二、組織領導

區局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有楠,副組長:尤敬寧,成員:汪筠、尚軍、孫曉燕、鞠在祥、王琿、陳洋、吳勇、朱國順、蘇有來、夏禮軍、劉春、劉士順、楊兆祿、杭國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聯絡員:周昀。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職責,嚴格查處違規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職責分工

(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負責牽頭全域性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傳達市、區兩級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負責各部門監管工作的情況彙總並上報。

(二)餐飲科:負責向辦理登記註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三)註冊科:負責在行政審批視窗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四)農貿辦:負責向集貿市場主辦單位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督促其加強對場內市場主體的檢查管理。

(五)辦公室:負責對本系統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負責依法對轄區內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及時上報區局,以便通過市場監管資訊平臺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向轄區內辦理登記註冊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業主發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記視窗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向辦理登記註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紮實抓好煙花爆竹禁放各項措施的落實,組織人員加強巡查檢查,特別是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管控。牽頭部門要及時收集掌握並上報全域性禁放工作情況資訊,與相關部門加強聯動監管,對重要輿情、重點資訊、重大事件及時報送。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的,將按照區政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8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陵水黎族自治縣大氣汙染防治規劃(2016-2030)》,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強化噪聲和大氣汙染防治,消除火災隱患,提高空氣質量,切實做好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意義和目的

燃放煙花爆竹是市民紅白喜事和節氣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增加空氣汙染、降低環境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易發多發。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要求

二、主要制度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1、參照《陵水黎族自治縣煙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第三條內容對我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進行了界定;

2、對各鄉鎮、縣政府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職責進行了細分;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對禁燃區域內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4、對危險等級較高的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規定,和對禁止燃放區域外相關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5、檔案的有效期條款。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為指導,根據《梅州市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轄、城鄉並重、全眾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水平,減少環境汙染,營造文明、安定、和諧、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成立以市政府抓總,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和市委政法委為成員單位的聯動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縣(市、區)要參照市的做法,成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擴大本縣(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並向社會公示,制定轄區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嚴控方案並報市政府備案。全面負責、具體落實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相關工作。組織轄區內公安、城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文化廣電旅遊、交通、教育、民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宣傳、督導,檢查和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貫徹落實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建立並落實本轄區相關單位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負責禁放區外菸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避免出現汙染天氣,確保空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二)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0xx年春節前擴大梅州城區煙花爆竹禁燃區,組織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作為。審查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審查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做好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備案工作。提請市人民政府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組織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社會宣傳活動。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煙花爆竹。依法偵辦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調查處理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不報案件,追繳丟失物品。

(三)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市區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汙染情況,及時對資料進行收集、分析和上報。

(四)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負責協調、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規定,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對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噪聲和大氣汙染的重要性。協調新聞記者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生產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堅決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燃放事故。組織查處批發企業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行為。依法查處已取得許可證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活動,並及時通報有關許可部門。

(六)市民政局。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做好禁放區內的宣傳工作,廣泛運用市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螢幕開展不間斷禁放宣傳工作,加強流動攤販的管理,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國小生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假期前發出的《給學生和家長的一封公開性信》中增加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內容。

(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公交、計程車、車站禁放宣傳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負責依法對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相關資質進行檢查。

(十)市委政法委。督促各縣(市、區)政法委要求鎮(街)、社群組織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並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專案。

四、階段劃分

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貫穿全年,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各縣(市、區)在春節前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動員教育,明確任務分工,制定具體行動計劃。

(二)第二階段:重點管控。全年突出重點時節和重點地域,將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納入各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專案。

(三)第三階段:活動總結。年終前及時梳理活動開展成效,查詢問題,總結經驗,嚴格追責問責,針對重點問題制定長效機制。

五、主要措施

(一)抓住思想源頭,大力進行宣傳引導。

⒈開展工作動員。按照“宣傳先行”原則,把禁放宣傳工作放到首要位置,並貫穿於管控全過程。各縣(市、區)要結合本方案和地域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到人,責任到戶,通過任務佈置會、工作動員會開展層層發動,實現禁放宣傳入村入戶入小區、入廠入店入學校。以市政府名義向群眾發出倡議書,發動群眾自覺成為禁放工作的參與者、實踐者和監督者,最大限度地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援、配合。

⒉加強輿論宣傳。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電視、報刊和網路新媒體宣傳功能,以簡明易懂的圖文資料和法規條文釋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樹牢禁燃區內禁放底線,鼓勵轄區群眾在禁燃區外少放煙花爆竹。學校要將禁放內容納入綠色環保教育,開展有獎徵文活動,舉辦主題演講比賽,寫入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各鎮、街道、社群、開發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開展“三個一、兩規定、一集中”活動,即制定一份禁止燃放或者減少燃放公約,組織一次上門宣傳告知,張貼一批宣傳海報,以社群、居(村)委為單位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集中燃放,以減少煙花爆竹燃放負面效果。各縣(市、區)還可通過組織廣場舞表演、開展專題宣講會、舉辦主題晚會等形式加強活動宣傳效果。

⒊注重氛圍營造。各縣(市、區)要在轄區的重點部位、沿街門店、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和物業小區門口等地方懸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板報、宣傳頁,組織社群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等單位,充分利用板報、標語、橫幅、牆報、燈箱、電子屏、廣播電視、簡訊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充分營造濃厚禁放氛圍。

(二)突出預防重點,大力組織巡查聯查。

⒋實施精準管控。加強春節、元宵等重點時段巡查工作力度,組織一級網格(所屬市直機關)、二級網格(縣、鎮)、三級網格(街道辦事處、社群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網格員、巡防隊員以及治安積極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位、定崗、定責,對禁放區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管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都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煙花爆竹銷售點全程納入監管範疇。

⒌組織巡查督查。相關單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文化娛樂場所及周邊道路、地下空間的檢查巡查,加大對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排查處罰力度。春節當月集中開展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⒍迴應群眾關切。設立市區禁放煙花爆竹舉報熱線(12345和110),鼓勵群眾舉報禁燃區內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發現的線索問題及時轉責任單位依法處理。針對返鄉祭祖、緬懷先人、新喜恭賀等城區外需要燃放煙花爆竹,各縣(市、區)及有關單位應及時勸阻,鼓勵通過電子香燭、網上緬懷、塑料彩燈等形式妥善解決。

(三)嚴格責任標準,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⒎壓緊責任鏈條。層層簽訂責任書,組織與禁燃區內鎮、街道辦事處簽訂禁放責任書,鎮、街道辦事處要與社群居委會、村委會簽訂禁放責任書,社群居委會、村委會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飯店、商場市場、居民樓院、小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傳導責任壓力。

⒏黨員幹部帶頭。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帶頭簽訂《承諾書》,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周邊群眾積極響應倡議,帶動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⒐依法查非打非。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實施“三查三防”,即查生產中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堅決防止出現非法生產窩點;查不合格煙花爆竹流入市場情況,堅決防止運輸許可證“一證多用” “一證多運”和弄虛作假情況;查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情況,堅決防止不正規代銷門店滋生。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級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大氣汙染防治、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管控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緊密銜接,形成層層有人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級視情成立禁放工作督導組,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推諉、宣傳遲緩、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嚴格監管執法,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根據《應急管理部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函》(應急危化二〔20XX〕10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

二、檢查重點

(一)生產企業

1.上半年安全專項檢查發現隱患問題整改情況;

2.企業對標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實情況;

3.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及執行情況;

4.“三庫四防”(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危險品中轉庫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達標情況;

5.“三超一改”(超範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頑瘴痼疾整治情況;

6.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

7.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8.化工原料儲存安全管理情況;

9.超標違禁產品清理處置情況。

(二)批發企業

1.上半年安全專項檢查發現隱患問題整改情況;

2.倉儲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3.庫區、庫房及安全設施達標情況;

4.超標違禁產品清理處置情況;

5.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三)零售店(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零售場所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3.“下店上宅”、超量儲存等問題整治情況。

具體主要檢查內容分別見附件1、2、3。

三、實施步驟

本次檢查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集中開展,線上依託煙花爆竹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施常態化抽查;線下分階段開展生產經營企業(單位)全面自查、縣級全覆蓋執法檢查、州(市)級抽查檢查、省級督導檢查。

(一)企業自查(10月15日前)。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單位)對照相應隱患排查表開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實“一清單、一臺賬、一承諾”(檢查隱患問題清單、隱患問題整改臺賬和安全承諾)制度。生產、批發企業要及時將自查安全問題隱患和整改情況錄入全國煙花爆竹流向管理資訊系統。

(二)縣級全覆蓋檢查(10月31日前)。各縣級安委辦開展全覆蓋安全執法檢查,對煙花爆竹企業(單位)按要求開展自查、落實“一清單、一臺賬、一承諾”制度、錄入自查資訊等情況進行核查。檢查單位要及時將檢查出的問題隱患錄入全國煙花爆竹流向管理資訊系統反饋被檢查企業。

(三)州(市)級抽查檢查(11月15日前)。各州(市)安委辦要在企業自查、縣級全覆蓋安全執法檢查的基礎上,對轄區內所有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對轄區內不少於30戶的零售店(點)進行抽查檢查。

(四)省級督導檢查(11月30日前)。省安委辦將組織督導檢查組對全省7戶生產企業進行全覆蓋督導檢查,對全省不少於20戶的批發企業、不少於20戶的零售店(點)進行督導檢查。

11月,各級安委辦迎接應急部對我省煙花爆竹安全檢查情況的抽查督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一是各州(市)安委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推進,認真制定安全檢查工作方案,並在10月20前,將方案報送省應急廳危化處。二是督促煙花爆竹企業(單位)認真開展自查,上級部門要跟蹤督促下級部門按時完成檢查任務,對未能完成檢查任務(有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除外)的要採取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督辦。三是各級安委辦要結合安全檢查執法計劃“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儘量避免重複對同一家單位檢查。

(二)落實隱患整改。各級應急部門和煙花爆竹企業要落實問題隱患清單式管理,對發現的隱患問題由州(市)應急局督促整改並負責錄入煙花爆竹流向系統。10月20日前生產批發企業完成自查問題隱患錄入;11月20日前各級應急部門完成執法檢查問題隱患錄入,同時企業錄入自查和執法檢查查出問題隱患的整改情況。要切實加強問題隱患整改的跟蹤督辦,重大隱患由省廳跟蹤督辦,確保每一項問題隱患都閉環整改到位。

(三)強化執法處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做到應執法、盡執法、嚴執法,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罰、頂格處罰。要強化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和產品的追蹤溯源,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地區和單位協同查處。要認真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強化行刑銜接,會同刑事司法機關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四)及時總結工作。各級安委辦及有關部門要認真核對企業和下級部門填報的相關資訊,強化責任落實,確保錄入資訊準確;加強情況跟蹤排程,及時總結執法檢查情況,梳理解決共性問題,歸納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典型案例,要在當地主流媒體給予公開曝光。請各州(市)安委辦於20XX年11月25日前,將本次安全檢查工作總結報告報送省應急廳危化處。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11

根據應急部危化二司工作安排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於開展20XX 年上半年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贛應急辦字〔20XX〕26 號檔案)的要求,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治理,嚴格落實監管執法,大力整治頑瘴痼疾,強化安全風險意識,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現就20XX 年上半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檢查重點內容

(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倉庫“四防”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經營安全專項治理(超範圍經營和超標違禁、“假大空”產品)情況,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流向資訊化管理、倉儲安全管理情況等(具體檢查內容參見附件2)。

(二)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實情況等(具體檢查內容參見附件3)。

二、檢查形式

經營企業(單位)全面自查、應急管理部門按要求逐一開展檢查。

三、具體安排

(一)經營企業(單位)自查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要開展一次全面自查,並持續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一清單、一臺賬、一承諾”制度。20XX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並形成自查隱患整改清單,規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強化企業庫存日常監控,以銷定進貨,庫存達到飽和時批發企業停止進貨。

(二)應急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大安全檢查頻次,開展全面覆蓋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單位)的安全檢查,監督從業企業(單位)落實自查及“一清單、一臺賬、一承諾”制度。

經營環節:應急管理部門在落實屬地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20XX年5月20日前對批發企業、零售店(點)開展一輪安全檢查。

(三)隱患整改和監管執法

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強化安全隱患問題整改督辦和安全監管執法。對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要實行清單式管理,督辦落實閉環整改。一般性隱患問題,責令立即或限期整改;構成重大隱患的,責令立即停產停業整改。要充分發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作用,加強線上抽查執法,依法嚴格落實對線上線下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20XX年上半年煙花爆竹專項執法檢查的執法工作,原則上在20XX年5月底前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相關組織協調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企業妥善安排部署專項執法檢查工作,認真制定並落實全縣開展20XX年上半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落實對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要求。

(二)及時總結工作情況。應急管理部門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單位),要及時認真總結檢查情況,梳理解決共性問題,歸納推廣有效經驗做法,並逐級加強跟蹤排程。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12

按照天應急文〔20XX〕34號市應急管理局關於《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為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經鎮委、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小組為副組長,成員包括政法專班、派出所所長、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供電所所長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資訊報送、聯絡、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沈佳豪同志兼任。

一、整治重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零售場所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3.“下店上宅”、“前店後宅”、超量儲存問題整治情況;

4.銷售超標違禁“假大空”產品問題整治情況;

5.無證經營、未張貼相關管理制度和警示標語問題情況。

三、檢查時間

本次檢查在20XX年10月至11月集中開展,分階段開展企業自查、全覆蓋執法檢查。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站位。各專班要強化監督管理,責任上肩,對我鎮轄區內的所有經營煙花爆竹場所進行執法檢查,排查要細,不留死角和漏洞。

2.提升執法效能。各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合力,將整改任務細化落實到人,實行掛圖作戰。嚴格執法,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罰。

3.強化整改落實。總結執法檢查情況,梳理解決共性問題,將執法檢查與整改落實形成工作閉環,做好各環節工作記錄,跟蹤整改情況,督促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4.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守制度,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能力,堅決杜絕空崗、脫崗,如果發生事故邊彙報、邊處理,做到不瞞報、漏報。

社群禁燃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13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檔案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23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23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群)、組幹部,村級資訊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戶、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資訊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23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資料和“網際網路+”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