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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招生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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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招生方案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招生方案3篇

招生方案 篇1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中學:

為做好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會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國小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精神,結合揚州教育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堅持有利於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於推動中國小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於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於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

二、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定及安排

1.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為考試科目,在九年級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後由各縣(市、區)釋出。會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另發,各縣(市、區)於5月10日前結束考試工作。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科目

語 文

數 學

英 語

時間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下午

科目

化 學

物 理

思想品德

時間

15:0016:40

15:0016:40

15:0016:00

科目

歷史

時間

16:3017:30

表二: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

科 目

分 值

考試時間(分鐘)

語 文

150

150

數 學

150

120

英語(卷面)

120

100

英語(口語及聽力)

30

20

物 理

100

100

化 學

100

100

思 想 品 德

50

60

歷 史

50

60

體 育

30

2.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按全市統一要求,在八年級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各縣(市、區)組織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後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九年級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八年級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會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資訊科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資訊科技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八年級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4.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國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全面收集學生基礎性發展資訊,將評價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各國中學校要建立《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書和《成長記錄袋》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資訊。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國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國中學校應對國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鑑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編制,在會考報名前向社會公佈。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突破計劃招收學生,未經批准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

2.規範高中招生的程式

所有應屆九年級學生都必須參加會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會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會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會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註冊程式進行。公辦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於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並按一定分配辦法分配到國中學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援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支援和規範民辦高中招生

支援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範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範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後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會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會考之後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路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由市教育局根據各地會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優秀運動員錄取依據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檔案執行。

6.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關規定執行。

7.高中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中招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資料對接。各高中學校招收的學生,須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在全省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電子註冊。通過電子註冊,方可取得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大學聯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會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終端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九年級年級學生全部參加會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會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會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會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會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製的會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國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髮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要高度重視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加強會考的組織工作,會考組織部門要與會考組織部門相一致,要嚴肅考風考紀,提高會考的信度。

6.要建立嚴格的會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會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閱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體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會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會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會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援。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會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招生方案 篇2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科教文衛處,市生態科技新城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為做好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會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國小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及《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關於做好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xx〕9號)精神,結合全市教育實際,現制定印發《揚州市20xx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有利於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於推動中國小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於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於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堅持有利於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揚州地方經濟發展輸送更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二、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定及安排

1. 文化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為文化考試科目,在九年級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後由各縣(市、區)釋出。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表二: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

2. 體育考試專案

全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滿分30分計入學生升學總分,其中學習過程評價12分、體鍛效果評價18分。體育考試由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須於5月20日前結束。會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發。

3. 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在八年級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閱卷,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八年級地理、生物具體考試時間分別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後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九年級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八年級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會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會考科目成績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讀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4. 考查科目

資訊科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資訊科技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八年級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5. 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國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各國中學校要健全《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健康卡》和《成長記錄袋》等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資訊。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國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國中學校應對國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鑑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高中招生錄取

1. 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和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市發改委編制,各縣(市、區)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計劃由各地在市下達的總額內自行確定,中、高等職業教育“3+3”、中等職業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計劃定向分配到縣(市、區)。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將嚴肅查處,並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未經批准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並視情節追究有關學校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 規範高中招生的程式

所有應屆九年級學生都必須參加會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會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會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會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註冊”程式進行。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 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於學校統招計劃數的70%。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兼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兼顧公辦、民辦教育協同發展。各地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援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 支援和規範民辦高中招生

支援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範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範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後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會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會考之後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路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招生工作,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民辦學校一律不得到該省轄市招生。凡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學生不能按期辦理學籍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該民辦學校負完全責任,同時,市教育局將在下一年度取消該民辦學校高中招生計劃。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 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市教育局根據各地會考情況及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計劃大體相當等原則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民辦學校跨省轄市招生時,需參照本地最低控制線在會考分值中的佔比,相應確定各有關市的控制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中、高等職業教育分段培養專案(3年+3年)招收學生會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三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養專案(3年+4年)招收學生會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

6. 執行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政策

按照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優秀運動員升學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揚府辦發〔20xx〕111號檔案)要求,繼續做好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工作,運動員特招檔案由市教育局另發。高中學校招收運動員的具體申報程式為:由運動員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各有關國中學校於5月15日前向招生學校推薦;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對有升學需求的運動員進行專業測試,並於5月25日前將具體意見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照特招運動員要求,對擬招學生的基本資訊進行初審,並在當地教育網公示一週後,於6月5日前將擬招收運動員彙總表、運動員申報表(一式三份)、輔證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報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育處。市教育局將在會考成績公佈前,將經審批具備特招運動員資格的名單書面通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各有關招生學校,同時在揚州教育網予以公示,未列入公佈名單的學生,各高中學校一律不得辦理運動員特招錄取手續,凡擅自錄取的,將嚴肅追究招生學校及校長的責任。

7. 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

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檔案相關規定執行。

8. 規範高中學籍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會考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資料對接,實行全省高中電子學籍與全國對接。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要於6月份報省教育廳,根據招生計劃建立學籍,超額招收的學生將無法註冊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檔案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於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30日前報省學籍平臺。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大學聯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會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九年級年級學生全部參加會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會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會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會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會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製的會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國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髮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嚴格按會考要求組織會考和考查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對在會考中違紀的學生,將嚴格按照會考違紀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對在會考中發現有集體舞弊的,將嚴肅追究考生所在學校相關教師、學校領導以及所在考點監考教師、考點負責人和所屬縣(市、區)、功能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紀律責任。

6.要建立嚴格的會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會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閱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體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會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會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會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援。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會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招生方案 篇3

根據教育部有關自主選拔錄取精神,20xx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與上海交通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清華大學(以下簡稱七校)一起合作開展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簡稱AAA測試),分初試(AAA測試)和複試(含面試)兩階段。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物件

學習成績優異、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計劃與專業

按照教育部規定,獲得西安交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人數為西安交通大學20xx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0%左右,考生可選報西安交通大學理、工、醫、經、管、文、法、哲等學科的相關專業,其中文、法、哲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超過30人。

三、申請程式

20xx年西安交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採取以中學推薦為主、考生自薦為輔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xx年12月15日~12月28日,報名者必須在此期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時間為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20日(報名測試費200元/人),具體步驟如下:

1、網上報名:登入AAA測試報名網站_student/填寫《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申請表》,並將西安交通大學填寫為第一志願(A志願),第二志願(B志願)可選擇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詳細填寫流程和要求請按網站提示進行);

2、提交材料:無論是第一志願(A志願)還是第二志願(B志願)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請於20xx年12月30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將以下材料以EMS快遞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字樣):

①《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申請表》(注: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生成並下載後列印的申請表);

② 蓋有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高中一、二年級成績單和高三第一學期期會考試成績單原件,以及其他有關的獲獎證書影印件;

③ 申請人親筆撰寫的個人自薦(500字~800字)。

四、選拔程式

西安交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將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主管副校長為副組長,以及由校紀委書記,招生辦主任等組成的領導小組,由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

西安交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採取兩階段三模組的GSI測試模式。兩階段即為初試、複試兩個階段,其中初試部分為七校聯考通用基礎測試部分(General Exam,簡稱G模組,即AAA測試);考生在完成AAA測試,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合格分數條件者將在西安交通大學校內集中進行特色測試(Special Exam,簡稱S模組)和麵試(Interview,簡稱I模組)。

1、初試辦法

在報名時間截止後,將進行考生資格稽核。校薦學生將直接通過資格稽核,獲得AAA測試的資格。針對自薦學生,西安交通大學將組織專家集中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根據申請者高中階段的學習成績、競賽成績、獲獎情況、參與社會實踐工作、課外活動、興趣愛好、發明創造和個人自薦材料等,確定申請者是否具備參加通用基礎測試(AAA測試)的資格。獲得初試資格的考生在完成網上繳費後,可在報名網站上列印AAA測試准考證。

① 初試時間:20xx年3月2日上午,具體時間將在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網 和AAA測試報名網_student/上正式公佈,同時在准考證上給出具體的考試安排;

② 初試地點:通用基礎測試(AAA測試)將在全國30個省(市、區)設立考點,考生原則上在所在省(市、區)考點參加初試,也可選擇就近考點參加測試。

③ 初試內容:通用基礎測試(AAA測試)由七校統一組織命題,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科目為2門,每門科目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滿分100分,總分原始分200分:

考生類別報考專業科類筆試科目一筆試科目二
理工類理、工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
理工類經濟數學與邏輯閱讀與表達
理工類管理數學與邏輯閱讀與表達
理工類醫學數學與邏輯閱讀與表達
文史類文、法、哲數學與邏輯閱讀與表達

2、複試辦法

在AAA測試基礎上,西安交通大學將本著優先A志願、兼顧B志願的原則,分省(市、區),分報考專業科類(以專業第一志願為準),劃定A志願、B志願複試資格分數線,獲得資格者將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學參加複試。

① 複試時間:20xx年3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屆時在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網和報名網上正式公佈;

② 複試地點: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

③ 複試方式:採取小組比較型面試法,由來自不同學科的專家組對考生在自然科學、人文社會、心理素養、創新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3、錄取辦法

西安交通大學將根據初試、複試成績得出綜合評價,分省(市、區)確定獲得西安交通大學20xx年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名單,並將考生名單通知所在中學。西安交通大學及考生所在中學將獲得資格的考生名單向社會公示一週,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學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備案,同時與考生本人簽訂西安交通大學20xx年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確認書。

五、優惠政策

獲得西安交通大學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xx年大學聯考,且大學聯考第一志願(平行志願省市區的第一志願是指第一順位或A順位)須填報西安交通大學(若考生所在省市區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中設定自主選拔錄取批次,考生須在該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在大學聯考成績(包括單科成績)符合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章程規定、政審和體檢合格,且專業志願服從調劑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等級條件優惠政策
大學聯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當地的錄取線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提檔線

A等綜合評價位列獲得資格考生的前25%者大學聯考成績超過當地一本線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錄取,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專業。1. 將在大學聯考成績(實際分數)上加20分排隊分專業,或保證前兩個專業志願之一; 2. 報到註冊並取得學籍後,享受育英獎學金。
B等其餘75%獲得資格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超過我校在當地1:1提檔線下30分,且不低於當地一本線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錄取,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專業。將在大學聯考成績(實際分數)上加20分排隊分專業。
C等參加我校複試但未獲得資格者
我校保證錄取,並在大學聯考成績(實際分數)上加10分排隊分專業。

特別提示:① 對於有特殊才能,且初試、複試成績特別優秀者,可享受更加優惠政策;

② 以上優惠政策僅針對大學聯考總分為750分的省(市、區)。對於總分不等於750分的省(市、區),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③ 具體優惠等級以西安交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確認書為準。

六、部分特定專案體育特長考生的自主選拔方法

具有排球、網球、羽毛球、武術、賽艇專案體育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西安交通大學自主選拔,具體做法如下:

1、網上報名:該類考生須在12月28日前,到AAA測試報名網站(同上)進行網上註冊、報名,填寫並提交《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申請表》(操作方法同上)。提交成功後,請將申請表列印並加蓋學校公章;同時,考生須登入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 ),下載並填寫《西安交通大學20xx年自主選拔(體育)專業測試報名表》。考生須將以上兩張申請表連同其他申請材料於12月30日前(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建議使用快遞方式)寄至西安交通大學體育中心訓練辦公室(郵寄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郵政編碼:710049)。

2、材料評審:學校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確定是否給予參加AAA測試的資格。

3、初試(AAA測試):凡獲得AAA測試資格的該類考生,從AAA網站列印准考證,並按准考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AAA測試。西安交通大學將對該類考生的筆試成績單獨劃線,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複試名單。

4、複試:該類考生需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學校內(興慶校區)進行相應體育特長專案的現場水平測試。

5、錄取:根據考生的體育特長專案的測試成績,擇優認定為獲得西安交通大學體育特長生自主選拔資格,考生只要達到當地大學聯考一本線,西安交通大學給予錄取。

七、監督機制

1、學校紀監部門對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標準嚴格、程式規範、辦法公開、結果公示。

2、接受社會監督。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被錄取資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八、本實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49。

諮詢電話:029-82668320 傳真:029-82668320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xx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