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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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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熱】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採取下列應急措施。(非典、傷寒詳見具體預案)

1、迅速如實報告x教育局(xxxx、xxxx)與xxx及xxx。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xxxxxxx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財產的損失。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制定預案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20xx年)》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及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所屬範圍。突發事件指:幼兒園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遽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

三、工作預案的內容:

(一)幼兒園情況幼兒園情況:

本園始建於x年,現園長:xx,幼兒園園舍建築面積x㎡;全園教職工50人。幼兒園園舍為三層樓房,每層樓東西兩側各配備消防栓一套,每層的重點部位配備滅火器共4個。幼兒園疏散通道有明顯的箭頭標誌,一層樓的`東側和中間各有一個安全出入口。

幼兒園上級集團領導部門電話:xxxx。

(二)組織領導:

調整好幼兒園自上而下的各級安全責任人:

組長:xx副組長:xx、xx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組班長

(三)機構設定:

1、指揮部組成: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組長不在現場時由副組長擔任。

2、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四)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指揮組:

人員組成:安全組長、副組長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

2、疏散組:

人員組成:各班班長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導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師與兒童,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救護組:

人員組成:幼兒園保健醫護人員及班級保教人員

基本職責:保健醫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與社群醫院取得聯絡及時救治。

4、外圍控制組:

人員組成:保衛工作人員(門衛、幼兒園領導及消防人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幼兒園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教師幼兒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裝備保障組:

人員組成:xx、xx、xx

基本職責:提高保養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準備。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映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資訊上報快;部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的指揮判斷。

3、設定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及貴重物品,設定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降低損失原則。在處置控制方法上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教職工、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裝備原則。指定固定地點,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定裝備儲存好。具體裝備器材:應急燈、強光手電、電喇叭、滅火器等。

6、協調配合原則。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追究責任原則。根據處置突發事件中指揮部及各組職能任務分工,劃清許可權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預案啟動:

幼兒園發生恐怖襲擊或接到恐嚇電話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爆炸或發現爆炸物,火災或局部發生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

六、處置措施:

幼兒園發生啟動預案中提到的某種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110),再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並宣佈啟動處置預案。

2、全園各部門立即停止案頭工作,按各組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地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好幼兒人數上報指揮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定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不得移動可疑物。

4、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5、如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時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6、遇到局部發生可控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七、工作要求:

1、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

2、全體教工人員在工作中要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種事件發生的苗頭及時上報。

3、做好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幼兒與全體教職工安全。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開啟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範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資訊。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預警支援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資訊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資訊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張**:136*********孫**:137********劉**:137*********

黃***:138**********李**:130*********李春:138*********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型別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衛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並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範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密切與社群、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路,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件發生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後果評估,並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傳送事件的相關資訊,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訊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資訊暢通,並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資訊。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援。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溫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資訊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於二次。

六、後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汙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預案由***********制訂與解釋,由學院保衛處備案。

八、附件

《***********學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預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重大傳染病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附表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

報警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訊組安全保衛組人員疏散組後勤組運輸組救援組醫療組

結束

附表2:學院各部門電話表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1.事故報警: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資訊報送工作。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1、幼兒園搞大型集體活動(如參加舉辦運動會、文藝匯演、參觀、公益勞動等)要認真做好組織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保衛人員,採取有效保護措施,教育學生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2、在大型活動中一旦突發意外事件,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根據事故,妥善處理,組織實施指揮救護系統,把事態影響降到最低,把損失降到最低,做到不慌不亂,井然有序,措施得當。

3、大型活動中的突發事件要及時記錄,情況一定要弄清楚,實事求是,事情重大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追究責任,吸到教訓,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絡,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彙報。

2、啟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後及時啟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臥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絡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xx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

六、資訊報告與報送員網路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員網路,每總支配備一名資訊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資訊報告程式:總支資訊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資訊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後,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資訊收集:資訊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資訊,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後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資訊,並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佈置警戒,制定保護範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現場情況,並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後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式(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絡,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三一、目的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三、安全措施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汙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惕,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絡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家長、家屬聯絡,積極配合家長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物件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範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資訊,瞭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絡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絡;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後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並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國小、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於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資訊釋出。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資訊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後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援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1、幼兒園孩子小,所以一定要把我園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幼兒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2、幼兒園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幼兒園的安全保障,絕不能麻痺大意。領導要經常檢查幼兒園的設施情況,對不安全隱患一經發現要及時整改,力急達到規範化標準。

3、幼兒園的教師要時刻注意幼兒的活動情況,及時檢查和發現幼兒學習用品的`桌椅用品,活動室的場所門窗、地面、玩具、睡覺時的床鋪、被褥,吃飯時的餐具、食品等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好,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

4、幼兒園一旦發生應急事件,幼兒園首先要及時向領導報告,說明情況,及時指揮和組織有關人員妥善解決,做到及時準確,妥當無負面影響,根據事情的性質和後果,對直接責任人追究其責任,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此類或類似事件。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資訊釋出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援。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資訊。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汙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汙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援,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訊保障工作和提供通訊技術支援。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資訊,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資訊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資訊,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洩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根據預警資訊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資訊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資訊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路,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資訊。

(2)資訊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資訊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資訊。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資訊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釋出預警資訊,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釋出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資訊,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釋出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資訊。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訊裝置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資訊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資訊後,對資訊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資訊報告程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資訊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資訊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絡,溝通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援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資訊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的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資訊,並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釋出的資訊,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國小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汙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資訊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資訊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做好資訊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資訊。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教學樓火災

教學樓一旦發生火災,發現火情的人要立即報告園領導,撥打119報警,有關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按預案實施疏散。

1、滅火組要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

2、疏散組立即到位,協助組織各班撤離教學樓,遠離火點,疏散到安全地帶。

3、財產搶救組根據起火部位,火災大小,實施有組織的和必要的財產轉移搶救工作。

4、通訊聯絡組及時上報文教局,並確保通訊、道路的暢通。有專人到路口引導消防車。疏散組人員分配:疏散通道安排:注意事項:

1、疏散出來後各班要遠離危險地帶,(起火點道路等)立即清點人數,如有遺漏要立即報告領導,由搶險人員負責搜救。

2、疏散時如果正門發生擁堵,必須服從指揮,部分班級走後門。

3、如果火災蔓延封閉通道,二三樓人員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撤離到二三樓平臺上等候救援。

4、如有濃煙,用溼毛巾捂住口鼻。

二、伙房及其他辦公區域發生火災

要求同上,疏散組要建立隔離線,避免幼兒靠近危險區域,同時參加財產的轉移保護工作。

三、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1、每個職工要知道報警電話119及正確的報警方法。

2、如果火情有失去控制的可能應立即報警。

3、報警後要有專人到門口接車,並保證園內道路的`暢通。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一般明火起火很小,發現人要立即採取撲救。

2、撲救方法採取水潑、蓋壓和使用滅火器的方法電器火災,先斷電,然後使用滅火器滅火燃油火災,應立即關閉油路閘閥,使用滅火器滅火一般明火,應根據火情采用適宜的方法迅速撲滅。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1、發生火災後,必須保證通訊聯絡的暢通,報警電話要始終保持和消防車的聯絡

2、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3、安全防護救護要及時,在火情不明的情況下,救護以人為主,在火情明朗,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再實行財產的搶救。

4、所有的救護工作必須聽從現場指揮的統一指揮,避免出現雜亂無序的狀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善後工作

根據火災損失情況,在請示上級批准後,採取與家長聯絡疏散離園等措施,並協助消防人員做好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統計工作。

防雷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師幼的防雷知識和防雷意識,切實保障廣大師幼的生命財產安全,隨著雷雨季節的到來,我園積極採取措施,加大防雷安全工作力度,以杜絕校舍和師幼遭雷擊事故的發生。

一、成立了以園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班班主任為成員的防雷安全領導小組。明確各自職責,成員手機24小時開通,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二、加強宣傳,提高認識。幼兒園通過家長園地、校園廣播、宣傳欄等途徑對師幼進行防雷法規、雷電知識方面的宣傳教育,增強師幼的防雷安全意識。

三、每日專人負責關注近期天氣預報,並通過廣播向教工通報。

四、雨天氣時,各職能部門要按預案訊速行動,切斷電源並拔掉有線電視、網線等。

五、在全園範圍內進行一次防雷知識培訓,確保每人知道防雷基本常識。

六、園內儲備一些防雷應急物資,並認真檢查園舍的避雷接地裝置。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於建立境外勞務群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為及時防範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為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範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範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資訊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資訊,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並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准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為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瞭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採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啟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援。

第四條預防機制

1、資訊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後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資訊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後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範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後,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釋出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範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四級(Ⅳ級)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三級(Ⅲ級)時,申請啟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二級(Ⅱ級)時,申請啟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一級(Ⅰ級)時,申請啟動國家應急預案,並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後,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啟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並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後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絡,並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並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排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