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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方案(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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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停車場管理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停車場管理方案(合集15篇)

停車場管理方案1

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推進和落實工作。

一是我局的`權責清單經過歷次動態調整,現有行政審批事項143項。通過精細化梳理,盟級執法重心下移105項,下放7項,機構改革後劃轉3項,合併1項,取消6項;

二是在“內蒙古自治區一體化平臺”共認領、編制、釋出了依申請六類承諾事項26項和公共服務事項3項,完成了情形化梳理事項10項,承諾事項改即辦事項10項。將這些依申請審批事項的無關證明材料全部予以了取消,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三是對所有事項的承諾辦結時限由231天壓縮到102天,壓縮比率由57%精進到81%;

四是1項公共查詢類服務事項接入蒙速辦APP,可以適時查詢,29項掌上辦事項實行“蒙速辦·掌上辦”APP端申報、一網通辦;

五是還梳理了“綜合一窗受理平臺的事項清單”、“24小時自助服務辦理事項清單”、“排隊叫號事項清單”、“代辦幫辦事項清單”;

六是完成了“證照分離”改革事中事後監管方案,印製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辦事指南,實現了1項電子證照應用工作;

七是實現了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和自治區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數據共享;

八是完成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知識庫資訊採集工作,年內及時更新完善了14條服務資訊;

九是完成了工程建設專案區域評估成果應用工作,梳理了《錫林郭勒盟水利事項區域評估負面清單》和《錫林郭勒盟水利事項區域評估成果應用指南(試行)》。

停車場管理方案2

沁園春·居地下停車場目前暫定為二進一出(南門進、東門出),採用車牌識別系統統一進出管理。在出入口處部署車牌識別的智慧停車收費管理系統,實現對於進出停車場車輛的自動身份識別,車輛進場時間、出場時間、車輛身份資訊、停車時間的自動結算、車主資訊管理等,實現停車場內進出不停車、不取卡的全自動化控制體系。其核心技術是:在出入口合適位置安裝專用的`200萬畫素高清攝像頭,外接LED補光燈,集補光、抓拍為一體;可直接控制道閘開/關、外接顯示屏、音訊輸入輸出等;內建車牌識別、車型識別演算法,準確率高。

本小區地面原規劃為人車分流模式,特種車輛經登記後可進入園區內(119消防、120急救、110警車),2#、3#、8#樓提前交付,小區建設正在施工導致園區道路不通,交付的樓宇處於裝修階段,為方便業主運輸裝修材料導致人車分流未實現,造成目前被動局面;由於工程加快進度,對部分車位可提前交付,根據月底交付的車位來劃分:私家車位、臨停車位(未售出),私家車位享有VIP特權,它人不可佔用。臨停車位由崗亭入口處確定後,用無線電聯絡地庫巡邏保安給予引導,確保不佔用私家車位。若場內無空閒臨停車位時,及時通知崗亭入口處不可進入。為改變目前被動局面,物業公司出具相應的停車場管理方案,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費用過期車輛管理辦法:

1、車位管理費到期車輛進場時,系統不抬杆,系統介面彈出進場畫面資訊,並提示保安此車輛費用到期,並顯示過期天數,保安告知車主需要續費,車主反饋同意去續費時,保安對系統放行,若車主未續費出場時,系統不抬杆,顯示屏顯示過期天數及繳費提醒(原則上過期一兩天,可以放行),並報至物業服務中心此車資訊,並由樓管員催費。鑑於工作較忙的車主、不能及時繳費的車主,物業服務中心可每月核對車位繳費資訊,由樓管員提前半個月提醒車主,並說明情況。

二、無牌車輛(即臨時車輛)進場時,系統會將該資訊記錄,畫面會顯示出車輛圖片,提示保安操作人員人工放行,待保安經過詢問登記後給予放行,並詳情說明計費標準,具體費用按照物業服務中心公示牌標準計算;並用無線電聯絡車場巡邏保安給其引導臨時車位,車輛出場時系統會顯示車輛進/出場資訊,繳費後保安人員給予抬杆放行,具體辦法如下:

1、裝修期間送/拉貨車輛(包括三輪)進場時,由保安人員詢問登記後給予放行,並引導至臨停點,並告知裝卸完貨物後請速離場,否則按車場收費辦法收取費用。

2、超載重送貨車輛一律不放行(核載5噸以下):(1)可經過詳情詢問後為其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2)容易裝卸的車輛,可為其提供平板車或斗車折半運輸。

3、施工重型車輛一律不放行,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

4、業主搬傢俱車輛進場時,視限高標準放行,如超過車場限高可引導至地面停放,並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可進入地下車場的車輛由巡邏保安引導其停車位置,並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

5、裝修期間無私家車位的車輛進場時:(1)臨時拉貨車輛可不收費但計時,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2)臨時來看房的車輛:a、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b、由保安人員用電瓶車運送至樓宇前,私家車輛可停在小區外停車點。此條款只用於裝修期間,超過裝修期一律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執行。

三、來訪車輛管理辦法:

1、業主親屬、朋友探訪車輛進場時按臨時停車收費辦法管理,通過大門口安防系統圍牆機聯絡業主確認後讓其入場,並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車位。

2、不願繳費可自行停放在小區以外停放點,步行進入小區。

四、私家車位及租賃車位管理辦法:

1、私家車位按季度繳納車位服務費後,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後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2、租賃車位的車輛繳納租賃車位服務費後,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後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3、購買私家車位若無車輛的業主在繳納車位服務費後,可讓其停放親屬等車輛,須由業主前來物業大廳辦理相關手續。

五、員工車輛管理辦法:

1、員工車輛無車位的:因小區外停車點位有限,為確保銷售中心客戶停車,員工車輛可進入車庫停放,須經公司批准由保安人員手動放行,並引導至臨時停車位,可不計費。

2、員工車輛有車位的:在繳納相應的車位服務費後方可進入,並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

停車場管理方案3

一、車場執行管理細則

二、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三、車場收銀員工作細則

四、車場員工配備及其他

五、車場守則

六、車場應急措施

七、車場財務收費制度

八、車場職級許可權及監管

車場執行管理細則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採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後,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影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後,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並出示繳款證明後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杆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誌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並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後需儘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後,需迅速卸下貨物,並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後,需儘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後,由摩托車收費員髮卡,一半懸掛於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後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停車場管理方案4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於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中共河南省紀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作風建設的十六條舉措>的通知》(豫紀發〔20xx〕6號)、河南省住建廳《關於印發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號)任務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對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停車管理領域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深入整治、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總體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從人民群眾最現實的利益出發,把做好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確保實際成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群眾關注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標準,認真梳理排查,澄清問題底數,建立整改臺賬,逐項整改落實,迴應群眾關切。

(三)強化責任擔當。對存在問題主動擔責、不迴避推諉,整改問題認真徹底、不敷衍塞責。主動檢視和查詢組織管理、職責履行方面的問題不足。

(四)堅持標本兼治。克服“就事論事”、“就地論地”思想,堅持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深入剖析問題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注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整治任務及措施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於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和市紀委《關於開展全市停車收費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嚴肅查處私用公共資源謀私貪腐問題,特別是以開展停車收費行業專項整治為重點,深入開展公共資源管理領域小微權力整治,督促推動行業加強監管、堵塞漏洞,促進公共資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內容要求,結合全縣停車場執行管理工作實際,重點圍繞以下任務開展整治。

(一)全面開展普查。根據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屬地負責、行業主管負責、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底數清、情況明”、“一張圖、一本賬”的總要求,全面摸清所轄區域城區內公共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的數量底數,為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推動城市內部挖潛增效、停車資源共享,停車場執行管理政策制定及領導決策提供資料支撐。

(二)抓好問題排查。結合全面普查,同步做好問題停車場排查工作。重點圍繞:

1、涉及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六個方面的問題:

(1)政府資源的公共經營性停車場是否收支兩條線;

(2)是否存在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問題和亂收費、強制收費的“黑停車場”問題;

(3)是否通過合法合規程式取得運營收費資格;

(4)收費停車場是否在醒目位置設定明碼標價公示牌,並按公示價格收費;

(5)是否存在收費後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問題;

(6)收費人員是否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等,全面摸清問題停車場情況。

2、涉及停車收費領域腐敗和作風十個方面的問題:

(1)政府職能部門及其經營單位在停車收費管理中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失察失管,導致公共資源被私人佔有操控、謀取私利,嚴重侵害公共利益、群眾利益問題;(2)公職人員搞權力尋租,違規審批、設定、出讓、出租、中止停車位,違法經營或收取抽成費保護費好處費,縱容、操控、指使收費人員亂收費、不如實全額上繳停車費,違規將停車收費業務承攬給自己親屬或以他人名義直接參與經營問題;

(3)停車收費經營單位(個人)私設、隱瞞停車位,篡改收費賬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車費問題:

(4)少數社會人員圍獵公職人員形成利益團體,操控停車收費業務,排除公平競爭,謀取非法利益問題;

(5)公職人員甘於被圍獵,與操控停車收費業務的企業和個人相互勾結,為其提供保護、搞利益輸送問題;

(6)政府職能部門不按規劃設立停車場、私自篡改規劃停車位數量,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銀行、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體中心等不按規定向社會開放,各社會主體及個人擅自擺放P牌、破舊座椅等佔用停車位等問題;

(7)未取得停車收費許可的醫院、國有企事業單位及賓館、酒店等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違規收費或提高收費標準,引發群眾不滿等問題;

(8)機關事業單位、商超、公園等附近擁堵路段停車難,相關職能部門只貼條罰款不疏導解決、停車位應劃未劃、公共場所應開放未開放,造成群眾意見大等問題;

(9)社會停車場擠佔公共資源、劃地為王亂收費、強收費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10)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扣車輛產生的停車費用,仍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或者變相承擔,加重群眾負擔,藉機謀取私利等問題。

(三)深入集中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及相關問題,要認真梳理歸類,逐個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逐項抓好整改。

屬於各單位主管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存在的問題,由各單位組織進行整治。

(四)暢通投訴渠道。各單位各部門要暢通停車場執行管理問題投訴舉報受理渠道,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公示投訴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等。要認真做好群眾投訴舉報辦理工作,對群眾政策諮詢要耐心解答,對投訴舉報要及時登記受理、限時處置辦理,辦理結果及時向投訴舉報人反饋。

(五)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健全停車場執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長效制度機制,規範停車場執行管理。

四、工作步驟安排

(一)動員部署(8月1日前)。各單位認真學習領會相關檔案精神,明確整治任務及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細化整改措施,開展動員部署。

(二)全面排查(8月12日前)。按照整治任務要求,全面開展普查和問題停車場排查,全面摸清城區和單位停車場數量底數和問題停車場情況。

各單位按時完成各項報表排查統計表格後,進行內容稽核後(不得缺項、漏項),加蓋單位公章,報紙質表格一式三份,同時報電子文件(Excel格式)。於8月12日之前報送至縣政府辦公室(蔡生生)進行統一彙總稽核,加蓋公章報市政府。

(三)集中整治(9月20日前)。按照市專項整治方案,實行專案化推進,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強化督促指導,確保排查問題件件整改落實。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整治工作,結合各地各部門工作實際,統籌做好專項整治:

1、發改委負責價格指導和監督工作。

2、財政局負責政府資源的公共經營性停車場經營性收入的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工作。

3、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亂收費、強制收費的執法管理,監督檢查和規範收費停車場在醒目位置設定明碼標價公示牌,並按公示價格收費。

4、稅務部門負責查處停車場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違反稅務管理規定的行為。

5、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和打擊經營性停車場強買強賣、涉惡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

6、住建部門負責完善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並向各級停車場主管部門進行移交管理。

7、城管部門負責查處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設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鎖、石墩、柵欄等障礙物佔用公共停車泊位的行為。

8、交通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在城區建設管理的.停車場進行排查和整治。

(四)總結評估(11月5日前)。對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評估。建立完善停車場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機制。做好工作總結,上報經驗做法。單位整治工作總結報告於11月5日前報縣城管局,由縣城管局進行彙總總結上報縣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城市停車收費行業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是當前社會民眾關注的焦點熱點,列為《省紀委監委關於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作風建設的十六條舉措》的重要內容和督導重點。各單位務必要深化思想認識,堅決克服單純任務和業務思想,切實把專項整治列入黨組議事日程和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落實。這次專項整治時間緊、任務重,尤其是普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具體、資料量大,要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工作專班,做好必要保障,搞好工作協調,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縣紀委監委加強對各單位的督導檢查,及時幫助解決問題,對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時通報。

(三)強化執紀問責。各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對照整改方案和任務要求,卡緊時間節點,逐項抓好落實。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對排查發現的屬於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問題,要以公函形式交辦處理,不得以問題不在本部門職責範圍為藉口,遲滯問題整改。對整治工作不實、不細、進展遲緩、普查不準確、臺賬資料上報不及時等問題要全市通報批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推動不力、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

停車場管理方案5

為進一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規範城區停車管理秩序,提高停車泊位執行效率,加快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探索建立適應市場化智慧化發展要求的停車管理機制,滿足市民、遊客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按照“政府主導、統一管理、企業運營”模式,將城區公共區域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移交區屬國有企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實現資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城市管理精細化市場化智慧化導向,發揮市場作用,創新治理方式,實行停車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業管理、政府監管轉變,全面提升市民、遊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的原則。按照市場法則合理配置資源,運用價格槓桿原理,調控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倡導推動市民公共出行、綠色出行、低碳出行。

2.堅持統一運營,規範管理的原則。立足城區停車場管理現狀,對城區所有拍賣管理停車場採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的辦法,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

3.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則。積極穩妥解決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主體分散的問題,採取統一磋商、移交的辦法,由國有企業統一管理公共停車資源,實現同城同標、同類同價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成立寶塔區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賈君亮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擔任,具體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實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是建設一個平臺。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建設統一運營管理資訊系統,採取手持終端錄入車輛號牌、精準計算停車費用,掃碼支付與現金支付相結合的停車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臨時停車場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一系列監管制度,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個機制。實行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停車場收入全部繳入區財政局陝西省非稅收入待解繳科目專戶,區財政局按照停車收費總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區城管執法局進行獎補;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採購裝置、人員工資、平臺運營、地面維護、裝置更新等支出費用,向區財政局申請核撥。交警、經發、價格監督等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建立相互配合的執行機制。

五、職責分工

1.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設定申報,停車場數量核實、交接,及業務管理、檢查指導、資訊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對到期的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2.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的裝置採購、平臺建設、服裝採購、管理員選聘培訓、泊位補劃編碼、公示牌製作、平臺運營維護、停車收費管理工作及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核撥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產生的平臺建設、執行維護,裝置購置、公示牌製作、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工資、崗位培訓、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和停車場收費票據管理。

4.市自然資源局寶塔分局:負責擬設定人行道臨時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和議價管理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設定臨時停車場的備案登記,對市政設施維修保養實施監督檢查。

6.市交警支隊:負責設定臨時停車場的審批工作。

7.區經發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制定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執法工作。

9.區大資料管理局:負責對城管執法部門報送的.停車管理違規收費及惡意逃費的相關人員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10.區審計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財務審計工作。

11.區城指中心:負責停車資訊系統的建設、執行、維護工作。

六、實施步驟

1.建設平臺。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於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區臨時停車場停車系統管理平臺,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泊位、管理員、收費碼、收費標準進行統一公開。

2.採購裝置。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於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採購手持收費終端機、收費員服裝工作。

3.招聘人員。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按照停車場數量和工作需要適量招聘停車收費員和管理人員,於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並完成收費管理人員崗前培訓工作。

4.移交管理。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未到期的24個拍賣管理停車場採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於20xx年7月10日前統一移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進行運營管理,配合區財政在一個月內完成退費工作,總計退費182.25萬元;對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於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5.建章立制。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對已移交的停車場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統一運營管理試執行,之後進入常態管理。同時,健全臨時停車場停車收費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制度規範,實現常態監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精神,不斷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合理出行停車需求,著力解決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2.密切配合。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職責和實施步驟,積極主動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區城管執法局要切實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順利落地實施。

3.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做好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的資訊宣傳工作,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意識,全力營造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停車場管理方案6

為切實提高水利服務水平,泰山區水利局找準癥結、高位推動,做到企業有期盼,部門有所為,通過四個提升,全力打造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

提升工作作風,打造良好營商環境。區水利局全力提升服務水平,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熱愛水利、服務企業社會的工作熱情,在水利行業提出“人人都是環境,個個都是形象”的服務理念,加強對全區水利行業的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踐行好“店小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

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效審批環境。積極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廳水資源管理平臺,進行水量遠端監管,網上提交,實現企業“零跑腿”完成業務辦理;加快“放管服”、“一網通辦”改革,深化標準化建設,注重與行政審批部門、稅務部門溝通協作,做到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共享化,利用已共享的資料資源,實現“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眾辦事對標先進地區經驗做法,持續精簡流程、壓減耗時,努力建立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政務服務優的水利營商環境。

提升服務水平,打造優質服務環境。不斷強化服務效能,持續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全流程”服務,不斷提高企業的`政策獲得感和辦事便捷感。芝田河生態工程在河道清淤時面臨渣土外運難題,區水利局積極協調政府相關單位為工程辦理渣土外運手續,極大地縮短了手續辦理時間,為企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便利。

提升業務水平,打造文明執法環境。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和普法宣傳,深入一線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確保水利配套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真正讓基層、群眾、社會滿意。加強對企業單位的涉水服務保障引領,探索公眾參與水行政執法機制和舉報獎勵機制,全面提高執法效能。依法履職、文明執法、柔性執法、優質執法,讓水行政執法既有硬度又有溫度,既有力度又有風度。採用人性化執法方式,讓制度管理不再冷冰冰、硬邦邦,更符合監管物件的需求和期待。

下一步,泰山區水利局將廣泛宣傳推廣,加大宣傳力度,讓泰山區優環境、惠企業、便群眾的水利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凝聚起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社會合力,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處處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為全區建設良好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停車場管理方案7

隨著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如今一線城市已經出現買車容易、停車難的現象。尤其一些小區出現車輛爆滿的情況!那麼、小區如何才能做好停車場管理服務呢?在這裡我們博思凱為大家詳細介紹。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小區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以下是小區停車場收費系統為大家準備的管理方案:

1、對小區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小區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小區設有地面停車場,並採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小區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小區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小區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小區限速標誌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後進。

9、小區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小區的計程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後,謝絕計程車進入小區。對外來人員乘坐的計程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汙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小區物業小區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小區。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小區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停車場管理方案8

根據《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門印發關於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範收費管理等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xx〕7號)及《中共泰寧縣紀委辦公室《關於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泰紀辦〔20xx〕3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進一步規範收費管理等行為,決定在全縣開展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範收費管理等行為專項工作(以下簡稱“停車場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長效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範行為明顯減少,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常態化的監管制度及時整治到位;對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100%實施分割槽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及實現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公共停車泊位50個。

二、職責分工

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合力做好轄區內停車場整治工作的謀劃、部署、推動和提升,具體落實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實施分割槽域、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100%實施分割槽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道路停車泊位100%設定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對需要納入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城區公共空間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所,要完善相關收費規定,加強停車收費管理。

泰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城區道路範圍內違法設定停車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摸排率達到100%。

泰寧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需求,合理安排停車設施規劃空間;規範利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排查發現的非法佔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率達到100%。

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區公共停車泊位50個;嚴格對照20xx年問題臺賬,對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逐一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零反彈;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實地排查。

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持續宣傳停車場收費明碼標價“十個清”“十個不”倡議,推動停車場經營者增強規範收費主體責任意識,依法查處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配合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對移交的需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名單進行核對,積極引導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停車場及時主動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饋。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機制建設,在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1.落實長效制度。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規範化管理。

2.完善閉環機制。對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調查取證、核實、整改、反饋等各環節實行閉環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部門、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暢通群眾評價反饋渠道。

(二)持續做好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範問題整治

1.加大宣傳,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充分運用網路、新媒體、宣傳海報、宣傳小冊子等載體,在街道、社群、居住小區和停車場等場所進行宣傳,公佈投訴舉報電話,拓寬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專項整治。綜合運用資料套合、資料稽核、實地核查、信訪舉報線索收集等手段,繼續排查新增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加強跟蹤,確保整治工作實效。不定期對整改後的停車場進行抽查、暗訪,防止回潮和反彈,鞏固整治成效。

(三)堅持疏堵結合,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增強停車泊位,不斷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1.堅持疏堵結合。堅持以改造提升為主,確需取締的,應另行補充相應的停車泊位數量,確保現有城區停車泊位總量不減少。

2.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積極推廣公共停車設施智慧管理平臺建設,探索錯峰停車,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設停車設施。採取增劃道路停車泊位、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裝置和新建停車場等方式增加停車設施。鼓勵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待建土地、空閒廠區等閒置場所,依法設定臨時停車設施,緩解停車困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推進(7月底前)

縣住建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職能部門在全面梳理、總結去年實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對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新發現的問題,逐宗建檔,實行臺賬管理,並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整治一宗,銷號一宗。

(三)驗收鞏固(10月底)

縣住建局對開展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並彙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同時,建立健全停車場長效管理機制,規範停車場管理,加強常態化屬地日常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停車場點題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點題整治”工作。圍繞整治專案和工作重點,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強跟蹤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並接受縣紀委監委的監督。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及時建立健全資訊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清單,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對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進展遲緩、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問題、困難,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推動全縣上下“一盤棋”開展整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開門整治”,主動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及時做好“點題整治”專案的宣傳發布與政策解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主動收集和及時反饋群眾訴求,每月通過信訪、“e三明”、“12345”等多渠道瞭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賬,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群眾滿意率。

(四)建立臺賬,及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臺賬”和“問題臺賬”雙臺賬月報告制度,縣住建局於每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紀委監委相應紀檢監察室和市協調機制辦公室,10月8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縣住建局要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逐項落實,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對整治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對共性問題要建立機制,堵塞漏洞。對已整改問題,每半年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行業性、普遍性、政策性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舉措,建立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

停車場管理方案9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當前醫院車輛、車位情況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由於醫院部分樓層裝修,有可能造成停車位數量的變化,其風險由中標人承擔。

二、停車場用途:

限用於醫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等車輛的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醫院員工車輛大約330左右,目前每臺月保費100元)。

三、解決辦法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收費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

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裝置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

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訊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裝置設施改造、重新對院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計製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

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院內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幹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醫院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我院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改變醫院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四、崗位人員配置

醫院正門道閘收費、北門道閘收費、地下停車場管理、自行車停放點、路面巡邏崗等5個崗位,需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西出口道閘7-21:30分收費需安排2人,7至18:30分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需安排人員7人(醫院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門診停車場、醫療區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東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在醫院工作時間內安排專人管),共計:24人。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醫院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醫院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醫院管理,醫院有權提前收回場地並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公安部門或相關部門解決)。

4、在本院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交警處置,本院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醫院要求,疏導引匯入院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院內主幹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醫院內如發生突發事件,醫患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佔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院方安排和排程,不得拒絕。

7、院內員工、生活區住戶按醫院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來院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院方的裝置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院區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罰。

8、凡載送患者就診,住院或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醫院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並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醫院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並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院方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院方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並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範,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醫院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並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並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塗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院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覆,情節嚴重的醫院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後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院區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醫院衛生管理要求,院方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院方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六、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醫院停車場主要用於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車輛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

1、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醫院規定標準收費,每臺每月100元。

2、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停放,對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憑該院當天門診或住院有關憑證(當天收費收據、住院押金收據)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3、對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覆為準。

停車場管理方案10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醫院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醫院的快速發展,就診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醫務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院內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於院內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院內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範,嚴重影響了就醫環境和院內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診人員車輛、住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週轉。

三、解決辦法

1、對院內主幹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誌重新規劃。將醫院東面主幹道改為雙向線(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幹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醫院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醫院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週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對非接送病人

停車場管理方案11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陝建發〔20xx〕1267號)精神,進一步緩解城市停車矛盾,切實改善城市出行環境,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為出發點,以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資訊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編制完善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佈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二)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著力增加停車設施供應,分割槽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三)堅持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四)堅持資訊驅動,規範管理。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融通停車資源資料資訊,提升資訊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作用,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週轉率。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執行管理規章制度,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三、主要任務

(一)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係,結合城市區位特徵、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佈局、規模和建設時序,修改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科學配建建築物停車設施

加強建設專案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築按照國家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挖掘道路資源擴充停車泊位。在不影響通行能力的情況下,可在符合條件路段單側或雙側規範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和新開通路段,可視具體情況增設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和道沿以上超過8米的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2.利用閒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未開發空地、拆遷徵收空地、邊角空地上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3.推進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停車樓、機械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

4.整治規劃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嚴格排查整治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5.有效解決小區車位閒置問題。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實行租售並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配套停車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充分釋放小區停車資源,緩解小區周邊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四)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

充分利用價格調節機制,對我市中心城區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實行分割槽域、分時段、分路段管理模式,制定和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機動車輛向城市中心外圍停放,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五)加大停車管理執法力度

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抓拍等手段,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靠、隨意侵佔人行道等違法行為,對佔用公共資源私設私劃車位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範停車經營秩序,實現停車管理執法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六)優化城市交通出行環境

通過進一步增設公交線路、提高公交車發班頻次和優化公交、客運站點佈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打造便民出行交通體系,引導市民綠色出行,進一步緩解交通壓力。對學校上、下學期間安排專人維護引導,減少接送車輛的通行干擾,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秩序。(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教育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七)提升停車管理資訊化水平

建立智慧停車管理系統,逐步將中心城區既有和新建的停車設施納入智慧停車平臺實施統一管理,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式等現代資訊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八)加大政策支援力度

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制定規範減免、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審批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專案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大財政資金支援保障力度,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專案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全力推進城市停車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臺、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緊盯任務目標,採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相關部門、單位將本部門、單位的工作方案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資訊(姓名、職務、聯絡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市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後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彙總後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城管局配合,對各成員單位完成情況進行驗收,並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爭取廣大群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援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停車場管理方案12

第一章

第一條為規範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

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範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稅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符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裝置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本市實行公共停車資訊系統聯網管理。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資訊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資訊化、智慧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資訊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二章

第八條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停車場專項規劃批准後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式進行審批。

第九條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約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

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範配套建設停車場。

建設專案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建設專案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況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徵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符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專案,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徵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後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採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後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影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佈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

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定情況等備案資訊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已開通公共停車資訊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定與城市公共停車資訊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資訊資料傳輸系統,將其停車資訊納入全市公共停車資訊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佈。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製的停車場標誌;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裝置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裝置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並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定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型別,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於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

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監製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製定。

第四章

第十九條規劃用於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定為停車場,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佔用綠地;

(三)不得佔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提供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並保持其正常執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工作。

第二十三條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定應當符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定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徵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設定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佔用城市道路。

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範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定、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定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符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

(三)區別不同時段、不同用途的停車需求。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徵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並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週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誌和標線;

(五)符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範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於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於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市區範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

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範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築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可以用於臨時停車並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線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採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並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和相關街道、社群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並向社會公示。

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准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符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並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於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於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於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峰時段停車高於交通平峰時段停車。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並按停車實際佔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定與城市公共停車資訊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資訊資料傳輸系統,將停車資訊納入全市公共停車資訊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定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定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在市區範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專案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第四十條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停車場管理方案13

燚智慧”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可以廣泛應用於智慧城市、共享車位、智慧停車場管理、智慧車位地鎖等場景。是一套基於NB-IoT新一代物聯網打造的智慧停車系統,能夠快速部署、線上支付、實時管理。

一人一天即可建成無人停車場!

應用場景

智慧城市智慧停車

路邊劃線停車區、無人值守停車場。

管理零散停車位

店鋪門口、自家院子、私人土地、共享汽車車位

共享私人停車位

私家車位、租賃車位等

方案特點:

政策支援

各地區都有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援建設智慧城市、交通智慧化、城市物聯網化。

減員增效

減少80%以上的收費員,避免惡意逃費和糾紛。100個停車位需要至少4名收費員,使用燚智慧共享車位鎖,搭建無人停車系統,只需要1人巡檢即可。一年節約10萬的費用。投入僅需5萬,半年即可收回成本。

增加收益

提高停車收費率,減少收費流失。很多停車場晚間至早晨無法實現人工收費,但無人停車系統可以7x24小時收費。收費時間提升50%以上。

先充值再停車,避免惡意逃費,避免人工收費引起的停車糾紛乃至傷亡事故。全程移動支付,沒有人工接觸現金,避免收費流失。

零散車位管理

幾個車位也要僱人管理,收費都拿去發工資了,很不划算。燚智慧共享車位鎖專為零散車位做了優化,尤其適合於1-10個零散車位使用。例如店鋪門面的停車位、私人地塊、小型零散區域也可以劃為車位,開闢無人停車場,靈活利用零散收費空間。無需工作人員也能賺錢。

快速建立共享停車場

傳統停車場需要接入道閘和車位監控,費用高,安裝複雜。而普通車位鎖缺乏系統化的管理方案,只適合私家車位防止被佔用,不適合批量化管理。

燚智慧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採用無線方案,可以即裝即用。買幾臺裝幾臺,掃碼開通即可使用,即裝即可收費。不需要複雜的佈線和設定,無需購買資料流量卡,也申請支付通道,更不需要自己做任何的開發工作,一天之內就能搭建一個共享停車場。

便捷的使用者體驗

地圖化的停車位標註和導航,使用者可以快速查詢到附近的共享停車位。

顯著的指示標牌,即使不開啟手機,也能輕鬆看到共享停車位。

使用者掃描二維碼或微信搖一搖,均可以開啟車位鎖,無需下車操作,簡單方便。

運維更容易

一個人可以管理一個城市的共享車位鎖:燚智慧共享車位鎖採用加固三防設計,能經受車輛碾壓撞擊而不易損壞。車位鎖自帶執行監控,一旦出現異常會及時通知機主。機主可以通過手機隨時看到裝置收入狀況和執行狀況。安裝完畢後,除了每年更換一次電池,幾乎不需要額外的維護。(太陽能充電版本建議每兩個月去清理一次灰塵)

方案架構:

車位鎖、客戶端小程式、機主管理端

輔助配件:

車位隔離樁:安裝隔離樁,避免車輛故意碾壓車位鎖,避免騎線停車繞開車位鎖等行為。

引導指示牌:安裝指示牌,可以更有效的引導使用者關注到偏僻區域的停車位,提升停車率。

監控攝像頭:通過手機直接檢視車位鎖和停車區域的`視訊影像,無需人工現場巡檢,震懾惡意破壞車位鎖的行為。

安裝和管理方法

購買裝置:聯絡燚智慧洽談商務,採購裝置。單次採購數量不限。

打孔安裝:採用膨脹螺栓安裝在硬質地面上,普通衝擊鑽打孔即可。

掃碼繫結:使用管理端掃碼,即可繫結裝置,成為機主,對裝置有完全控制權限。

設定收費:根據您當地的政策,選擇合理的收費模式。支援按時段計費、一口價計費、加價搶車位等。

開放使用:開放的車位會顯示在使用者介面中,也可以手動選擇不開放。

收入管理:檢視停車記錄和收費記錄

車位管理:車位開放和關閉、定時

使用者使用方法:

尋找停車位:

根據標牌指示目視查詢周邊的停車位、使用小程式在地圖上搜索周邊的停車位、在第三方地圖上搜索周邊停車場等。

掃碼、交費、開鎖:

使用者車輛開到車位鎖附近,掃描車位鎖上的二維碼或使用微信搖一搖,選定停車位,預付費用,系統自動開啟車位鎖。

結算離場:

使用者離場的時候,在小程式中結算費用,並駛離車位。車位自動升起。

停車場管理方案14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遊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於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範,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遊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週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幹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誌重新規劃。

將東面主幹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幹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週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覆為準。對遊客遊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訊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裝置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訊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裝置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計製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幹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並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幹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佔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排程,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裝置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並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影印件,並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並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範,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並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並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塗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覆,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後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停車場管理方案15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於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號)檔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我市停車場執行管理領域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亂收費等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整治、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全面普查

根據省委主要領導關於領導駕駛艙系統建設要求,按照“底數清、情況明、一張圖、一本賬”的總要求,全面摸清安陽市有關縣(市)、區所轄區域公共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的數量底數,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及領導決策提供資料支撐。普查採取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即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普查,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轄區政府負責普查:

1、全市審批、備案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責任領導:馬紅賓;

2、全市停車場規劃許可情況普查,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領導:寧紅亮;

3、全市道路內停車泊位普查,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責任領導:楊慶兵;

4、全市各大商場、賓館、飯店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領導:劉健;

5、全市汽車站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責任領導:李亞非;

6、全市醫療系統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衛健委,責任領導:王永斌;

7、全市教育系統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責任領導:黃豔;

8、全市的文化、體育場所、旅遊景區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責任領導:薛文明;

9、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中心,責任領導:郭用周;

10、全市各小區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房產事務中心,責任領導:楊慶兵;

11、全市銀行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責任領導:孫建國;

12、其餘停車場由轄區政府普查,責任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縣(市)、區長。

普查資料統一報至轄區政府,由轄區政府負責彙總後,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上報至市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面簡稱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二)認真排查

排查的問題停車場和停車泊位的內容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私用公共資源和利益輸送“腐敗”問題;

2、政府資源的公共停車場是否收支兩條線;

3、是否存在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問題和亂收費、強制收費的“黑停車場”問題;

4、是否通過合法合規程式取得運營收費資格;

5、收費停車場是否在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公示牌,並按照公示牌收費;

6、是否存在收費後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問題;

7、收費人員是否統一著裝,佩戴明顯標識;

8、是否存在佔用綠地、河道設定停車場,是否是違章建築設定的停車場;

9、是否規劃為其他用途,現私自改變性質設為停車場,或者規劃為停車場現改變為其他用途;

10、其他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廣體旅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住建局、市金融局、轄區政府要對照上述排查內容,認真排查負責普查的停車場、停車泊位是否存在上述問題。排查結果統一報至轄區政府,轄區政府彙總後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上報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三)舉報收集。各責任單位要暢通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單位投訴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各責任單位派駐紀檢組要認真做好群眾投訴舉報辦理工作,要對投訴舉報內容及時核實,情況屬實的登記受理,納入問題停車場整改臺賬,整治完成後及時向投訴舉報人反饋。

(四)深入整改

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及相關問題,各有關單位要依據職權認真梳理歸類,逐個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項抓好整改。市專項整治辦公室要結合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依據問題臺賬認真檢查督導,確保問題真正整改、落至實處、取得實效。

(五)完善制度

全面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和市交通局共同出臺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相關檔案,建立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制度,完善長效管理機制,規範公共停車場的執行管理。

三、整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7月25日至8月5日)。出臺《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有關縣(市)、區和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商務局、市文物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交通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文體旅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房產事物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的'全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學習領會相關檔案精神,動員、安排整治工作任務。

(二)全面普查排查(8月6日至8月21日)。各有關單位按照整治任務要求,全面開展停車場的普查和問題停車場的排查,摸清全市停車場數量底數和問題停車場情況。梳理歸類、填表統計按照“先市區後縣市,先收費、後不收費”的順序歸類統計。安陽市-縣(市)、區城市公共停車場統計表(附件2)、安陽市-縣(市)、區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統計表(附件3)、安陽市-縣(市)、區城市專用停車場統計表(附件4),由各轄區政府把關後以紙質版蓋章和Excell電子格式於8月24日前報送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8月22日至10月31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問題件件整改落實。各有關縣(市)、區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問題臺賬(附件5),自8月份起,每月12日前更新報送一次進度。專項整治問題臺賬要加蓋公章,同時上報Excell格式電子文件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市紀委監委將成立專項檢查小組,對全市城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及人員進行問責。

(四)總結評估(11月1日至11月20日)。對全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效果進行定量和定性評估,完善停車場管理辦法和健全停車場執行管理制度。各單位進行工作總結,上報經驗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城市停車場收費問題是當前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各有關單位務必要強化思想認識,克服完任務和敷衍應對、走過場的不當思想,切實把這項工作列入單位黨組議事日程和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和落實。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單位主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抽調精幹力量進行推進,要做好必要保障和協調、配合工作,確保整治任務較好完成。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進。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此項工作有序、穩妥推進。

(三)明晰任務、落實責任。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由市紀委掛牌督戰,各有關單位要在整治方案中明晰任務、明晰責任,確保責任到人,一級帶著一級幹,一級幹給一級看。對排查發現屬於其他部門職責範圍內問題,要以公函形式交辦處理,不得以問題不在本部門職責範圍為藉口遲滯問題整改。各有關責任單位要明確一名科級幹部作為此項工作的聯絡人(附件6),並按時間節點及時報送相關資訊。聯絡人名單8月10日前報送.

(四)多措並舉、認真整治。負有整改任務的責任單位要對排查出的整改問題,採取掛牌督戰、限期拆除、停業整頓等方式認真進行整治,確保整改到位。

(五)加強督導、確保效果。市公共停車場執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結合市紀委監委有關處室,採取明查和暗訪的形式對各有關單位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實、不細、進展緩慢、普查不準確、臺賬資料上報不及時等問題通報批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推動不力、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