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工作方案>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集合15篇)

工作方案 閱讀(2.55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集合15篇)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

認真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根據關於在全市開展房屋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鎮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援。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型別、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乾淨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有關資訊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閒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居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並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並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臺賬於20xx年6月底前報送鎮規劃辦。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推進部門資訊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排程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幹部嚴肅問責。從20xx年3月起,堅持每月排程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援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2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從根本上消除我鎮轄區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青島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力抓好徹底整改,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逐項清零、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採取果斷措施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標本兼治,完善監管制度機制,強化鎮村房屋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全生命週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資訊系統。

二、清查範圍及重點

明村鎮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分鎮建成區和農村自建房兩部分同步進行。百日行動要做到對全鎮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場所:用於賓館飯店、農家樂、教育培訓、學校、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酒吧、網咖、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二)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危險房屋:

1、擅自加層、加高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

2、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含因裝飾裝修而變動、損壞或拆除承重結構、加裝電梯等)的;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於經營、樓屋面增加荷載等)的;

4、三層及以上且無正式審批、無專業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過設計年限或使用年限超過三十年的;

6、結構形式明顯混亂、傳力體系不明確的。

三、責任分工

各管區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既有房屋建築以及在建房屋工程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建立整治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並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實施隱患整改;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特別是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立即採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範措施。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局所、經濟發展中心、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應急辦、中、國小、幼兒園、衛生院、公安派出所、社會事務辦、宣傳辦、財政所等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職能,做好本行業領域內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且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要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於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

經濟發展中心:負責做好工業廠房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場所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資源局所:負責房屋建築違法佔地,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負責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鎮房屋建築未取得施工許可、無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無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佈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市場監管所:負責存在違法建設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築物違規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

綜合執法中隊:負責房屋建築違法佔地、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處;負責房屋建築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協助提供有關審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九小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處罰;依據職責負責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續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

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鎮辦公室:負責做好文旅場所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衛生院:負責做好醫療衛生機構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財政所:負責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統籌保障清查工作經費,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中學、國小、幼兒園:負責做好學習教育機構既有房屋建築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四、工作安排

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的原則,自20xx年5月2日起至20xx年8月,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5月底前)。各管區指導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對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臺賬。

各管區及相關責任部門對照整治重點,逐街逐棟逐戶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各類隱患問題,建立問題隱患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各管區於5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xx年8月底前)。各管區、村莊及相關部門落實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根據問題隱患整治臺賬,督促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跟蹤落實整改,形成整治問題完成臺賬,建立健全長效管理的體制機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資訊系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推進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違工作,成立由鎮長付強任組長、副鎮長代升濤為副組長,各管區主任、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財政所、經濟發展中心、社會事務辦、特色小鎮辦公室、衛計辦、綜合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應急管理辦公室、派出所自然資源局所、中學、國小、幼兒園等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明村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副鎮長代升濤同志任指揮長,張增輝為副指揮,各責任單位安排一名專班人員為成員,辦公室在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各責任單位專班人員,負責工作資訊收集、日常溝通協調工作。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重點工作來抓。全鎮各行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逐級壓實責任,管區充分調動行政村、經濟合作社迅速動員部署和組織推進。

(二)全面落實責任。各管區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全面動員部署,落實資金保障,配齊配強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全面排查到位,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配合、分頭推進,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壓實房屋產權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臺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戶一檔”。同時,鎮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臺賬。

對於隱患房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初判和複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急需重點整治物件,立即採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鑑定並儘快整治。對複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託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鑑定,對拒不委託或15日內仍未委託鑑定的,責成停業;對不採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要依法依規問責。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相關單位適時對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統籌推進實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銜接,確保實現全覆蓋。積極發揮城建檔案、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平臺數據信息作用,鼓勵藉助百度、高德地圖等地理資訊服務平臺,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廣泛動員建築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參與,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

(五)嚴格資訊報送。加強資訊溝通,建立實施上報資訊通報制度。各管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在按時間節點完成排查臺賬和整治問題臺賬。所有報送的材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研判情勢,適時開展督導,對工作推進落後懈怠消極的,及時進行通報、約談,並抄報鎮委、鎮政府。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3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範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鑑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鑑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範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於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閒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範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願,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絡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資訊、家庭資訊、房屋基本資訊、房屋結構安全資訊、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於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物件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鑑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鑑定工作於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儘快採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並登記其基本資訊。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資料彙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彙總統計資料,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確保各項統計資料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倖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檢視,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紮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儘快開展安全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4

為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縣鄉飯店坍塌,造成29人遇難、7人重傷、21人輕傷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訓,根據《市區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原則,紮實開展全鎮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列出隱患清單,並制定具體處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整治物件

本次重點排查全鎮醫院、學校、幼兒園、圖書館、宗教場所、養老機構、福利院、車站、景區、商場、賓館、超市、飯店、農家樂、茶樓茶館、網咖、歌舞廳和勞動人員密集的車間、廠房、宿舍、臨時辦公樓等場所的房屋建築。

三、整治內容

房屋建設標準低,超過使用年限繼續使用情況;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養的情況;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情況;違規裝飾裝修改變主體結構的情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情況;明視訊記憶體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的情況;違章搭建、加層的情況;未經審批私自修建的情況等。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群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單,20xx年9月8日前報區應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對摸排出的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組織專業人員全面進行排查,對有明顯隱患、潛在隱患以及情況不明的房屋建築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需要進行鑑定的.,聘請第三方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直至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整改消除,將整治情況報區應急局。

(三)整改驗收。

配合區應急局、區住建局組織相關單位、聘請專業人員組成聯合驗收組,對房屋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合格後,由鎮政府將相關資料彙總建檔後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驗收不合格的,移交區綜合執法局依法處置。

(四)行政執法。

配合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整改驗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依法予以處置。

(五)長效監管。

各村、社群要建立健全本轄區、本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築定期檢查、維護制度,並認真執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五、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牽頭,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進行協調。負責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彙總、上報區政府。

(二)包村幹部:負責指導督促聯絡村開展排查工作,並積極參與實地排查,稽核上報資料

(三)各村、社群:負責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築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單;負責做好本轄區內房屋建築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專項整治宣傳、協調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群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嚴峻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查取得實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推進大檢查紮實深入開展。

(二)壓實責任,強化體系建設。各村、社群對於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檢視,堅決杜絕僥倖心理、畏難情緒,一旦發現險情要及時處理。

(三)提高認識,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強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房屋維護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引導廣大群眾減少野蠻裝修、私搭亂建對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5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由鎮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主責、鄉鎮(街道)落實的原則,各村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迅速、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轄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棟,不漏一戶,突出房屋安全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各村、相關部門要創造條件,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動集中連片舊屋區改造、新村建設改造,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鄉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新橋鎮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開全鎮幹部、各村主幹及相關部門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鎮、村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制定排查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檢查工作有序展開。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單位、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鎮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並建立臺賬、清單。

1、排查重點。

堅持七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鑑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級存在“紅”“橙”“黃”“藍”等級安全隱患的房屋(含廠房)。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兩違”房屋(含廠房)及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特別是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生地質災害的自建房。

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屬於上述情形,主要用於自住的三層(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採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使用安全。

2、自查階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資訊,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規劃所(附件2)。

(2)各村、各鎮直相關單位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部門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資訊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相關部門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4、立卡建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資訊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資訊系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各村主幹、各包村片長稽核簽字,於6月上旬上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附件3)。

(三)處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區域性危險房屋,各地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土坯)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要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XX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資訊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屬於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部門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後的房屋,符合城鄉自建房政策的,由屬地政府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由房屋所有人按規定報批後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實監管責任

(1)各村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細化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確保安全。

(3)各村、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監管、查處、指導、協調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屬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有合法產權的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兩違”房屋(含廠房)、“三無”自建房(含廠房)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

屬對外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隨意分割空間、改變功能佈局的`成套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城管所會同鎮派出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易受自然災害侵襲特別是易發生地質災害的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動、組織抗法阻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供水、供電、通訊、市場監管、教育、衛健、消防、環保、林業、工信等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各自職能,依法依規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築採取停止供水供電、停止通訊與網路、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生產經營、停止辦學、清理租賃、清理人員等措施。

2、強化技術保障。省住建廳制定的各型別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鑑定機構名單已在XX省住建廳網站公佈,各地、各有關單位、房屋業主可在網上進行查詢、對照和選擇。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設計、施工、監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積極參加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3、落實整改閉環。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檔”“一房一策”“一廠一策”的原則,逐一明確房屋(廠房)處置型別、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做到閉環管理。

4、健全長效機制。堅持疏堵結合、源頭管控。各村、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舉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農房和危房改建審批監管機制、“兩違”巡查治理管控機制、房屋租賃管理的長效機制,建立統一的房屋租賃資訊服務監管系統,與公安機關外來人口出租登記資訊系統聯網,切實保障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市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詳附件1)。領導小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和相關部門也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推動本轄區、本行業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各包村片長要親自動員部署、檢查落實,親自進村入戶瞭解情況,親自組織推動拆除並嚴查責任,對影響惡劣的要較真碰硬,形成震懾。各村要結合“兩違”綜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等統籌推進專項行動。

2、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實行包片負責制,鎮村兩級要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對重點隱患實行分級分類清單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監管指導。

3、嚴格組織紀律。各村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作為,勇於擔當,抓牢抓實抓細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各地、各部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剷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排查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推諉懈怠或者漏報瞞報的,嚴肅追責問責,並在全市通報。

各村將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後呈報市委和市政府。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6

為堅決防範房屋建築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房屋建築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決定在全鎮範圍內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專項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的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紮實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做深做細做實房屋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聚焦房屋建築尤其是自建房規劃、用地、設計、建設、管理等重點環節,集中清查整治違法建設、違規加層、擅自拆除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分門別類落實應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對房屋建築安全,特別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監管盲區,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遇制房屋建築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範圍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周邊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別是改變房屋結構和空間形態,變更建築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築。

(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特別是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商業體、賓館、飯店、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養老和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以及疫病集中隔離場所等房屋建築。

(四)建築年代久遠、耐久效能不足、風化腐蝕嚴重等轄區內所有具有安全隱患的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業主自查、基層排查、部門核查、鎮級督查”四級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

(一)排查機制

1.業主自查。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主體,各村、居要組織宣傳發動房屋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立即開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風險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依據風險程度,採取人員撤離、停用、封閉、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隱患後方能繼續使用。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須將自查結果報告村(社群)並對自查結果負責。

2.基層排查。村居組織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資訊平臺(以下簡稱資訊平臺),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圖斑和資料為參考,以現有房屋建築數字化檔案為基礎,開展拉網式排查、逐戶逐棟核查。將每棟房屋基本資訊和安全資訊上傳至資訊平臺。村居對每棟房屋排查結果負責。

3.部門核查。鎮級屬級相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所管行業的自建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整治進行核查。可在全國自然災害風險普查、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納入重點排查範圍的自建房建築開展核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隱患改,切實做到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全覆蓋。

4.鎮級督查。鎮人民政府成立督導專班,從相關部門抽調業務骨幹組成督查組。對各村居、單位、部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開展督導檢查,按一定比例對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對工作推進不力、監管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人員,第一時間予以通報,情況嚴重的,將相關情況交由鎮紀委。

(二)隱患整治

1.建立整治臺賬。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既有違法建設房屋,通過完善手續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對改變房屋建築結構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過安全評估、鑑定,判定是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C、D級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堅決撤離人員和周邊群眾,採取封閉、隔離等應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要避讓搬遷,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同時,要結合省安委會印發的《全省生產經營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風險防範工作。

四、排查整治內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

(一)實體安全方面。建築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破壞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自建房;房屋結構改變、建築面積改變、層數改變、地下空間變化的改擴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築材料建設的房屋;房屋主體結構有傾斜,承重牆體、樑柱等部位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地震高風險區和受地質災害威脅地區的房屋。

(二)審批程式方面。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房屋產權手續不齊全;未聘請專業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存在違反設計檔案擅自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況;房屋用途改變後,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經營性自建房無經營許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況。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各村居、相關單位部門要嚴格落實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許可,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二)加強日常巡查。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督促農村新建自建房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經過建築技能培訓、滿足技能要求的鄉村建設工匠進行施工。充分發揮綜合執法、村(社群)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的清查力度,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違法“改擴建”等用作生產經營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存在違法違規和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及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實行多部門聯合依法查處;對在建的違法建設自建房,立即責令停止建設或拆除;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權責,依法依規處置。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依託鎮自然資源規劃、農業綜合服務、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機構,在鎮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統一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鑑定報告的行為。完善鄉村建設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鄉村建設工匠負責制,壓實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責任。探索施行房屋體檢制度,對達到規定年限的房屋,實施強制性安全鑑定,建立房屋全生命週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機制。

六、排查整治時間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從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全面完成3層及以上、違規改擴建、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第一時間採取應急管控措施,確保人員絕對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對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對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風險隱患重點整治,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全面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三)持續鞏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礎上,開展“回頭看”,跟蹤問題整改落實。各村居要及時總結整治經驗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層管理機構,形成房屋安全全鏈條監管機制。

七、壓實工作責任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村居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規定,嚴格落實屬地支部、村居委員會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特別要落實屬地責任。支部書記、主任要親自研究謀劃、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推動落實,加強工作排程,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要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組織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自糾自改。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採取暫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對故意隱瞞房屋建築安全狀況,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落實部門責任。各單位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負責督促易地扶貧搬遷點的農村房屋安全管理;企業房屋建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國小負責督促學校、幼兒園和對面向社會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督促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市場監管負責指導涉及自建房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複核,依法打擊妨礙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市場主體依法依規註冊登記,督促所管行業經營場所用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務服務中心負責督促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負責督促指導所管行業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人民調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鎮信訪辦公室負責房屋安全專項整治中的.信訪穩定工作。財政所負責指導做好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經費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排查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與有關部門共同督促屬地整改、查處,指導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交管站負責統籌指導車站、碼頭等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水務負責統籌指導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違建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加強和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督促商場、酒店、飯店等商貿服務業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文廣負責督促公共文化館(站)、公共圖書館、美術館、影院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衛生院負責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對房屋使用安全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督促指導所管行業企業房屋建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督促指導有關部門依法對房屋建設中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行為開展調查處理;指導房屋消防隱息排查整治。糧食、供銷負責聯絡督促區屬監管企業所屬房屋建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督促違法違規建設和違章搭建等的拆除和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黨政辦公室負責督促指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督促所屬行業領城內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力黨委委員、副鎮長、人武部長

副組長:

成員:

各村居駐村幹部、支部書記、主任、中國小校長、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由王鑫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李瑞金同志負責日常具體事務。

(二)加強技術支撐。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將房屋安全管理資訊化建設統籌納入本級政務資訊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強化督導檢查。鎮紀委要將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專項督查。對各村居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於重大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對排查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在全鎮通報批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開展聯合檢查,堅決確保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對各村居“百日行動”開展評估。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村居要加強房屋安全使用宣傳教育,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大力宣傳違法建設(使用)房屋、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嚴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築安全知識。通過有獎舉報、在基層設立安全監督員等方式,廣泛徵集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引導廣大群眾支援配合專項整治工作,自覺抵制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等行為,提高群眾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積極構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7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X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電〔20xx〕64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265號)、《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辦〔20xx〕2號)要求,深刻汲取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加強全縣自建房安全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用3個月的時間,排查自建房安全隱患,同時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常態化管理制度,實現城鄉房屋資料化管理,堅決守住房屋安全底線紅線,為全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對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縣房屋建築基本資訊資料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性規章制度。

到20xx年5月底,在全縣完成對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性自建房、擅自改擴建的經營性自建房、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自建房、危舊直管公等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臺賬,確保不留死角。

到20xx年7月底,完成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完成對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縣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資訊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資料庫。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經研究決定成立XX縣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和督查督辦組,職責如下: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彙總、總結上報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盧帽擔任。

(二)督查督辦組督查督辦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組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徐樹人擔任。

四、責任落實

為保障專項整治行動的紮實開展,持續推進,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都要組建工作專班,全面實行領辦、督辦、認辦責任制。

(一)各鄉鎮履行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進度安排、技術服務、督促指導、工作保障、制度建設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成立政府、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組,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工作臺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做出報告。

(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財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對主管領域範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部門要統籌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自建房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擅自加層、改擴建、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築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築情況。以擅自加層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製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並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裝置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築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築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於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完善系統資料

排查人員逐戶對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資訊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資料庫系統,如有漏報漏項,及時進行補錄並完善系統資料。

(二)實施精準整治。加強對房屋安全隱患研判、鑑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

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自建房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進行安全鑑定。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鑑定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擴建的自建房,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3.分類整治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鑑定報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採取停用停業、拆除等方式進行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並報市場管理局停止其經營資格。

4.整治驗收

要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六、時間安排

(一)重點排查(20xx年5月)。對重點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臺賬,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規定、制度。

(二)重點整治(20xx年6月)。對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邊排查邊整治(20xx年7月)。全面排查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資訊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資料庫。

七、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縣級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彙總、總結上報工作;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全縣學校及附屬房屋;縣工信局(商務局)負責建成區所屬企業的房屋及附屬用房;負責建成區商貿領域商貿企業、住餐業(含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客棧、會所、度假村、休閒園、農家樂、洗浴場所等)的房屋;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縣衛健體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附屬房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成區辦理營業許可證的房屋;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縣文旅局負責全縣文化旅遊用房及附屬房屋;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建城區全縣機關單位用房;縣黨群服務中心負責建成區六個社群的房屋;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各部門和各鄉鎮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技術指導;其他職能部門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發《XX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定政辦發〔20xx〕81號)檔案相關要求,對所屬領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後頭看,查漏補缺,完善資訊。

(二)強化督查指導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縣應急管理局要把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縣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督查內容,同步進行督查督辦。建立資訊報送制度,要於5月20日前,將本地工作方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xx年5月起,於每週星期三上午12:00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XXXX。(聯絡人:XXXX)

(三)落實人員和資金保障縣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對接住建局。縣級財政將城鄉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必要的房屋鑑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安全意識,針對性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援,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8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根據《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金華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就開展全鄉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自建房為重點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發現和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

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以三層及以上、用作生產經營(含出租,下同)、人員集聚、改擴建(含裝飾裝修,下同)等“四類房屋”為重點,對全鄉所有城鄉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排查和整治,不論土地性質、不漏一樓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採取堅決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

第一階段。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以“四類房屋”為重點物件,6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上述自建房的排查,7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鑑定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四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確保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風險。

第二階段。自建房在7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隱患排查,8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鑑定工作。12月底前,所有危房要整治到位、全部銷號。

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由鄉政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排查。房屋鑑定工作委託有資

質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承擔。

三、工作步驟

按照“業主自查、鄉村排查、市級複核”的排查要求,壓實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

(一)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各村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記錄表》(附件2),並將自查表由行政村報送鄉政府。

(二)鄉村排查。鄉村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以村為單位逐棟對自建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地毯式推進。按照輕重緩急,百分百全覆蓋,無盲區,不漏一棟。對初判安全風險自建房,要立即委託第三方安全鑑定。並按房屋所屬土地性質彙總形成《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彙總表》。同時要在建設部門提供的.第一次自然災害普查成果的地形圖上編號標記,以備比對核查。排查中要逐棟摸清房屋情況和安全現狀,做到“排查一棟建檔一棟”,並按照土地性質分別錄入相應省級資訊系統。在排查過程中,要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整治,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市級抽查。接受市專班開展的抽查複核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對照問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後,按市專班的再次複核要求,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把握標準,分類鑑定。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結構安全技術導則》、《浙江省農村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導則》、《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等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對疑似危房和所有生產經營性自建房屋要同步組織相關主體開展房屋安全分類鑑定。

(1)存在安全隱患的疑似危房,要立即委託鑑定,8月底前完成鑑定。

(2)屬於淺基礎、空鬥牆、多孔板、無立柱、無圈樑等特徵的磚混結構的生產經營性自建房應在10月底前完成鑑定;

(3)其他經營性自建房且屬《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物件,應在12月底前完成鑑定。其中,已鑑定屬於A、B級且鑑定後無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可無需再鑑定。

(二)分類整治,清單銷號。對經鑑定確認的C、D級危房,要實行清單化管理,制定“一房一策”,解危一個、銷號一個。要迅速推進危房整治工作,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於經營、出租。D級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危房一經鑑定確認,必須立即騰空,確保不住人,原則上要做拆除處理,拆除之前要落實防控措施,設定硬隔離(砌磚封堵門窗)、警戒線、警示標誌;對維修加固的C級危房,要儘快制定維修方案並限期落實到位;對涉及文物建築、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的危房,要抓緊騰空並組織開展搶修加固,防範倒塌等事故發生。

(三)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自建房建設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未經規劃批准的改擴建、搭建等違法行為;加強裝飾裝修行為,嚴禁擅自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樑、柱、樓板、承重牆、外牆等建築主體或承重結構;加強鑑定機構的監管,嚴禁資質條件不合規、鑑定程式不合法、鑑定結果弄虛作假等行為,確保鑑定工作依法依規,鑑定結果科學可靠、真實準確。對涉及用地、立項、規劃、消防、經營等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四)加快資訊化系統應用。集體土地房屋要充分應用農房“浙建事”全生命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在排查整治中及時準確錄入和更新相關房屋的摸底資訊、安全鑑定及解危治理情況,及時掌握自建房底數分佈、土地轉性、用途變更以及改擴建等關鍵資訊,鞏固和提升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果,5月底前,農房“浙建事”系統建房審批和危房管理應用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要充分應用浙江省城鎮房屋安全資訊系統,健全完善城鎮房屋基礎資訊庫,統籌抓好隱患排查和問題整改,形成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從發現到銷號的工作閉環,並做好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和解危檔案的歸集和管理。

(五)完善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強房屋日常監測、房屋安全預警等風險管理工作。通過對房屋常態化、網格化、全覆蓋巡查以及部門間資料共享,多渠道獲取危房資訊,強化落實行業監管責任、鄉村屬地責任、農戶及業主主體責任,做到“發現一棟(戶)、改造一棟(戶),實現動態清零”。

(六)強化結果資訊報送。要及時統計彙總排查整治結果和工作資訊,及時向市專班反饋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重要情況。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逐級報送。排查整治彙總表(附表3)以村為單位,經村書記、聯村(社)幹部簽字後報送鄉政府;鄉政府形成排查報告和彙總表(附表4),經鄉政府黨政主要負責人稽核簽字蓋章後,每週五17:00前上報市專班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鄉建站、資規所、農辦、派出所、應急管理站、市場監管所、行政執法中隊、聯村幹部等部門及人員組成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簡稱“鄉專班”),負責統籌協調查危排危除危各項工作。各行政村要立即行動起來,建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力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技術支援。鄉政府邀請建設部門專業人員開展培訓和指導服務。各村建立由聯村幹部+村書記+其他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整治。

(三)強化要素保障。進一步優化村莊用地空間佈局,合理保障農民建房規劃空間,統籌利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餘指標,優先為危房改造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結合市域村莊佈局規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一戶多宅”整治等,積極推進村莊、特別是無歷史文化和傳統村落保護價值的老舊房屋連片改造,徹底消除農房安全隱患。排查專業技術人員及房屋鑑定經費由鄉政府籌集,房屋修繕經費家戶自籌,危房拆除經費村集體統籌。

(四)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做細做實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援;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外公佈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要堅持典型示範,組織對隱患特別集中的片區、特別典型的案例進行集中整治,打好百日攻堅戰役,做好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支援參與攻堅整治的良好氛圍。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9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根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廈門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紮實推進全區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害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施分類整治,消化存量,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全面排查隱患

(一)排(復)查範圍

對全區域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全覆蓋排(復)查摸底,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堅持全面摸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重點排(復)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景區和非景區景點、集鎮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違規改建擴建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繼續推進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行動和7大類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對新增房屋、歷年已整治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未整治房屋等進行全面排(復)查。

(二)排(復)查內容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三)排(復)查方式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部門鎮街排查、區級指導複核”的方式,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拉網式排(復)查工作,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棟一表”記錄排查資訊,逐一歸集市房屋安全資訊管理系統和相關資訊系統,彙總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類隱患清單。其中,業主自查由村(居)負責組織,嚴格落實業主確認、技術人員簽字、村(居)蓋章等程式。對排(復)查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及時督促業主委託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四)排(復)查時限

2022年8月底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排(復)查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復)查工作。

三、開展“百日行動”

(一)行動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8月底,對全區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開展分類整治,確保管控到位。

(二)行動任務

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房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違法建設行為、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迅速採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規推進“兩違”處置和經營安全複核,在隱患徹底消除、違法建設處置完成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督導評估

2022年8月下旬,逐鎮(街)、逐村(居)開展“百日行動”督導評估,確保行動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四、徹底整治隱患

(一)建立整治臺賬

依託房屋安全資訊管理系統,從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梳理建立隱患清單,組織相關部門依職責推進分類整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建立整治臺賬,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措施,整治情況錄入房屋安全管理資訊系統,實行銷號閉環管理,力爭2024年底前完成全區自建房整治任務。

(二)實施分類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部門協同,形成合力,有序推進分類整治。

1.對排查發現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的,由區建設與交通局牽頭各鎮(街)推進專項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安全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治責任和措施。嚴厲查處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手續危害房屋安全行為。

2.對排查發現的經營性自建房,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經營行業主管部門(包含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資源規劃、商務、文旅、衛健、應急等部門),開展經營證照複查,實地核查經營場所安全,尤其是對違規加層至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食宿、培訓、教育、娛樂、醫療、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依法推進整治。對無法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或鑑定為C、D級的房屋,應當在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使用。

3.對排查發現存在“兩違”的自建房,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或鎮(街),加大對“兩違”行為的整治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等手續,以及違規改建加層、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特別是對多次違建、擅自加層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隱患清單,依法推進處置,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對排查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自建房,由資源規劃分局牽頭各鎮(街),組織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

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必須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辦理規劃許可手續,並依法依規辦理施工許可等手續,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申請加層(總層數不超過3層)、裝修改造(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應委託有資質的鑑定單位進行安全鑑定後,嚴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設程式,房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經營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有關經營許可等手續。資源規劃部門要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加層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制度。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的不予審批。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

(二)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

各鎮(街)按照我區網格化管理各項制度要求,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群)“兩委”、物業服務企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經營安全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除險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完善資訊化管理平臺

各鎮(街)要依託房屋安全資訊管理系統上的公安系統“一標三實”標準地址庫和資源規劃部門“天地圖·廈門”底圖,做好資料採集更新,完善房屋現狀資訊、排查表、治理資訊等“一樓一檔”資料庫,形成閉環管理,保證房屋安全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現勢性,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提高資訊化管理水平,推進資料共享共用。

(四)建立長效機制

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探索推進房屋安全保險監測社會化治理機制。推行房屋強制鑑定制度,實施房屋安全定期體檢,實現房屋全生命週期管理,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體系、治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託翔安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建設與交通局,以下簡稱“區房屋整治辦”。原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成員職務如有變動,由繼任者自然接任。),區房屋整治辦統籌領導本次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各鎮(街)要加快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

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房屋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牽頭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協調排(復)查、房屋安全鑑定等有關工作,依託房屋安全資訊管理系統,推進資訊共享,根據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危房住戶協調安排解危住房,提供房屋安全排(復)查的技術指導,組織各鎮(街)開展農村建築工匠培訓,指導港口、碼頭的房屋安全管理。區應急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屋安全管理。資源規劃分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牽頭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規劃條件核實和確權登記管理制度,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性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按照國家、省市部署,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區工信局負責配合指導工業廠房安全管理。區商務局負責配合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自建房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指導推動用作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職責範圍內牽頭推進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處置存量,遏制增量。統戰部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區教育局負責指導中國小校、幼兒園和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等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覆查處理工作。區民政局負責指導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國資辦負責督促指導區屬國有企業按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安全管理。區文旅局負責指導文化和旅遊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覆查處理工作,並做好文物類建築保護和管理。區衛健局負責指導職責範圍內衛生健康機構、醫療場所房屋安全管理。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援。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宣傳、網信部門負責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處置相關輿情。區信訪局負責排查整治信訪事項受理及協調。

(三)加強綜合保障

區建設與交通局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鼓勵各鎮(街)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復)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嚴厲打擊虛假鑑定行為。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導檢查

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行包片督導制。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嶝街道,資源與規劃分局負責鳳翔街道,區應急局負責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金海街道、民安街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馬巷街道,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內厝鎮,區農業農林局負責新圩鎮。包片督導單位聯絡各鎮(街),組織專業人員,加大專項督導檢查力度,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0天的指導檢查,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度緩慢的鎮(街)要重點督查。

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走過場、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五)做好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提供線索,發現潛在的安全風險隱患,早發現早處置,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瞭解群眾思想動態,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鎮(街)要相應制定實施方案和“百日行動”計劃。“百日行動”期間,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週二上午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8月25日前,報送“百日行動”評估報告。2022年9月起,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月24日前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0

為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於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窪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於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於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託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資料資訊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區域性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資訊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群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於經營的房屋,於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資訊上傳,其它房屋資訊上傳於12月20日前完成,並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衝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鑑定報告為依據,並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築)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並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瞭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1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廳《關於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紮實開展“三零”單位建立,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x-x年

二、目標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資訊資料臺帳。

(一)重點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群要按本村、社群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1、農村區域。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託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2、城鎮區域。重點完成對四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並建立健全本村、社群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資料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一是在xxxx年全面完成六類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建成城鄉房屋資料臺帳,實現全鎮房屋規範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

各村、社群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築、危險建築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築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築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裝置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築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製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外面掛保溫層、裝飾線條、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並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裝置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

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

建築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築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於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

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及老舊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和資料平臺。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資訊採集表,建立城鄉房屋資訊檔案。農村房屋資訊錄入國家管理平合,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多房屋資訊錄入“數字房產”平臺。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社群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幹部會同各村、社群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鑑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鑑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鑑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複雜、x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複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鑑定,提出整治要求;

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鑑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鑑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鑑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縣、鄉、村三級都要建立健全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幹部為成員的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資訊共享。

各村、社群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社群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人民政府。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社群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根據縣人民政府安排,縣直各有關單位為此次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進行指導和服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和城市房屋資料平臺;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為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縣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援,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2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22號)和《南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靖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5號),為進一步加強全鎮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村建主責、村(居)落實”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集中摸排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各類安全隱患,按照“全覆蓋、細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分類登記入賬、認真進行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城鄉面貌。

三、整治重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鎮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築工程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專案管控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2、工程參建有關責任主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稽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等情況;

3、按有關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和監控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築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高邊坡、外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加強現場施工用電、消防安全管理;

4、落實應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特殊季節、災害天氣安全防範措施情況;

5、加強對農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設施、圍護結構及現場外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檢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鑑定的危房;

2、未按有關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陡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強降雨災害侵襲或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

9、專案紅線範圍內或重點發展區域周邊違規搶建的.房屋;

10、專案建設過程中部分徵遷,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1、農村因地災點搬遷、危房改造等工作騰空的房屋;

12、企業因停產、改制等情況閒置的老舊廠房,工礦區臨時搭蓋的簡易工棚、移動板房以及生活小區周邊臨時搭蓋的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

特別是鎮區及周邊中心村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推行媒體公示制,定期公佈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群眾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村(居)排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步驟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資訊,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

(2)村(居)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實地組織抽查,並利用衛片航拍技術,將重點區域排查結果在衛片編號標記,實行比對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資訊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村(居)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3、立卡建檔。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資訊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資訊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資訊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

(三)處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村(居)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區域性危險房屋,各村(居)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對賬驗收,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效,提出補缺補漏具體措施,健全長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村建站,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村建站負責牽頭抓好對排查出來的“兩違”建築進行依法處置;國土所負責做好規劃管控和地災點綜合防治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建房、村莊治理等相關工作;派出所做好戶籍資訊、二維碼門牌資訊、外來人口出租登記資訊的對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嚴格把好市場主體准入關,對於利用危險房屋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安辦負責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所站在此次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二)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居)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三)強化紀律保障。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結合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百路千村”“兩違”綜合治理等工作,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剷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日常監管。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控,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專案,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採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

(五)強化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微信、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開通公佈專項行動投訴受理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

舉報投訴電話:XXX。

(六)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認真對待群眾實際困難,建立健全各項機制,保障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推動“多規”銜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標要求,強化規劃管控,簡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程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含附件2-4更新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絡人:XXX)。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3

為了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農村房屋安全管理,根據縣政府辦公室《懷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檔案,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關於黃墩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為單位,

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幹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幹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資料,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資訊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鑑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臺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範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範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群眾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援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援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佈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4

根據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號)和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xx〕67號)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紮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抓手,以堅決防範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範安全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範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物件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物件: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築。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佈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為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檔案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築學院、後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築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築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型別、結構型別、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並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佈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並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彙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並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築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執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築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於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5

根據中央、省、市相關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農村房屋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並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資訊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資訊管理系統資訊完成複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築,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鑑定並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資訊,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築進行核實後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鑑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於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鑑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託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鑑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鑑定,危房鑑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鑑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資訊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資訊的基礎上,依託農房資訊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並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於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築,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資訊管理系統APP實地採集資訊(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資訊,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後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准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資訊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組,實行資訊化監管,要在7日內製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鑑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週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鑑於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群)為單位直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資訊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