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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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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4篇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1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xx]64號)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晉城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晉市政辦發電[20xx]17號)和澤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澤州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澤政辦函[20xx]25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裡汾“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紮實開展“三零”單位建立,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2-3年時間,徹底消除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及時間安排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城鄉房屋基本資訊資料臺帳。

(一)重點排查(20xx年10月-12月)

各村轄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農家類、飯店、餐館、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以上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並建立健全本村房屋建設相關資料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一是在20xx年全面完成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建成房屋資料臺帳,實現全鎮城鄉房屋規範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各村要組織專人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築、危險建築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築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築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裝置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築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製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並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裝置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築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築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於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及老舊房屋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資訊採集表,建立房屋資訊檔案。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幹部會同各村、社群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鑑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鑑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鑑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複雜、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複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鑑定,提出整治要求;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鑑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鑑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鑑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幹部為成員的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資訊共享。

各村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政府報告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房屋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疇,強化監管和指導,鎮建設管理辦公室積極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溝通,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鎮應急管理中心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鎮自然資源辦公室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為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鎮新農村建設辦公室負責指導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鎮消防部門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鎮宣傳、統戰、機關事務管理、發改(糧食)、教育(科技)、工信(商務)、公安派出所、民政、司法、財政、交通、水務、林業、文化旅遊、衛生健康和體育、能源等對主管領域範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程指導和服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援,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國、省、市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府辦發〔20xx〕44號)精神,以及儀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儀隴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嚴格執行《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加強老舊農村住房安全長效管理,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對用作經營性農村房屋的重點排查。20xx年5月底前,在重點排查的基礎上,基本完成對農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時,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同時,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和規範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堅決落實各村(居)農村房屋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切實抓好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

2.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全面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特別是要認真落實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切實把好房屋安全“第一道關口”。

3.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全面落實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監管責任,形成農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務

按照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兩委排查、安全隱患評估或鑑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分類集中整治的程式,壓茬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認真摸底調查。各村(居)委員會要對本轄區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並按照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經營、公共建築和非公共建築等型別分別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做到排查一處、登記一處。同時,堅持重點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結合,細化排查內容、明確排查標準、科學組織排查。

(二)安全評估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各村(居)可因地制宜採取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組或質量安全聯合工作組等多種方式,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紮實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鑑定。鎮國土城建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或鑑定;對於房屋使用安全,地質、洪水和周邊環境安全,根據行業管理需要,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安全評估或鑑定。

(三)分類集中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的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給予技術指導。要根據整治重點和房屋評估鑑定情況,分鎮、村兩級建立整治工作臺賬,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區域性危險房屋,綜合採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採用彩鋼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經評估或鑑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且經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採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範措施;對於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築和民居,要經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和住建部門會商評估,暫時無法完成整治的,可先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條件允許後再進行維修加固或修繕,不能搞“一刀切”式簡單拆除;對於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地質災害隱患和洪水災害隱患的房屋,由相關部門負責指導隱患防範治理工作。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結合,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築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積極對接使用省住建廳“數字農房”資訊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房建設全過程資訊化管理。

三、工作步驟

(一)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對利用農村房屋開設農家樂、民宿、飯店、茶樓、商鋪、倉儲作坊等涉及人員聚集使用的經營性農房重點排查任務。重點排查以下幾種型別:一是建設年限長、標準低、質量差,且明顯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經加層、改建擴建的房屋;三是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房屋;四是使用預製板的房屋;五是存在採用易燃材料彩鋼板搭建、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房屋;六是位於滑坡、泥石流、礦區採空區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房屋;七是河道、洩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隱患點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確保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指導責任,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相關政策、專案和資金,分類分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制定整治計劃,建立整治臺賬,有序推動整治工作。同時,要建立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保障群眾合理建房需求。

各村(居)委員會要第一時間向同級黨委彙報,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紮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於20xx年12月7日前,根據各村(居)實際情況制定好工作實施方案。自20xx年12月起,每月10號和24號分別報送一次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由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統一指導,各村(居)委員會具體負責排查工作,各村(居)支部書記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責任落實到位。鎮屬各部門落實好具體責任人員,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

(二)細化責任分工。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緊壓實責任,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進一步強化監管。鎮經濟發展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鎮應急辦和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範圍內的工礦企業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指導農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鎮國土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鎮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鎮社事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鎮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鎮民政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鎮國土城建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鎮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鎮人社所負責指導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工作;鎮水利辦負責對房屋選址是否位於洪水災害隱患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鎮社事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其他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工作。

(三)嚴肅督導問責。由鎮經濟發展辦牽頭,組建工作督導專班,分行業加強工作督促指導,進一步傳導工作壓力、推進工作落實;鎮紀委定期或不定期對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督查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村(居)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利用村廣播、微信、QQ群等各種宣傳手段,定期宣傳通報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輿論氛圍。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3

根據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xx〕11號)和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辦〔20xx〕67號)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紮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抓手,以堅決防範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範安全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範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何雲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物件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物件: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築。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佈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為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檔案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築學院、後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築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

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築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型別、結構型別、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並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佈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並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彙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並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築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

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執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

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築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於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4

以充分踐行“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為根本,為消除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海市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滬房規範【20xx】3號)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本區排查情況,制定20xx年青浦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的房子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造成的原因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實事求是,突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城鎮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在20xx年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成果的基礎上,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城鎮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同時,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開展以解危為主的重點整治。

三、工作推進要求

1、評估鑑定階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

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由區房管局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依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危險房屋鑑定標準》(JGJ125-2016)、《房屋質量檢測規程》(DG/TJ08-79-2008)以及其他國家和地方標準,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鑑定,並明確建議整治措施。

2、制定整治方案階段(20xx年3月-20xx年5月)

相關責任人要根據評估鑑定結論,編制隱患處置“一房一方案”,明確隱患處置的具體方式和處置時限,並報所在街鎮備案。如有需要,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房屋質量安全檢測鑑定。在完成整治前,應採取相應的臨時避險措施。

3、開展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按照“誰的房子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造成的.原因誰負責”的原則,依據《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滬府令39號)等規定,應充分體現街鎮屬地監管責任,區相關部門行業管理責任,全面落實業主房屋安全主體責任,對確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並落實整治資金。

4、整治銷項階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對排查中發現的疑似嚴重損壞房和疑似危房開展以解危為主的重點整治,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未取得相關證照非法經營的,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整治。各街鎮要建立完善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臺賬,全面登記存在安全隱患的城鎮房屋,明確採取的整治措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有關內容,督促限期整改,實行銷項管理,完成一項、銷號一項。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房管局等區級相關部門及各街鎮為成員,並下設辦公室在區房管局,由房管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部署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計劃編制、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加強汛期、疫情防控期間城鎮房屋建設和隱患整治工作質量安全監管的指導,確保施工質量安全。同時,街鎮要建立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小組,落實街鎮整治工作主體責任和整治工作督促指導責任。

(二)強化工作責任

區房管局負責牽頭組織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依託“一網統管”和城市綜合管理網格化平臺,搭建城鎮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推進部門資訊共享,健全城鎮房屋檔案和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

街鎮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要結合網格化管理密切掌握房屋受災風險和安全隱患,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督促相關責任人立即整改解決,消除安全隱患,嚴防隱患衍生為重大險情。街鎮應於每月25日前,將重點整治進展情況報送區房管局。

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城鎮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強化監管。

(三)強化工作聯動

各街鎮要在開展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時,應統籌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整治工作。各街鎮發現城鎮房屋安全重大險情、隱患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應及時上報區相關部門,及時落實處置措施。

(四)強化工作保障

為確保本區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在實施安全隱患整治時,組織好整治方案的編制及工程專案實施工作,確保專案實施安全和專案資金到位。

(五)強化宣傳引導

要發揮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城鎮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城鎮房屋建設、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全面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省行政村(含鄉鎮政府駐地行政村和街道辦事處下轄行政村)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對全省行政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基本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重點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底前)。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步驟、方式方法,明確工作責任、推進機制、完成時限,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實責任,抓緊組織推進。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充分運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平臺。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1.分類登記統計。縣(市、區)、鄉(鎮)政府統一組織,以村為單位,全面動員村兩委幹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幹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資料,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20xx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2.重點排查。各地要統籌縣、鄉、村三級力量作為排查責任主體,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專業機構參與,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行業監管職責,調配力量參與排查,配合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性評估,或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和《湖北省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指南(20xx簡明圖文版)》及相關行業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鑑定,形成最終排查結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組織下,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按屬地按行業按類別確定各類房屋排查牽頭責任單位,對所轄行政村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加強排查組織、資訊共享、溝通協調、指導培訓。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點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仍用作經營場所的農村自建房作為重點開展整治,要根據安全隱患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經費安排、時限要求和職責分工等。嚴格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縣、鄉、村三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所屬行業部門紮實開展排查、整治、督導等相關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範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範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政府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省長為召集人,省住建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民宗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住建廳。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兩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落實工作經費,細化任務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強力組織推進。鄉鎮、村要主動作為,克服困難,廣泛動員,倒排工期,將排查整治任務落實到責任人,落實到時間節點,抓實抓細各項工作。

(二)強化綜合保障。各市(州)、縣(市、區)要將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村房屋確權登記、亂佔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統籌結合,加強資訊共享,避免重複摸排。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工作。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工作,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統籌推進排查整治行動。各地要結合此次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將農村房屋安全調查登記、排查、鑑定、解危救助、應急處置及宣傳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範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決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紮實開展行業指導監督,全過程抓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培訓、整治及長效機制建立工作。

(三)強化監督檢查。省政府將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促指導,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定期對本部門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排程。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對各地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排程,及時彙總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廣泛宣傳,增強廣大幹部群眾對農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密切關注農村幹部群眾思想動態,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會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支援和擁護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各級政府要第一時間向同級黨委彙報,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紮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於20xx年11月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自20xx年11月起,市、州政府及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於每月13日、28日前報送省聯席會議辦公室。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縣關於汛期房屋建築安全生產的相關會議精神,深刻吸取遵義市“6.09”及“6.14”房屋坍塌事故教訓。結合龍府通【20xx】60號《龍家鎮人民政府關於汛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檔案要求,針對全面排查出來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強化隱患的整改落實,切實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前階段排查出來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全面落實整改,做到工作推進快速,整改措施有力,落實工作責任到人。鎮人民政府研究成立汛期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謝威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劉定貴兼任辦公主任,毛光強、李遠方負責具體辦公。

二、目標任務及時間安排

(一)目標任務:結合我鎮前階段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工作,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174棟房屋建築,認真研究部署落實隱患整改和建立長效防範機制,確保我鎮不發生房屋建築質量安全事故,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受近期以來強降雨天氣的影響,因地質災害、大風吹刮、雨水滲泡等因素引發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較多,房屋建築安全形勢嚴竣,對前階段全面排查出來的隱患落實整改刻不容緩,整改時間從20xx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共7天時間。

三、工作職責

各村:負責對本轄區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落實隱患整改。結合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階段排查出來的隱患房屋落實包保責任制,責任到人;針對轄區內不同情況、不同程度的房屋安全隱患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充分調動廣大群眾消除自居房屋安全隱患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強隱患房屋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監控,確保整改期間不發生安全事故;認真收集、報送相關資料,建立健全轄區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整改臺帳。

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涉及的`在建房屋、辦公樓、家屬樓、職工宿舍、單位集資房和單位房改房所排查出來存在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明確責任到人,結合房屋所屬性質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長效防範措施,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監控,建立和完善隱患整改臺帳。同時鎮村鎮建設服務心要切實屬行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強房屋隱患整改的檢查、指導,及時收集、彙總、整理上報資料;鎮紀委要切實加大此項工作的督查力度,對推進工作不力,落實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單位或個人作出嚴肅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當前正值汛期,災害頻發,涉及各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形勢嚴竣,工作任務繁重。各村、各部門要認真搞好工作的統籌安排,服從領導,形成合力,深刻吸取遵義市“6.09”及“6.14”房屋坍塌事故教訓,從思想上、認識上、行動上切實把當前我鎮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明確責任,不留死角。各村、各部門要根據鎮人民政府的統一安排和佈署,按分片、分塊負責的要求,切實履行房屋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職責,嚴格執行包保責任制和負責人負責制;房屋安全隱患整改要全面深入,做到有安全隱患的房屋不漏落整改、存在於不同地方隱患點不漏落整改,確保房屋安全隱患整改不失關鍵、不留死角。

(三)強化措施,確保實效。各村、各部門要結合摸底排查的情況,強化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和把關,保證切實可行的操作性,針對不同的隱患程度和居住情況分類落實整改;認真收集、歸檔隱患整治工作中的圖片、記錄等資料,建立完善整改臺帳,做好長效防範工作準備,確保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整改取得實效。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7

一、工作思路

以股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縣場運作、部門協同推進的原則,積極開展我縣農村住房保險業務。通過各級財政分別出資補貼保費資金的形式建立我縣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以下簡稱農房統保)制度,形成與政府救助互為補充的災害救助保障體系,保證財政資金預算的計劃性、合理性和穩定性,著力減輕自然災害對農民倒房恢復重建的經濟壓力,從而實現參保農戶災後能及時重建家園、恢復正常基本生活的目標。

二、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對全縣農房統保工作領導,指導全縣農房統保工作的推進與實施,成立縣民政局農房統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救災救濟股股長、局辦公室主任、計財股股長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具體工作協調、組織、開展。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救災救濟股,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縣、鄉民政部門和人保財險分公司為農房統保的經辦機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農房統保工作已列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專案,縣鄉民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房統保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把農房統保辦成“政府放心,農民滿意”的惠民工程,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二)加強協調。縣民政局要積極爭取本級財政解決農房統保配套資金,同時,主動與人保財險公司統一協調轄區內農保住房普查登記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確保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其次,要切實加強保險費使用和安排情況的.監督管理。

(三)要做好宣傳工作。要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各種形式和途徑,通過大力宣傳農房統保工作的重大意義,向廣大參保農戶宣傳農房統保政策措施,讓這一惠農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四)民政部門要將保險理賠工作列入政務、村務公開的內容,確保保險賠款真正用到受災農戶的災後重建上。

(五)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縣、鄉民政部門務必要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維護好倒房農戶的切身利益;同時,建立完善制度,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發生。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和那些因措施不力,導致工作被動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導致嚴重後果,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格按照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8

為加強農村房屋建築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群眾居住及公共活動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全市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平建辦〔20xx〕100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以村(社群)為主體,全面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農村房屋安全問題導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堅決遏制農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為期5個月的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2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5個月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群)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識。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各村排查,對全鎮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重點

排查重點是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展覽、展銷等密集場所。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的自建房。

在排查過程中,堅持九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處於地震斷裂帶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設計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排查步驟

(1)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可參照農村危房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資訊,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鄉鎮。

(2)各村(社群)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一房。

(三)處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區域性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懸掛相應標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大跨度建築物(構築物)和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及時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群)要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各村(社群)要耐心細緻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群眾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資訊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村(社群)工作落實情況;組長由潘延傑擔任,副組長李會彬擔任,成員由姚浩彬、劉宗武、郭靈靈、王園園、王旻昊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郭靈靈兼任。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村(社群)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社群)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四)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工匠培訓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加強農村建築包括建築風貌進行引導管控,嚴格執行無規劃不建設、無許可不建設。

(五)落實整治責任各村(社群)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查整治責任;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機構人員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9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範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鑑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鑑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範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於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閒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範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願,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絡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資訊、家庭資訊、房屋基本資訊、房屋結構安全資訊、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於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物件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鑑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鑑定工作於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儘快採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並登記其基本資訊。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資料彙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彙總統計資料,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確保各項統計資料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倖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檢視,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紮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儘快開展安全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10

根據關於轉發年全省建築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根據自身特點,認真開展了安全專項治理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現將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展開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廣泛動員

建立工作機構是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機構是工作順利開展的保障,因此,公司迅速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副經理和總工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涉及工程管理部、質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財務部及各工程處的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辦公室設在質安部。

領導小組以“綜合治理,保障平安”為行動綱領,認真組織對《通知》等相關檔案的學習和把握,利用各種大小會議將檔案精神傳達給每一位員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視、統一認識;在行動上加強領導、迅速開展,層層發動,層層分解,層層考核,確保了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和實際效果。

二、精心組織,認真開展

面對現階段的安全生產現狀和上級領導的期望,公司領導迅速召開專題會議,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形勢任務,號召各部門和工程處負責人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密切配合、分工協作、統一行動、及時妥善處理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組織中層幹部和安全管理人員學習《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使廣大幹部員工深入細緻地瞭解、掌握活動要求和處理方法,嚴格貫徹執行隱患排查的方針政策和方法。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對不符合現執行狀況的地方進行修改,編制並完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修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使活動的順利開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確責任,自覺加壓,認真檢查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自上而下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目標細化、量化,營造出了“人人關注安全,事事確保安全”的良好氛圍。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自4月份至今,公司投入安全專項費用200多萬元,主要用於工傷保險(50萬元)、職工安全教育、設施維護、勞保用品配備、職業健康檢查、特種裝置檢驗、事故隱患整改、裝置更新改造等,效果顯著。

三、統籌兼顧,重點排查

在隱患排查行動中,專案部加大投入,既突出了五項隱患整改重點,又兼顧了專案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通過每天的生產碰頭會、每週的生產排程會,加強隱患排查整改的協調統一;通過現場管理的.檢查評比,切實把各項整改目標落到了實處。截至12月1日,共排查一般隱患31項,較大隱患4項,整改率達100%,安全隱患排查取得實質性突破。

具體情況如下:

1、各部門和各工程處根據行動方案,逐崗位、工段、裝置以及生產控制過程、裝置維護檢修過程等易發事故隱患的環節進行嚴密排查。

2、安全領導小組牽頭,多次組織大規模的安全檢查活動,內容涵蓋工程處自查情況、隱患治理情況、特殊裝置執行使用狀態、特殊工種作業證、安全設施狀態、危險源控制、防洪防汛設施、崗位操作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勞保配備及穿戴情況等多個方面。為確保隱患治理無一遺漏,將查出的資訊分類整理後列出詳細的隱患整改明細表,並在此基礎上嚴抓整改,真正把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抓細坐實。

四、齊抓共管,大力整改

對於此次專項行動排查出來的隱患,專案部專項領導小組根據隱患類別,採用“是誰的責任誰負責制定整改措施並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原則,緊急下發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對於需投入較大資金的重大隱患則採用預警機制,列出整改計劃和資金計劃,報有關部門研究確定整改方案,加強監控,及早解決。

總之,專案部通過此次專項行動的開展,有效地促進了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更加明確,員工的安全意識得到了明顯提升,在全專案範圍內形成了濃厚的人人講安全的良好氛圍。

當然,通過此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開展,我們也深刻地認識到安全生產對職工、對企業的重大意義,今後我們將一如既往地繃緊安全弦,鞏固已有的安全成果,以大力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為龍頭,認真組織員工學習安全標準化規範,並努力貫徹實施;進一步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之檔案化、程式化,符合標準化要求;進一步明確基層單位和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實施風險評價、分析;加大安全投入及隱患治理力度;堅持經常性的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強力帶動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升級,把安全生產當成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在企業內部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不斷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教育,優化生產工藝,文明環保施工,全方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早日實現企業的安全標準化達標,確保安全生產。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11

為消除本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開展本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市農村房屋建設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制度規範,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本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

各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含鄉鎮政府駐地行政村和街道辦事處下轄行政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要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各區於20xx年12月底前,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完成重點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區於20xx年6月底前,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和技術要求,對所有農村房屋完成全面排查。

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時,依據《本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技術方案》中的安全結構狀況標準,對房屋按照完好或基本完好、一般損壞、嚴重損壞、疑似危險四個等級作出初步判斷。

(二)重點整治

各區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於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要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未取得相關證照非法經營的,各區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整治,對存在較大風險的,應依法落實關停措施。

1.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相關鄉鎮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19〕200號)、《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危險房屋鑑定標準》(JGJ125-2016)、《房屋質量檢測規程》(DG/TJ08-79-2008),以及其他國家和地方標準,及時委託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和鑑定,評估鑑定結論應當明確建議整治措施。

2.制定整治方案。對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根據檢測鑑定結論,編制隱患處置“一房一方案”,落實整治責任人或單位,明確隱患處置的具體方法、步驟和整治時限。在完成整治前,應當採取臨時避險措施。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宣傳強化產權人(使用人)對房屋安全應承擔的責任,明確產權人(使用人)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對因繼承等方式取得農村自建房實際使用權的非農戶口,由實際使用人承擔整治責任。

4.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各區要按照時限要求,加大對實施整改的督促力度,對加固、翻建等整治方式涉及相關行政審批的,區相關部門要建立綠色通道,協調落實申請主體,加快辦理速度。

5.建立銷項制度。各鄉鎮政府要建立完善農房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全面登記並逐條列出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明確採取的整治措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有關內容,督促限期整改,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

區級層面,要根據各區實際情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市級層面,要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住房城鄉建設管理、規劃資源、農業農村、房屋管理等相關部門要根據中央部署和《上海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滬府令16號)等的要求,立足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在選取重點鄉鎮先行先試的基礎上,探索形成符合上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實際的管理制度,著力補齊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制度短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進一步下沉監管力量,重點加強各區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市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相關指導檔案,建立完善關於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的管理規定,並依託多部門聯勤聯動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共同加強面上工作指導,實現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市級層面,落實“市負總責、各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上海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領導擔任組長,統籌推進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應急局、市規劃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文化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區級層面,參照市級協調機制建立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強化責任擔當,把農村房屋質量安全管理作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狠抓工作落實。要嚴格落實屬地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指導責任,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協調屬地相關部門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預算編制、資源調配等工作,特別是要加強汛期、疫情防控期間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指導,確保施工質量安全。

鄉鎮層面,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組,落實鄉鎮政府排查、整治工作主體責任。一是強化對既有房屋的現場巡查。通過現場巡查,及時發現並糾正農房建設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問題,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切實落實房屋安全管理責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二是強化房屋建設過程監管。以防坍塌、防倒塌、防高墜、防觸電等為重點,對新建、改建、擴建過程中的關鍵環節、重點工序進行排查,強化對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措施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採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實提高本市農房建設質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強汛期重點巡查。在面上排查的基礎上,密切掌握農房在臺風、暴雨期間受災發展趨勢,全面排查評估農房受災風險和安全隱患,特別是對尚未拆除的危房進行重點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督促立即整改解決,嚴防隱患衍生為重大險情。

(二)細化部門分工

市級層面,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房屋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依託“一網統管”和城市綜合管理網格化平臺,搭建農村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推進部門資訊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應急管理部門結合全市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協同做好面上排查整治協調工作;市消防救援總隊具體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劃資源部門結合農村建房資料核查和補充調查工作成果,共享農村不動產登記相關資訊及地圖資訊,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照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並配合規劃資源部門彙總、提供農村宅基地資訊資料;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管理;文化旅遊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經營性場所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加強安全管理;教育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區級層面,參照市相關部門分工,明確各相關部門條線職責分工,並做好與市級協調機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對接。

(三)加強綜合保障

各區要結合全市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等有關工作,統籌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並組織相關培訓,強化技術保障。要按照相關標準規範,切實加強對農村建築工匠的指導管理,及時組織開展專業技能、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升農村建築工匠的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針對經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評估鑑定工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調解等工作。協調審判機關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司法調解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完善農房質量安全巡查制度,對各區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必要時,可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各區政府要不斷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人員、物資儲備,加強對下級政府機關的督促指導。各級政府機關要嚴格落實24小時應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落實突發事件報送有關要求,發現自然災害或重大險情、隱患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情況時,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

各級政府要廣泛宣傳,發揮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建設、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各級政府在同級黨委統一領導下,紮實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並在第一時間向同級黨委彙報有關工作情況,各區政府要於20xx年11月16日前,將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資訊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自20xx年11月起,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1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關要求,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長效管護”的要求,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規章政策和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排查範圍

全鎮各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

(一)農村自建房。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於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閒置、出租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類建築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指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民安置房。指在農村範圍內由政府、部門、有關機構、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現場排查時要填寫《農村房屋安全資訊採集表》(分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體見附件2、附件3),並將有關資訊錄入“農村房屋安全資訊採集助手”手機APP系統。排查建檔要同時進行,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立即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階段(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區分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其他農村房屋兩類,交叉推進,全面覆蓋摸底排查。

1、重點排查(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各村要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為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結合實際細化排查內容和重點。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各村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對其他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為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初判人員要提高業務素質和責任心,確保初判情況符合實際。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1、方案制定。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責任分工。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落實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

4、臺賬建立。鎮、村兩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明確整改目標、責任和措施,督促產權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計劃。各村要結合實際,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方案和完成時限,實施臺賬管理、逐項銷號。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

2、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體系,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機制。各村要進一步健全村規劃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逐步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充分發揮其對鄉村建設工程的監管作用。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做到有專門人員負責、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機制,成立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加大工作統籌推進力度。各村作為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機構,統籌推進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謀劃、科學安排、落實經費,明確各項任務完成的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人員。要充分發揮包村幹部、村支書作用,組織各村做好入戶資訊採集人員培訓等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紮實細緻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鄉建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鎮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市場監管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稽核複查工作。中心校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強綜合保障。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轄區內村莊包村幹部和資訊採集人員進行培訓。司法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導排程。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村莊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規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村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村要廣泛宣傳,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實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群眾思想動態,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1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榆政辦函〔20xx〕22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我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整治責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重大風險隱患。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技術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四個原則要求,有序推進我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農村房屋底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負責對本區域行政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要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基礎資訊的填報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底數清單、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

(二)排查房屋安全隱患。

1.重點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據已建立的農村房屋底數清單,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和縣住建局按照職責分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組織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初判情況填報工作,建立重點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清單。可結合農村自建房結構型別細化排查內容和排查重點。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結合實際,對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建立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清單。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三)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由縣住建局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機構進行農村房屋結構、使用、地質和周邊環境等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建立農村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鑑定清單。

(四)農房安全隱患整治。農村房屋經安全性評估或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縣住建局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農村房屋安全重點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縣住建局的指導下,明確整治重點,確定工作程式,調配工作力量,提出時限要求。

2.落實政治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鎮村屬地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3.建立整治臺賬。縣住建局、鎮、村要分別建立重點和全面整治臺賬,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4.完成整治任務。重點整治力爭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同時,根據實際,力爭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存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落實屬地責任,縣住建局要落實行業監管部門,根據職責,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要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上成立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的縣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領導、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本鄉鎮實施方案,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紮實開展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夯實部門責任。縣住建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推進部門資訊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縣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等工作;縣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縣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縣教體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縣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縣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縣司法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治保障;縣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縣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三)落實“四清一責任”機制。縣住建局和鎮村要圍繞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摸底、排查、鑑定、整治4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隱患排查、評估鑑定、問題整治四個“清單”,簽字背書,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責任分明的工作閉環。

(四)加強綜合保障。縣住建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可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工作。縣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諮詢、法律調解等工作,指導依法依規處理農村違法用地、違規建房問題。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統籌考慮。

(五)加大督促指導。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避免多頭檢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報縣紀委監委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

(六)做好宣傳引導。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掌握農村幹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要於20xx年12月7日前,將本鄉鎮工作實施方案報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報送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篇14

為紮實推進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徹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縣政府相關檔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村(社)委員會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著力鞏固提升,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村(社)要對轄區範圍內所有城鄉房屋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第三次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登記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依託統一部署的全國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以下簡稱調查系統),不論土地性質,不分城市農村,不漏一幢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數,及時歸集錄入系統。

2、排查內容。各村(社)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摸清三類清單,即自建房房屋結構安全性清單(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自建房經營使用安全性清單(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自建房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清單(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

3、排查方式。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和各村(社)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通過調查系統資料採集錄入,逐一歸集自建房及其他房屋資訊。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村(社)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房屋結構安全性、經營使用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等三類問題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幢(戶)、銷號一幢(戶)。

2、實施分類整治。各村(社)要分別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農村房屋,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比較嚴重的結構安全問題、影響安全使用的城鎮自建房,要第一時間“安全圍護”,並根據鑑定結論,及時開展解危工作;對存在經營使用安全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對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開展消防、燃氣等相關行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加強出租人員登記監管;對存在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及時對違規建設行為進行認定,並依法做好查處工作。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三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相關站辦、各村(社)要嚴格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須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築專案要全部納入浙裡工程建設現場管控系統(以下簡稱“浙裡建”),其他新建、改擴建的房屋建築專案要全面納入農房“浙建事”全生命週期綜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農房“浙建事”),實現對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築專案質量安全的全過程管控。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多渠道暢通自查自報機制,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並上報村(社群)。各村(社)要落實屬地責任,發揮綜合執法、村(社群)“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利用省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系統、省農村房屋資訊管理系統,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整治及處置閉環管理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房屋,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建立舉報、核查、處置、反饋的閉環管理機制,充分發動群眾提供隱患線索,逐一核查、銷號管理。建立健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可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或嚴重社會事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強化數字賦能。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積極參與做好全省房屋安全數字化管理系統迭代升級,建立一戶(幢)一碼、多跨協同及資料共享機制,實現房屋建築從審批到建設到使用管理的全生命週期閉環管理。加快推進“浙裡建”和農房“浙建事”的貫通執行,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守牢我縣房屋安全底線。

5、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鎮級有關部門和村(社)的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道)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房屋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保險+服務”等制度。

三、進度安排

(一)開展“百日行動”。至20xx年9月底,我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百日行動”,制定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充分利用調查系統,重點排查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全面摸清經營性自建房基本情況。7月底前完成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排查,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排查,9月底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全面管控,確保全面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集中排查(至20xx年12月底)。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邊查邊治”原則,對全鎮範圍內所有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分步進行重點排查和全面排查,20xx年11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三類重點自建房排查及資料錄入工作,力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鄉自建房和其他房屋的排查及資料錄入工作。各村(社)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應立即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二是集中整治(至20xx年6月底)。各村(社)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整治方案。20xx年5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的三類重點自建房整治及資料錄入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全面整治及資料錄入工作,並同步建立全鎮房屋安全常態化長效管理機制。

(三)鞏固提升階段。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進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下沉監管力量,及時發現和有效整治新增危房,利用數字化手段,提高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式請示報告。堅持鎮統籌、各村(社)抓落實,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加快制定行動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明確承擔自建房全週期管理職能的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進一步壓實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支撐保障。要組建鎮級專家組,推進“千名專家、萬名工匠”行動,各村(社)要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排查機制,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建築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建立大學生志願者隊伍,充分動員暑期返鹽的高校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充實排查力量。有條件的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委託第三方對排查工作準確度、全面性進行評估,對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要將房屋安全管理資訊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資訊化工程,並給予經費保障。各村(社)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社)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對存在的問題加強督查整改,推動納入鎮委、鎮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五)做好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和相關普法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和主體責任意識。及時瞭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援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