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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方案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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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試點方案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試點方案合集六篇

試點方案 篇1

電網公司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實施方案 class="">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意見》(合知〔20xx〕84號)檔案精神,切實加強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是為了推進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公司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公司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水平和自主智慧財產權擁有量,提升競爭力,努力使公司成為合肥市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單位。

二、主要內容

(一)成立組織。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江峰任組長,副總經理張俊生、何鳴任副組長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辦公室,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李光宇為辦公室主任,配備專兼職人員辦公,落實辦公經費。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利益分配和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權益維護制度、智慧財產權資訊利用制度和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等。

(三)教育培訓。通過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公司決策層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增強專業技術人員運用知識產權制度提高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能力和水平,增強經營管理人員把知識產權制度融入到生產經營各個環節中的能力和水平。通過教育培訓,使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在員工中的普及率達到50,在決策層、專業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中的普及率達到80;培訓1名能有效管理和妥善處理智慧財產權事務的專兼職人員。

(四)文獻資料收集。開展智慧財產權資訊特別是專利文獻資訊的收集和利用,建立公司主導產品或主要研發方向中外專利資料庫,以建立專利資料庫為基礎,開展主導產品或主要研發方向的專利資訊分析與利用、智慧財產權或專利戰略研究制定工作,為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打下基礎。要通過專利資訊分析,在瞭解同類產品或技術的國內外發展態勢、市場狀況,尤其是競爭對手的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動態的基礎上,從專利申請、專利實施(包括專利轉讓和許可等)、專利保護等各個環節出發,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總體推進與分步實施相結合的專利戰略。公司要以專利戰略的研究制定為主要內容,研究制定包括商標、計算機軟體、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種類的智慧財產權戰略。

(五)專利申請和實施。要以創新成果的專利申請和實施為主要內容,抓好註冊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體等的申請(登記)和實施工作,提升擁有和實施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數量和質量。通過開展試點示範,公司的專利申請量增幅要達到20以上,專利實施率達到50以上。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1月至2月):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試點示範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第二階段(3月至5月):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及其執行機制,做到制度、機構、人員和經費“四落實”;組織智慧財產權培訓班。

第三階段(6月至7月):建成主導產品或主要研發方向專利文獻資料庫,開展專利資訊的分析與利用、專利(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制定工作。

第四階段(8月至9月10日):試點示範工作方案得到全面落實,試點示範的各項工作全面完成。

四、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是公司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大舉措,公司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齊抓共管,切實把各項工作部署認真落到實處。

(二)加大投入,提供財力支援。為了抓好試點示範工作,公司將提供專項資金支援,專項資金用於在試點示範期間內的智慧財產權申請(登記)、專利文獻資料庫的建立、專利(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和制定、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等有關費用的支出。

(三)邀請專家,指導工作開展。在試點示範工作中,公司將邀請省市科技廳局的有關專家指導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及其執行機制,適時制定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示範文字,幫助開展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協助建立和更新專利文獻資料庫,指導開展專利(智慧財產權)戰略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安徽**電網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xx年九月十日

試點方案 篇2

為優化產業結構,打造品牌產業,結合加腦特色苗寨和獨有的萬泉河自然優勢,扶持發展飼養“加腦鵝”,促進農民增收,鎮委鎮政府決定對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進行資金補貼扶持,結合我鎮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目標

對我鎮加腦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給予資金補貼扶持,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提高“加腦鵝”商品的出欄率,保障“加腦鵝”肉市場供應。

二、實施內容

(一)補貼物件及標準

納入本次補貼範圍的物件是指在我鎮加腦村所有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在現場核實時對存欄活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60元/只,對申報時有而核實時已死亡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10元/只。補貼資金的用途主要是用於發展“加腦鵝”養殖業。

(二)補貼發放方試

“加腦鵝”飼養補貼資金由鎮政府通過“一卡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兌付到養殖場(戶),暫時不具備“一卡通”的農戶,可能通過“農信社賬號”的方式兌現補貼資金。

(三)補貼資金來源

本次對飼養“加腦鵝”的補貼資金從鎮產業扶持資金中支付。

三、實施程式

(一)摸底統計。

鎮政府牽頭組織開展“加腦鵝”養殖情況的調查摸底、統計核實、建檔立檔工作。試點工作期限一年,在核定期限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由村幹部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登記申報表(附表1),並向鎮農業服務中心申報備案,鎮政府組織稽核小組每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星期對申報情況進行現場核實、拍照並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核實表(附表2)存檔及張榜公示,若公示無異議後,核實結果作為“加腦鵝”補貼發放的`依據,同時,每隻鵝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每個季度撥付一次補貼資金。

(二)彙總公示。統計核實“加腦鵝”數量必須做到“三見”,即:見“加腦鵝”。由駐村幹部或村級防疫員和農業服務中心人員逐戶逐頭調查,對於拒絕核查的養殖戶和現場核實後增加的“加腦鵝”,不得納入補貼範圍,即:見人。現場調查的“加腦鵝”數量要經“加腦鵝”養殖戶和統計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即:見榜。統計結束後,儘快在行政村公示欄張榜公佈養殖戶“加腦鵝”飼養數量,接受村民監督,數量不實及時更正。

(三)資金撥付。根據此次統計核查結果,及時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兌付“加腦鵝”補貼資金。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或“農信社賬號”的形式直接兌付到養殖戶。

四、組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腦鵝”的補貼工作。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做好“加腦鵝”補貼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二)要落實責任。鎮政府組織鎮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此次資料統計與核查工作,細化任務分工,落實核查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在規定的時間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集中開展資料統計核實工作,確保資料真實可靠。對於虛報、多報、重複報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以後一律不得享受此項政策。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鎮領導任副組長,鎮農業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參加專案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鎮農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專案實施工作,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四)強化資金使用管理。補貼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五)加大宣傳和資訊報送,增強聯動效應。高度重視專案實施的總結宣傳工作,有計劃、有重點地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隨時掌握和總結專案經驗和做法,及時宣傳推廣,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有利於推動工作向縱深發展。

試點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逐步擴大覆蓋面,努力使我縣農村居民享有養老保障。

基本原則: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層次。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農保試點工作啟動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參保登記辦理工作,力爭20xx年年底實現對全縣30%農村適齡居民的覆蓋,20xx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範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具有本縣戶籍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 個人繳費。未滿60週歲的參保人應按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檔次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時,由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

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其中:省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州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元;縣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1-2級),省財政按照最低100元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上述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

參保人當年未按時足額繳費的,不能享受當年的政府繳費補貼。

五、建立個人賬戶

新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保人跨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時,可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入新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有關規定繼續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工作的,可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暫存於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參保人在本縣內轉移時,只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其個人賬戶儲存額。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戶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餘額,除政府繳費補貼(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繳費補貼(本息)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農村戶籍的參保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對其在年滿45週歲到新農保啟動時之間的未繳費年限,可在其年滿59週歲當年一次性補繳相應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鼓勵其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後繼續按年繳 納養老保險費,長期繳費,長繳多得。新農保試點實施後中斷的繳費年限不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未實現連續繳費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年繼續繳費,其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多繳多得。

八、基金管理

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在農村信用社開設收入戶和支出戶,目前暫時實行縣級統籌,納入社會保障基金縣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待條件成熟時實行州級統籌。

九、基金監督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資訊,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儲存;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縣有人口515331人,其中農業人口449673人;農業人口中16—59週歲的有301216人,60週歲及以上的有56212人;農村重度殘疾人有2255人(持證人員)。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有參保人員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員有702人。原來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的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週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週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家林同志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興標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縣勞動保障局、縣編辦、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農業局、縣計生局、縣廣電局、縣殘聯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勞動保障局,由馬雲璉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新農保的各項具體工作。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新農保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試點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十三、機構和經費保障

為確保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實施,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性質為事業單位,編制40人,其中:彌陽鎮4人;其他各鄉鎮每鄉鎮2人;縣級14人。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網路建設費及裝置配置費也納入縣財政預算。新農保啟動時,縣財政另安排60萬元啟動資金。

十四、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十五、實施時間及步驟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在未來一年內將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宣傳發動。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啟動前的宣傳動員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正式啟動新農保工作。做好參保登記、待遇稽核等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業務管理更加規範。

第四階段(20xx年10月1日—12月31日):總結驗收。認真總結新農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對存在問題加以整改。

試點方案 篇4

一、調研階段:20xx年9月—20xx年4月

校企雙方簽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試點合作協議,成立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組成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建立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機制;確定教學課程設定,開發課程體系;制定學生學業考核辦法,建立學生學業評價標準體系。

二、宣傳階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現代學徒制試點重點針對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宣傳,宣傳方式主要有:

1、通過學校招生大篷車,赴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實地宣傳。

2、與當地教育局、扶貧辦、團委等部門合作,發放招生宣傳冊,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3、通過學校掛職貧困村第一書記的老師,深入群眾開展宣傳。

三、招生階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具有高中學歷的學生均可報名。

2、校企雙方共同確定考試內容,採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錄取,在同等條件下,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的生源優先錄取。計劃錄取人數為25人。

3、確定被錄取的學生後,學校、企業和學生(或家長)簽訂三方協議,明確界定三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四、培養階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1、時間安排。學生的培養將企業的實踐培訓和學校的課堂教學中有機結合起來,採用多學期“1+0.25+1+0.75+0.25”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即“1(第一、二學期)+0.25(暑假,第三學期)+1(第四、五學期)+0.75(第六學期)+0.25(第七學期)”。具體的

教學安排為:第一、二學期在學校完成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學習,掌握基本技能:測量放線、試驗檢測;第三學期利用暑假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測量、試驗檢測工作,接受企業文化薰陶;第四、五學期回學校學習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取施工員、預算員、資料員、安全員等上崗證書;第六學期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頂崗實習;第七學期回到學校進行畢業綜合訓練、職業發展及創新能力教育,獲取畢業證書。 2、課程設定。以“公共課程+核心課程+教學專案”為課程設定模式展開教學。公共課程著眼於基礎性、應用性和發展性,為後繼專業課程展開提供教學服務;核心課程按照企業的用人需求與崗位的資格標準來設定,可根據企業的需求適當增減;教學專案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努力開發,適合學生進行專業實訓。

3、學生管理。教學管理:企業全程參與學徒的教學,並派遣技術人員擔任兼職教師,以及指派能工巧匠擔任學徒師傅。同時,學校與企業要制定教學質量監控機制,對教師和師傅進行考核。日常管理:學生在校期間受學校和企業雙重管理。學生在學校期間,企業和學校積極配合,密切關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同時,企業可設立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徒。

4、考核辦法。考核分為三個方面:思想品德、學習業績和師傅評價。對學徒的考核每學年一次,其中思想品德佔總成績20%,學習業績佔總成績50%,師傅評價佔總成績30%。

五、推廣階段:20xx年7月—20xx年7月

1、畢業生跟蹤調查:深入企業,採用面對面問卷調查方式,瞭解企業對我係學生的評價,以及畢業生對學校教學工作的評價,收集整理好相關資料,建立檔案。

2、經驗總結:認真總結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經驗和不足,確定新一輪現代學徒制培養學生的數量。

3、模式提煉: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成立現代學徒制領導工作小組→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重點招收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生源→道路橋樑工程技術專業“1+0.25+1+0.75+0.25”工學交替人才培養→開展畢業生培養質量、就業質量的評價和分析→修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的有關方案和制度,並制定推廣實施方案→按照推廣實施方案逐步開展推廣工作。

試點方案 篇5

學校是青少年社會化的重要場所,是青少年邁入社會前最重要的支援系統之一。青少年的智慧是多元的,在校老師對於學生學業以外的支援需要雖有一定了解,但限於教學任務、教學時間、教學角色的影響,無法為每個學生提供多元化服務。相對忽視了青少年其他方面潛能的發展,以致很多無法在學業上冒尖的學生往往得不到學校、家庭甚至朋友的尊重,自身潛能也得不到很好的挖掘。他們為了表現和肯定自我,免不了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有的甚至成為“問題青少年”,徘徊在犯罪的邊緣。對此,社工可以提供一種生活體驗教育,與學校提供的正規教育相互配合,以達到發展學生多元智慧的目的,從而讓更多的學生能在學校獲得成功感和效能感,減少走上歧途的機會。

青少年問題的產生很大程度上並不是源於他們自身,而是由於其成長中所處的家庭、學校、社群等各個系統沒有很好地滿足其需求。對此,專業社工恰恰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以預防和減少我市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犯罪為目標,借鑑發達國家對未成年人、青少年保護經驗和香港、上海、深圳等地的“駐校社工”的做法,進一步推動青少年服務工作,進而開展社工服務介入學校的工作。

【服務物件】

主要的服務物件是在校的學生、校內老師及學生家長,服務範圍涵蓋所有涉及學生有關的問題,包括身心成長問題、學校生活得適應問題、行為和情緒問題、人際關係處理、家庭問題、不良行為矯正等等。

【服務宗旨】

通過社工與校方及家長合作,協助學生面對求學成長過程中的問題,使他們在學業、社交、情緒、人格方面能有更健康的發展,加強學生、教師、學校、父母與社群的聯絡。

【介入領域】

對個別學生的介入

對家庭的介入

對團體的介入

對班級的介入

對社群的介入

【服務方式】

(一)個案服務

協助處理學生面對因困難而引發不良行為以及情緒問題,包括面談輔導和電話輔導、書信輔導。並於有需要提供轉介服務予其他服務。

(二)小組輔導

通過小組工作、小組活動、講座、沙龍等形式,以協助學生、教師解決其在群體所遇到的共有問題。

學生輔導篇

輔導物件

輔導

內容

輔導目的

學生

自我認識

協助學生認識不良情緒對自己生活、學習所帶來的危害;尋找緩解和消除不良情緒方法,增強自己情緒的調控能力,做自己情緒的主人。

情緒管理

培養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消除自卑或自負心理,指導學生學習培養自信心的方法。

人際交往

通過開展各種小組活動,培養學生人際交往能力,提高學生之間的相互合作水平以及團隊精神。

意志力

學習動機

職業教育

輔導學生成功認識職業,適應社會環境,讓學生懂得自己本專業應具備的素質和能力。

危機干預

對遇到突發性公共事件的學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輔導,避免學生自傷或傷及他人,另外協助他恢復心理平衡與動力。

志願者培訓

其他

教師輔導篇:

輔導物件

輔導內容

輔導目的

教師

情緒管理

壓力管理

溝通技巧

心理諮詢理論

心理諮詢技巧

心理危機防護和干預技巧

其他

(三)社群活動

組織學校學生志願者、教師志願者或家長志願者開展各種有指導及教育意義的活動,讓學生們走進社群,體驗生活。

【工作規劃】

第一階段:

1、招聘和培訓學校社工

準社工培訓

邀請專業社工、民政局和一些高校的專家學者,針對學校情況的專門培訓

2、宣傳工作

第二階段:試點階段

X間學校,根據學校的特點和要求,提供適應的服務專案。

第三階段:

探索出一條具有珠海特色的學校社工之路。

試點方案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3號),保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由商業銀行直接出資作為主要股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從事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 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的業務範圍募集和管理基金。試點初期,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投資固定收益類證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它型別的基金。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負責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綜合協調工作。

第二章 申請審批程式

第六條 申請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商業銀行,應按照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報送材料,在試點期間應同時抄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從商業銀行總體風險監管的角度,審查商業銀行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資格,並依法出具商業銀行可以對外投資的監管意見。

第七條 經中國銀監會出具同意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監管意見的商業銀行,應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有關材料,中國證監會依法進行審批。

商業銀行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有關材料在試點期間應同時抄報中國人民銀行。

第八條 鼓勵商業銀行採取股權多元化方式設立基金管理公司。

第九條 除本辦法規定的條款外,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及股東資格,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風險控制

第十條 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應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商業銀行應當嚴格按照“法人分業”的原則,與其出資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間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制度,報中國銀監會備案。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僅以出資額對所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並通過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會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越過股東會、董事會干預公司的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與其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不得違反國家規定相互提供客戶資訊資料,業務往來不得損害客戶的正當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必須與商業銀行脫離工資和勞動合同關係,不得相互兼職。基金管理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應當符合《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階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得用於購買其股東發行和承銷期內承銷的有價證券。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提供融資支援,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不得擔任其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的託管人。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可以代理銷售其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發行的基金,但在代銷基金時,不得在銷售期安排、服務費率標準、參與基金產品開發等方面,提供優於非關聯第三方同類交易的條件,不得歧視其他代銷基金,不得有不正當銷售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與其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不得以優於非關聯第三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與其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實施細則,由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制定。

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業銀行應分別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進行資訊披露。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募集的基金種類,由中國證監會核准。

第二十一條 中國銀監會對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業銀行制定相關風險監管指標計算標準,並實施並表監管。

第二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募集和管理的基金實施監督管理,保證基金財產的合法運用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依法進行備案和監管。

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業銀行應分別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報送材料,在試點期間同時抄報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十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對商業銀行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在依法實施監管過程中,要及時相互通報有關資訊,建立監管資訊共享制度。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商業銀行收購基金管理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選定試點銀行,並根據試點情況和市場發展需要,共同商定試點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