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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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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環保管理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保管理方案

環保管理方案1

為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好我縣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加快推進生態文明示範縣建設,牢牢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屬地管理、重心下沉、全面覆蓋"原則,改革創新環境監管體制、機制,形成各有所管、各盡其責、資訊暢通、集約高效環境監管格局,實現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無死角。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的要求將大氣、水、重金屬、危險廢物、核與輻射等各項汙染防治目標和規劃落實到位。

(二)確保汙染源環境監管工作到位、汙染處理設施正常執行、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監督全縣工業園區及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落實到位。

(四)加強農村面源汙染防控和整治。

(五)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減少環境信訪、重複訪總量,優化投資生態環境,增強群眾環境安全感。

三、網格劃分及職責分工

(一)網格劃分。設立縣、鄉鎮、村三級責任網格,做到監管有機銜接、不留空白,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環境監管網格管理責任制。

一級網格:以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為核心建立一級網格,主要領導為全縣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網格監管工作負總責,行使統一指揮、監督和調配全縣網格化體系;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負責排程、督促工作具體開展;縣環境保護局負責組織開展網格化具體工作;相關縣直部門負責人負責各自工作領域的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承擔具體責任。

二級網格:全縣共劃分18個鄉鎮人民政府和1個街道辦事處為二級網格,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對網格監管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負責指導轄區內相關單位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維護群眾環境權益,開展好環境保護各項行動,協調處置轄區內環境違法行為。各地應根據轄區內企業汙染排放現狀,建立縣級重點汙染源監控企業,把國控、省控、縣控重點汙染源企業作為縣級網格監督管理的重點,適時開展檢查。

三級網格:以村(社群)建立三級網格。由各村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網格監管負總責,指導、協調和監管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協調解決環境保護各項事宜。

(二)網格職責。按照鞏固一級網格、優化二級網格、提升三級網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體制。下級網格接受上級網格的工作指導和監督,上下級網格間統籌協調,共同完成所擔負的環保網格監管工作。

縣(一級網格):縣政府對全縣的環境質量、河流出境斷面、飲用水源、建設專案、工業園區環境管理和重點汙染源監控管理以及各項汙染防治目標和環境信訪工作負總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責任制及考核制度。配備人員,投入資金,確保網格監管正常執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專門會議,研究、分析全縣重點環境問題,分解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細則,負責對下級網格建設和工作開展情況的考核。縣環保局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對下級網格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指導,並負責向上級環保部門和縣政府報告工作。

鎮(鄉、街道)(二級網格):各鎮(鄉、街道)主要領導對本轄區的環境工作負總責。制定出臺相應的監管內容、監管流程、工作程式等配套制度,建立標準明確、責任細化、考核公平、獎罰分明的管理體系;帶領所屬網格相關部門落實環境監察制度和要求,明確責任網格化管理的思路,做好網格內環境監管工作,具體組織實施網格內各項環境執法檢查工作;參與重大環境專項檢查行動,協助一級網格對網格內重點環境監管工作和突出環境違法問題的調查或督查,做好有關環境汙染和糾紛的調解工作;彙報、上報本網格單位網格化管理工作進度情況。統籌各部門力量,牽頭解決轄區內上級交辦、群眾舉報、媒體調查和自查發現的各類環境保護信訪問題。建立環境突發事件、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人員、裝備、物資器材,開展應急演練,及時處置各種環境汙染事故。

村(社群)(三級網格):各村(社群)主要領導在上級網格的指導下開展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對本級環境監管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對轄區內的汙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準確的汙染源基礎資料庫;在日常巡查中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上報上級網格,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協助上級網格完成對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及處理工作;及時調查處理汙染糾紛和信訪案件,防止發生群體性和越級上訪事件;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力度,營造人人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三)部門網格職責。

環保部門: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法規和制度,對本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履行環境保護職責進行綜合協調和統一監督,對下級人民政府落實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開展綜合督查;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實施。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排汙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排汙收費、總量控制、汙染減排、區域限批、企業環境行為監管等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並組織和監督實施;負責本行政區環境保護工作的統一監管,協調轄區內各級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並定期進行檢查、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聯合執法,與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建立環境監管執法聯動機制,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發改部門: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關係,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進實施本行政區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拓寬環保籌融資渠道;負責統籌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完善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發揮價格槓桿作用,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經貿部門:組織實施全縣落後產能、高能耗、高汙染的淘汰工作計劃,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引進、開發、應用先進實用技術及科技成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落實國家產業政策,負責制定和釋出淘汰落後產能計劃,協調配合各執法部門對落後產能依法實行監管;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目標考核,採取措施推進工業環境保護;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準投資的重大工業專案的能耗、水耗稽核意見,指導協調工業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依照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工業建設專案審批、核准手續。

教育部門:組織指導各類學校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積極開展環境保護科普教育和志願服務活動,培育學生的生態文明理念和環境保護意識;在突發環境事件和惡劣空氣狀況下,可能危及師生安全時配合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應急保護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科技部門: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應用,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涉嫌環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環境違法需予以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案件;負責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對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淘汰黃標車、老舊車輛,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機動車尾氣汙染進行監督管理;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交通事故、火災、爆炸和洩漏等各類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監察部門: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環境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執紀監督問責;參與和監督環境汙染事件調查處理,負責環境問題行政責任的追究,對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民政部門: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積極參與涉及環境公害事件的社會救助工作。

財政部門:依照國家規定加強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健全環境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按部門預算程式將環境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保障範圍;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切實貫徹中央有利於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和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推動我縣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依法加強排汙費徵收和使用的規範化管理,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推進環境保護稅費改革;加強對各部門涉及環境保護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人社(公務員管理)部門:會同紀檢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環境問題問責調查結論,對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落實問責處理決定。

國土部門:建立健全本行政區域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組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辦理建設專案用地的供地手續;開展地質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防治礦山地質災害,負責國土開發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依法取締非法礦山開採和粘土燒磚等行為。

住建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城鄉規劃,並經批准後依法實施。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律規定,核發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防範違法開工建設行為;推進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工作,督促和指導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築工地施工揚塵汙染防治工作。

城管部門:城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並負責轄區內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

交通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推進綠色交通建設;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律規定,依法辦理交通建設專案審批、核准、備案手續;組織實施港口、碼頭、船舶及交通幹線汙染治理,對職責範圍內機動車船的環境汙染實施監督管理;加強公路建設工程汙染防治和管理;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治危險化學品汙染環境;會同和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汙染事件。

水務部門:擬定本行政區域水資源保護規劃,劃定水功能區劃,建立健全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汙。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律規定,辦理水利專案審批、核准、備案手續;組織開展地下水保護和水土流失的預防及治理,預防和治理河道採砂過程中的生態破壞與環境汙染;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水廠建設及農村飲用水水源安全,依法開展水功能區水質監測;負責城鎮供水設施、城鎮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的建設和管理。

農業部門:制定並實施本級行政區域農業生態建設規劃,制定並實施本級行政區域農業資源區劃;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場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加強耕地質量保護、監測和修復治理工作;加強農業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牽頭管理外來物種;負責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指導農民科學使用農藥、化肥和農膜等生產資料,防止和減少農業生產資料形成的汙染;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對農業生態環境汙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指導和管理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推進農業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指導畜禽水產養殖汙染防治、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組織實施畜禽養殖業及其他農業節能減排專案。

林業(園林)部門:擬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林業生態建設規劃,負責對林業(含國有林場、森林公園、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造林綠化、森林資源保護、石漠化防治、溼地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利用等工作;加強縣城園林、綠地、風景名勝區的建設與管理;加強對自然遺蹟、人文遺蹟、風景名勝區、等環境要素的保護。

投促部門:堅持"環保優先",嚴把招商引資環境保護准入關口,推進流通領域各環節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報廢汽車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和機動車燃油的供應管理,推動油品升級和油氣回收工作。

文广部門:加強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的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文化娛樂場所的環境管理,防止噪聲、震動等汙染環境;組織、協調我縣有關媒體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釋出環境公益廣告;指導和監督媒體加強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正面輿論引導,依法依規查處利用環境問題惡意炒作和新聞敲詐等違紀違法行為。

衛計部門:加強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對自來水廠出廠水質進行衛生監督監測;指導和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加強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過程中的環境汙染防治,配合和支援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查處醫療衛生機構環境違法行為;指導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應用輻射設施裝置管理,做好突發環境事件和放射源的放射性汙染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救治和相關疾病預防工作;根據國家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及研究結果,協助做好與環境汙染有關疾病的預防和控制。

審計部門:加強對環境保護治理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資金審計,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把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使用納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配合縣直有關部門做好對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審計工作的績效考核。

國資監管機構:督促監管企業強化環境保護責任,落實環境保護、汙染治理的各項措施,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嚴格獎懲;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自覺接受環境執法檢查,做好環境隱患排查和整改,加強環境應急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依照法定職責許可權,負責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根據其他部門提供的企業環境資訊,充實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並作為工商監管的參考內容;依法加強對進入縣場的野生動物和其產品監管,防止汙染環境;加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在受理企業申請和審批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和要求。負責機動車安全、環保檢測技術檢驗機構的資格許可,配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機動車尾氣檢測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監督,對用於環境監測的計量器具依法進行計量檢定。

安監部門: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職責範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汙染事件。

統計部門:將環境保護有關統計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並定期公佈;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社會發展資料統計,依法查處弄虛作假行為。依照統計法律法規,及時提供資料,支援有關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績效考核、減排統計核算、領導幹部環境保護經濟責任審計和環境問題(事件)問責調查。

法制部門:審查、修改有關縣政府組成部門起草並報送政府的`加強環境保護地方性草案、規範性檔案;對有關部門報送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中涉及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進行合法性審查;加強對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涉及環境保護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

稅務部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環保方面的稅收政策規定,對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汙染違法等不符合環保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單位,不予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負責對環境汙染違法單位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強化稅收徵管及稅務稽查、進行納稅評估、加強企業所得稅後續管理,通過稅收的縣場槓桿作用,強化對企業的環境管理,更好地發揮稅收在汙染防治和節能減排過程中的應有作用。

金融管理部門:完善企業徵信系統的環境保護資訊,加強授信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嚴格管控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信貸;實施綠色信貸,支援企業汙染治理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

保險監管部門:支援保險經營機構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業務,督促保險經營機構認真履行保險合同,建立健全保險理賠服務體系。

供電部門:負責監管能源行業環境保護規劃計劃、重大專案和產業政策的執行情況,督促輸變電企業落實環境保護措施;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有關部門作出對淘汰、關停企業和環境違法企業的停、限電措施;監管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差別電價等節能減排電價政策,依法對違規發電企業採取吊銷發電上網許可證等措施;.

氣象部門:加強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工作,及時釋出天氣預報、預警資訊,及時提供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氣象資訊,擬定氣象干預應對措施;配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大氣汙染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工作。

其它相關部門:在政府領導下,結合實際,按照本部門職責,認真落實環境監管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巡查督查常態化。各級網格內相關部門相互配合、聯動監管,建立聯合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轄區內組織巡查;上下級網格間明確責任、精細管理,定期組織對下級網格工作的督查。巡查工作中,對於網格內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監察;對於有違法排汙情況或信訪投訴的企業,應視情況加大檢查頻次;督查工作中,對於下級網格機構,原則上上級機構應做到每季督查1次以上。

(二)及時響應舉報和應急處置。各級網格面對環境安全應急事件或接到管轄網格內的環境違法排汙舉報,原則上應在半小時內準備就緒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處理,非工作日或夜間原則上應在1小時內準備就緒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處理;管轄網格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汙染事故,執法人員應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開展前期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網格機構彙報事故情況。

(三)掌握轄區汙染底數。各級網格機構人員,應加強對轄區內的抽查,摸排各類排汙企業的總數和分佈情況,包括環境規劃、環評制度、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排汙費徵收情況,清楚各類汙染物的排放數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環境敏感區域、主要環境風險隱患點及群眾關注的重點環境問題等。

(四)加強協同合作。在實際監管中,各部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工作;下級網格對涉及到的相關部門業務等一系列監管問題的,均可向上級網格或相關部門要求給予支援和指導。

(五)強化宣傳監督。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高度關注、廣泛支援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做好資訊公開,及時釋出查處情況、掛牌督辦案件等相關資訊,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網路平臺,暢通公眾資訊表達渠道,限期辦理群眾舉報投訴的環境問題;大膽揭露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以案說法,加強輿論引導,形成"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縣編辦、檢察院、發改局、教育局、經貿局、公安局、財政局、人社局、國土局、環保局、住建局、交通局、農牧局、水務局、投促局、衛計局、審計局、林業局、安監局、市監局、國稅局、地稅局、供電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正安縣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負責環境保護網格監管日常工作的開展、督促和指導。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網格主要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環保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網格實際,做好檢查和監管,切實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要適時檢查責任網格內重點單位的環保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環境問題,杜絕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

(三)強化監管機制。強化區域限批制度,對未完成年度總量減排任務、河流斷面水質考核不合格等環境保護目標任務的,依法實施區域限批。強化聯合執法機制,環保、發改、經貿、公安、國土、安監、工商等部門要履行部門職責,要服從所轄行政區域的統一排程指揮。

(四)強化責任追究。各級網格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及日常監管。通過新聞媒體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和各級網格責任單位工作不積極、不作為、監管不力等情況進行公開曝光並通報批評;對工作人員沒有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導致汙染事故發生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縣政府督查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大事項及時報告情況。

環保管理方案2

保護環境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20xx年是“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是我鎮經濟和發展、環境保護和生態鄉鎮建設的重要之年。根據鎮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縣環保局的大力指導下,堅持環保國策,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以環保治本,改善環保質量和保護人民健康為根本出發點,以改造集鎮環境和“三線三邊”、村莊環境整治為抓手,努力做好全鎮環境保護工作,全力推進我鎮生態環境建設。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以人為本,規範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則,按照“條塊結合、專群結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方針,以控制汙染物排放總量為主線,以防治環境汙染和遏制生態破壞為重點,以強化監管和提高環境管理能力為保障,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保護人民群眾健康為根本出發點,全面推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以促進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發展生態農業和生態旅遊業為主線,積極培植推廣無公害和綠色生態產業;改善鎮容鎮貌,開展生態文化建設,提高全社會的生態意識,加強環境管理體系建設,確保轄區內環境質量穩定達標。各村環境保護不斷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安全基本達標,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汙水達標排放,農村面源汙染得到有效控制,農村生態環境顯著改善,生態文化建設持續實施,各項指標逐步達到國家級生態鄉鎮標準,建立一批生態村,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穩步提升。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鎮長高瑞穩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環保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經發辦,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督促檢查和協調工作。建立環保工作的長效機制,確保環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實施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大氣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模式

1.加強揚塵汙染治理。全面實施城鎮建成區內建築工地、道路施工場地和拆遷現場的揚塵汙染治理。完成2家非煤礦山粉塵治理,強化監管措施,開展揚塵監控。

2.強化煙粉塵綜合治理。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開展除塵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安裝廢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增設煙粉塵監控因子,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單位採取停產、限產措施。加大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力度,開展專項治理,全面禁止秸稈和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的露天焚燒。

3.開展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完成縣下達的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任務,實施石化、塗裝、化工、合成革、塑料製品、木業等汙染治理,開展已建成的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設施驗收。

4.強化砂石、渣土運輸車輛密閉管理,源頭解決運輸潑灑揚塵汙染問題。

(二)實施水汙染防治工作

1.認真組織實施《舒城縣水汙染防治工作方案》。集中開展舒茶工業集中區水汙染治理。抓好巢湖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實施。落實規劃各項要求,完成年度考核任務。

2.實施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工作。加快推進全鎮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置專案建設。

3.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加強全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管理和集鎮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

(三)主要汙染物減排工作

1.推進工程減排。加快集鎮汙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推進集鎮汙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

2.加強管理減排。確保汙水處理廠及線上設施正常穩定執行,做好汙泥安全處置工作;按環評要求推進設施建設。深化農業源減排。狠抓規模化畜禽養殖治理工作,推進養殖專業戶廢棄物集中處理和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提高全縣農業源汙染物綜合治理率;依法劃定禁養區,嚴格專案准入。

(四)依法強化環保監管

1.提升行政執法水平。深入貫徹執行新《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堅持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加強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積極推進鄉鎮與環保、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推動形成環保守法的新常態。強化行政約談、後督察、掛牌督辦、區域限批等措施,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推動環保從督企向督政轉變。

2.強化建設專案管理。貫徹落實規劃環評與建設專案環評聯動機制,進一步規範工程建設環境監理、竣工驗收與後續監管;對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及生態環保類專案,主動協調服務,做好並聯審批;推進產業結構調整,配合做好引進專案的環保準入工作。做好對建設專案的環保“三同時”專案審查,督促未驗收的單位儘快辦理驗收手續。

3.加強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臺賬,開展規範化檢查。保證危廢企業環境安全。

4.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加強對全鎮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環境風險隱患和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排查。建立環境突發事件聯動機制,按規定開展環境應急處置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做好環境信訪工作。堅持“有報必接、有案必查”,認真、高效調查處理環境信訪投訴,做到“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迴音”。實行重點時段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堅持做好人民調解和領導帶案下訪工作。

(五)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1.加強集鎮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改善鎮容鎮貌,使集鎮佈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潔,環境優美,集鎮建設與周圍環境協調一致。加快集鎮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集鎮衛生管理,消滅環境汙染現象。

2.加強旅遊業的環境保護,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整治,保護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和生態環境;建立完善的環保管理體系,嚴格旅遊設施建設專案的環境管理,促進旅遊業健康、持續發展。

3.狠抓農村環境整治工作,建立“三線三邊”環境整治長效機制與美好鄉村建設、農村清潔工程相結合,逐步連片改變村容村貌,控制農業面源汙染,加強畜禽養殖業汙染治理,完善水利設施綜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飲用水工程和新農村建設工程,增強居民保護水源的意識,建立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機制,保護綠化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4.加強宣教工作,組織召開環保會議及環保相關培訓,提高居民生態意識和環保素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提高鄉村居民生態意識,執行環保法律法規。

5.建立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建設工程,積極推廣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環保。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督查監管,建立“政府主導、環保監管、部門負責、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汙染防治措施,實現減排、大氣、水和土壤汙染防治目標。

2、明確責任,按規劃要求和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建立環保目標責任制,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各單位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環保第一責任人,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建立和健全環境保護監管機構,並落實職能、職責和工作經費。加強環保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學習和培訓機制,提高辦事能力和辦事效率。真正發揮協助管理環保事務的職能,推進全鎮環保管理工作。

4.廣泛開展環保宣傳教育,針對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人群,從學校、企業、政府及社會等多層次,開展形式多樣、針對性強的宣傳活動,利用“6.5世界環境日”為契機,舉辦以“環保”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努力將環境保護、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廣大群眾日常生活中,倡導綠色文明的生活習慣、消費觀念和環境價值觀念。

5.加大考核問責力度。強化考核問責機制。嚴格實施目標考核,進一步明確各村各有關單位的環境保護責任,嚴格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通過排程、約談、問責等措施,促進環保責任的落實。對未完成年度環保工作任務的村和有關單位,年終考核予以“一票否決”。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根據中央和安徽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明確各村、各有關單位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建立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責任體系,接受考核評議,依法依規落實對黨員幹部的責任追究。

環保管理方案3

20xx年是萬眾期待的花博盛會舉辦之年,也是我區“超越期待”的關鍵之年。做好城市長效管理環境保護工作,保障優質的花博會環境是全域性的工作重心。在認真總結20xx年城市長效管理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上,全面梳理20xx年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提出如下方案:

工作目標: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生態文明區建設規劃,更加重視城市長效管理工作,舉全域性之力、匯全域性之智、全力投入、全力以赴,為花博會提供優質、高效的環境保障。力爭20xx年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實現月度考評排名前6,年度考評排名前5,所有案卷整改率100%,結案率98%以上。

主要任務:

1、強化宣傳,營造良好的生態文明建設氛圍。無論是城市長效管理,還是建設生態文明區,市民的素質決定著城市的面貌。我們要以生態文明區建設規劃為核心,充分發揮媒體輿論、執法力量、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政府、企業和公眾三方聯動的生態文明建設氛圍,全面提升公眾環保素質。

2、完善機制,提升環境保護合力。城市長效管理是踐行生態文明、建設美麗的主要手段。20xx年,要不斷創新舉措,完善城市管理中環境保護的制度和手段,特別重視環境保護的責任分工和考核機制的建設。以此為導向,引領各方關注環保,倒逼工作。研究和落實內部工作流程和規範,盡最大努力加快問題的整改,促進城市向更好方向發展。

3、強化督查,推進城市環境質量進一步好轉。將城市環境保護工作始終作為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緊抓不放。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大力實施“清水工程”、“藍天工程”、“寧靜工程”和“生態修復工程”,營造天藍、水淨、地潔的自然生態。加強日常的環境監察,切實解決影響群眾生活的環境問題,加大違法問題的處置,嚴厲打擊違法超標排汙行為,提高城市長效管理環境保護水平。

保障措施:

1、強化內部責任分工。針對城市長效管理中涉及的“五小行業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工地管理”等專案的`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局成立工作班子,制訂工作方案,將各項工作責任分解到科室,任務落實到專人。環境大隊牽頭組織年度城市長效管理中相關環境保護工作,具體負責案件的受理、轉辦、督辦、上報等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環境監察工作,廢油、醫療廢物等危廢管理由固廢和輻射監督科具體負責,環境噪聲屏的日常維護管理由監測站具體負責。法制宣教科負責環保宣教及違法案件的處理工作。

2、強化案卷處理。局12319三級平臺及時將受理的案卷轉發至承辦部門,明確各承辦部門案卷處理時限、處理要求。同時,強化處理效能,局各承辦部門必須按內部程式規範及時將整改情況彙總到大隊,由大隊回覆區考評辦,確保不發生問題整改超時、回覆敷衍了事,徹底杜絕該改不改現象。

3、強化案卷後督查。加強對所有存在問題的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的督查,確保所有問題高質量整改到位。對不配合整改、預期未整改到位的單位,運用執法手段,促使相關單位整改到位。

4、強化溝通協調。局內部各承辦部門之間將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確保所有問題能得到有效解決;對城市長效管理考評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加強與市、區二級考評部門以及區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齊抓共管,將疑難問題整改到位。

環保管理方案4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解決影響群眾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以倡導生態文明觀念為基礎,以建立新環保體制機制為動力,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建立,切實加大環境監察力度,積極防範環境風險,著力提升空氣質量,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環境保護工作有序開展

社群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領導負責制度,並配備兼職環保專幹1名,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組織、分工、協作和督查,為有效開展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強大的組織保障。同時,制定工作計劃,不定期召集專題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環境保護工作有序開展。

三、大力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居民環保意識

為了提高轄區居民的環保意識,我社群以“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環境日、世界無煙日為契機,充分運用黑板報、宣傳欄、志願者活動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大力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以提高全民環境意識為重點,深入普及環保知識,引導公眾樹立生態文明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識、環保意識,促進居民參與環保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營造人人蔘與環境保護的濃郁社會氛圍。

四、加強環境監管力度,確保環境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將環境保護工作落到實處,根據《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川區環境監管管理實施方案等四個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昌泰里社區在轄區實施環境保護監管體系。社群共劃分二級網格一個,網格長由社工委主任擔任;二級網格內下設三級網格8個,每個三級網格設網格長1名,網格員3-4名。網格員負責網格內環保工作的.摸底調查和日常巡查,並將此納入網格員日常工作,同時,現場發現和解決問題,對無法第一時間解決的汙染環境事件,及時上報,力爭將環境汙染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

五、加強綜合治理,創造良好生態環境

為了使環境保護工作取得實效,社群將緊扣重點,進一步加強環境綜合治理,努力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一是嚴格落實門前“四包”責任制,確保轄區商業網點和居民區周邊衛生整潔;二是建立健全垃圾清掃、收集、拉運工作制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從根本上杜絕環境汙染問題;三是採取重點管理和日常監督相結合的手段,對轄區內隨意焚燒垃圾樹葉等廢棄物和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等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違規焚燒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四是開展環境衛生集中整治活動,清除衛生死角,抑制低空面源汙染;五是進一步開展“愛綠、植綠、護綠”行動,創造優美環境,提高空氣質量。

環保管理方案5

為提高我縣環境監督管理效率,創新環保監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環境監管水平,進一步強化環境監察工作的條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時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為契機,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方式,以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環境執法長效監督管理體系,落實“兩個80%”(環境監察80%的人員、80%的時間深入一線執法),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難究的環境監管工作缺位問題,實現各有所管、各盡其責、資訊暢通、集約高效的環境監察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內容及工作目標

依據管轄區域分佈狀況、不同行業企業特徵、環保執法隊伍與裝備水平等,進一步整合環保執法力量,按照“聯動式執法、全方位覆蓋、網格化定位”要求,將管轄的區域劃分為網格,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將環境監管基本工作任務全面落實到具體人員,使網格內各重點排汙單位、主要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監管。實現“三清三到位”,即區域清、職責清、底數清和監管到位、服務到位、互通到位的總體目標。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網格劃分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縣級四級網格,並將汙染企業密集、周邊環境敏感的區域,作為監管重點網格予以劃分,設立本級的重點管轄網格,有針對性的傾斜執法力量,加大重點網格的監管力度。

結合正安縣工業企業分佈及地理實際情況,將環境網格管理工作劃分三個網格:

第一網格:流渡鎮、市坪鄉、謝壩鄉、芙蓉江鎮、中觀鎮、班竹鎮、土坪鎮、格林鎮、樂儉鄉

第二網格:鳳儀鎮、瑞溪鎮、小雅鎮、廟塘鎮、桴焉鄉、和溪鎮、楊興鄉、碧峰鄉、新洲鎮

第三網格:安場鎮、瑞新工業園區、貴州瑞溪水泥發展有限公司、正安縣汙水處理廠、正安縣城鎮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

(二)網格責任

1、環境監察隊承擔監督管理和直接管理責任。

2、網格責任人員。分別確定網格責任領導、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等三級責任主體,實行逐級負責制。

一是網格責任領導。負責聯絡相關網格,對網格環境監管負領導責任,建立監管網格局領導包片制。職責包括:理清網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網格環境監管工作落實,對重點環境監管工作和突出環境違法問題親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組織查處,對所屬網格責任無故不落實人員提出處理建議。

二是網格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網格環境監管工作落實的具體計劃和措施,帶領所屬網格環境執法人員落實環境監察制度和要求,組織實施網格內各項環境執法檢查工作。

三是網格直接責任人。按規定落實各項環境監察制度,完成現場環境監察頻次,落實現場環境監察內容,做好現場環境監察記錄,對環境違法案件及時調查取證,及時調查處理信訪糾紛,做好環境汙染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三)網格工作內容

根據網格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相應的環境監察執法任務,接受上級網格的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具體工作內容包括:

1、工業企業日常環保監察;

2、環境違法行為查處;

3、環境信訪調處和回訪;

4、配合做好環境汙染事故調查處理;

5、做好資訊互通工作,收集當地群眾和企業環保輿情,傳達環保部門環境管理要求,接受群眾和企業諮詢,協助業務科室受理、移交相關環保管理業務,做好各網格之間的相互工作交流;

6、向企業(鄉村)宣傳環保法律法規,指導企業(鄉村)做好汙染治理與環境管理工作,幫助建立企業(鄉村)環境管理人員隊伍。

(四)網格工作要求

1、開展日常巡查。各網格的執法人員,應將網格內的國控、省控、省環境安全重點監管企業作為重點,視情加密檢查頻次。具體的日常環境監察頻次,國控、省控企業監察頻次不得低於環保部、省環保廳的要求。

2、掌握轄區汙染底數。各網格執法人員,應加強對轄區內的巡查,排摸各類排汙企業的`分佈情況,清楚各類汙染物的排放數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環境敏感區域、主要環境風險隱患點及群眾關注的重點環境問題等。

3、及時響應舉報和應急處置。各網格執法人員,接到管轄網格內的環境違法排汙行為舉報,應儘快組織查處;管轄網格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汙染事故,執法人員應按照指令要求,原則上應第一時間前往事故現場開展前期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網格化和精細化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擔任組長,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方案,結合網格實際,全面做好檢查和監管,要將環境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納入相關考核,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在日常監管中,要根據所對應的網格劃分情況,加強對所屬範圍內企業定期、不間斷監察,突出網格特點和重點,加大對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打擊力度,使各類環境投訴和汙染隱患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注重資訊收集,提高執法效能。通過網格化和精細化管理工作,進一步準確掌握所轄區域內排汙單位的分佈情況,熟悉和摸清監管物件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加強與群眾的溝通聯絡,及時收叢集眾訴求和輿情等資訊,逐步建立健全轄區環境監管“一企一檔”資料資訊庫,為環境執法和應急處置等提供有效支援,全面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和效能。

(四)強化宣傳教育,增強環保意識。充分利用各種有效形式,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充分發揮好資訊員的作用,加強與網格內群眾和企業的聯絡溝通,進一步宣傳情況,增強群眾及企業環保意識,營造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積極探索創新,總結經驗做法。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點,積極探索和創新,對於網格化和精細化管理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梳理和反饋,確保工作執行順暢,並上報網格化管理工作總結。

環保管理方案6

為加快推進環境保護,全力整治環境汙染,按照縣環保局檔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特制訂小甸鎮20xx年度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近期關於環境保護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國家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進一步摸清排汙單位底數,查詢環境管理薄弱環節,認真自查自糾,全面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全方位夯實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執法監督、司法聯動、能力建設等工作基礎,建立健全環境監管執法長效機制,防範重特大環境汙染事件發生。

二、檢查內容

縣工業集中區內和所有有廢水、廢氣、廢渣及輻射、噪音等汙染物排放行為的企事業單位。

(一)工業集中區:

1、環評制度執行情況。是否編制園區規劃環評、規劃環評要求是否落實到位、防護距離內居民是否搬遷到位。

2、汙染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及執行情況。是否建成規範的汙水收集管網和廢水、廢渣集中處理和處置設施,設施執行是否正常、汙染物是否達標排放。

(二)企事業單位:

1、環評審批及“三同時”(防治汙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執行情況。是否合法審批,批建是否一致、環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過“三同時”驗收。

2、汙染防治設施建設及執行情況。廢水處理、廢氣淨化、固廢處置等是否有效穩定執行,汙染物是否達標排放和安全處置。

3、排汙許可證制度執行情況。是否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是否按許可證規定排放汙染物。

4、監測情況。是否按要求規範化設定排汙口、安裝線上監控並形成應有的監測能力,是否依法依規上報和公開資訊。

5、危險廢物管理情況。危險廢物的型別、數量、貯存、處理、處置方式及綜合利用情況,申報登記、轉移聯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查處醫療廢物、廢機油、廢舊蓄電池的非法收集和轉運。

6、歷史遺留隱患治理與管控情況。是否有遺留的危險化學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是否有遺留的涉重金屬廢物廢渣等環境汙染隱患。

突出抓好我縣水泥、化工、造紙、苧麻、農副產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機械鑄造、製藥、紡織、汙水處理、電池、塑料顆粒加工、畜禽養殖等重點排汙企業及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環境守法檢查。

(三)對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履行環境保護相關職責情況進行督查。對照《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的通知》(湘政發〔20xx〕6號)精神,重點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集中區及環保、發改、工信、公安等職能部門的環保工作職責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各類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情況。重點排查飲用水源保護情況,檢查飲用水源保護區界碑、警示牌、隔離網和宣傳牌是否設立,排查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排汙口及建設專案是否取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是否存在違法開發和建設活動,水面投肥養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養殖汙染整治情況等。

(五)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

1、淘汰粘土磚瓦廠等落後產能情況。

2、縣城區、工業集中區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情況,天然氣管道是否接入,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是否淘汰或改燒清潔能源。

3、工業大氣汙染治理情況,特別是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的脫硫除塵設施、水泥行業的除塵設施是否符合環保要求,是否穩定達標排放;加油站、油庫是否安裝油氣回收裝置。

4、建築工地揚塵防治情況,房地產和基礎設施建設專案是否落實環評批覆中施工期揚塵防治措施,渣土車是否實行全封閉運輸。

(六)對群眾舉報投訴重點案件或長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環境問題開展檢查。

三、檢查方式

(一)縣政府負責組織、指導、督促縣工業集中區、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開展大檢查,排程工作進展情況,抽查重點地區,對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提出解決意見,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二)縣工業集中區、各鄉鎮是大檢查工作的實施責任主體,要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細緻、徹底地開展大檢查;對大檢查中發現的環境問題,列出清單制定綜合整改方案,實施分類治理;要督促指導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對照檢查內容認真自查自糾,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切實開展整治;要配合縣直有關部門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三)縣政府將通過抽查方式對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結果納入縣政府對各部門的年終績效考核。

四、時間安排

(一)縣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檢查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並將有關情況、工作方案、聯絡部門及聯絡人員資訊報市環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縣工業集中區和各鄉鎮、企事業單位應全面開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環境隱患整治方案,並報縣政府及縣環保部門。

(三)所有企事業單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務,縣工業集中區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務。下列三種情況報經縣人民政府及縣環保局同意(按計劃執法屬省或市級環保部門監管的同時報省、市級環保部門),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務工作量巨大,短期確實無法完成的;因歷史原因形成的防護距離搬遷問題需逐步採取綜合措施解決的;其他情況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對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進行徹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開展檢查整治。縣環保局每月20日前將工作簡報上報市環保局,將每季度轄區內大檢查工作情況分別於6月20日、9月20日前上報市環保局(情況排程表見附件),將大檢查工作總結於12月20日前上報市環保局。縣政府將於6月30日、12月30日前將排查整治結果向社會公開。

五、檢查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環境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的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及時研究協調環保大檢查工作有關問題。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縣環保局牽頭負責。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積極做好大檢查的相關工作,探索建立報告機制,重大問題及時向縣政府報告。要組織開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將檢查督導工作貫穿於大檢查的全過程。將20xx年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納入全縣環境保護大檢查範圍。

(二)明確部門責任。縣環保部門要充分履行牽頭負責和綜合協調職責,聯合相關部門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縣發改部門要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推動重汙染企業搬遷改造;縣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和工業燃煤小鍋爐整治工作力度,推進工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縣公安機關要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查處環境犯罪,對涉嫌構成環境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立案偵查;縣監察部門要抓好大檢查工作的行政監察;縣國土資源部門要負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締非法採礦和粘土燒磚等行為;縣住建部門要加大汙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指導和監管力度;縣安監部門要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抓好相關工作。

(三)加大處罰力度。各地要列出環境問題及違法企業清單,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結果向縣人民政府和縣環保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對檢查時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配合環保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逾期未進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未建設汙染集中處理和處置設施的工業園區,停止園區新專案引進,縣環保部門暫停受理除汙染治理、生態恢復建設以外的入園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對非法企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風險隱患突出且治理無望的企業,縣人民政府將依法取締關閉;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汙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汙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資料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對違反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越權審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專案,一律不得開工;對未批先建、邊建邊批,資源開發以採代探的專案,一律停止建設或依法依規予以取締;環保設施和措施落實不到位擅自投產或執行的專案,一律限期整改;對生效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其他環保行政行為,要及時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歷史遺留廢渣和關閉企業遺留問題,由縣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嚴格責任追究。縣工業集中區、各鄉鎮和其他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對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進行徹底清理,支援環保及其他承擔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執法。縣政府將組織對各地、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檢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完善成果應用。各地在檢查中要對所有檢查過的企業建立並完善一廠一檔(企業基本資訊、地理座標、建設專案情況、汙染防治設施情況、現場檢查情況、違法行為處理情況等)環境管理制度。對應查未查、隱瞞問題的,要及時糾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汙染源資訊資料庫,保持動態更新,縣環保部門應及時更新移動執法資訊。

(六)做好資訊排程。各地在大檢查開展期間(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資訊統計和分析工作,每月編髮一至兩期工作簡報,內容要圍繞大檢查工作重點,充分反映工作開展情況、做法、成效。

環保管理方案7

為有效解決全鎮農村區域環境“髒亂差”突出問題,提升鎮域城鄉環境整體水平,現就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成都市農村環境治理專項工作方案》釐清思路、明確目標,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強力抓好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容貌秩序管控、水域環境治理和環境汙染防控等重點工作,逐步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提高環境承載力,有計劃地塑造特色風貌,提升環境品味,發展定位相適應的優美農村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強化環境衛生管理

加強農村環衛管理制度建設,提高農村環境衛生作業標準,把場鎮的環境衛生作業及管理制度向農村延伸,逐步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不落地收運制度。完善農村垃圾收運體系,推廣“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模式,確保高效執行。

牽頭(責任)部門:城管辦;實施主體:各村(社群)。

(二)強化容貌秩序管控

集中整治攤位亂擺、廣告亂貼、牌子亂掛、物料亂堆、亂牽亂掛、亂挖掘場鎮道路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亂吐、亂扔、亂倒行為的勸導和處罰力度,清理拆除道路兩側違法廣告。全面清查棚子亂搭、油煙亂排、噪音擾民及工地“亂

象”等問題,逐步拆除各類違章建(構)築物。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監督市場計量行為,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大力整治車輛亂停亂放,糾正行人和非機動車橫穿馬路、跨越雙實線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整治駕乘人員“亂拋撒、亂丟棄”等不文明現象。

牽頭部門:鎮城管辦;責任單位:鎮農辦、企辦;實施主體:各村(社群)、城管中隊。

(三)強化公共設施管護

加快提升農村地區道路質量,及時治理道路、橋樑、井蓋病害,及時修復道路不完整交通標線、標牌。清理整治破損路燈、路名牌、報刊亭、配電箱、垃圾箱等街面公共設施,完善交通場站遮雨(陽)棚、站點顯示牌等服務設施。完善電力、通訊設施,開展電力設施(線路)和通訊線纜、機櫃、基站破損髒汙等“爛象”治理,逐步解決農村地區電力通道和通訊線路設定混亂隨意的問題。

牽頭部門:鎮城管辦;責任單位:鎮村鎮辦、城管中隊;實施主體:各村(社群)。

(四)強化風貌景觀打造

加強城鎮建設規劃,體現本土文化和文脈傳承開展場鎮風貌打造,豐富建築形態、風格樣式,避免風貌雷同。加大道路兩側建築風貌整治力度,改造拆除破舊建(構)築物,提升重要交通節點環境質量。加大園林綠化生態建設力度,突出抓好農村重要道路兩側及場鎮道路節點、廣場等重要區域的綠化風貌整治和景觀提升。

牽頭部門:鎮城管辦;責任單位:鎮城管辦;實施主體:

各村(社群)。

(五)強化水域環境治理

全面清運河道及兩岸垃圾、淤泥,清理關閉河道內違禁養殖,提升農村水域環境質量。治理農村河流溝渠汙染,強化生態渠系維護改造,加強場鎮和農村新型社群配套管網和汙水收集系統建設,逐步解決農村河流溝渠生態環境惡化問題。

牽頭部門:鎮農辦;責任單位:鎮農辦;實施主體:各村(社群)。

(六)強化環境汙染防控

大力推廣綠色防控技術,抓好農村戶用沼氣池和大中型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清理關閉違規養殖場,抓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強化土壤環境保護,全面防治農村面源汙染。加強對農村地區生產廢水、廢氣、廢渣和噪音等汙染的監測監察,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有效改善農村地區環境汙染問題。

牽頭部門:農辦辦;責任單位:鎮企辦、農辦;實施主體:各村(社群)。

(七)強化文明素質提升

突出農村群眾在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中的主體地位,以“七進”、“除陋習、樹新風”等活動為載體,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發動廣大農村群眾從改善自家房屋內外、庭院前後環境衛生狀況做起,積極參與環境治理工作,在參與中轉變舊觀念、舊習俗,改變舊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養成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

牽頭部門:鎮黨辦;責任單位:鎮黨辦;實施主體:各村(社群)。

三、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xx年)。各部門對照本方案和《成都市農村區域場鎮(村莊)環境綜合治理指導標準》,以及其他相關標準規範,根據屬地情況和部門職能職責,制定本地本部門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保障措施等。20xx年度,突出抓好環境衛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設施管護、風貌景觀打造、水域環境治理、環境汙染防控、文明素質提升等重點工作,集中整治農村區域環境“髒亂差”問題,逐步提升農村區域環境水平。

(二)持續深化階段(20xx-20xx年)。各部門按照各自實施方案,持續抓好環境衛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設施管護、風貌景觀打造、水域環境治理、環境汙染防控、文明素質提升等重點工作,基本消除農村區域環境“髒亂差”現象,全面提升農村區域環境面貌。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各地各部門進一步深化治理,查缺補漏,鞏固提升,並組織考核驗收。考核驗收程式為:各村(社群)向鎮申請驗收;九尺鎮開展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市治理辦備案;市治理辦會同市級相關部門進行抽查,抽查結果將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和“以獎代補”資金掛鉤。同時,各級各有關部門強化問題整改,完善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治理員要具體抓,要將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同其他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全力推進,確保短期內取得實效。

(二)嚴格督促檢查。鎮城管辦要將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納入年終目標考核,按年度組織專項督查,嚴格考評問責。各部門要加大督查問責力度,定期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及時發現解決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實行“問題管理”和責任倒查機制,對工作推進有力有效的,應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飄浮、效率低下、不認真履職的.單位和部門,應嚴肅追究責任。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村(社群)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及微博、微信等網路新興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認真排查並大膽曝光農村環境“髒亂差”問題,充分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營造良好的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氛圍。

(四)保障經費投入。各村(社群)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加資金投入。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專項經費作保障,並根據工作進度,按期進行撥付,確保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資金和治理工作經費落實到位,保證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環保管理方案8

街道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商賈活躍,企業發展迅速。為更好地保護環境,梳理環境保護觀念,端正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思想認識,把改善全街道環境質量作為一項任務來抓,進一步推動我街道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要求,結合我街道具體實際,制訂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按照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各個時期的工作任務,以削減汙染物為主線,以重點減排專案為依託,以環境設施建設為重點,開展全街道環境汙染大整治,全面完成環境保護目標任務。

二、加強領導,強化管理

街道黨委、辦事處把環境保護列入議事日程,每年要有二次以上的會議專門研究,佈置環境工作。街道一把手親抓,管線領導專管,設立環保專員,加強環境管理和生態保護。

三、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

廣泛開展環境保護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保護道德素質和法制觀念。通過標語以及有線電視等開展環境保護宣傳。

四、加強環境設施建設,促進可持續發展

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想方設法籌措資金,增加環境保護建設投入。

1、計劃投資350多萬元,建設完善山湖生態園建設,配套綠化、石椅、燈光球場和體育健身器材等,使之成為休閒、娛樂、健身的好去處,同時進一步擴大對全村排水渠道修築上石籬化工程。

2、計劃對公路路肩實施“美化綠化”工程,建設上綠化帶,人行道鋪上水泥路面,以此來消除沿路擺賣,垃圾成堆等髒亂差現象。

3、村計劃投資80多萬元,把老鄉前一片空地,修建成綠化、活動廣場、配設涼亭、石椅、燈光球場等增加周邊人群活動場所,美化村容村貌。

4、新豐村由於原村道、巷道多為土路、雜草叢生、衛生面貌差,計劃投資70多萬元鋪設成水泥化路面,改善村的衛生面貌。

5、街道增加環境衛生投入30多萬元用於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五、進一步加強環保監管,鞏固取得成效

1、繼續開展環境保護宣傳。

2、加強對無牌無證排汙企業的監督管理。

3、加強巡查、杜絕亂燒垃圾現象。

4、認真查辦群眾反映的有關環保熱點問題。

環保管理方案9

為創新環保監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環境監管水平,進一步強化環境監察工作的調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時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創新環境監管方式為抓手,通過實行環境監管網格化模式,強化精細化管理,及時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妥善解決影響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通過“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將環保部門管轄的區域劃分為網格,採取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的.方式將環境監管基本工作任務全面落實到具體人員,從而使網格內各重點排汙單位、主要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監管。

此外,通過“分塊管理、網格劃分、責任到人”的網格化執法模式,制定出臺相應的監管內容、監管流程、工作程式等配套制度,建立標準明確、責任細化、考核公平、獎罰分明的管理體系,逐步構建一個覆蓋全市的環境監管網格模式。

二、範圍及時間安排

綏芬河市環境保護局組織環境監察隊負責進行轄區網格管理劃分工作,確定網格範圍、及相關責任人等。按照“統一部署,整體推進,分佈實施,及時總結”的原則,分三個階段推進網格化管理工作:

1、準備階段(20xx年2月30日前)。積極動員,統一思想。建立完善的監管職責、工作程式、監督考核等制度,明確網格劃分、責任人員、監管任務等。

2、實施階段(20xx年3月-11月)。全面開展網格化監管工作,做好工作指導,交流相關經驗做法,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3、總結階段(20xx 年12月)。認真開展總結工作,探索完善相關工作機制。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網格劃分

以實現區域內所有排汙企業全覆蓋為基礎,按照“屬地管理,責任到人”的原則,我局按照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劃分3個網格,並根據網格內企業規模、汙染物種類、排汙量等情況,分為三類,其中A類企業包括國控重點汙染源,涉重金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等重點監管物件;B類企業涵蓋木材加工、供熱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鄉鎮醫療機構等一般監管物件;C類企業為小規模、輕度汙染、以及長期處於停產企業為監管物件。

(二)網格責任人員

(1)局領導班子成員。局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對各網格責任人員進行監督領導,職責包括:理清網格管理的思路,獨處網格環境監管工作落實,對重點環境監管工作和突出環境違法問題親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組織查處,對所屬網格責任無故不落實人員提出處理建議。

(2)網格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網格環境監管工作落實的具體計劃和措施,按規定落實各項環境監察制度,落實現場環境監察內容,做好環境汙染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3)網格直接責任人。完成現場環境監察頻次,做好現場環境監察記錄,對環境違法案件及時調查取證,及時調查處理信訪糾紛,做好環境汙染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每個網格區域需要2名以上執法人員強化環境管理,具體工作內容包括:

1、企業日常環保監察。

2、環境違法行為查處。

3、環境信訪調查和反饋。

4、配合做好環境汙染事故調查處理。

5、做好資訊互通工作,與相關業務科室做好銜接,必要時移交相關環保管理業務,做好各網格之間的相互工作交流。

6、向企業宣傳環保法律法規,指導企業做好汙染治理與環境管理工作。

7、其他相關工作。

四、網格化管理工作要求

1、開展日常巡查。各網格管理區域內的執法人員,應將網格內的國控及重點監管企業作為重點,加強執法頻次,提高執法力度。

2、掌握轄區汙染底數。各網格執法人員應通過巡查摸清各類排汙企業的分佈情況,清楚各類汙染物的排放數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環境敏感區域、主要環境風險隱患及群眾關注的重點環境問題等。

3、及時響應舉報和應急處置。各網格區域執法人員,在接到管轄網格內的環境違法排汙行為舉報,應儘快組織查處;管轄網格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汙染事故,執法人員應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時間前往事故現場開展前期處置工作,即使想上級和有關部門上報事故處理情況。

環境監察機構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點,積極臺塑和創新,對於網格化和精細化管理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梳理和反饋,從而確保工作執行暢通。

環保管理方案10

一、指導思想

堅決貫徹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大氣汙染防治的有關指示要求,全面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始終把大氣汙染綜合治理作為環境治理的頭等大事,堅持科學治霾、協同治霾、鐵腕治霾,統籌推進壓能、減煤、治企、降塵、控車、增綠、護水、保土,堅持源頭治理,強化監管執法和監測,嚴格考核問責,穩紮穩打、攻堅克難,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任務目標

充分認識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目標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突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核心,結合本區實際,制定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深入開展環境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實摸清問題底數,分類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效果清單。持續發力,切實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潔取暖、燃煤鍋爐、工業企業達標排放、揚塵治理、鑄造企業整改、散亂汙”企業等重點工作。切實做好錯峰生產運輸和應急響應措施,實行清單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國標六引數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運營工作,切實抓好大氣汙染熱點網格工作。進一步落實“河段長制”,加大對涉水企業、沿線河流乾渠監管和治理,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切實做好農村面源汙染防治。

三、具體工作

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完善領導包聯制度。在“開發區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區、農村、相關行業領域的管理模式,明晰職責,責任到人。

(一)全力推進鑄造產業整改提升

1.提高認識。開發區把“鑄造企業整改提升工作”作為20xx年度全區的“一號工程”、作為引領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工程”抓實抓牢,以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態度全力以赴推進鑄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鑄造企業須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頭腦清醒、信念堅定、行動有力。

2.明確目標。各局辦、各鑄造企業須嚴格按照我市關於開展“綠色鑄造雙創活動”(建立“綠色鑄造企業”“綠色鑄造鄉鎮”)的安排部署,根據《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規定,以6月底的時間節點為底線,高標準、嚴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學有力的推進整改進度,徹底實現從外到裡的“洗臉”“抹粉”“換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實現“環境優化添人氣”“環保達標長底氣”“安全達標鼓士氣”“裝備智慧提效率”“質量提升增效益”的轉型升級目標。

3.從嚴把關。各鑄造企業要嚴格按照《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中“汙染物穩定排放達標標準、現場達標要求及標準”科學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實整改措施。開發區將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及驗收辦法實施驗收,對拒不整改且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直至停業關閉。

4.加強保障。開發區將在鑄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專家指導、立項審批、協調跑辦等幫扶服務,以科級幹部包企為保障,引導一類企業爭先創優、二類企業提檔升級、三類標準企業整合重組、四類標準企業轉型改產,全力服務企業打造綠色鑄造企業,全力爭創綠色鑄造開發區。

(二)嚴控燃煤汙染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嚴格執行新上耗煤專案煤炭減量替代。通過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2.加快清潔能源替代。繼續推進煤改氣(電),區內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潔能源替代,所有商鋪、作坊、洗浴、小攤點、小商販等一律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3.嚴格治理燃煤鍋爐。區內6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6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安裝線上監控裝置。

4.強化農村散煤替代。大力實施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工程,有條件的實施天然氣“村村通”工程,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鼓勵引導居民和農業生產單位使用潔淨燃料。

(三)嚴控企業排放

5.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按照國家、省落後產能淘汰目錄,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治理狀況,分割槽域明確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倒逼企業轉型升級。

6.持續整治“散亂汙”企業。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類治理、關停“散亂汙”企業。對難以改造達標的汙染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對可改造達標的企業限期整改提升。

7.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汙染治理。加快對區內新增VOCs排放企業的治理進度。嚴禁露天噴漆、噴塗、膠黏、烘乾、晾晒,經營單位一律進店密閉加工並安裝治理設施。推廣使用低VOC含量塗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淘汰取締落後生產裝置、工藝及產品。

8.開展企業達標治理。嚴禁批建新增煉焦產能專案。對“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單,實行線上監控,加強環保設施監管,完善運維臺賬,開展資料有效性稽核,確保自動監控資料真實有效。堅決打好鑄造行業汙染防治攻堅戰,加速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按照《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的標準及要求,切實推進全區鑄造企業高標準、高效率整改。

9.嚴格執法監管。深入開展“利劍斬汙”等執法專項行動,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購買第三方社會服務工作,加大專家排查、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區域互查力度,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的環境檢查頻次,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放、非法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依法採取高限處罰、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裝置、清產品)等措施,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控揚塵汙染

10.強化各類施工揚塵管控。加強房屋建築、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管控,防止揚塵汙染。嚴格落實《河北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施工現場做到“5個100%”(圍擋100%、苫蓋100%、噴淋100%、運輸車輛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層以上高空作業必須規範施工,嚴格落實封閉、溼法作業、霧炮噴淋等有效抑塵措施,嚴防高空揚塵。

11.控制渣土運輸揚塵。未落實全密閉運輸的渣土運輸車,不得開展渣土運輸業務。所有建築工地不得使用不達標的渣土運輸車,違者查扣車輛並高限處罰用車單位。嚴厲打擊違規傾倒渣土行為,嚴厲查處未落實全密閉措施,未按規定時間作業,沿途渣土拋灑、車輪帶泥行駛汙染路面的渣土車輛。

(五)嚴控煙塵汙染

12.嚴管餐飲油煙。區內嚴禁露天燒烤,一律進店,安裝油煙淨化設施規範經營。開展夜間常態化巡查,並向背街小巷延伸,對露天燒烤和餐飲油煙排放實施常態化管理,嚴打反彈。

13.嚴禁露天焚燒。嚴格落實“分割槽化”“”監管責任,強化監管巡查,清除秸稈、荒草焚燒隱患。全面清除區內垃圾,實現區內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轉運、清除、處置機制,嚴禁區內露天焚燒,定期開展集中整治。

14.嚴控煙花爆竹燃放。嚴格落實《泊頭市人民政府關於20xx年度煙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號)禁限放措施,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置。

(六)加強重汙染天氣預警和應對

15.實施工業企業採暖期錯峰生產。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鑄造(不含電爐、天然氣爐)行業,實施錯峰生產。

16.強化應急響應措施落實。進一步完善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和“一廠(場)一策”,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企業、車間、工藝、工序以及工地,明確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實現過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確保可統計、可監測、可核查。嚴格按照應急響應的級別和標準,提前啟動響應措施,視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完善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預案啟動和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確保開發區、企業工作鏈條無縫銜接,應急減排措施按標準落實到位。

(七)加強護水、保土治理力度

17.確保水汙染治理到位。加大對涉水企業、區內河流乾渠的環境監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質,進一步推行“河段長制”,確保清涼江及其相連通的河渠進出口斷面達標,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逐步完善農村環保工作長效機制,採取集中整治、長期保潔等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對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的汙染防治監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確保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建設規範的汙染治理設施,加強對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指導綜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畜禽糞便,減輕農業生產對水、土壤的影響。

(八)推進科學治霾、精準治霾

18.完善監測監管體系。按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進一步完善環保所建設,實現機構編制、所需人員、辦公條件、儀器裝備、保障經費、制度建設、監管六個到位。加快推進國標六引數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建設,確保20xx年8月底前建設完成。加強大氣汙染熱點網格監管督察工作,對涉氣企業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懾效應。

(九)把關助力、積極協調,服務發展

19.積極引導企業綠色轉型發展。全力服務專案建設。繼續推行重點專案全程跟蹤幫辦機制,進一步暢通“綠色通道”,促進專案早落地、早開工、早達效。嚴把專案環評審批關。嚴格立項檔案、專案環評審批,嚴把准入關口,堅守生態紅線。加強建設專案全過程監管,協調好環評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環評制度的管理效能。推進全區清潔生產稽核工作,積極組織企業進行評估驗收。

環保管理方案11

環境保護,教育為本。加強學校環境教育,是貫徹落實我國環境保護基本國策,提高全民族的環保意識和科學文化素質的基礎工程,對推進可持續發展、建立和諧社會有著重要的意義。我校要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高度,認識環境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建立工作的迫切性和責任性。務必以建立綠色學校、綠色園盯綠色小衛士為載體,加大力度,認真落實環境教育。

一、健全組織機構,使環境教育制度化和規範化

學校建立由學校校長、學校校長校長和總務主任組成的環境教育領導小組。

結合研究學校雙週工作,對環境教育工作,要及時總結,認真分析,落實措施,使環境教育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要充分認識環境教育的重要意義,增強環境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從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高度加強環境教育。做到教師落實,時間落實,內容落實的'評價落實,使環境教育成為素質教育的有效載體之一。

二、提高環境教育水平,在課堂中滲透環境教育

要加強實施環境教育課程的師資隊伍建設,採取集中培訓、教學觀摩、論文評比、參觀考察等形式,提高師資隊伍素質。

針對各學齡段學生身心和智慧發展的特點選擇教育內容和創新教育形式,做到有教學方案、有教學方案,並引導學生從身邊開始認識環境、關心環境,積極參加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各種活動。要合理安排環境教育的必要時間,確保各年級的環境教育課與環境教育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課時。

各年級組要求各年級選擇好每學期2課時的環境教育內容,並撰寫好詳案。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或班團隊活動的,要寫好每次活動的設計方案(活動主題、參加活動人數、要求、實施方法)和活動總結。

三、以各項環保活動為載體,不斷提高環境教育課程的實施質量。

為了推進環境教育,提高環境教育課程的質量和發揚先進典型的示範輻射作用。學校將積極開展建立“三綠”(綠色學校、綠色園盯綠色小衛士)的活動。

學校以實施高質量的環境教育為突破口,將環境教育與校園文化建設相結合,積極倡導生態文化建設,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組織師生因地制宜地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實踐活動。

各年級要組織師生積極投身到“三綠”活動中去,要樹立先進典型,併發揮他們的帶頭作用、輻射作用。要針對自身特點,創新工作,建立經驗,為建立市級綠色學術交流作出新貢獻。

四、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國際愛鳥周”和我市、縣基層建立等各類活動,開展環保宣傳活動,大力營造環境保護的濃厚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

各年級定期開闢環境教育黑板報,報導重視環境保護的典型經驗,宣傳積極開展“三綠”建立活動的先進事蹟,大力推進學校環境教育。

學校要加大投入,結合校園文化建設搞好保護環境的裝置設施建設:一是搞好學校周邊的美化、綠化,使之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二是淨化和綠化吉拉口公路兩邊。三是對原有綠化加以改造。

環保管理方案12

為加強鄉鎮環境保護基礎工作,提升全縣環境管理工作水平,確保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指標及評分細則

(一)控制目標(30分)。

轄區內無汙染事故及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得30分。年內轄區發生重大及以上汙染事故或環境汙染投訴被省級以上環保部門納入重點督辦案件並經查實的,每件扣20分;發生較大汙染事故或環境汙染投訴被市環保局納入重點督辦案件並經查實的,每件扣15分;發生一般汙染事故或環境汙染投訴被縣政府納入重點督辦案件並經查實的,每件扣10分;發生被媒體曝光的重大環境違法行為,國家級或jing外媒體每件扣20分,省級媒體每件扣15分,市級媒體每件扣10分,縣級媒體每件扣5分。

(二)基礎工作(40分)。

1、領導重視(5分)。環境保護工作得到鄉鎮黨委政府及主要領導重視,明確了分管領導,配備了環保助理並明確其職責,環保助理履行職責到位,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沒有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鄉鎮黨委政府年度工作計劃的扣1分;主要領導每年至少研究1次環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將環境保護納入文明建立及評先重要內容的扣1分;縣環保局佈置的中心工作任務未及時完成,或完成質量不高,致使被問責的,每次扣1-2分;縣環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動或會議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1分。

2、飲用水源保護(5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護,水質穩定達標,積極支援配合縣環境監測站每年進行一次飲用水源監測。未設定一、二級保護區界標的扣1分;保護區內未設定警示標誌的扣1分;一級保護區內有違規設施的扣2分;一級保護區內有排汙口的扣2分;一級保護區內有垃圾堆放點的扣2分;水源水質不達標每項扣0.5分;對飲用水源監測支援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環境信訪(5分)。認真做好轄區內環境信訪的排查及調處工作,環境信訪處理及回覆率達到100%,且無進京赴省到市上訪及到縣政府集體訪和qun體性事件。縣環保局批轉鄉鎮辦理的信訪件,回覆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調處不力,發生1起進京上訪的扣3分,發生1起赴省上訪的扣2分,發生1起到市上訪的扣1分,發生到縣政府集體上訪或纏訪不及時趕赴現場勸返的每起扣1分,發生qun體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計計算,最高扣5分)。

4、建設專案環境管理(5分)。當年開工的建設專案環評執行率達100%計3分,對轄區內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而開工建設的專案不知情或知情不報被上級環保部門查處的,每件扣2分;當年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的專案環保“三同時”執行率達到100%計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環境監管(5分)。安排環保服務中心或者環保助理對轄區內規模企業及生產、貯存、使用危化品的過程中產生危廢的單位或個人及醫療單位環境檢查不少於4次/年,其他排汙企業每年現場環境檢查不少於2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對上級環保部門下達的監察整改意見,督促轄區內企業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對轄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每季度進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對轄區內主要河流水質變化情況進行巡查,並及時上報資訊。有“水華”巡查任務的鄉鎮3月―10月期間每週一次,巡查不到位、上報資訊不準確及時的.,每次扣0.1分。其他鄉鎮每季度對轄區內主要河流水質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報資訊不準確及時的,每次扣0.5分。

6、創模工作(8分)。按照縣創模工作方案及創模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制定本鄉鎮創模具體工作方案,完成本鄉鎮創模工作任務,配合做好評估驗收迎檢工作。未制定本鄉鎮創模工作具體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開展創模宣傳的,扣2分;未按創模考核標準整改的,每項扣2分;因工作失誤影響全縣創模驗收的,扣1-5分。

7、農村環保及生態建設(5分)。每個鄉鎮要至少選擇1個合適的村進行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工作,或者建設村級汙水和垃圾處理設施,或者進行規模化養殖汙染治理試點,未開展的扣2分。每個鄉鎮至少選擇1個村開展生態村建立,啟動生態鄉鎮建立工作,至少完成環保規劃編制,建立方案制定,組建建立工作專班,完成當年建立工作任務,未完成的扣1-3分。

8、資訊報送(2分)。編寫的環保資訊被縣級及以上媒體採用1篇的記1分,採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滿分2分)。

(三)重點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創模工作任務(15分)。配合完成秭歸縣建立環保模範城工作任務,加強茅坪地區企業監管,確保創模不出差錯。出現差錯影響創模的視情況扣5-15分。

2、加強企地環境糾紛調解工作(15分)。加強對轄區內縣屬重點企業企地環境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時調解糾紛,有效化解矛盾,實現企地和諧。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時調解企地環境糾紛,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辦法

(一)單項工作被市環保局、縣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門表彰的(以當年檔案為準),每項加1分。

(二)獲得國家級生態鎮命名的加1分,獲得國家級生態村命名的加0.5分,獲得省級生態鎮命名的加0.5分,獲得省級生態村命名的加0.3分,獲得市級生態鎮命名的加0.3分,獲得市級生態村命名的加0.2分,獲得縣級生態鎮命名的加0.2分,獲得縣級生態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時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實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現場抽查與查閱資料相結合、物質獎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的辦法,計算得分主要以各鄉鎮報送的資料為準,凡沒有提供相應資料的,單項記0分,計算扣分主要以環保局檢查和平時掌握的情況為準。

(三)年終考核資料於當年12月20日前報送縣環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年度工作自查報告;政府有關環保工作檔案、工作方案、會議記錄及領導講話;專案申報、審批、建設、竣工資料;信訪受理、調處、回覆資料;對排汙單位進行檢查、督促整改記錄;環境監測報告;對建設專案環境管理“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的記載;轄區飲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質巡查記錄;汙水廠、垃圾場執行記錄;其他反映環保工作的資料及圖片、影像資料等。

四、考核結果運用

(一)依據考核得分排序,確定一、二、三等獎。

(二)本考核結果直接作為縣政府對鄉鎮政府綜合目標考核中環境保護部分的評分依據。

(二)考核實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現場抽查與查閱資料相結合、物質獎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的辦法,計算得分主要以各鄉鎮報送的資料為準,凡沒有提供相應資料的,單項記0分,計算扣分主要以環保局檢查和平時掌握的情況為準。

(三)年終考核資料於當年12月20日前報送縣環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年度工作自查報告;政府有關環保工作檔案、工作方案、會議記錄及領導講話;專案申報、審批、建設、竣工資料;信訪受理、調處、回覆資料;對排汙單位進行檢查、督促整改記錄;環境監測報告;對建設專案環境管理“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的記載;轄區飲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質巡查記錄;汙水廠、垃圾場執行記錄;其他反映環保工作的資料及圖片、影像資料等。

環保管理方案13

為深入推進大氣汙染防治,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省、市、區工作要求,打造綠色義和、生態義和,特制定本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工作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疏堵並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堅持以村社為主體、包村到戶的工作機制,強化疏堵結合、獎懲掛鉤的工作措施。以生態鄉建設為平臺,以汙染減排和總量控制為主線,以保護農村自然生態環境為切入點。全面提升環境監管水平,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創新機制、嚴格管理。

二、工作內容

(一)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

全年全域禁燒,各村轄區內不得出現秸稈(垃圾、落葉、雜草)露天焚燒行為。各村、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轄區內全域、全時段禁燒要求對外公佈,確保“無火、無煙、無斑”。

1.制定巡查方案,落實巡查車輛及人員,組織巡查並及時對焚燒行為進行處置。

2.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農戶禁燒承諾書。

3.對禁燒工作不力的幹部將由鄉紀委給予紀律處理;對焚燒秸稈的村社幹部,取消年終績效考核。

責任人:易建兵,責任部門:鄉環保所,責任單位:各村、駐村組。

(二)水域治理

1.小流域汙染治理

推行河長制,責任到人。通濟堰河長徐東,河段長王福軍、雷海全、李夏宇;白馬河河長駱仕忠,河段長李夏宇、羅友華。

(1)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宣傳資料應發放張貼到戶,沿河以戶為單位簽訂不向河道內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承諾書。

(2)在3月底以前對白馬河、通濟堰河道、溝渠的白色垃圾、陳年垃圾、建築垃圾、雜草、漂浮物進行全面清理。

(3)配備一支2人以上的專業巡查打撈隊伍進行每週不少於2次的巡查打撈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在沿河兩岸合理配備垃圾池。

責任人:易建兵、徐東、駱仕忠,責任部門:鄉治理辦,責任單位:楊廟村、活橋村、悅園村、喻溝村及各駐村組。

2.水庫汙染治理

做好群英、聯合水庫汙染治理監管工作,配合鄉政府完成群英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申報工作,條件成熟時對該水庫經營權予以收回。

責任人:楊魁鋒,責任部門:鄉農服中心,責任單位:岐山村及駐村組。

(三)農村面源汙染治理

1.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各村應加強對保潔人員的管理,保潔員應每日上路做好道路保潔工作。及時對垃圾池的垃圾進行轉運,杜絕爆倉現象,做好道路兩旁農戶的目前“五包”工作。及時完成當年度的衛生費的收取工作。

責任人:易建兵,責任部門: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責任單位:各村、駐村組。

2.畜牧業養殖汙染治理

嚴禁新建、擴建養殖場,各村應做好轄區內養殖戶監管工作,配合鄉畜牧站開展面源汙染治理工作,發現直排現象及時向畜牧站報告。

責任人:楊魁鋒,責任部門:鄉畜牧站、環保所,責任單位:各村、駐村組。

(四)工礦企業、在建工地揚塵及汙染治理

各村負責轄區內工礦企業、在建工地監管工作,凡發現違規排放及時向鄉環保所報告。

責任人:易建兵,責任部門:鄉環保所,責任單位:各村、駐村組、各相關部門。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鄉鎮幹部包村社、村社幹部包區域的`工作機制,加強防控監管;建立考核機制,制定考核與責任追究辦法。

(二)加強宣傳教育

各村、企事業單位要安排環保宣傳教育,通過發倡議書、播放廣播、張貼公告、懸掛標語、傳送資訊、召開社員大會等形式,進行多角度全方位進行宣傳教育。

(三)嚴格落實工作責任

各村、企事業單位應將環保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召開工作會議,制定和落實工作方案、宣傳方案、巡查方案等,層層簽訂責任書與承諾書。

鄉環保所:負責工作方案制定,組織執法隊開展宣傳、監督、巡查等,負責對全鄉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進行彙總及通報。

鄉治理辦:負責全鄉範圍內垃圾轉運、垃圾池建設等環境治理工作。

鄉農服中心:負責加大全鄉種植業結構調整及秸稈禁燒綜合技術應用力度,組織對重點區域的秸稈進行果場堆肥、覆蓋,做好集中堆放點的後期處置工作;做好主要道路綠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綠色義和。

鄉農機站:負責組織好機收,開好機收會議,確保小麥、油菜殘樁不高於地面10cm。

派出所:負責依法查處環保違法行為,依法將勸阻不聽的人員帶至派出所進行教育,情節嚴重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鄉中國小:負責在全校開展“小手拉大手”的環保教育,制定宣傳方案、印發宣傳資料,教育引導學生主動倡導環保行為。

鄉黨政辦:負責向上級刊物、媒體報送資訊。

鄉紀委:負責對環保工作進行督查督辦。

鄉財政所:負責核查和落實環保工作資金的撥付及使用。

鄉規劃和土地辦公室:負責農村在建房屋揚塵治理工作,實行溼發作業及對裸土進行覆蓋。

畜牧站:負責對全鄉養殖戶進行養殖汙染治理工作。

駐村組:負責指導、督促、推進所在村環境保護工作。

各專案實施牽頭部門負責對在建專案揚塵汙染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鄉成立由鄉黨委書記、鄉長任主任的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組織領導全鄉環保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書記和村主任為組長、兩委成員和社長為成員的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督查、嚴格考核

鄉成立由鄉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督查組,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不間斷督查,實行定期通報。由鄉環保工作委員會對各村全年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按比例納入年終對村考核分值,並作為各村環保工作經費撥付的主要依據。環保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責任人由鄉紀委進行約談、問責、追責。

環保管理方案14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定)精神,我局涉及“圍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源頭管理。深化重點區域、行業、企業汙染治理,確保區域環境安全”的工作任務,研究制定瞭如下貫徹落實措施。

(一)圍繞年成功建立為國家級生態市的目標,狠抓生態細胞建設,在縣成功建立省級生態縣,全市個鄉鎮成功建立省級生態鄉鎮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建立工作力度,不斷加快建立步伐。同時,加快完成(市生態系統規劃)編制工作,做好(規劃)實施有關工作,為我市加快建設現代生態田園城市提供生態環境支撐。

(二)環境影響評價是環保服務經濟的主要途徑,也是從源頭上控制汙染的關鍵環節。在環評管理上,對保增長、保民生的重大建設專案,要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對符合產業政策的`招商引資專案,要主動跟進,提供支援;對高能耗、高排放及產能過剩專案,要積極做好解釋疏導工作,把好准入關口。

(三)抓好家重點工業汙染企業和家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限期治理,做到責任落實、時間落實、措施落實、投入落實、監管落實,確保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四)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加快推進機動車排氣汙染檢測市場化運營,加強機動車環保標誌管理。積極推進城市生活汙水處理廠建設、提標和垃圾處理廠滲濾液處理設定建設工作,加強規範管理。加強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監管,確保飲用水安全。

(五)加強重點小流域和湖庫汙染治理,開展船山區保升鄉連片環境整治,積極推進鄉鎮生活汙水、生活垃圾處置,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健康飲水活動”,對部分鄉鎮飲用水源地存在水質超標和水源保護區內工業企業、垃圾堆放、排汙口進行調查、整治和取締。

(六)強化核與輻射環境監管,規範全市各類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妥善處理群眾對電磁輻射的環境投訴。

(七)嚴格環境監察執法,重點檢查城市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嚴厲查處涉重、化工、造紙、電力、鋼鐵等行業的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進一步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應急協調處置機制,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和物資儲備。清理信訪積案,開展環境信訪大排查、大調解,及時處置和化解環境糾紛和群體性環境隱患。

環保管理方案15

為加快解決影響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5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傳發〔20xx〕12號)、泰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泰州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辦發〔20xx〕23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靖江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辦發〔20xx〕14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要求,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梳理問題、分類處理,認真整改、確保安全”的總體思路,全面深入排查環境風險隱患,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夯實環境保護工作基礎。通過採取“限期整改一批、停產整治一批、取締關閉一批”等措施,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著力防範重特大環境汙染事件發生,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二、檢查內容

(一)所有排汙單位汙染排放狀況。牽頭部門:環保辦,配合部門:安監辦、企業管理服務站。重點檢查火電、鋼鐵、水泥、石化、化工、焦化、釀造、製藥、印染、製革、電鍍、酸洗、熱鍍鋅、碼頭、機械製造、電子製造等行業的工業企業,以及汙水、危廢、垃圾、醫療廢物等汙染物集中處置單位。主要排查治汙設施建設執行及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規範化貯存處置情況、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和執行情況、持證(排汙許可證)排汙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及落實情況。

(二)園區汙染防治情況。牽頭部門:園區社會事務科。配合部門:園區專案科。主要檢查園區規劃環評執行和環境防護距離落實情況,園區汙水處理、集中供熱、危險廢物處置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執行和達標排放情況,園區環境監測控設施建設和執行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和落實情況

(三)違法違規建設專案清理情況。牽頭部門:規劃建設辦公室。全面排查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防治汙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執行情況等。重點檢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試未驗、專案未經驗收擅自投產、越權審批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重點環境信訪案件化解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情況。牽頭部門:綜治辦,配合部門:環保辦。重點檢查近三年以來群眾反覆舉報投訴的信訪案件和長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環境問題。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環境信訪問題化解情況;環保部和省通報、交辦重點環境問題的查處整改情況;媒體曝光重點環境問題查處及整改情況;歷史遺留環境問題解決情況。

三、檢查方式

本次大檢查具體以環保辦牽頭組織,企業自查,規劃建設、企業管理服務站、安監辦、園區社會事務科、綜治辦、環保三中隊等相關部門配合的方式進行。

(一)按照市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全面大檢查。環保辦負責組織轄區內工業企業開展自查,稽核彙總大檢查情況,報送市環境保護大檢查領導小組。

(二)各排汙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如實填報《環境保護大檢查企業自查申報表》,按時報鎮環境保護大檢查領導小組。

(三)鎮紀委監察室對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督查,重點督查環境問題突出、整治任務較重、整改進展緩慢的企業,推動大檢查工作深入開展。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28日前)。對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二)企業自查階段(3月31日前)。通過向企業直接發放通知等形式,組織排汙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

(三)全面檢查階段(4月1日至10月31日)。組織對重點排汙單位開展全面檢查。6月底前完成“土政策”清理廢除工作。

(四)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總結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成效,查詢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切實做好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的跟蹤督辦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任組長,各有關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辦。

(二)加強部門聯動。環境保護大檢查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合力做好大檢查的相關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三)依法從嚴處理。對沒有汙染防治設施、防治設施與生產設施不配套或因管理問題造成汙染物超標排放的,應列出環境問題及違法企業清單,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結果向鎮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對檢查時新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嚴肅查處。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應依法處理。對惡意違法排汙行為,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質、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汙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資料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環境汙染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推動企業自律。要在環保大檢查過程中,向企業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將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新法規定的強制措施宣講到位,讓企業知法守法,切實履行汙染防治的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自查,主動整改存在的環境問題,及時公開環境管理相關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五)注重成果應用。要充分利用汙染源普查、環境統計、排汙申報登記等現有環境管理資訊,提高大檢查工作效率。要通過大檢查,進一步完善“一廠一檔”(企業基本資訊、地理座標、建設專案情況、汙染防治設施情況、現場檢查情況、違法行為處理情況等)環境管理基礎臺帳,建立和完善汙染源資訊資料庫,保持動態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