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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執行管理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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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執行管理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7篇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1

根據電力公司《安全文化建設大綱實施方案》,並結合裝置管理部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文化與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相結合,與加強班組管理和隊伍建設相結合,將安全文化建設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要通過《安全文化建設實施方案》的實施,把安全理念細化為安全管理制度和行為規範,轉化為全體員工的實踐,為發展迴圈經濟、構建和諧電力提供強有力的精神動力。工作目標:以促進企業發展為目標,鞏固企業發展成果,警鐘長鳴,確保安全生產長治久安;以提高管理水平為目標,注重以文化引導全員安全意識,提高安全工作規範;以促進對我建設為目標,大力價錢安全理念宣傳教育,實現全體員工對安全理念的認知認同,不斷豐富和完善企業文化建設體系。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和工作重點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裝置管理部安全文化建設的實施工作,價錢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指定出臺以安全文化建設為主線,以安全宣傳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檢查考核辦法,定期進行檢查、考核、通報,不定期進行抽查。適時對實施方案中存在的不足進行修訂、完善;對在安全文化建設工作中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獎勵。

工作重點:圍繞《電力公司安全文化建設“兩規範”工作季度考核表》,組織開展不定期抽查、月度督查、嫉妒檢查考核,強力推進實施方案的實施。

三、工作安排

1、宣傳發動

制定下發宣傳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活動內容和工作措施,搞好實施工作的啟動。結合安全工作,按專業、分重點地促進實施方案在安全生產系統的實施。各班組要組織班組成員學習。

2、學習教育

把《實施方案》作為班組成員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班組培訓計劃,開展全員學習,要有重點的根據不同崗位加強學習教育和培訓輔導;堅持學習與工作相結合,按照《方案》的內容要求,組織班組成員開展擺、議、講以及徵集合理化建議等活動,查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改進提高措施。

3、組織實施

各班組要在學習、掌握、理解《方案》及“兩規範”等檔案的基礎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要結合實施方案和《電力公司安全文化建設“兩規範”工作季度考核表》的主要內容,自行開展工作。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2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線上監控系統管理,裝置穩定執行,監測資料有效傳輸,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線上自動監控系統安裝、管理單位。

3. 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規範監測站房建設,建立裝置資訊檔案,對線上自動監控系統進行監督管理。

3.2安全環保部聯絡資質單位負責線上自動監控系統的維護、穩定執行。

3.3線上自動監控系統所在安裝車間負責定時巡檢並記錄監測資料,發現裝置故障及時報告排程室。

4. 裝置基礎檔案

4.1裝置採購合同;

4.2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關於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方案批覆的檔案(排汙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擬定的安裝計劃,以及報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及批覆等文字資料);

4.3排汙單位按照合同條款對裝置廠家安裝施工進行預驗的文字證明材料;

4.4環境監測部門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即汙染源自動監控裝置安裝、除錯後,經環境監測技術主管部門監測比對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

4.5裝置廠家出具的裝置安裝除錯與試執行報告;

4.6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聯網報告;

4.7裝置出廠合格證;

4.8環境監測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適用性檢測報告;

4.9自動監控裝置設計、安裝技術檔案

4.10自動監控系統委託第三方維護管理的,應有第三方的“環境汙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

4.11檔案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儲存、管理。

5.監控裝置執行管理

5.1建立和完善定期校驗制度,做好裝置執行維護記錄,確保裝置正常執行。

5.2車間工藝人員記錄每次巡檢時動監測儀的監測值,並簽字,發現監測裝置故障立即報告排程室。

5.3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故障排除過程記錄由第三方維護管理人員簽字。

5.4汙染源自動監控裝置不能正常執行時,安全環保部負責向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如汙染源自動監控裝置48小時內不能修復、更換,須向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和恢復執行的期限。裝置不能正常執行期間,需採取人工取樣監測記錄資料。

5.5排汙單位生產活動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正常執行時,應在事前向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排汙單位停產(停業)時 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不應停運,確需停運的需經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恢復生產前重新啟動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

5.6按時向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汙染源自動監測裝置自檢季度報告。

5.7安全環保部負責在指定網站檢視本公司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資料傳輸情況監測結果和資料傳輸情況,出現超標、資料不變、資料為0等情況時須立即查詢原因,及時處理。

6.裝置更新要求

重新安裝裝置,要經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執行。

7.國控企業及時將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汙染源自動監控裝置監督考核合格標誌”原件貼上在裝置的明顯位置。

8.積極配合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性監測工作和檢查工作,提供相關工作資料和必要工作條件,不得拒絕、阻撓、拖延監督性監測工作的開展。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3

(一)瓦斯監控系統的管理

1、系統地面中心站必須安裝在乾燥、通風、防塵、防雷電的專門的操作間內,操作間不得堆放雜物和作人行道,應隨時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2、地面中心站電腦主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人員進行管理和操作,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程式操作,不得改動電腦上的驅動程式檔案,不得將電腦挪作它用,更不得將電腦交給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操作。

3、監控系統地面中心站必須適時監控全部採掘工作面瓦斯濃度和被監控裝置的通、斷電狀態及執行情況,並作好執行日誌記錄。

4、必須據實繪製系統模擬圖和接線圖,系統模擬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 感器、報警器、斷電儀、分站、電話、中心站等裝置的位置,接線、斷電範圍、傳輸電纜等,應根據實際佈置及時更換調整,監測監控系統必須具備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功能。

5、必須保持電纜完好,插頭接插可靠,系統24小時連續執行,不準隨意關停監控系統,若系統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須在出現故障後30分鐘內報縣煤管局備案,並及時通知服務站排除,並作好記錄,不得自行拆除裝置。

6、甲烷感測器、風速傳 感器、開停感測器、負壓感測器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不準自作主張隨意拆除感測器,採(掘)工作面的甲烷感測器必須隨採掘工作面的推進而移動。

7、指定專人對系統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維護記錄,防止甲烷感測器的氣窗、負壓感測器氣管發生堵塞,通訊電纜接頭牢固可靠,風速感測器方向不正確,開停感測器出現鬆動等現象。從而保持系統正常執行,避免出現誤 差,同時 應按照瓦斯管理的有關規定,將瓦檢員檢查出的結果與甲烷感測器監測的資料當班及時對照,當二者資料差值超過0.1%時,必須查明原因,以所讀數大者為依據,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和調校。

8、系統中心站必須堅持操作人員24小時值班監控,不得脫崗。當井下瓦斯濃度超限,開停感測器監控的裝置停止運傳 ,主要風門開啟時,必須報告生產礦長和技術負責人進行處理,並做好記錄備查。

9、操作人員必須於每天午夜零點編制當天的瓦斯監測日報表,一式三份,次日上午報礦長(生產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

10、甲烷感測器每週交送到技術服務站進行標校,監控感測器每月必須除錯一次,以保證甲烷感測器監測資料的準確性。

(二)井下瓦斯監控感測器的管理措施

1、掘進工作面和掘進迴風口必須設定瓦斯感測器,24小時進行瓦斯監控。

2、掘進工作面和迴風口的瓦斯感測器不得隨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規定的地點放置。

3、瓦斯感測器報警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瓦斯感測器在巷道上的懸掛高度不得少於1.8m。

5、瓦斯感測器斷線時要及時通知電工進行處理。

6、隨著掘進工面的推進,瓦斯感測器要移至工作面前方5-10米的地點懸掛。

7、進行放炮作業時瓦斯感測器要移至安全的地點,放炮結束後要及時移至規定地點。

8、瓦斯感測器報警時斷電儀要動作,切斷掘進工作面的電源,否則要採取人工切斷電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感測器,不得用搖控器調校瓦斯感測器。瓦斯監監控電纜線不得和動力電纜在一起,必須分開懸掛。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4

為認真貫徹市委{宿辦發(20xx)17號}《宿州市建立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用三年左右的時間爭創省級文明城市的目標要求,結合第三屆靈璧奇石文化節市容整治工作要求,根據城管局市容環境整治工作的具體部署,結合我單位實際,進一步加強市政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市容市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人與社會、自然的和諧發展,加快經濟建設,完善城市管理,提升文化品味,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建立“省級文明城市”的目標。

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市委在建立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中提出的“以人為本、群眾主體、講求實效、注重創新”的工作原則。

三、工作機制及整治標準

為進一步強化對建立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建立省級文明城市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劉松林

副組長:吳長林、蔡文增、高傑

成員:潘志湯、馬浩瀚、揚峰耿、溪萬傑、馬海軍、淡漢東、劉朝陽、孟衛東、穆湯華、史廣瀅

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專項工作組

1.道路管理維護工作組(含下水):

組長:高傑,

副組長:耿溪。

責任人:馬海軍

2.路燈管理維護工作組:

組長:蔡文增

責任人:劉朝陽、孟衛東

3.橋樑管理維護(含立交橋)組

組長:潘志湯

責任人:潘志湯

4.設施管理組:

組長:萬傑

責任人:萬傑

5.材料組:

組長:張學海

責任人:張學海

6.裝置保障、安全組:

組長:吳長林

副組長:楊峰

責任人:穆湯華

7.工程督導組:

組長:劉松林;

副組長:吳長林、蔡文增、高傑

成員:楊峰、耿溪、張學海、劉朝陽

8.人員保障組:

組長:吳長林

責任人:路俊峰、魏本勇

四、道路、下水管理及維護

1、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提高全體市民對維護城市基礎設施的意識。

2、加強對城市道路的檢查巡視工作,確保其完好率。

3、確保主要道路無積水。

4、保證道路損壞修復率達到98%以上。

5、挖掘道路及時恢復率達到100%以上。

6、維修工程驗收合格率達95%以上。

具體工作標準

1、路面無坑槽、無龜裂、無沉陷、無積水。

2、對沉陷扭曲的溝沿石、臺階坡道、破損的人行道板、慢道、龜裂、坑窪;溝槽的路面、橋面,應及時整修。維護時間為發現或接到報告的五日內。

3、處理熱線投訴應及時,一般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小型以上的維護不得超過一週。

4、對城市排水設施出現的損壞、堵塞、冒溢的,應在發現或接到報告的三日內搶修完畢。

五、城市照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1、應加大管理力度,保持照明設施的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並按時開啟和關閉照明開關。

2、禁止損壞道路照明設施的一切行為。不得擅自在道路照明設施上拉接照明線及安裝其它照明裝置;不得擅自在道路照明線杆上拉接、懸掛廣告、宣傳橫幅。

3、道路照明設施出現倒杆、斷線、短路等異常現象,應在發現或接到報告後立即檢修,不得延誤。

4、道路照明設施維護人員應實行二十四小時工作制,晝夜巡查,搶修。白班由劉朝陽同志負責,夜班由孟衛東同志負責。

5、處理群眾投訴應快速、及時,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6、確保道路照明設施完好率達到95%以上。

7、確保道路照明設施損壞檢修率達到100。

8、確保道路照明設施亮燈率達到95以上。

六、橋樑的管理及維護

1、要定期對市區橋樑進行安全使用的檢查,確保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加強對市區三座立交橋的衛生保潔工作。

3、加強對立交橋的管理,定期檢查,檢修抽水機械,確保機械的正常運轉,保證無積水現象。

4、加強衛生保潔工作,確保橋面的衛生,並要在奇石文化節前對全市橋樑進行一次清洗粉刷,以維護市容市貌。同時要確保安全無事故。

設施管理隊是城市基礎設施管理、監察的責任單位,負責對城市的道路、橋樑、下水、路燈等進行監察,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記錄並將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以便及時安排處理解決。

七、具體措施及工作目標

一是要從思想上,意識上進一步強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同時,要不斷汲取並借鑑外地先進的管理工作經驗,創新機制、拓寬思路、更新觀念、完善辦法。

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一整套科學、規範的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細化管理工作標準,強化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實行分值式管理和數字化管理。使我們的管理工作更科學、規範和有效。

三是儘快促使《城市基礎設施管理辦法》的出臺,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加大城市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資金的'投入,滿足城市基礎設施量的管理維護需求。建議20xx年增加設施維護資金投入80萬元,20xx年增撥100萬元,20xx年增撥120萬元,使城市基礎設施年度維護資金總量達400萬元左右,與現有城市設施量成一定比例(依我市現有設施量,按部頒標準應有年度維護資金600萬元,而目前僅有108萬元,資金缺口過大)。從而在資金上滿足設施維護暨建立工作要求。

五是要進一步深入、廣泛的開展宣傳和教育工作,把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境秩序變成每一個市民自覺的行為,形成一個良好的設施管理工作環境。

六是要求獲取城市新建工程的知情權並參與新建工程的質量監管,完善新建工程的驗收、交接制度,確保新建工程的質量以便於投入使用後的管理。

七是要進一步加強設施管理人員的素質教育和培訓,打造一支作風優良、素質過硬、文明高效的設施管理隊伍。

八是要繼續推進改制程序,以明晰建、管職責,理順建、管關係,強化管理職能。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5

一、目的

為正確使用和管理我礦安全監控系統、通訊系統,併發揮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規定。

二、依據

本規定依據《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xx)和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 (aq1029—20xx)制定。還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等的有關規定。

三、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山西靈石銀源興慶煤業有限公司。

四、職責分工

監控室加強以後對我礦監測監控系統的裝置安裝、維護、拆除管理,按照此規定嚴格執行。並要求採倔單位按照此規定使用、管理、維護。

五、具體管理規定

1、採掘單位在編制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時、機電單位在編制機電硐室安裝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監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的要求對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種類、數量、位置、動力開關的設定地點、控制地點、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供電系統圖(機電科負責)、安全監控裝置佈置圖(監控室)、斷電控制圖(監控室)等各種技術圖紙,經監控室、通風科、生產技術科、安全科、機電科等會審後,由礦總工程師審批。

2、通風科根據已審批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前3天,向監控室和使用單位分別下達《安全監控裝置安裝通知單》(以下簡稱安裝通知單),監控室在接到安裝通知單24小時內編制《安全監控裝置安裝安全措施》並準備好相應的監控裝置,由使用單位協助,將裝置運至安裝位置,並在接到安裝通知單後的48小時內安裝完成。

3、主幹通訊電纜由礦統一規劃,由監控室鋪設施工、管理、維護;採掘工作面、機電硐室等所需要的電纜由使用單位協助監控室進行敷設;分站、感測器、遠控開關等安全監控系統儀器之間的接線由監控室負責。電源線、控制線與饋電開關的搭接,必須由使用單位的電氣維修人員操作,非電氣維修人員嚴禁操作。接線時,必須有監測監控人員現場配合,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接線。

4、安全監控系統及儀器安裝完成,由使用單位、機電科、安全科、通風科組織人員檢查,確定監測監控系統及其儀器正常運轉,填寫《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移交單》,監控室、機電科、安全科、通風科和使用單位簽字後,交付使用單位。移交後的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使用安全監控裝置的單位要指定專門的電氣維修人員進行維護,並把電氣維修人員名單上報監控室,由監控室安排對其進行安全監控裝置日常維護技能培訓。維護人員主要負責感測器的日常挪移,通訊線延長、回收,及時清理裝置表面的灰塵,按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對轄區內的監測監控裝置及電纜進行管理。

5、 隨著掘進工作面的前移,使用單位需要延長監控線時,必須提前到監控室領取監控電纜,並由使用單位的安全監控裝置維護人員進行線路延長。在施工開始前必須電話告知監控室,在得到監控室的允許後方可進行。監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記錄。

6、使用單位進行線路標準化整理,需要改動監控電纜時,必須提前電話通知監控室,在得到監控室值班人員的允許後,由使用單位的安全監控裝置維護人員進行改動。監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記錄。

7、隨著回採工作面的推進,使用單位應對富餘監控電纜進行整理,當富餘電纜積聚到一定數量時,使用單位應告知監控室。在得到監控室的允許後,由使用單位的安全監控裝置維護人員進行監控電纜回收,並將回收後的電纜整理後升井送至監控室。監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8、使用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移動甲烷感測器和牌板,按照作業規程的要求,保證在掘進工作面的甲烷感測器吊掛在風筒的另一側,距離工作面迎頭≦5m處;在採煤工作面,甲烷感測器吊掛在工作面(迴風測)上埠≦10m處。甲烷感測器應垂直懸掛在巷道內支護良好、無滴水的地方,距頂板(頂樑)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200mm。

9、 與監測監控裝置關聯的電氣裝置、電源線和控制線在改線或拆除時,檢修與監測監控關聯的電氣裝置需要監測監控裝置停止執行時,必須事前和監控室取得聯絡,共同處理。嚴禁私自改變或停用、拆除監測監控裝置。

10、 使用單位必須使用和保護好安全監控裝置,對故意破壞或損壞安全監控裝置的使用單位,視情節輕重對使用單位處以監控裝置價格2~5倍的處罰;對因保護不善造成安全監控裝置出現異常或損壞的,(如噴漿、降塵時沒有及時移動感測器或在採掘工作面長時間不對感測器進行清理,導致微小顆粒堵塞感測器進風口致使感測器在測量上出現誤差或損壞)視情節輕重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如發生上述行為,使用單位必須在30分鐘內向監控室彙報,隱瞞不報或拒不承認,對使用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加倍處罰,並嚴肅追究使用單位主管的領導責任。

11、 井下各單位和個人均有責任愛護監測監控電纜,不得隨意破壞,對隨意破壞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單位主管領導、當班跟班隊長、技術員負連帶責任。對因在放炮作業過程中未及時挪移感測器,導致監控電纜破皮或損壞的,視情節輕重對使用單位安全監控裝置維護人員進行處罰,單位主管領導、當班跟班隊長、技術員負連帶責任。若上述情況再次發生,對責任人加倍處罰,並嚴肅追究單位領導的管理責任。

12、 因工作面貫通、通風系統發生改變或回採結束等原因需要拆除監測監控裝置時,使用單位必須提前3天告知監控室,領取並填寫《安全監控裝置拆除申請單》。由通風科、機電科以及總工程師審批後,由通風科向監控室下達《安全監控裝置拆除通知單》,監控室拆除監測監控裝置後由使用單位負責將裝置升井交送監控室,並填寫《安全監控裝置移交單》。

13、 監測監控電纜的領用、回收,監控室需做好相應的賬目,便於在監控裝置回收後考核使用單位的監控電纜回收率。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6

1.0目的

規範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管理工作,確保給排水裝置設施良好執行。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給排水裝置設施的執行管理。

3.0職責

3.1裝置部主管負責檢查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2裝置部水泵房組長負責給排水裝置

設施執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3水泵房管理員具體負責給排水裝置設施的執行管理。

4.0程式要點

4.1巡視監控。

4.1.1水泵房管理員應每兩個小時巡視一次小區內水泵房(包括機房、水池、水箱),每週巡視一次小區內主供水管上閘閥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2巡視監控內容如下:

a)水泵房有無異常聲響或大的振動;

b)電機、控制櫃有無異常氣味;

c)電機溫升是否正常(應不燙手),變頻器散熱通道是否順暢;

d)電壓表、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櫃上訊號燈顯示是否正確,控制櫃內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機械水壓表與PC上顯示的壓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滿足供水壓力要求(正常值為4.5kgf/cm2);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閘閥、法蘭連線處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h)主供水管上閘閥的井蓋、井裙是否完好,閘閥是否漏水,標識是否清晰;

i)止回閥、浮球閥、液位控制器是否動作可靠;

j)臨時接駁用水情況;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現象。

4.1.3水泵房管理員在巡視監控過程中發現給排水裝置設施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加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詳細地彙報給裝置部水泵房組長或主管,請求協助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給排水裝置設施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4.2給排水裝置設施異常情況的處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處置:

a)立即關閉相關連的主供水管上的閘閥;

b)如果關閉了主供水管上相關連的閘閥後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洩水,則應關停相應的水泵;

c)立即通知公共事務部及裝置部主管。裝置部主管聯絡供水公司進行搶修;公共事務部負責通知相關的用水單位和使用者關於停水的情況;

d)在裝置部水泵房組長或裝置部主管的組織下,儘快開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後應由水泵房管理員開水試壓(用正常供水壓力試壓),看有無漏水或鬆動現象;

f)確認一切正常後,回填土方,恢復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2.2水泵房發生火災時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置。

4.2.3水泵房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機房內執行的裝置設施並拉下電源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裝置部主管,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後,應立即排水;

e)排幹水後,應立即對溼水裝置設施進行除溼處理。如用乾的乾淨抹布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f)確認溼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後,開機試執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執行。

4.3水泵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水泵房,若需要進入,須經裝置部主管同意並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水泵房。

4.3.2水泵房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水泵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並應放置在方便、顯眼處。水泵房內嚴禁吸菸。

4.3.4每班打掃一次水泵房的衛生,每週清潔一次水泵房內的裝置設施,做到地面、牆壁、天花板、門窗、裝置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漬、無鏽蝕、無汙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3.5水泵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

4.3.6水泵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水泵房管理員保管,水泵房管理員不得私自配鑰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員應準時接班。

4.4.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交代,並檢視《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後在《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日記》上簽名。

4.4.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班:

a)上一班執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範、不完整、不清晰;

c)泵房不乾淨;

d)接班人未到崗;

e)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4.5水泵房管理員應將給排水裝置設施的執行資料(環境溫度、電壓、電流、執行頻率)及執行狀況完整、規範地記錄在《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日記》表內,於每月的3日前由水泵房組長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後交裝置部存檔,儲存期為二年。

5.0記錄

《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管理日記》。

6.0相關支援檔案

6.1《給排水裝置設施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裝置執行管理方案7

1、目的

規範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管理工作,確保給排水裝置設施的良好執行。

2、範圍

適用於本物業物業區域域內給排水裝置設施的執行管理。

3、職責

3.1值班人員負責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情況的巡視、監控、記錄。

3.2給排水技工具體負責給排水裝置設施的執行管理。

3.3工程維修部主管負責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4管理處主任負責給排水裝置設施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

4、工作內容

4.1巡視監控。

4.1.1值班人員每兩小時巡視一次水泵房裝置設施(包括機房、水池、水箱等),對其執行情況進行記錄。

4.1.2每週巡視一次主供水管上閘閥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巡視監控內容如下:

a.水泵房有無異常聲響或大的振動;

b.電機、控制櫃有無異常氣味;

c.電機溫升是否正常(應不燙手),變頻器散熱通道是否順暢;

d.電壓表、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櫃上訊號燈顯示是否正確,控制櫃內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機械水壓表與pc上顯示的壓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滿足供水壓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閘閥、法蘭連線處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h.主供水管上閘閥的井蓋、井裙是否完好,閘閥是否漏水,標識是否清晰;

i.止回閥、浮球閥、液位控制器是否執行正常;

j.臨時接駁用水情況;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現象。

4.1.4值班人員在巡視監控過程中發現給排水裝置設施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加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詳細地彙報給主管,請求協助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給排水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規程》。

4.2給排水裝置設施異常情況的處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處置:

a.立即關閉相關連的主供水管上的閘閥;

b.如果關閉了主供水管上相關聯的閘閥後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洩水,則應關停相應的水泵;

c.立即通知主管,工程維修部組織人員搶修;管理處負責通知相關業主/使用者關於停水的情況;如屬市政給排水應立即通知供水管理處搶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工程維修部應立即組織技術人員儘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管所爆部位修復後,由給排水技工開水試壓(用正常供水壓力試壓),看有無漏水或鬆動現象;

f.確認一切正常後,對檢修現場進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復原貌。

4.2.2水泵房發生火災時按《火災、火警應急處理程式》處置。

4.2.3水泵房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機房內執行的裝置設施並拉下電源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系統工程師,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後,應立即排水;

e.排幹水後,應立即對溼水裝置設施進行除溼處理,如用乾的乾淨抹布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f.確認溼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後,開機試執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投入正常執行。

4.2.4因裝置故障等原因出現緊急停水時,應立即按《緊急停水處理程式》進行處理。

4.3水泵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水泵房,若需要進入,須經工程維修部主管同意,在給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水泵房,同時在《機房出入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4.3.2水泵房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水泵房內應按規定備齊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方便、顯眼處。水泵房嚴禁吸菸。

4.3.4每週打掃一次水泵房衛生,清潔一次水泵房內的裝置設施,做到地面、牆壁、天花板、門窗、裝置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漬、無鏽蝕、無汙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3.5水泵房內內通風良好,光線充足,門窗開啟靈活。

4.3.6水泵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值班人員保管,借用須登記。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員應準時接班。

4.4.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交代,並檢視相關記錄,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後方可接班。

4.4.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班:

a.上一放執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範、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崗;

d.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4.5值班人員應將給排水裝置設施的執行資料(環境溫度、電壓、水壓)及執行狀況完整、規範地記錄在執行日誌內。每月的3日前由工程維修部將上月記錄整理成冊後交部門資料室存檔,儲存期為三年。

5、記錄、標識

《機房出入登記表》(見機房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