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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觸電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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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觸電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觸電應急預案

關於觸電應急預案1

1.觸電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預防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將觸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觸電事故型別與危險性分析

2.1事故型別

廠區觸電可能出現的事故型別為:輕度觸電、區域性電傷、觸電休克、觸電死亡。

2.2危險程度分析

電流對人體的傷害有電擊、電傷和電磁場生理傷害。電擊是指電流通過人體,破壞人的心臟、肺及神經系統的正常功能。電流對人體造成死亡的原因主要是電擊。電傷主要有電弧灼傷、熔化金屬濺出燙傷等。電磁場生理傷害是指在高頻電磁場作用下,使人出現頭暈、乏力、記憶力減退等神經系統的症狀。

3.觸電事故預防

3.1電工嚴格執行《變配電室安全管理規定》、《電氣巡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2作業時應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安裝、維修、除錯裝置時必須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3.3應根據季節和天氣情況,按相關規定進行電氣裝置作業;

3.4按規定對裝置、電路等進行檢查和維護,有故障的裝置需設定警示標誌並及時維修;

3.5發現電氣裝置的絕緣材料損壞應及時更換,保證絕緣效能預防漏電;

3.6對員工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做到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禁止私自拆裝用電裝置;

3.7保證最小電氣安全空間距離,主要包括各種線路的安全距離、變配電裝置的安全距離、各種用電裝置的安全距離、檢查維修時的安全距離;

關於觸電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用電安全,防止、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儘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減少傷亡。根據《電力法》、《用電檢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特擬訂此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領導小組應根據校園情況制定本校的觸電事故應急預案;決定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安排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及時控制和科學有效的處置校園內因觸電引發的各類不安全事件,確保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做到有條不紊、有序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護。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2、應急工作小組

(1)通訊聯絡組

職責: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第一時間通知應急領導小組,並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向110、119或供電部門報警,撥打120求救,並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隨時掌握和研究事故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傳達上級指示,上報事故情況。

(2)現場處置組

職責:事故發生時,按照應急小組的指令及時趕赴現場對傷者進行搶救,並採取措施,迅速控制事態蔓延。確保觸電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內對傷者進行有效搶救,措施得力,減少傷亡。

(3)安全保衛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公安、衛生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4)後勤保障組

職責:接到觸電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搶救物資、車輛、人員,第一時間奔赴事發現場,確保後勤保障有力。對發生觸電部位電路、設施及時維修。

(5)事故調查組

職責: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經領導稽核後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

二、安全預防措施

1、校園應加強用電安全教育和預防觸電事故的宣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學生、教職工進行防觸電及觸電急救常識的學習與培訓,增強全體學生和教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防護技能

2、學校應安排專人負責電氣裝置的日常檢查與維護,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有觸電隱患必須及時整改,確保用電設施裝置安全執行。

3、校園內部如有施工,施工範圍內的用電必須規範,電線不得裸露,臨時架設的'電路應符合安全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施工周圍應有明顯的防護措施,禁止學生和閒雜人員入內或在周邊活動,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4、現場處置負責人員必須具備防觸電專業知識,懂得觸電事故發生後如何進行搶救。

三、應急處置措施

1、事故發生時,首先發現的教師應立即切斷電源或採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進行搶救,同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首先發現的學生應立即報告教師,由教師切斷電源,進行搶救,學生本人及周邊學生應立即撤離事故現場至安全地帶。

2、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啟動觸電事故應急預案,同時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並在事發24小時內進行書面報告,事故結束時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釋出解除預案指令。

3、搶救觸電者時,要避免在搶救時發生其它事故。

(1)對於220/330V“低壓”觸電的搶救,要切斷電源或用絕緣工具切斷帶電導線。若一時無法切斷電源,可用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或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接觸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要預防觸電者解脫後摔倒受傷,如果觸電者有從高處跌下的危險,應採取防止下跌的安全措施。

(2)對於高壓觸電應及時通知供電部門,採用相應的緊急措施,以免發生新的事故。

4、立即就地進行搶救:

⑴觸電者神智清醒,讓其就地休息。

⑵觸電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應仰臥,周圍保持空氣流通,注意防寒保暖。

⑶觸電者呼吸停止,則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維持血液迴圈;若呼吸、心臟全停,則兩種方法同時進行。

⑷注意:現場搶救不能輕易中止,要堅持到醫務人員到場後接替搶救。

5、觸電事故發生後,安全保衛人員應立即在現場設定警戒線,維護搶救現場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員應當引導醫務人員快速進入事故現場。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待醫務人員將觸電者帶離現場赴醫院救治,事故調查和排險搶修工作完畢,現場已無事故隱患時,方可解除。

6、觸電事故處置完畢,事故調查組應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稽核後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

四、注意事項

1、觸電後的迅速施救、緊急救護是極為重要的。觸電後最初1min開始救治,90%的得到良好的療效;經過6min之後再施行,僅僅有10%的療效。故此,觸電後即進行緊急救護是傷者得救的關鍵。

2、如觸電事故引發人員傷害,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針對情況啟動相關預案。

3、實行責任追究。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在事發應急過程中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安排釀成嚴重後果的,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著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