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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方案模板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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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監測方案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測方案模板合集6篇

監測方案 篇1

為了解我縣兒童預防接種後的血清學效果和疫苗可預防疾病的人群免疫屏障水平,進一步評估疫苗接種率和接種質量,做好疫苗可預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列》和《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特制定縣人群免疫水平監測方案。

一、監測內容

目標人群針對乙肝、麻疹、風疹和甲肝等傳染病的.免疫水平。

二、監測範圍、物件和人數

(一)範圍:鎮、鎮、鄉。

監測物件及人數三個鄉鎮3-14歲兒童共計120名兒童。鄉(鎮)監測目標人群數見附表1。每個年齡組,各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針對傳染病監測樣本量為40份。年齡組中各年齡段取樣應均衡。

三、調查方法及時間

(一)調查方法隨機抽取3-4歲、5-6歲、7-14歲兒童各40名,每個年齡組隨機均衡抽取城鎮和鄉鎮兒童,年齡組中各年齡段取樣人數應均衡。

(二)調查時間:20xx年10月12日-15日

四、採血內容及要求

(一)對調查目標兒童均填寫《疫苗針對傳染病監測個案調查表》(附表2),兒童疫苗接種史可在兒童預防接種客戶端匯出,或根據兒童接種證、卡、冊等資料準確登記,由各鄉鎮專幹負責填寫。

(二)採血調查的組織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專業人員負責採集血液標本,取樣編號由9位數字組成,前6位是縣(市)國標碼,後3位是監測兒童數。

(三)採血要求

無菌採血,對所有調查物件均採集靜脈血4毫升,及時分離血清,注意離心時避免發生溶血現象,離心後立即將血清冷凍(避免反覆凍溶),要求凍存在螺口管內;每份血清不少於2毫升,管子上要標清楚序號,並和送檢單上序號一致。冷藏運輸,-20℃儲存待檢。

監測方案 篇2

一、基坑安全自查的專案

1、支護結構監測

①支護結構壓頂樑變形監測

②支護結構深層水平側向位移監測

③支護結構應力監測

2、水平及豎向支撐系統監測

①支撐結構軸力監測

②支撐結構兩端點的差異沉降監測

③坑底結構回彈監測

④立柱內力監測

⑤立柱沉降監測

3、水工監測

①坑內外地下水位監測

4、環境監測

①周邊建築物變形監測②周邊道路變形監測

三、監測佈置方案

1、支護結構頂面垂直及水平位移監測

在連續牆頂部的支護結構上佈設A1~A120共計120個監測點,點距約為9m,保證每個支護結構與支撐節點均有一個監測點,點位用一金屬標誌頭埋設於支護結構頂部。

2、支護結構側向變位監測

在支護結構內埋設帶導槽PVC塑料管,以跟蹤支護結構位移。選擇在可能產生較大變形的部位,共佈設9孔(C1~C9),深度同樁牆深。為保證成孔率,另佈置3個備用孔(C10~C12),共計12孔。PVC塑料管外徑70mm,所有測斜管埋設中,測斜管的導槽必須垂直於基坑邊。先行埋設的測斜管用細鐵絲按導槽方向固定在鋼筋籠上。埋設於檢查孔的測斜管需用乾燥黃砂密實測斜管與鋼管內壁間的空隙。

3、支護結構鋼筋應力監測

在支護結構內佈設鋼筋應力測點,共佈設10個斷面,即G1~G10,每斷面在迎土、迎坑面各埋設一個鋼筋應變計;根據本工程的設計方案,自支護結構鋼筋籠頂端向下5m佈設1只應力計,鋼筋籠底端向上也按5m距離佈設一隻,另六隻以2.5m間距均布,這樣每個應力測孔共16只應力計。這樣在支護結構內共佈設160只應力計,用於監測地下支護結構應力分佈。應力計直徑與鋼筋主筋相同。應力計導線在支護結構內用軟繩統一固定在主筋上,在連續牆頂部用鋼套管保護,引出地面,接入接線盒內保護,不受施工破壞。

4、支撐結構軸力監測

在鋼筋混凝土支撐結構內埋設混凝土應變計和鋼筋應力計來測定支撐軸力,第一道支撐共佈設5點為Z1(1)~Z5(1);第二道支撐共佈設10點為Z1(2)~Z10(2);第三道支撐共佈設12點為Z1(3)~Z12(3),第四道支撐共佈設8點為Z1(4)~Z8(4)。每個點設2只應力計,放置於鋼筋混凝土支撐的左右二側。共計70只應力計。

5、腰樑內力監測

在腰樑鋼筋上佈設內力監測點,第一道支撐不設點,第二、三、四道支撐每道設5點(YLl~YL4),每點設4只應力計,放置於腰樑斷面的上下左右兩端,共計60只應力計。

6、基坑內立柱內力監測

在立柱樁中選擇2根立柱布點(N1~N2),在其底部佈置鋼筋應力計,以測定其受力情況。在立柱底部的鋼筋籠中的下端佈置一組(3只,以800對稱佈置)的鋼筋應力計,應力計與鋼筋籠綁焊,導線通過PVC軟管引至地面。每立柱佈置3只,共計6只鋼筋應力計。

7、坑內、外地下水位監測

坑內水位的監測主要利用停止降水的降水井輪流觀測。坑外設9個測孔D1~D9;採用鑽機埋設53mm的PVC管。參見附圖12-1。

8、立柱沉降監測

佈設L1~L10共計10個監測點,點位用一金屬標誌頭埋設於立柱頂部。

9、基坑周圍原有建築物及道路管線的沉降監測

基坑周圍原有歷史建築物有興業銀行、交通飯店、惠中飯店、勸業場、新中國文化商廈、工商銀行、陶陶鞋業專賣店、金房賓館、郵政報刊發行局等需作沉降監測,在幾個重點歷史建築物上佈設實時自動沉降監測點各一個。

基坑周圍有和平路步行街,濱江道步行街,哈密道,興安路等道路,下面管線分佈極為複雜,需作管線沉降監測,每隔30~40m佈置一個監測點。

10、基坑回彈監測

基坑回彈是基坑開挖對坑底的土層的卸荷過程引起基坑底面及坑外一定範圍內土體的回彈變形或隆起。基坑回彈監測可採用回彈監測標和深層沉降標兩種,當分層沉降環埋設於基坑開挖面以下時所監測到的土層隆起就是土層回彈量。

本工程基坑深度大面-16.00m,區域性-18.00m,分為1a,1b,2區等幾個區域,因此共佈設4個回彈監測點。觀測基準點選擇在基坑開挖深度3倍以外的穩定位置。

二、基坑安全的.日常巡視

1、地下連續牆監測

根據設計要求,為保證基坑開挖、基坑周邊構築物、結構施工安全,基坑施工應與現場實時監測相結合,根據現場所得的資訊進行分析,及時反饋並通知有關人員,以便及時調整設計、改進施工方法,達到動態設計與資訊化施工的目的。

基坑開挖期間土方每開挖一步進行一次觀測,每道支撐施工前後各進行一次觀測,其他時段每3~5天測一次。基坑開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觀測一次,直到基礎施工完畢。當遇大雨以及測量位移發生突變等特殊情況時,適當加密觀測次數。

2、地下連續牆內外側鋼筋壓力監測

基坑開挖期間土方每開挖一步進行一次觀測,每道支撐施工前後各進行一次觀測,其他時段每3~5天測一次。基坑開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觀測一次,直到基礎施工完畢。當遇大雨以及測量位移發生突變等特殊情況時,適當加密觀測次數。

3、地下連續牆頂水平位移及垂直沉降監測

水平位移監測:基坑開挖前測量三次,取其均值作為初始值,基坑每開挖一步時每天觀測1次,全部開挖完後兩天觀測1次,雨季中到大雨後觀測一次,墊層完成後3-4天觀測一次,並做好記錄。變形值不大於30mm。測出觀測點座標值,計算出水平位移值。

垂直沉降監測:基坑開挖前測量3次取其均值作為初始值,基坑每開挖一步時每週觀測1次,全部開挖完後每月觀測2次,並做好記錄。

三、自查以及分析、處理的程式

依據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成立專案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並指定安全專案經理具體負責日常安全施工。由安全專案副經理、安全專案經理、專業責任工程師,各分包單位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員組成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其中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確各級安全職責,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執行安全施工責任制。組織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施工會議,經常巡視施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監測方案 篇3

為了保證我院的門診醫療質量縮短病人就診、檢查、治療、取藥的等候時間提高病人對門診診療工作的滿意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門診流量監測

(一)門診流量監測應包括以下資訊 每個診室尚未接診人次,還應包括超聲科、檢驗抽血處等醫技科室的等候人數。

(二)我院對門診流量實行實地監測由門診辦公室負責上午10:30及下午4:00各監測一次,門診辦公室應定時巡查門診各樓層對門診流量實行實地監測。

二、醫療資源調劑

(一)門診辦公室有權對全院醫療資源進行調劑以滿足門診工作的需要。

(二)各臨床科室、各醫技科室應積極配合門診辦公室的醫療資源調劑工作15 分鐘內按要求派遣醫生或其他工作人員支援門診工作。

(三)門診辦公室根據門診流量監測獲得的等候診療的病人數量、實際提供服務的醫生數或視窗數、每個醫生或視窗接待病人的'平均速度判斷為尚未診療的病人提供服務需要的時間決定是否需要增加工作人員或服務視窗。

(四)對於偶發的大量病人等候診療的事件,門診辦公室通知相關科室主任或住院部增派醫生或增加視窗支援門診工作。

(五)如果某個科室經常出現大量病人等候診療的事件,門診辦公室應協同該科室開展質量改進專案,通過流程重建等措施解決問題。

監測方案 篇4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監督管理,構建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科學評價學校教學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五河縣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貫徹落實新課程改革精神,推進素質教育發展。

2、全面深入瞭解我縣教育教學現狀,科學評價學校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所有學校爭先進位的積極性。

3、促進學校加強教學管理、努力防流堵輟、注重學生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

4、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教學思路,優化課堂教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並作為評價各校教學質量的依據。

5、逐步建立全縣學生髮展狀況資料庫、學科質量資料庫,為全縣教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監測範圍及內容

監測物件為全縣中、國小在籍在校生(以學籍電子檔案為依據),監測範圍為《課程標準》規定開設的所有科目。

監測內容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實踐、創新能力,監測試題難易得當,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監測方法採取紙筆監測、面試監測和實際操作監測相結合。

三、監測辦法

質量監測總分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監測型別為集中監測、隨機監測、特長監測三種。集中監測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等五項賦分。隨機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賦分。特長監測按比賽獲獎、大課間活動、測試三項賦分。

(一)集中監測(60分)

高中、國中、國小的集中監測分別為大學聯考、會考、國小畢業考試(明年以後將在三年級舉行一次監測作為國小階段的起始分數)。

高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四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20分、15分、20分。

國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五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國小的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計分辦法如下:

(1)集中監測鞏固率,即參加考試人數與參評人數之比。國小鞏固率達97%、高國中達95%,記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為防止人為的淘汰差生,鞏固率可記負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幾方面的得分。

參評人數=(學籍數+轉入數+復學數+其他)-(轉出數+休學數+其他)(縣內轉入、轉出均應主動到教育科備案,轉到縣外應到教育科審批,否則視同流失)。

(2)集中監測平均分,即學校總分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

集中監測平均分賦分:

(3)集中監測及格率,即學校總分及格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及格分數=總分×60%。

集中監測及格率賦分:

(4)集中監測優秀率,即學校總分達優秀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優秀分數=總分×80%。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最高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中、國小均扣0.5分。

(5)集中監測後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於後30%的學生的平均分。

後30%學生平均分賦分:

(二)隨機監測(高中40分,國中、國小25分)

即教育局每學年隨機對全縣某些學校、某些年級、某些班級、某些學科隨機進行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等三項賦分。高中以每學期末聯考資料為依據,分值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優秀率15分。國中分值分別為10分、5分、10分。國小分值分別為10分、10分、5分。其計分辦法是:

(1)隨機監測平均分賦分:

(2)隨機監測及格率賦分:

(3)隨機監測優秀率賦分: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高中扣0.4分、國中扣0.3分、國小扣0.2分。

參評人數、及格分、優秀分規定同集中監測。

為減少隨機抽樣的偶然性,對鄉鎮中心國小的村完小實行按類抽取,中心國小在學年初把全鎮村完小按教學質量平均分成三類,並上報質量監測中心。在隨機監測前抽籤決定監測的學科、類別、學校、年級和班級。一類高中的隨機監測以每學期的聯考成績為依據,二類高中以抽查資料為準。

(三)特長監測(15分)

(1)比賽獲獎(3分)

即每學年各校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中國小生運動會、文體活動、學科競賽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獲獎情況。計分辦法如下:

①獲縣級以上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10、8、5分。

②獲縣級以上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與其他部門聯合組織的,折半計分,以表彰檔案、通報及獲獎證書原件為依據(若按名次發獎,按1:2:3比例轉化為一、二、三等獎)。計分辦法是:

比賽獲獎賦分:

(2)大課間活動(3分)

學校舉行大課間活動正常,且活動內容豐富,能有效提高學生鍛鍊水平。大課間賦分:

(3)測試(9分,其中體育3分、音樂3分、美術3分。)

即:縣教育局組織專業人員進校進班隨機抽取學生,對學生音樂、體育、美術等知識和技能進行監測,計分辦法是:

測試賦分:

高中不進行特長監測。

(四)發展性指標(20分)

發展性監測指標分為兩項,即學年進位10分、學段進位10分。

(1)學年進位,即各學校集中監測排名比上學年集中監測排名進位情況。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年進位賦分:

(2)學段進位,即各學校學段末排名比學段初排名進位情況。高、國中學段初成績以入學成績為準,國小學段初成績以三年級集中監測排名為準。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段進位賦分:

以上各項累計得分為各校年度教學質量綜合評定得分,其中發展性指標為附加分。國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國小、高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

四、評價辦法

(一)分類比較:

高中:

第一類:一中、二中、新集中學、蘇皖學校、大志中學。

第二類:四中、沫河口中學、劉集中學、小圩中學。

國中:所有公辦民辦國中,以及完中的國中部、九年一貫制國中部。

國小:

第一類:局屬國小、鄉鎮中心國小校本部等19個學校。

第二類:15個鄉鎮中心國小(以鄉鎮為單位)。

第三類:村完小、九年一貫制國小部。各項分值以集中監測為依據。

同一類別的學校之間進行比較。

(二)分等評定:

優秀等次:監測總分達80分以上的單位

良好等次:監測總分達70-79分的單位

合格等次:監測總分達60-69分的單位

不合格等次:監測總分低於60分的單位

五、獎懲

(一)凡監測總分為優秀等次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其中鄉鎮中心國小全學區教學質量雖然達到優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學質量不合格完小的,該鄉鎮中心國小不授予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

(二)凡監測總分排名較上年進位超過五名以上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同比進步獎。

(三)凡教學質量監測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進行重點幫扶,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校長引咎辭職。

(四)凡中心國小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不合格等次的,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引咎辭職。

(五)教學質量監測結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學校綜合評估。

(六)集中監測按各科任課教師總數20%的比例設學科教學一、二、三等獎(一、二、三等獎比例為1:2:3)。

六、違紀處理辦法

(一)學生違反考試紀律,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凡冒名頂替或在試卷上做特殊標記的,該學科作零分處理。

(二)學校對參考學生資審不嚴,為學生冒名頂替提供條件或為學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該學科按零分處理,並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三)監考教師不按考試規範程式操作,違反考試紀律,造成考場秩序混亂、集體作弊、出現雷同卷的或閱卷教師工作不負責,造成閱卷、統分誤差大,查實後取消下一年監考資格,閱卷資格,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並予以通報批評。

(四)縣局抽調下派的考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考試規範程式操作,造成試卷洩密、混裝、倒裝或少裝答卷,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五)凡人為淘汰差生,或在學籍上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測方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深入實施食品放心工程,進一步加大我縣食品監管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縣打造成為“食品安全示範縣”和“綠色食品生產基地”,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廣泛發動群眾,拓寬資訊渠道,充分發揮各級組織和監管人員的作用,建立一支專業人員和群眾參與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督隊伍,提高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確保我縣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實現全縣食品安全監管網路覆蓋率和網路執行率分別達100%。

(二)把我縣建設成為“食品安全示範縣”和“綠色食品生產基地”。

三、監管網路

建立以縣政府職能部門為主導、鄉鎮人民政府為基礎、村委會(社群)和企業參與的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路。

(一)一級監管網路建設——縣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食品安全動態監管工作,制定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目標。

1.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依據各自工作職能,組織監管相關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強對監管物件各個環節的全面監管。

2.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按照 自治縣食品安全監管各成員單位職責,完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責任領域的食品安全。

3.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在本系統內設立食品安全監管員,並將系統監管員名單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二級監管網路——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要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鄉鎮、園區的食品安全工作。

1.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轄區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領域和餐飲店、食堂和農村家宴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及時向縣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並負責村級食品安全網路建設。

2.落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為食品安全監管第一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3.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要加強對園區內生產、加工、流通和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管,落實專人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三級監管網路——成立以各村(社群)和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為主體的食品安全管理網路。

1.將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延伸到村(社群)和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各村(社群)和食品生產加工單位也要相應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由村委(社群)主任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任組長,具體負責本村(社群)及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以企業法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負責人,由各監管部門與所監管企業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努力構建多環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職責

(一)宣傳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積極引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者)誠信守法,增強群眾食品安全意識。

(二)受理轄區內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組織和配合對食品違法經營行為及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事件調查處理,並及時總結上報。

(三)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的監督,嚴密監控和預防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立即進行查處。

(四)廣泛徵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意見,重點收集人民群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分析研究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管薄弱環節。

五、工作制度

各職能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 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府發〔 〕9號)、《 自治縣 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季行動工作方案》( 府辦發〔 〕75號)規定,認真開展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建設,制定工作方案,層層簽訂責任書,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應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網路建設,把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網路建設作為重點。通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項報告、責任追究、投訴舉報、事故處理程式等一系列制度,進一步完善協調聯動的工作執行機制。

(二)嚴格責任落實。相關責任部門和鄉鎮政府要依據食品安全責任制的有關要求,切實擔負起各自的工作職責。按照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責任,切實把責任落實到單位、人頭。加強食品安全業務培訓,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質,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三)強化輿論宣傳。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和食品安全資訊網站,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舉措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在媒體開設專欄,增強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引導人民群眾樹立科學、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費理念。積極發動基層組織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推動食品安全進社群、進農村、進市場,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和參與意識。建立公開舉報和媒體公示制度,發揮食品安全監督員的作用,擴大社會監督範圍,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要加大資訊報送工作力度。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及時、準確、全面報送的原則,根據不同階段工作開展情況,以簡報、圖片和小結等形式報送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監測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標

具體目標: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哨點醫院(區一醫院)全年收集報送病例資訊不少於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學監測不少於100份樣本;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必須100%上報。

二、監測內容

1.食源性疾病監測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包括食源性疾病及異常病例監測、特定病原體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2部分內容(監測責任單位:區一醫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對所有發現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進行報告(報告單位:區一醫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監測的衛生監督:包括對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進行監督,由區衛生監督所對區疾控中心和區一醫院履行監測職責、開展監測工作、報送監測資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區食源性疾病報告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落實監測和報告責任。

三、監測工作相關要求

(一)監測點設定

我區哨點醫院為區一醫院,區疾控中心為哨點疾控。

(二)檢測樣品數量及取樣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學監測不少於100份樣本;為確保檢測結果的真實可靠,樣品採集後到實驗室檢測不得超過15天。

(三)檢測機構資質

區疾控中心已取得相關檢測專案的計量認證資質,能夠承擔依法出證法律責任。

(四)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銜接與配合

區一醫院負責食源性疾病個案資訊和標本採集、資訊與標本(或菌株)報送。區疾控中心負責監測資訊的收集分析、標本實驗室檢測和資訊網路報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溯源分析,並承擔監測工作的技術培訓和質量控制。

(五)監測方法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的監測工作手冊採用統一的國家標準方法或指定方法進行監測。

(六)監測結果報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監測計劃的要求報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報告:由區一醫院向區疾控中心報送食源性疾病監測病例資訊和待測標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由醫療機構和區疾控中心負責報告。

四、監測工作管理職責分工

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重點協調、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資訊的核實報告;負責轄區內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和病原學監測工作的組織協調。

成立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專案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成立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專案工作相關組織機構。

五、經費保障

實行專案資金管理。根據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中“食品安全保障經費”安排,按照任務帶經費的形式,專項資金用於涉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監督工作必需的業務、培訓支援及相關人員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