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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防震減災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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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防震減災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村防震減災應急預案

村防震減災應急預案1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在局及鄉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南坪輔導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由校長郭廷民同志為組長,各處負責同志及班主任為小組成員,校務辦公室兼防震減災辦公室,校長室為指揮部,蔡慶勉同志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裝置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後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級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上課(自修)時間:

A、各班學生在上課(登班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按下列順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場中央避震:教學樓一二樓同時進行,二樓按先中間後兩邊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學生在值日教師及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近及遠原則撤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後撤離到操場中央;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局辦公室及當地黨委政府。

四、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學校指揮部將通過各種新聞媒介釋出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從xx年x月x日起正式施行。

村防震減災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編制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事件或周邊地區地震對本鎮造成影響的地震事件的應對處置。

3.地震應急響應分級與啟動條件

3.1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波及本鎮,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2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有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本鎮有感時,啟動有感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3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鎮境內出現地震謠傳,並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啟動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流程。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成立後,鎮抗震救災先期處置工作結束。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繼續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三、主要職責

(一)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後,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運作,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抗震救災任務,開展地震應急先期處置。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與上報

分管民政的鎮領導負責災情收集與上報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

(1)開展人員傷亡數量、地震災區範圍、建構築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調查;

(2)開展地震巨集觀異常現象、社會影響和地質災害等調查;

(3)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體等向鎮指揮部報告一次。

2.搶險救災

鎮長或黨委副書記負責人員搶救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各村(居)。

(1)組織救援人員搜尋營救被困群眾,發動基層幹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上報,並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3.傷員救治

分管醫療衛生的鎮領導負責傷員救治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孫剛、胡雪等趕赴鎮衛生院和震區醫療點。

(1)組織開展傷員救治工作,視情況需要,在人員傷亡集中的村(居)設定醫療救護點;

(2)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提出請求支援方案。

(3)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4.治安維護

分管治安的鎮領導負責治安維護工作。地震發生後,立即帶領石成喜、鄭標等,組織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幹民兵分組行動。

(1)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震區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

(3)做好黨政機關、水電設施、銀行等重點目標保護工作。

5.宣傳報道

分管宣傳的鎮領導負責,孫明軍、孫志宇等共同參加,做好震後的宣傳報道工作。

(1)通過各種手段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2)迅速與縣地震部門取得聯絡,瞭解震情及地震發展趨勢,按照上級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釋出震情、災情等有關資訊;

(3)做好輿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體等向鄉(鎮)指揮部報告一次,如有負面輿情,立即報告;

(4)配合上級做好媒體接待和社會各界來訪工作。

6.綜合保障

鎮分管政工領導負責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協助。

(1)做好全鎮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級救災人員接洽工作,協助安排辦公、食宿、嚮導等相關事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有感地震發生後,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職責是:

1.儘快收集震情、社情資訊,上報縣政府;

2.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

3.協助地震部門開展地震科學考察等。

(三)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轄區內或鄰鎮出現地震謠傳並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負責宣傳報道工作的人員迅速收集掌握謠傳範圍、內容等基本資訊,上報縣政府及縣地震局,協助上級公安、宣傳、地震等部門做好謠言傳播來源調查和宣傳闢謠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後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宣佈災區震後應急期結束時,我鎮地震應急結束。

五、其他事項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黨委和政府按照有關規定釋出並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村防震減災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搞好應急工作,使全鎮各村、各單位處置地震災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地震應急機構體系

地震災害臨震釋出以後或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時,由鎮黨委、政府全面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地震應急工作,併成立鎮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一室10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組織宣傳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交通運輸組、通訊聯絡組、供電保障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建設組。

1、辦公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主任由鎮長擔任,各包村領導、包村幹部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

(1)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震情、災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2)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並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3)組織現場強餘震監視和震情會商,負責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瞭解彙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2、組織宣傳組主要職責:

組織宣傳組組長由黨委宣傳委員擔任,宣傳幹事和文化站長為成員。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釋出震情、災情等有關資訊。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在廣播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蹟與模範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4)負責地震應急機構體系的人員配置,提出對幹部的獎懲及臨時任免意見。

3、治安保衛組主要職責:

治安保衛組組長由分鎮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為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巡防隊成員。辦公室設在綜治辦。

(1)在地震預報釋出後或地震發生後,及時組織與加強領導機關和生命線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2)當地震發生後,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範措施。

(3)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4、醫療救護防疫組主要職責:

醫療救護防疫組長由衛生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文教助理擔任。辦公室設在鎮衛生院。

(1)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2)地震發生後,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3)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4)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5、交通運輸組主要職責:

交通運輸組組長由主管交通的副鎮長擔任,農機站站長、交管所等單位為成員。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裝置的運輸工作。

(2)地震發生後,應儘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毀道路、橋樑及有關設施,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災發的疏散。

(3)組織、協調、疏散傷病人員。

6、通訊聯絡組主要職責:

通訊聯絡組組長由組織委員擔任,電信支局的工作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黨建辦。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儘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7、供電保障組主要職責:

供電保障組組長由農電站站長擔任,辦公室設在農電站。

(1)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2)地震發生後,供電站迅速組織搶修隊伍,儘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8、生活物資供應組主要職責:

生活物資供應組組長由財政所長擔任,成員為民政所長及財政所的工作人員,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地震發生後,迅速組織隊伍,按照鎮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4)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9、搶險救災組主要職責:

搶險救災組組長由鎮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武裝幹事擔任,各村民兵連長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人武部辦公室。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組主要職責:

人口疏散組組長由人大主席擔任,成員:各村黨支部書記、學校校長、團委書記、婦聯主任。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發生後,迅速設定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3)配合搞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11、恢復建設組主要職責:

恢復建設組組長由抓城建的副鎮長擔任。

(1)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築物的毀損情況。

(2)提出重建計劃,並報鎮政府。

(3)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二、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傷亡1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各村在半小時內向鎮彙報災情,之後每隔一小時彙報一次,鎮每隔一小時向指揮部彙報災情。

三、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

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地震為中等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在5億元以上的地震,或者發生大於6.5級地震的為嚴重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並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四、臨震應急反應

(一)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佈置應急準備工作。

(二)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

(三)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

(四)保證供電的通暢。

(五)加強全鄉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處置

(一)有感地震應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有感地震發生後,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程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並將緊急情況及時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

(二)平息地震謠言

當出現地震謠言並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六、其他事項

本預案由鎮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製定、釋出,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期間因人事變動職責由新人員自動接替。

村防震減災應急預案4

為了堅持預防為主、依靠科技進步,發揮政府的減災職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減災意識,增強綜合防震減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進一步保護全鄉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時為震後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創造有利條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和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實全國全區防震減災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全國防災減災日“提升基層應急能力,築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宣傳主題,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有針對性地開展地震應急準備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幹部群眾應對地震災害處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主動、穩妥、科學、有效”的工作原則,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於民,堅持主動宣傳、積極引導,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抗震應急工作的首要職責,堅持地震監測、防禦、應急準備與救援相結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應急的各項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鄉地震應急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專業處置、分部門負責,鄉、村二級管理。

3.多方協同,社會參與。依靠和發揮廣大群眾,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協作的地震災害事件社會動員機制。

二、應急機構的組成及其職責

為了做好全鄉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成立高莊鄉地震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地震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對全鄉地震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開展抗震應急搶險救援等各項工作。指揮部下設“一室七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宣傳報道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後勤保障組、督查工作組。

(一)抗震救災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任由組織委員張娜同志擔任,成員由鄉綜合辦公室、民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本鄉應對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後工作;

3.協調各組之間的關係,指導各村開展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宣傳報道組

宣傳報道

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釋出震情、災情等有關資訊;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鄉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蹟與模範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三)安全保衛組

安全保衛組辦公室設在綜治中心,組長由武裝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綜治中心副主任劉軍同志擔任,成員由綜合執法辦公室、綜治中心全體工作人員組成,並負責聯絡黃渠橋派出所。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地震應急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當地震發生後,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範措施,全力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3.負責組織對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5.協助民政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6.必要時負責組織動員和徵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保證地震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轉移。

(四)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

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組長由武裝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站長擔任,成員由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衛生院工作人員、各村黨支部書記,並負責聯絡高莊鄉衛生院。

主要職責:

1.負責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進入地震災區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2.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3.地震發生後,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4.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5.負責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6.負責地震傷亡醫療救治資訊報告,負責組織本系統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7.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發生後,迅速設定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五)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

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辦公室設在財經服務中心、民生服務中心,組長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副書記徵自武、財經服務中心副所長徐學林、民生服務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擔任,成員由財經服務中心、民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同時,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地震發生後,迅速組織隊伍,按照全鄉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4.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5.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6、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六)後勤保障組

後勤保障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組長由組織委員張娜擔任,副組長由綜合辦公室主任馬志財擔任,成員由綜合辦公室、民生服務中心、財經服務中心、供電所工作人員組成,並負責聯絡高莊鄉農電所。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裝置的運輸工作;

2.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3.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儘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4.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支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5.地震發生後,供電所迅速組織搶修隊伍,儘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七)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

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辦公室設在財經服務中心,組長由政府鄉長聞立鋒同志擔任,副組長由政府鄉長助理尚亮擔任,成員由財經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公室工作人員組成,並負責聯絡平羅縣農商行高莊支行。

主要職責:

1.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應立即組織隊伍奔赴災區對退休工人、低保、困難人員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2.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築物的損毀情況;

3.提出重建計劃,並上報鄉黨委、政府;

4.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八)督查工作組

督查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組長由武裝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王學敏擔任,成員由鄉紀檢、司法所、綜合中心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對各組開展的地震應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督查各工作組履行責任情況、開展救助落實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對因處置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三、應急通訊保障

(一)由鄉後勤保障組負責,在地震應急時,按照許可權和職責分工,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地震現場指揮部之間的通訊聯絡,同時保障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通訊聯絡。

(二)建設並完善通訊網路,儲存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應急救災相關單位的通訊錄並定期更新,協調電信部門做好災時啟用應急通訊系統的準備。

(三)地震發生後,電信公司儘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訊設施,保證抗震救災通訊暢通。自有通訊系統的駐鄉單位儘快恢復本部門受到破壞的通訊設施,協助保障抗震救災通訊暢通。

(四)鄉政府值班(24小時)增加震情資訊內容,與區地震應急處置中心保持正常的電話、手機、網路的通訊聯絡,地震時如發生通訊、網路中斷,採用人工傳遞方法,保證對外通訊聯絡暢通。同時,架設臨時專用線路,儘快恢復民用通訊,優先搶修、恢復通訊。鄉各相關單位和村委會,在接到震情時,自動開啟應急對講機、手機,保持鄉政策範圍內的通訊聯絡正常進行。

四、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資金物資的準備

(一)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

1.人員搶救隊伍:志願者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工程搶險隊伍、行業專業搶險隊伍。

2.次生災害特種救援隊伍:縣公安消防支隊、行業特種救援隊伍。

3.醫療救護隊伍:高莊衛生院、縣紅十字會、縣緊急救援中心、縣人民醫院。

4.地震現場應急隊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協助縣、市、區地震局、國家地震局應急隊伍開展工作。

5.建築物安全鑑定隊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協助縣地震局、住建局派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必要時,請示上級支援。

(二)資金物資的準備

1.物資準備

(1)及時接收、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保障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和資金的管理;

(2)協助縣有關部門及時調運糧食、食品(飲水)等相關物資,保證糧食、食品等物資供應;保證災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儘快恢復商業經銷活動。

同時,請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糧食局負責調運糧食,保障糧食供應。請求縣商務局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請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緊急呼叫。請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食品監督;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請求縣氣象局組織開展災區氣象監測,加強預報指導,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專題天氣預報和氣象服務。

2.經費準備

財政所負責應急資金的排程,民政所負責應急救濟款的發放,負責接受外界提供的緊急救助款物。

五、應急救助裝備的裝備

(一)負責準備、接收搶險所需資金;

(二)負責準備千斤頂、起重機械等救援器械;

(三)負責準備撬棍、鑽、鋸、鎬、杴及手電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負責準備、接收救災帳篷、食品、衣被等物資;

(五)負責準備地震應急救助運輸車輛;

(六)負責準備用於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

六、災害評估準備

(一)破壞性地震。當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指揮部須對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經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批准後,方可結束應急救援行動,並由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動員或調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臨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須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報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領導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宣佈應急結束,並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市地震辦公室,得到批准後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四)震後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辦公室需將應急處置的總結及時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和地震辦,並將有關資料備案。

七、應急行動方案

地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視災情,按照應急響應措施,履行地震應急職責。

(一)保障措施

1.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的協調工作。

2.鄉宣傳工作組按照地震宣傳及新聞報道的規定,統一宣傳口徑,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及時向公眾釋出震情、災情等有關資訊。準備把握輿論導向,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報道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防震抗震、地震應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穩定群眾情緒。

3.鄉綜治中心、派出所協調配合,加強地震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交通道路秩序,進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協助有關部門疏散救助群眾,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做好各類重要地區、重要單位的警衛工作。

4.民生服務中心、財經服務中心負責組織保障災區糧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災區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5.後勤保障組負責全鄉地震應急處置中車輛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員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復建設組在鄉黨委、統一領導下,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並對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研究制定災後恢復計劃,並組織迅速實施。

(二)處置原則

1.一般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各村、各單位在半小時內向辦公室彙報災情,之後每隔一小時向辦公室彙報災情,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鄉地震處置指揮部報告情況,同時向區地震應急指揮部彙報災情。

2.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中等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鄉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區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3.臨震應急反應。鄉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加強全鄉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處置

1.有感地震應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有感地震發生後,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程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並將緊急情況及時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

2.平息地震謠言。當出現地震謠言並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八、其他事項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本預案由鄉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製定、釋出,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