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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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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精選5篇)

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1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後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1. 目擊報警

1.1 轄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 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 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 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燃氣。

1.5 引導火情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亂。

1.7 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 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 消防監控室報警

2.1 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防監控裝置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安保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監控室值班員。

2.2 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主管或當班班長,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 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經理或直接上報中心領導。

2.4 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檢視確認。如有人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並告知:“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 ,同時提請問詢人員關好門窗。

2.5 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 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轄區內分割槽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客服人員逐層上樓通報,通報順序為:

起火樓層及相鄰樓層 →起火層上層→起火層下層。

2.7 小型火災組織微型消防隊滅火,三人一組。20分鐘內無法撲滅的火災必須撤出應急滅火人員。由專業消防對組織滅火。

2.8 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 報警要求

3.1 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 起火地點;

B. 起火部位;

C. 燃燒物品;

D. 燃燒範圍;

E. 報警人姓名;

F. 報警人電話。

3.2 向“119”報警應講清:

A. 辦公樓轄區名稱;

B. 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

C. 火災發生部位;幾層、辦公室、會議室、倉庫等

D. 燃燒物品;

E. 火勢狀況,是否有人員被困;

F. 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 報警人姓名;

H. 報警人電話。

4. 成立臨時指揮部

4.1 中心領導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 臨時指揮部由中心領導、物業管理部經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潔班主管、微型消防隊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中心領導任臨時總指揮。中心領導尚未到場時,由物業管理部經理代行臨時指揮。

4.3 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 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 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 立即集合義務微型消防隊,指揮義務微型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 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 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 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 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執行。

4.3.8 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開啟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 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

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 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5. 人員疏散和救護

辦公區域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關警員、被困人員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災發生後,由保安員負責為逃生人員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人員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 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 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關警員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 疏散順序為:先起火樓層及相鄰樓層,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 在火場上救下的受關警員、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應急搶救人員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6. 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警戒,佈置好轄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 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 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人員及貴重物資。

6.4 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 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關警員、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後工作

7.1 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物業管理部應迅速將轄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班組織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 人力資源部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轄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中心領導。

7.4 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對受災部門及人員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 保潔班組織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由物業管理部發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並責成消防兼管員寫出專題報告,分清責任。

7.7如果轄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絡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流程

7.8後勤管理中心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推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聯動、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跨區增援等社會整體資源優勢,高效有序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安消防隊伍執勤戰鬥條令》、《天津市消防條例》和《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1.3.1 依據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規定,火災事故一般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Ⅰ級(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Ⅱ級(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Ⅲ級(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Ⅳ級(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3.2 事故等級確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資訊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資訊,並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火災事故等級。

1.4 工作原則

(1)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滅火救援現場應當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採取科學、正確的措施,第一時間實施救人,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

(2)政府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各方滅火救援力量,負責火災現場的具體處置工作。

(3)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專業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滅火救援行動。公安消防部門組織企業專職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具有應急救援和保障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

(4)練戰結合,注重實效。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式、方法和措施,認真落實組織機構、人員編配、裝備器材、物資供給、資金保障,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火災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需組織多部門共同應對的火災事故。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2.1.1 設立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各項工作;受總指揮委託,協調各成員單位參與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的秩序穩定;負責組織指揮火災事故現場排爆、案件偵破和消防設施遭受人為破壞、劫持人質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承辦市指揮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項。

市公安消防局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和現場指揮部管理工作;受總指揮委託,負責市指揮部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火災事故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區縣開展一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等。

2.2 辦事機構

2.2.1 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長擔任。

2.2.2 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檔案,組織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及編制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組織落實火災事故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裝備建設管理工作;研究確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等級;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成員單位

市公安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調集屬地直升飛機協同作戰,調派屬地公安分局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實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警總隊、屬地公安分局進行現場秩序警戒,預防因救援事故引發的群體性騷亂事件;刑偵部門負責涉及火災的刑事偵查工作;公安的網監部門密切關注網上輿情,對於相關違法有害資訊及時處置。

2.4 現場指揮部

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發生的區域、火災事故型別和規模,組織參與滅火作戰的有關人員組建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兼任現場總指揮;一般火災事故由到場的公安消防隊伍最高長官擔任現場總指揮。主要職責是:

(1)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火情偵察和分析,制定總體作戰方案,視情況設立作戰指揮組、通訊聯絡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必要時劃分戰鬥段(區),分別組織實施滅火救援任務;

(2)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指揮參戰單位(含企業專職消防隊)協同作戰;

(3)根據現場救援的需要和情況變化,及時調集和適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可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4)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連(鄰)建築物、構築物的決定;

(5)調動公安、交通、衛生、環保、通訊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救援;

(6)指揮各種車輛及裝置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現場的主要道路暢通,保證各種救援車輛、人員通行;

(7)決定採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2.5 技術專家組

技術專家組一般由公安消防隊伍滅火救援專家和建築、環保、化工、燃氣、供電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確定技術專家組組長。技術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觀察、蒐集現場相關情況和資訊,判斷火災事故發展趨勢,配合滅火與應急救援行動;

(2)評估火災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發生的後果,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3)參與制定作戰方案,提供技術支援,解決技術難題。

3 監測與預防

3.1 監測

3.1.1 各區縣和有關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針對市內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築情況、使用性質、生產儲存及其發生火災後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社會影響等危害程度,對高層建築類、地下建築類、石油化工類、人員密集場所類、倉儲類、重要機關和單位等型別建築和單位,分類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建立全市重點單位的火險隱患、重大危險源資料綜合分析、風險評估資料庫,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資訊接收、報告和統計分析等處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資訊監控工作;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資訊經核實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3.2 預防

區縣人民政府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帶隊,深入轄區內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火災隱患高危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節慶活動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等開展聯合檢查。推動指導轄區內行業、系統落實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督導檢查。組織街道、鄉鎮、社群、村以及其他基層力量開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災隱患。推動各部門、行業、系統開展具有特色和影響力的社會宣傳活動,堅持搞好“流動宣傳”、“戶外陣地宣傳”、“生命通道體驗”等專項行動。豐富群眾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的火災自救能力。

4 應急處置

4.1 先期處置

一旦發現火災,火災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迅速準確地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及時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的,該場所管理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鄰近單位應當積極支援滅火救災。市公安消防局接到報警後,迅速調集滅火救援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根據現場人員傷亡情況,調派市急救中心組織救護車輛和急救人員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調派供水、電力、燃氣、運輸、氣象、環保、通訊等專業搶險和保障部門到場配合滅火救援工作。

4.2 指揮協調

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火災救援工作;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事發地單位與區縣人民政府的關係和排程各方救援資源等;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跨行政區劃或全市性的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

4.3 應急響應

4.3.1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級別,火災事故響應分為4個級別,啟動標準如下:

Ⅰ級響應:通常為火災事故已經蔓延擴大,可能造成群死群傷、財產重大損失等影響社會穩定的惡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和天津市轄區內滅火救援力量(包括專職消防隊)不足,需要其他省(區、市)公安消防隊伍跨區域調集增援力量的火災事故。

Ⅱ級響應:通常為賓館、飯店、學校、幼兒園、醫院、候機樓、影劇院、體育館、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圖書館、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的火災事故;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發生的火災事故;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場所)發生的火災或洩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災事故。

Ⅲ級響應:通常為黨政機關、檔案樓、電力排程樓、通訊樓、廣播電視樓、車站、碼頭、倉庫(堆場)、財貿金融樓、高層和三級耐火等級以下的多層住宅、地下建築、古建築等發生的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的火災事故;缺水地區發生的火災事故,以及其他較大火災事故。

Ⅳ級響應:通常為農村或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城市多層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場所)發生的初起火災事故,以及報警中不能確定的其他一般火災事故。

4.3.2 響應等級確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資訊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資訊,並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響應等級。

4.3.3 響應啟動與調整

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資訊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和區縣人民政府。內容主要包括火災接報警資訊、氣象資訊、可能發生火災的種類、各種滅火救援作戰力量、全市重點火災隱患單位、城市重大危險源等資訊。

市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對響應級別進行調整。

4.3.4 響應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場實施救援。根據火災型別和規模,由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供水、供電、燃氣、環保等相關部門到場協同作戰。

(2)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各自應急保障預案或行動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滅火搶險、人員搜救、群眾安置、交通管制、基礎設施搶修等工作,形成應對事故的強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偵等部門,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開展各項專業處置工作。各參戰部門、各專業應急隊伍要指定專人負責通訊聯絡,確保指令暢通。

4.4 應急結束

4.4.1 火災撲滅經現場指揮部確認並報市指揮部批准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釋出應急結束指令。

4.4.2 火災撲滅後,參戰公安消防隊伍應全面檢查火場,清除殘火。實時檢測火場溫度及周圍的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防止復燃或爆炸。恢復水源設施,向事故單位或有關部門進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門應責成火災發生單位或有關部門保護火災現場,事故調查完結前,未經市指揮部同意,火災發生單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壞火災事故現場。

4.5 資訊釋出

需由市指揮部發布的火災事故資訊,由市指揮部辦公室配合市委宣傳部研究擬定新聞報道的意見和口徑,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釋出。

火災事故的資訊釋出形式主要包括授權釋出、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釋出、散佈未經核實或者沒有事實依據的火災資訊和傳言。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1.1 火災事故發生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要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並妥善安置災民,保障基本生活條件。避難場所可以選擇空曠地或臨時借用有關辦公場所、招待所及學校等場地。

5.1.2 財政、民政、衛生等部門要根據災害損失程度,依據職責明確災民申請救濟的程式和要求,確保救濟工作迅速到位。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災民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實施。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企業專職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5.2 調查評估

5.2.1 火災事故救援結束後,由市指揮部指定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寫出書面報告。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調查評估。

5.2.2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各區縣、各部門要及時總結,並在24小時內將火災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指揮部。火災事故報告應包括:

(1)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發生火災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發生火災事故的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火災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火災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理的有關事宜;

(7)火災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2.3 各單位根據實踐經驗,修訂各自應急預案,並報主管部門備案。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詢火災事故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必要時繼續進行環境監督與監測。

6 應急保障

6.1 應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總隊的領導指揮機構,市公安消防局是滅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業專職消防隊是滅火救援的補充力量。

6.2 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保障。市財政局加強滅火救援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為參保傷亡人員的醫療救治、工傷待遇等提供資金保障。

6.3 物資裝備保障

滅火救援物資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片儲備、分級管理和按需定額儲備、講究實效、專物專用的原則,區縣公安消防支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滅火救援物資。市公安消防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通過滅火救援物資資訊管理系統,快速、便捷、合理地調集滅火救援物資。

6.4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制定相應的預案,組織足夠的醫療急救人員和裝置及時到達滅火救援現場,對傷員開展現場急救和轉運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情況。

6.5 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火場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火場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6.7 通訊保障

發生火災事故後,依託通訊部門確保通訊暢通。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撲救時間較長、難度較大的火災時,通訊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訊網路,保障通訊聯絡的暢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區縣滅火救援指揮系統,組成滅火技術專家組。建立人才和基礎資料資訊庫,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3

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產地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 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 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 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 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 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排程,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 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 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 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的人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的人秩序維護和無關的人的疏散撤離工作。

4、 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的人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的人圍困情況、聯絡電話和姓名等資訊)。並安排的人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 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 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的人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 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 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的人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裝置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絡以彙報情況。

2、 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彙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 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 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的人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排程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的人蔘與的人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的人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 火災撲滅後,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的人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的人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彙報上級做好記錄並存檔。

2、 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的人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 裝置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的人對受損裝置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 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 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 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 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 不如險地,不;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 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4

為了及時滅火和疏散人員,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一、組織結構

“一部、六組”即:指揮部、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組、救護組和後勤保障組。

(一)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保安部經理

成員:綜合辦公室主任、工程部經理、客物部經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點:由指揮部人員設定

電話:人員聯絡電話要進行登記備案

(二)各組組成人員、負責人及職責

1、滅火行動組:由警隊20人擔任

負責人:保安部帶班主管、警隊班長為義務消防隊隊長

職責:撲滅火災和防止火勢蔓延

2、疏散引導組:各客戶行政負責人25人,客物部4人

負責人:客物部帶班經理、各客戶主管行政負責人

職責:引導客戶從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擁擠損傷

負責人:中控室主管、客戶行政負責人、保安部

職責:保證各組與指揮部的通訊聯絡及情況的反饋

4、安全防護組:警隊5人

負責人:由警隊副隊長負責

職責:守護大廈各個出口,防止壞人進行破壞

5、救護組:工程部綜合維修4人、綜合辦公室2人、財務部2人

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

職責:救護受傷人員

6、後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負責人:工程部帶班經理或主管

職責:提供水、供火場用滅火器、斷電及搶險工具等

二、處置程式

(一)指揮部應急程式和措施

1、指揮部人員集合,指揮部成員(成員不在崗的,由帶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後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據具體情況可直接在火場適當位置組成臨時指揮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揮)。

2、調集滅火組控制火點消滅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3、下達疏導客戶指令。根據現場火情情況,利用應急廣播或電話通知疏導組到現場疏導客戶撤離現場。

4、下達啟動消防設施指令。

5、調集物業公司各部門人員搶險救災,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119”和封樓。

(二)滅火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滅火區域的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用滅火器、消火栓撲救初期火災。

2、警隊後勤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到火場滅火。

3、滅火區域相鄰單位有關人員將易燃物品按統一指揮及時搬到安全地點防止火勢蔓延。同時聽從指揮。

4、消防中控室根據火場情況和指揮部的指令進行啟動相應的消防設施。

(三)疏散組的應急程式和措施

1、發生火災後,疏散組負責人和著火單位疏散組負責人立即到火災現場組織疏散。

2、其他相鄰單位疏散組負責人協助著火單位疏散人員並作好本單位的疏散準備。

3、警隊5人分別到各出入口維護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進入大廈。

4、中控室向客戶進行廣播(廣播詞附後)。在緊急情況下中控室可直接啟動應急廣播進行疏散。

(四)報警、接警處置及通訊、聯絡等應急程式和措施

1、發生火警後,發現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或向行政負責人報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報警並確認火情後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及指揮部其他成員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監控值班經理(公司總值班人員)各單位通訊組人員隨時向指揮部轉達火場資訊和傳達指揮部命令。

4、指揮部成員、各單位行政保衛負責人將聯絡電話和手機號碼留存中控室以便隨時聯絡。

5、各行動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執行任務的情況。

(五)安全防護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大廈發生火災後,外勤警員立即到大廈正門和地下車庫門口布置警力進行警戒,防止外人進入大廈。

2、幫助撤出人員撤離大廈,並進行安置。

3、指揮引導消防車進入大廈外圍,停靠至適合滅火位置。

4、疏導圍觀群眾,不要堵塞道路。

5、大廈車場停靠的車輛,要及時通知客戶開駛離走,以免損壞。

(六)救護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

2、對受傷嚴重的要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

(七)後勤保障組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向火場運送滅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區煙霧大時,應向滅火搶險人員提供溼毛巾。

2、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

3、及時排除消防設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搶險救火中,各客戶都要積極發揮主動作用,作好配合滅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參戰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3、各級人員要協同合作,共同完成緊急情況下的各項任務。

4、煙霧較大時搶險人員應用隨身帶的溼毛巾將口、鼻捂住並身體貼近地面行走,撤離火場時要沿著安全出口指示燈的方向撤離。

5、本預案中指揮部及各客戶負責人員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員履行其職責。

6、由總值班室收集各客戶負責人員聯絡電話,以備緊急聯絡。

四、注意事項

1、預案貫徹。公司員工及各客戶要認真學習本預案,熟悉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2、預案各組的組成。本預案要求各組的組員也是上一級滅火組的組成人員。例:樓層級滅火員也是大廈物業公司級滅火組人員。

3、預案啟動。在火警發生時,立即投入滅火,並根據具體情況逐級啟動警隊、客戶級滅火,疏散預案,全力將火災控制在初期階段。如火災難以控制,立即啟動本預案。

公司內火災應急預案5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副總經理為副總指揮,公司防火領導小組成員為組員的防火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值班室。

2、在緊急情況下,總指揮確定順序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

3、成立以各部門(車間)義務消防員為基本成員的消防隊。

二、處置原則及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著冷靜、消於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後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訊號經實地檢視證實是火災初發時:

(1)事發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採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情消滅在初發期。

(2)綜合辦公室接到報警後,立即派人員到現場,並及時向領導報告和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火災消除後,綜合辦公室要做好現場保護,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事發部門及時總結教訓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當發生火災,且有蔓延趨勢時: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並觀察火勢蔓延方向和現場情況,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出人員疏散緊急命令,並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

3、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通道的秩序,必要時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在樓梯上應依次下樓,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職責

1、組織設立火場指揮部,瞭解火場情況。

2、確定專人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著火地點的燃燒物品、著火空間、範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出初級火情的程度或火勢雖小,但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後,及時取得聯絡,聽從消防人員指揮。

7、火災撲滅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後工作。

(二)綜合辦公室職責

1、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指派專人在門口迎候消防車的到來,並指引就近停靠消火栓,指引火災現場,向火場指揮員和公安消防部門提供有關區域的建築結構和電氣管道的架設佈置情況。

5、佈置做好火災現場警戒工作,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及發生其他治安問題。

(三)保安警衛職責:

1、接到報警後迅速指揮無關人員、車輛撤離通道,消除消防障礙,保證通道暢通。

2、維持現場秩序,迎接消防車的到達,並指明消火栓位置和指揮部位置。

3、確定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在巡邏時發現火情,對初級火災,先切斷電源,運用消防器材,全力進行撲救,並向安全部門報告。

四、火災事故的緊急處置方法

1、立即報警:

一旦發現初起火災或重大火災苗頭,首先發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起火地點的部門人員迅速採取滅火措施撲滅火災,同時將情況迅速報告安全部門。

2、各部門接到火災警報後,立即攜帶滅火器材,或就近取滅火工具趕赴現場,按分工撲滅火災,搶救傷員,轉移和保護貴重物品。

3、安全等專職人員,接到報警或發現火情後,儘快切斷電源,關閉閥門,迅速控制可能加劇火災蔓延的部位,以減少火災蔓延的因素,為迅速撲滅火災創造條件。

4、指揮部要迅速查明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搶救和轉移現金、帳務、憑證、帳冊等貴重物品。如緊急情況,而又無法搶救時,要組織人員立即撤離,以免造成更大的傷亡。

5、在滅火、搶救財產和疏散人員時,安全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有人混水摸魚趁火打劫。在滅火中,要注意觀察著火部位和火的顏色、氣味等情況,要保護好現場,尤其是著火點,為查明火災性質、著火原因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