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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能不能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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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小產權房價效比高,得到了越來越多購房者的青睞,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小產權房能辦房產證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小產權房能辦理房產證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產權房能不能辦理房產證

  小產權房能辦理房產證嗎

答案是否定的,因此大家在買房時不要光圖便宜。買房還是買正規的商品房,才能保證未來的升值價值,才能辦理房產證。

國家給發產權證的叫作“大產權房”,國家不給發產權證的叫作“小產權房”。和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進行比較,“小產權房”沒有土地出讓金的概念,也沒有開發商瘋狂的利潤索取。所以,“小產權房”的價格,一般只是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

1、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3、依據上述規定,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住宅,只能分配或賣給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沒有資格購買。

4、在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村民住宅,因為不是商品房,不需辦理預售許可證或銷售許可證,也不能辦理預售許可證或銷售許可證。

小產權房糾紛更多的涉及到買賣合同無效的問題,在以前代理的多起小產權房買賣糾紛中,因為房屋拆遷而產生糾紛佔了很大一部分,購房人一旦與賣房人就小產權房的權屬發生糾紛,由於沒有法律的支援與保護,往往吃了大虧。

由此可見,小產權房是集體所有,若向不是這個集體成員的其他人轉讓或出售,會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有很大影響。

  小產權房最新政策

《意見》提出,要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意見》明確規定,“對於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於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於在確權登記中出現的土地糾紛矛盾,朱留華稱,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糾紛矛盾不調解完,將不予以登記發證。

《意見》規定,對於“撤村建居”後,未徵收的原集體土地,只調查統計,不登記發證。調查統計時在新建單位名稱後載明原農民集體名稱,以給國家下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政策後妥善處理該問題提供依據。

  小產權房分類

小產權房第一類小產權房:佔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築。

第二類小產權房: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並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第三類小產權房: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之後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軍產房”。

  小產權房定義

小產權房根據《國務院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職工購買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內,可以按標準價出售。職工購房後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購買5年以後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後,按個人與單位或政府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從這裡可以看出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一些區別。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於,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範圍之內。小產權房是一個狹義概念,通過政府批准有正規建設手續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長久擁有居住。對沒有合法建設手續的房屋,不要去買這個才是真正的小產權,它不合法隨時會被強制拆除。

國務院《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規定:凡按市場價購買的公房,購房者能夠擁有全部產權。市場價也就是住宅市場的行市價格或牌價價格。國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壓低和抬高,隨行就市,任由買賣雙方商定,只要雙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場價購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擁有了住宅的各項支配權利,也就是擁有了房屋、住宅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在這裡,房屋的全部產權與房屋的所有權是等同的,只不過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對於“部分產權”而言,“全部產權”才有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