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新考辦〔2015〕35號
各地(州、市)教育局自考辦,各主考院校自考辦:
為做好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以下簡稱兩學考試)的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報名方式
(一)自學考試及“兩學”考試
1. 2016年4月自學考試及“兩學”考試的報名方式仍採用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方式進行。
注意:因條件受限無法進行網上報名,前往當地考辦現場報名的考生,由當地考辦工作人員提供網上報名條件,並指導考生在網上報名,不得設立本地資料庫進行報名。
2. 報考“護理學、公安管理、監所管理”專業的`考生,由各地(州、市)自考辦進行相應資格稽核後以傳統方式手工報名。
(二)雙語教育專業
1. 提升學歷的三門課程考試由承擔雙語培訓任務院校所在地考辦負責人工報名及收費,並統一編排,組織實施考試。
2. 教學技能考核須單獨建庫報名,各地考辦負責人工報名及收費。考試實施由主考院校具體負責,考試時間由主考院校確定後報我辦備案,教學技能考核結束後,由主考院校向我辦上報考核成績。
3. 烏魯木齊地區的考生由培訓院校統一報名,並彙總到新疆師範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已完成雙語培訓返回的未畢業考生,由原培訓院校負責報名,區考辦統一安排就近考試。
(三)農村行政管理專業
烏魯木齊地區的考生由培訓學校負責統一報名,並彙總到烏魯木齊市考試中心安排考試。已分配到南疆四地州的未畢業考生,由喀什、和田、阿克蘇地區考辦負責報名、組織考試。
二、報名時間(以下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1. 網上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2016年1月5日10:00至1月25日20:00
第二階段:2016年3月1日10:00至3月10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