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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5年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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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試時間

北京市2015年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簡章

綜合階段考試:

2015年8月29日 08:30—12:0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14:00—17: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專業階段考試:

2015年10月17日 08:30—11:00 審計

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17:30—19:30 經濟法

2015年10月18日 08:30—11:30 會計

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7:30—19:30 稅法

二、報名辦法

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簡稱中注協)網站“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簡稱網報系統)。

報名人員應當於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直接登入網報系統進行註冊,點選“我要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資訊。

非首次報名人員的相關資訊如發生變動,應當重新填寫。姓名或身份證件有變更的,應按首次報名人員的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待全部六科成績合格後,再持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公安機關開具的姓名、身份證件變更的證明,辦理資訊變更登記事宜。

三、報名資格稽核

為方便考生,2015年考試報名的`照片採集及學歷驗證工作將在網上進行,除特殊情況外,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一)報名資格網上稽核

1. 首次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下同)和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的照片資訊,將由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進行認證,自動提取。

2. 首次報名人員填報的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書編號,將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進行認證。未通過認證的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3. 應屆畢業生應於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在網上填寫報名資訊,並於7月20日至31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期間,登入網報系統錄入本人的畢業證書編號;持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應當錄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編號。未錄入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的,及未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認證的,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報名資格未通過的報名人員,將不能下載列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報名費不予退還。

4. 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入網報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非首次報名人員可在報名完成後查詢,首次報名人員可在5月29日後查詢,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可在8月21日後查詢。

5. 符合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但不能完成報名程式的報名人員,應及時向北京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北京注協)查詢辦理。綜合階段報名人員姓名或身份證件號有變更的,在報名期間攜帶相關材料到北京注協考試部做變更備案登記後再進行報名。

(二)特殊情況考生的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1. 持非居民身份證(如軍官證)的考生或者網報系統中未能顯示本人照片的考生,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電子版證件照片;以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作為報名條件的考生,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電子版證件照片、本人簽名的報名資訊表、職稱證件原件及影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北京注協報名資格現場進行確認。以上考生現場提交的報名資訊表應將個人資訊填寫完整。

2. 確認時間和地點

時間:4月21日至30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週六、日不休息)

地點:北京注協(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5層)。乘車路線:乘地鐵1號線至五棵松站由B口向北800米即到;乘568、627、634、740、952、967、982、983路在金溝河站下車,乘運481、611、78、運通113路在金溝河路東口下車。

四、報名交費

1. 報名資訊填寫完成後即可通過網上支付交納考試報名費,交費完成視為報名程式完成。報名程式完成後,所報考科目及相關資訊不能更改。

2. 持非居民身份證(如軍官證),或者網報系統中未能顯示本人照片,以及以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作為報名條件的首次報名人員,應當到北京注協進行現場確認後,再完成交費。

3. 交費截止時間為4月30日20:00。

北京地區專業階段考試報名費每科60元;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報名費(上、下午)120元。

 五、專業階段考試考區設定

北京地區考區設定以天安門為中心點,劃分成東南區、西南區、東北區和西北區四個考區,請報名人員就近選擇考區參加考試。

 六、特定範圍報名人員

(一)特定範圍報名人員,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選擇紙筆作答考試方式的報名人員(下同)。

紙筆作答考試方式,是指通過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客觀試題使用計算機作答,主觀試題使用紙筆作答。

(二)非首次報名的特定範圍人員,在報名資訊填寫完成後,即可通過網上支付交納報名費。首次報名的特定範圍人員,應當在報名資訊填寫完成後,於4月21日至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週六、日不休息),攜帶本人簽名的報名資訊表、有效身份證件和紙筆作答考試方式申請書到北京注協(地點同上),完成紙筆作答考試資格確認後,再通過網報系統交納報名費。交費手續完成後,考試方式不再允許變更。

(三)特定範圍報名人員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地點均設在湖北省武漢市。

(四)紙筆作答考試方式將自2016年起取消。

 七、准考證的下載列印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於8月10日至26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入網報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於9月21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入網報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考生未在指定期間內下載列印准考證的,報名系統將無法辦理下載列印。

 八、專業階段考試輔導教材

中注協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15年度)》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15年度)》,編寫專業階段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彙編、各科歷年試題彙編。

報名人員可到北京注協考試部購買考試輔導教材,同時免費贈送北京注協培訓網相應考試科目的網路輔導課程。請報名人員關注北京注協網站售書通知。

 九、專業階段考試免試辦理

符合辦理專業階段考試免試條件的報名人員,請於2015年5月18日至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週六、日休息)期間向北京注協考試部提供高階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高階技術職稱批准檔案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和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及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2015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經稽核確定並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免試。

 十、考試報名費發票的開具

報名人員如需領取發票,請持《交費確認表》於2015年5月18日至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週六、日休息)期間到北京注協考試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