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報名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登陸江西省財政廳綜合資訊網()或江西會計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入口,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上傳照片,照片稽核通過後,初、中級會計專業資格網上支付報名費,並在網上訂書及繳付訂書款,報名成功後列印報名資訊表和報名回執表。報名成功的考生如需開具發票,在報名結束後到現場報名點領取,具體時間以各地財政局公告為準。
參加會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015年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採取先報名,成績合格後再稽核報名條件的`方式,如不符合報名條件,合格成績一律取消;19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級考生,考試成績合格後,須持相關證件原件,經設區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後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稽核。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採取網上報名、現場稽核、繳費、現場訂書的方式,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供報名資訊表、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證書、中級會計師資格證書、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學歷查詢認證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其中學歷查詢認證證明有關要求如下:
1.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簡稱“學信網”,網址:)查詢認證,列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2.留學人員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
3.其他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相應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紙質認證報告。
4.查詢認證情況經所在單位相關部門確認,並加蓋公章後,與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學歷學位一併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未經查詢認證學歷一律不予認可。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三、考試時間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高階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圖表一)
考試日期 | 初級(無紙化考試) | 中級 | 高階 |
5月16日至19日 (共4天、8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階會計實務 |
四、考試用書
2015年國中級考試用書可在網上報名交費的介面實行網上訂書,訂書後由江西省財政廳圖書發行站統一將考試用書寄送給考生,高階資格考試訂書可直接聯絡江西省財政廳圖書發行站。訂書相關事宜請諮詢江西省財政廳圖書發行站,聯絡電話:(0791)86225493、8628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