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採用無紙化方式,定於2016年5月舉行。現就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明材料。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2016年度全國初級資格考試於2016年5月14日至l8日舉行,共10個批次。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得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