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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級會計實務真題及答案

中級會計師 閱讀(1.79W)

  五、綜合題(本類題共2小題,第1小題15分,第2小題18分,共33分。凡要求計算的專案,除特別說明外,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凡要求編制會計分錄的,除題中的特殊要求外,只需寫出一級科目)

2014年中級會計實務真題及答案

  1.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且預計在未來期間保持不變,2013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於2014年3月20日完成;2013年度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為2014年4月5日,甲公司有關資料如下:

(1)2013年10月12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項銷售合同,約定甲公司在2014年1月10日以每件5萬元的價格出售100件A產品,甲公司如不能按期交貨,應在2014年1月15日之前向乙公司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簽訂合同時,甲公司尚未開始生產A產品,也未持有用於生產A產品的原材料。至2013年12月28日甲公司為生產A產品擬從市場購入原材料時,該原材料價格已大幅上漲,預計A產品單位生產成本為6萬元。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在與乙公司協商是否繼續履行該合同。

(2)2013年10月16日,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一項購貨合同,約定甲公司於2013年11月20日之前向丙公司支付首期購貨款500萬元。2013年11月8日,甲公司已從丙公司收到所購貨物。2013年11月25日,甲公司因資金週轉困難未能按期支付首期購貨款而被丙公司起訴,至2013年12月31日該案尚未判決。甲公司預計敗訴的可能性為70%,如敗訴,將要支付60萬元至100萬元的賠償金,且該區間內每個金額發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

(3)2014年1月26日,人民法院對上述丙公司起訴甲公司的案件作出判決,甲公司應賠償丙公司90萬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均表示不再上訴。當日,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了90萬元的賠償款。

(4)2013年12月26日,甲公司與丁公司簽訂了一項售價總額為1 000萬元的銷售合同,約定甲公司於2014年2月10日向丁公司發貨。甲公司因2014年1月23日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無法按時交貨,與丁公司協商未果。2014年2月15日,甲公司被丁公司起訴,2014年2月20日,甲公司同意向丁公司賠償100萬元。丁公司撤回了該訴訟。該賠償金額對甲公司具有較大影響。

(5)其他資料

①假定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預計負債在2013年1月1日的期初餘額均為零。

②涉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假定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③與預計負債相關的損失在確認預計負債時不允許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只允許在實際發生時據實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④調整事項涉及所得稅的,均可調整應交所得稅。

⑤按照淨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餘公積。

⑥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據資料(1),判斷甲公司應否將與該事項相關的義務確認為預計負債,並簡要說明理由。如需確認,計算確定預計負債的金額,並分別編制確認預計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會計分錄。

(2)根據資料(2),判斷甲公司應否將與該事項相關的義務確認為預計負債,並簡要說明理由。如需確認,計算確定預計負債的金額,並分別編制確認預計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會計分錄。

(3)分別判斷資料(3)和資料(4)中甲公司發生的事項是否屬於2013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並簡要說明理由。如為調整事項,編制相關會計分錄;如為非調整事項,簡要說明具體的會計處理方法。(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

(1)甲公司應該確認與該事項相關的預計負債。

理由:甲公司如果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流入,所以屬於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不存在標的資產,企業應選擇履行合同的成本與未履行合同而發生的處罰兩者中的較低者,確認為預計負債。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6-5)×100=100(萬元),不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5×100×10%=50(萬元)。所以甲公司應選擇不執行合同,確認的預計負債金額為50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50

貸:預計負債               5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12.5(50×25%)

貸:所得稅費用                 12.5

(2)甲公司應將與該訴訟相關的義務確認為預計負債。

理由:甲公司估計敗訴的可能性為70%,很可能敗訴,並且敗訴需要支付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所以甲公司應該確認與該訴訟相關的預計負債。

甲公司應確認的預計負債金額=(60+100)/2=80(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80

貸:預計負債               8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0(80×25%)

貸:所得稅費用               20

(3)

①資料(3)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

理由:該事項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期間,並且是對資產負債表日之前存在的未決訴訟取得進一步證據,所以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

會計分錄為:

借:預計負債               8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

貸:其他應付款              9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2.5(90×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2.5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5

借:盈餘公積                  0.7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