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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報名條件

註冊稅務師 閱讀(2.15W)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90號)規定:

稅務師考試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符合報考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一)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二)已評聘法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免試相應科目人員在報名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檔案。

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中,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請以當地報名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