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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條件2017

註冊稅務師 閱讀(1.81W)

根據往年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應屆畢業生網預計2017年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中旬開始。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應屆畢業生網,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2017年稅務師報名時間、稅務師報名地址等資訊。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條件,歡迎閱讀。

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條件2017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報名條件:

1、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3、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4、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6、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二)關於港澳臺的規定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應符合報名條件,並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自2010年起,符合下列條件的香港居民,在參加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部分科目。現將免試條件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參加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只參加《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4個科目的考試。

二、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參加註冊稅務師資格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併合格,方可取得註冊稅務師資格證書。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設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5月份,按屬地管理的原則,一般按地區為單位進行組織。

  (二)報名辦法

目前各地情況不太相同,一般為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現場報名的,考生需現場領取《全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填寫後應經相關部門蓋章。報名時 ,須持上述《申報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駕駛執照、護照,下同)、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職稱 證書)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點經資格複核合格後,辦理報名手續。符合免試條件者,還需持稅務部門出具的本人從事稅收工作起始時間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