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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會計師與會計、審計、律師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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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麼是法務會計嗎?你知道法務會計師與會計、審計、律師的區別是什麼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法務會計師與會計、審計、律師的區別的知識,歡迎閱讀。

法務會計師與會計、審計、律師的區別

  (一)法務會計與審計的區別

二者都有財務諮詢的屬性。審計工作依據審計原理和審計法,對已經發生的經濟核算業務進行公正性、一致性、符合一般認可的會計原則上進行驗證並表達意見,其工作不是核算,而是對已經完成的核算即“過去的事項”進行驗證並發表意見。法務會計的目的不在於公正性、一致性、會計原則,而在於掌握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全貌及其表現形式,以及其比例劃分。

  (二)法務會計與律師及證人的區別

律師是基於代理而產生的代理行為,是代理權與被代理權的關係,律師在代理許可權內,依據代理原則實施代理行為,為被代理人提供取證、法律、辯護等服務,直接服務於訴訟活動。律師的工作可能涉及財產分割、財產歸屬等財產問題,也可能不涉及財產問題,其重點在“法”上,更多運用法律知識。一般意義上的證人大多是涉訴案件的目擊者或知情人,並且要履行相應的迴避規定,他們無需通過調cha就可出庭作證,也無需專門的知識。因此,對證人,一般沒有專業的'要求,只要還原現場就可以了。法務會計的工作結果也是服務於訴訟活動,基於委託而為之,為訴訟提供證言證詞,但法務會計工作內容更集中在經濟利益劃分、財產價值評估、權益分配等方面,與會計、審計、法學、刑事、心理學等緊緊關聯,其證言證詞需要運用專門的知識和方法,深入調cha研究才可得出。法務會計涉及的訴訟往往案情更復雜、影響更深遠、取證更艱深、印證更立體。一個好的法務會計同時也兼具會計師、審計師、刑偵專家、心理學家等特徵。

  (三)法務會計與司法會計的區別

司法會計是“司法機關係統內部的人員”,其工作基於內部職責劃分。司法會計從事的訴訟工作主要是會計鑑定,是協助訴訟參與者如法官、檢察官、警官等實施司法會計檢查;同時,司法會計還可參與非訴訟活動,如受理舞弊審計、舞弊診斷等,有時還參與經濟事項調cha。法務會計是中介機構,與司法機關沒有隸屬關係,與司法會計事務所之間也不存在隸屬關係,其從業者一般是註冊會計師,其工作主要是基於當事人的委託而不是行政安排。法務會計工作目的在於提供證據認定或否定存在犯罪事實、為經濟糾紛的一方提供證據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