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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階會計師考試複習重點:金融資產分類

高階會計師 閱讀(2.43W)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四類:

2015高階會計師考試複習重點:金融資產分類

  1.交易性金融資產:

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以獲取利得。(短期投資)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如打算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長期債權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銀行的貸款和工商企業銷售貨物等發生的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之外的金融資產。(其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