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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師考試《高階會計實務》考點總結:併購動因與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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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併購動因包括企業發展動機和發揮協同效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併購動因與型別的知識,歡迎閱讀。

高階會計師考試《高階會計實務》考點總結:併購動因與型別

一、企業併購動因

企業併購動因包括企業發展動機和發揮協同效應。

企業發展動機主要包括:迅速實現規模擴張;突破進入壁壘和規模限制;主動應對外部環境變化;加強市場控制能力;降低經營風險;獲取價值被低估的公司。發揮協同效應包括經營協同、管理協同和財務協同。

二、企業併購型別

按照併購後雙方法人地位的變化情況,企業併購可以分為收購控股、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

按照併購雙方所處行業相關性,企業併購可以分為橫向併購、縱向併購和混合併購。

按照併購是否取得被併購企業同意,企業併購可以分為善意併購和敵意併購。

按照併購的形式,企業併購可以分為間接收購、要約收購、二級市場收購、協議收購、股權拍賣收購等。

按照併購支付的方式,企業併購可以分為現金支付式併購、股權支付式併購和混合支付式併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