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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高階經濟師申報有新要求

高階經濟師 閱讀(4.36K)

2016年申報高階經濟師同往年一樣,實行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同時報送的方式,下文為大家分享的是浙江省2016高階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最新要求及申報工作通知全文!

2016年浙江省高階經濟師申報有新要求

近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開展2016年度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52號),對浙江省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的申報評審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主要有幾個方面:

  一、實行“間隔申報”。從2016年度起,對連續2年未通過評審的人員,暫停下一年度申報資格。也就是說,今年評審未通過的人員,明年仍未通過的`,後年就無法申報了。

 二、從嚴控制財務、研究人員申報。從事財務會計或經濟研究的實務類申報人員,應參加會計、審計或社會科學研究系列任職資格評審,此類人員仍申報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評審的,將嚴格限制其通過率。

 三、強化稽核公示環節。用人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所有申報材料進行稽核,並對申報材料在單位內進行全資訊公示,申報材料中所有影印件須經單位及當地人力社保部門核對原件並蓋章後方能上報。

  四、細化企業家業績指標。要求企業家提供企業盈利增長、納稅、個人持股等情況,作為評價其能力業績的重要參考指標。

  關於做好2016年度高階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保障廳關於做好2016年度高階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52號)轉發給你們,請按要求做好2016年度高階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

1990年以後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要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其餘的提供畢業生登記表。裝訂在學歷學位證書後面。

根據《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2014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課程培訓的通知》(麗人社〔2014〕119號)精神,2016年凡參加職稱評審、初定、確認的專業技術人員,均須取得2個科目的公需課程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其中當年參加培訓考核不少於1個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要將參加繼續教育培訓考核結果填寫在《推薦高階經濟師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中的相應欄目,供評委會評審時參考。

相關附件材料已附浙人社函〔2016〕52號附件,也可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申報高階經濟師的綜合表和花名冊與其他系列略有不同,請注意區分。

2016年度高階經濟師資格仍採取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同時報送的辦法。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初審、公示後於6月30日前報我局人才開發管理科稽核,同時提交電子文件(EXCEL格式)《評委會評審物件花名冊》、《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資訊採集表》,每人交納高階經濟師評審費280元,推薦費150元。

附件:浙人社函〔2016〕52號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