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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經濟師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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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浙江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17日至31日;網上繳費時間7月17日至31日;准考證列印時間10月30日至11月3日;考試時間中級11月4日。初級11月5日。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2017年浙江經濟師報名時間,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浙江經濟師報名時間

各市(不含寧波)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號)要求,以及省人力社保廳等12部門《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4號)規定,現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方式

(一)中級經濟考試定於11月4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方式為:

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下午2:00-4:30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考試方式:紙筆化考試。

(二)初級經濟考試定於11月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方式為:

上午9:00-11:0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下午2:00-4:00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考試方式:電子化考試(機考)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報考初級資格:

(1)國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2)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

(1)國中畢業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經濟工作滿15年,並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4年;

(2)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15年,並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4年;

(3)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4)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5)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6)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7)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第(1)(2)條中對現在國家機關工作和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不要求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

(二)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此項考試。

(四)應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三、報名事項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報名條件,於7月17日至31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連結的中國人事考試網,分別從“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或“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兩個不同的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報資訊、上傳電子證件照片(照片專用工具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填報的資訊、上傳的照片,以及選擇的級別、專業、考區和報名點等,務必在確認無誤後再下載列印“報名表”(報名表請妥善留存,供“考後資格審查”時備用),在列印“報名表”後即可進行網上交費。若發現報名資訊有誤,可在交費前重新修改,交費後則不能再修改(報名和列印的資訊,必須以交費前最後一次報名或修改的資訊為準)

已在網上報名並交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可於10月30日至11月3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線上列印准考證(不得離線列印或下載後修改列印),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分別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寧波轄區的應試人員請登陸寧波市人事考試辦網站查詢和報名)

應試人員原則上應按戶籍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進行報名。因整個報名和交費過程均由報名人員在網上完成,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報錯資訊,傳錯照片,選錯級別、專業、考區或報名點,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導致參加考試、資訊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和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報名人員自擔責任。只進行網上資訊填報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檔案規定,中級經濟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60元,初級經濟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65元。應試人員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試題題型和相關要求

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鐵路)運輸經濟(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遊經濟和建築經濟等15個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其中1個專業報考。

中級經濟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字編輯儲存功能)試卷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應試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5分鐘後禁止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工具、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及考試資訊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封二和答題卡上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塗寫個人資訊、試卷程式碼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摺疊和汙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影響考試成績的,應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

初級經濟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無需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應試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5分鐘後禁止入場。禁止將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儲存、計算和通訊裝置,以及考試相關資料等帶入座位。答題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系統提供的考試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

  六、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

根據人考中心函〔2017〕32號通知精神,對考試大綱和參考書作說明如下。

(一)2017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政策法規調整情況進行了修訂。考試大綱將公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和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 上。考試用書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均配套學習軟體,共32種。考試輔導用書較以往有較大修訂,內容分為全真模擬測試、同步訓練、應試指南三類,品種增加到23種。

教材預訂也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通過中華考試書店()。

(二)為方便報考人員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考試用書訂購功能。在報考人員確認報名資訊後,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訂購考試用書,如需訂購可通過訂購考試用書功能,進入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 訂購,以便儘早得到正版考試用書,並享受正版圖書增值服務。

(三)2017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不統一組織徵訂。參加省直考試的應試人員,由應試人員自行上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網站售書諮詢電話:010-64962347.參加各市考試的應試人員,所需考試用書的徵訂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決定。

  七、成績公佈和考後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人力社保部有關部門核准或下達合格線後予以公佈。屆時,應試人員可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報考資格審查採取考後審查的方式進行。對於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應試人員,請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考試屬地管理原則,分別到省直、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場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考後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具體事項,連同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應試人員資訊,一併與考試成績同步公佈,請相關應試人員注意檢視。報考條件諮詢電話為:0571-88396764,88396765.

  八、有關要求

今年是實行考後資格審查改革的.第一年,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考試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採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保障與安全管理。要通過多方式、多渠道加強考後資格審查宣傳,並嚴密組織實施,堅持原則、把握標準、上下配合、力避漏審。全體應試人員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者,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社部辦公廳印發的《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對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主觀違紀的,按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資訊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時間工作安排
7月10日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7月17日至31日網路報名、同步網上交費
9月8日前各市按規定格式與方式上報中級經
濟試卷預訂單
10月20日前各市按規定格式與方式上報初、中
級經濟考場資料
10月25日前各市上報經濟考試指揮班子人員名
11月2日前省考辦將中級經濟試卷送達各市。
試卷送達後嚴格按規定交接、保管
和運送
10月30日至11月3日應試人員從網上下載“准考證”
11月4日中級經濟紙筆化考試
11月5日初級經濟電子化考試
11月6日各市將中級經濟試卷送回省考辦
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或下
達合格線後
公佈考試成績,同時公佈考後資格
審查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等
成績公佈後15個工作日
負責考後報考資格審查的單位完成
對成績合格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