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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劵投資顧問業務常見問題答疑

證券從業資格 閱讀(2.01W)

證券投資顧問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比如買賣時機、熱點分析、證券選擇、風險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戶操作。也就是說,投資顧問提供建議給客戶參考,決策由客戶自己做。贏虧均由客戶承擔,證券公司可能就投資顧問服務收取費用,形式包括差別佣金、按資產額或服務期收取單項顧問費用等。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證劵投資顧問業務常見問題答疑,歡迎閱讀。

證劵投資顧問業務常見問題答疑

  1、什麼是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答:證券投資顧問是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一種基本形式,是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投資建議服務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以及理財規劃建議等。

  2、證券投資顧問與證券經紀人有什麼區別?

答:證券投資顧問與證券經紀人在身份關係、註冊要求及服務內容上有明顯區別:

(1)、身份關係。證券經紀人是指接受證券公司的委託,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的證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不屬於證券公司員工;投資顧問是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正式員工中,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人員。

(2)、註冊要求。證券經紀人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可進行註冊登記;投資顧問必須通過投資分析的專項考試,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並至少有兩年證券從業經驗。

(3)、服務內容。證券經紀人的客戶服務限於向客戶傳遞由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研究報告及證券投資有關的資訊;投資顧問要了解客戶需求,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提供有針對性的顧問建議服務。

另外,證券經紀人拓展服務範圍,從事投資顧問業務,應當轉變身份,成為證券公司或者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員工,通過所在機構註冊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

  3、證券公司的投資顧問在展業前需要做哪些準備?

答:(1)首先獲得執業資格;(2)瞭解公司的基本情況;(3)瞭解公司的各項基礎業務。

  4、作為公司的投資顧問,需要了解哪些業務呢?

答:(1)公司的金融類產品;(2)諮詢服務類產品;(3)非金融服務類產品。

  5、為什麼釋出研究報告和證券投資顧問是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基本形式?

答: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將證券投資諮詢界定為,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機構及其諮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諮詢服務的活動。證券投資諮詢發展初期主要表現為“股評”形式,特別是媒體股評。隨著投資者結構的變化和投資者需求的深化,證券投資諮詢逐漸演化為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和釋出研究報告兩種基本形式。這兩種基本形式是市場自發探索的結果。

一方面,自1998年,證券投資基金起步發展,監管上也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選擇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範,研究實力較強的證券經營機構,向其租用專用交易席位”,基金對專業證券研究的需求增強,證券經營機構相繼探索獨立證券研究,向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傳送研究報告。研究報告包含證券投資價值分析意見,業內將釋出研究報告活動俗稱為“研究諮詢”。研究報告成為證券公司維護和服務機構投資者的基本手段,並且對證券市場定價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

另一方面,隨著普通投資者諮詢服務需求的深化,簡單“股評”已不能滿足投資者的需要,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開始探索提供面對面的、有針對性的證券投資建議、理財規劃等專業諮詢顧問服務,建立一支顧問服務隊伍,投資顧問服務模式逐漸形成。

從境外成熟資本市場情況看,投資顧問服務和獨立研究報告是國際投行的兩類服務內容。兩類業務由不同的法律法規、規則予以規範,由投資顧問和研究分析師兩種不同的'角色承擔。如美國《1940年投資顧問法》及相關規則對投資顧問業務作出規定;《1934年證券交易法》及全美證券商協會(FINRA,原為NASD)

《2711規則》對研究報告和研究分析師作出規範。當前境內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對投資顧問服務和獨立證券研究的探索方向,符合國際通行做法。

  6、投資顧問與客戶溝通有哪些方式?

答:(1)電話約談;(2)面見客戶;(3)沙龍及講座組織;(4)管理節點

  7、投資顧問服務客戶的步驟是哪些?

答:(1)認識客戶前準備;(2)認識客戶並建立《客戶資訊彙總表》;(3)熟悉客戶,瞭解客戶需求;(4)幫助客戶,滿足客戶需求;(5)提高客戶貢獻,與客戶共成長。

  8、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與證券經紀業務的關係?

答:(1)兩者的本質差異。證券經紀業務與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具有不同的要素和功能。證券經紀業務的基本要素是市場席位進入、賬戶管理、結算清算,其功能是幫助客戶完成交易;投資顧問業務的基本要素是提供證券投資建議、收取服務報酬,其功能是幫助客戶實現資產增值。

(2)兩者的邊界。證券經紀、投資顧問是券商提供的兩種基本證券服務。兩者聯絡緊密,實踐中可以同時提供,立法上需要界定其邊界。對於券商提供與證券經紀業務密切相關的投資顧問服務,但不為此顧問服務行為收取特別報酬的情形(即僅收取經紀佣金而沒有約定佣金中包含顧問服務費用),美國《1940年投資顧問法》在投資顧問的定義中將其排除,歸為證券經紀業務。香港地區相關規定明確,證券經紀商提供與證券經紀業務密切相關的投資顧問服務,但不為此顧問服務行為收取特別報酬的,不需要在第1類證券經紀牌照的基礎上,再取得第4類證券投資諮詢牌照。

從美國、香港地區市場的法律界定看,是否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是投資顧問業務與證券經紀業務(附帶免費顧問服務情形)的區別之一。我會《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審批暫行規定》第3條規定,證券公司對其證券經紀業務客戶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不就該項服務與客戶單獨簽訂協議、單獨收取費用,且收取的證券經紀業務佣金不超過規定上限的,無須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但應當比照執行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規則。這種規定與境外市場的法律界定基本吻合。

(3)兩者融合情形。證券經紀服務和投資顧問服務在收費上會有融合,約定佣金中包含顧問服務報酬,是間接獲取顧問收入的一種普遍方式。如自1980年代,美國券商探索出現兩種賬戶:一是基於固定費用的賬戶,與客戶約定提供經紀交易、投資建議等服務,每年收取固定佣金報酬;二是基於資產收費的賬戶,與客戶約定提供經紀交易、財富管理等服務,按客戶賬戶資產淨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報酬。兩種賬戶是否屬於投資顧問服務曾有爭議,引發數起客戶糾紛。SEC曾發文明確兩種賬戶屬於證券經紀服務。但美國高法審理判決認為,兩類賬戶具有投資顧問業務的基本要素,應當歸為投資顧問業務,並要求SEC取消有關檔案。目前,SEC仍將兩種賬戶納入投資顧問業務範疇管理。

(4)我國證券公司的實踐。近年來,部分證券公司已經在證券經紀服務基礎上,探索向客戶提供投資顧問服務,與客戶簽訂獨立於《委託代理買賣合同》的書面服務合同,或者由客戶申請簽訂顧問服務申請表,約定投資建議、理財規劃服務內容,通過固定費用、差別佣金等方式收取服務報酬。這種探索已經不同於證券公司的免費諮詢服務,應當屬於投資顧問服務模式。

  9、證券投資顧問與資產管理業務的關係?

答:(1)法律規定的國際對比。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有較大的差異:

A、歐美的投資顧問服務指證券市場資產管理服務行為,涵蓋共同基金、對衝基金、財富管理(賬戶全權委託)、投資建議及理財規劃服務等;

B、我國香港地區9類證券業務牌照中,第4類牌照是證券投資諮詢牌照,第9類牌照是資產管理牌照,證券投資諮詢與資產管理分牌照管理。

C、我國臺灣地區《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投資顧問機構經許可可以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投資建議)、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委託人的賬戶);

D、日本對投資顧問業務的管理與我國臺灣地區類似,符合基本條件的投資顧問機構可以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符合較高條件的投資顧問機構經核准可以從事賬戶全權委託業務。

綜上,在歐美市場,投資顧問服務即資產管理行為,券商(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共同基金和對衝基金的管理人均註冊為投資顧問。在臺灣地區和日本,投資顧問機構符合一般標準的,可以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符合較高標準,經核准可以同時從事賬戶全權委託業務。在香港地區,有大量的投資顧問機構同時取得第4類證券投資諮詢牌照和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也有近100家投資顧問機構僅取得第4類牌照。從實踐看,僅取得第4類牌照的機構,只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生存發展也面臨困難(與境內市場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類似)。

(2)今後境內市場的探索。投資顧問與定向資產管理業務(賬戶全權委託)均站在客戶利益的立場,幫助客戶實現資產增值。實踐中,證券公司可以依託資產管理部門提供投資顧問服務,基於客戶具體需求,向客戶提供定向資產管理或者組合管理建議服務(投資顧問服務),提供顧問服務的人員應當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註冊為證券投資顧問。

從境內市場多年的實踐和香港地區的實踐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單純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生存和持續發展壯大存在一定困難。《證券法》第171條規定,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因此,目前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從事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存在實質法律障礙。從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長遠發展來看,探索分類管理,借鑑香港地區、臺灣地區和日本的經驗,對於符合較高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可以逐步研究核准其從事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10、未來的投資顧問需要哪些專業支援?

答:市場營銷、客戶關係、理財規劃、產品提供、行政綜合、法律顧問、稅務規劃、遺產規劃和保險規劃等。

  11、投資顧問在綜合金融服務工程中的角色定位?

答:組合設計、持續服務和平臺孵化。

  12、投資顧問在和客戶關係中經營的是什麼?

答:營銷和服務。

  13、投資顧問為客戶達成理財目標的投資方式整體可以分為哪些?

答:組合投資、定期定投和複利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