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財會>證券從業資格>

2017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考點及習題講解

證券從業資格 閱讀(4.36K)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式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下面由小編為大家分享2017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考點及習題講解,歡迎大家點選檢視。

2017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考點及習題講解

  第一節 金融債券與公司債券

  一、金融債券

(一)金融債券的定義

所謂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式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二)我國的金融債券

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始於北洋政府時期。新中國成立之後的金融債券發行始於1982年。該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率先在日本東京證券市場發行了外國金融債券。為推動金融資產多樣化,籌集社會資金,國家決定於1985年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開辦特種貸款。

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發行主體是境內金融機構。可以公開發行或者定向發行。可一期或限額內分期。

1.政策性金融債券。

政策性金融債券是政策性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金融債券。

政策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金融債券的發行也進行了一些探索性改革:一是探索市場化發行方式;二是力求金融債券品種多樣化。

國開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僅次於財政部成為第二發債主體。

200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釋出《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境內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經批准可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2.商業銀行債券。(新調整)

可發行:普通債券、次級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

(1)商業銀行普通債券: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債券。

(2)商業銀行次級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發行方式:公開或私募。可一次、可分期。承銷方式:包銷、代銷和招標承銷。

(3)混合資本債券。

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為補充附屬資本發行的、清償順序位於股權資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

按照現行規定,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具有四個基本特徵。

第一,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得贖回。

第二,混合資本債券到期前,如果發行人核心資本充足率低於4%,發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

第三,當發行人清算時,混合資本債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先於股權資本。

第四,混合資本債券到期時,如果發行人無力支付清償順序在該債券之前的債務或支付該債券將導致無力支付清償順序在混合資本債券之前的債務,發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該債券的本金和利息。

方式:可公開、可定向發行。(新)

【例題·判斷題】商業銀行次級債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前,後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

A.正確

B.錯誤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商業銀行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4)(新)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

《關於支援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及其《補充意見》。

商業銀行金融債券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不納入存貸比考核範圍。商行發行該債券應承諾:將發行金融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全部用於發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2011年11月,首單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獲准發行。

3.證券公司債券和債務。(新調整)包括:普通債券、短期融資債券和次級債券。

(1)證券公司債券是指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不包括:可轉換債券和次級債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也可向合格投資者定向發行。證監會對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進行監管。

(2)短期融資券。2004年10月,經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併發布《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是指證券公司以短期融資為目的,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金融債券。

(3)證券公司次級債務。2010年9月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借入次級債務規定》。該規定所稱“次級債務”,是指證券公司經批准向股東或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定向借人的清償順序在普通債務之後,先於證券公司股權資本的債務。次級債務分為長期次級債務和短期次級債務。證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次級債務為長期次級債務。長期次級債務可以按一定比例計入淨資本,到期期限在5年、4年、3年、2年、l年以上的,原則上分別按100%、90%、70%、50%、20%比例計入淨資本。證券公司為滿足承銷股票、債券等特定業務的流動性資金需要,借入期限在3個月以上(含3個月)、2年以下(不含2年)的次級債務為短期次級債務。短期次級債務不計入淨資本,僅可在公司開展有關特定業務時按規定和要求扣減風險資本準備。

4.保險公司次級債務。保險公司次級債務是指保險公司經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資本的保險公司債務。

募集人可以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登記、託管機構,並可委託其代付兌付本息。可向其他合格投資者轉讓次級債。保監會監管。

5.財務公司債券: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

2007年7月,中國銀監會下發《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和程式,並允許財務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應當經過銀監會批准,由財務公司的母公司或者其他有擔保能力的成員單位提供相應的擔保。可公開、可定向。

6.(2012年新)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的金融債券。

7.(2012年新)資產支援證券。

例外:2005年6月釋出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並未將中央銀行票據包括在內,因此出於慣例,一般不將中央銀行票據列在金融債券之列。但中央銀行票據本質上屬於特殊的金融債券。中央銀行票據簡稱“央票”,是央行為調節基礎貨幣而直接面向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發行的短期債券,是一種重要的貨幣政策日常操作工具,期限在3個月~3年。

  二、公司債券

(一)公司債券的定義

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屬於債券體系中的一個品種,它反映發行債券的公司和債券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公司債券的型別

1.信用公司債券。信用公司債券是一種不以公司任何資產作擔保而發行的債券,屬於無擔保證券範疇。一般來說,政府債券無須提供擔保,因為政府掌握國家資源,可以徵稅,所以政府債券安全性最高。金融債券大多數也可免除擔保,因為金融機構作為信用機構,本身就具有較高的信用。公司債券不同,一般公司的信用狀況要比政府和金融機構差,所以,大多數公司發行債券被要求提供某種形式的擔保。但少數大公司經營良好,信譽卓著,也發行信用公司債券。信用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實際上是將公司信譽作為擔保。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可要求信用公司債券附有某些限制性條款,如公司債券不得隨意增加債券未清償之前股東的分紅要有限制等。

【例題·單選題】公司不以任何資產作擔保而發行的債券是( )。

A.信用公司債券

B.保證公司債券

C.抵押公司債券

D.信託公司債券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信用公司債券是一種不以公司任何資產作擔保而發行的債券,屬於無擔保證券範疇。

2.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是以公司的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發行的債券,是抵押證券的一種。公司以這種財產的房契或地契作抵押,如果發生了公司不能償還債務的情況,抵押的財產將被出售,所得款項用來償還債務。另外,用作抵押的財產價值不一定與發生的債務額相等,當某抵押品價值很大時,可以分作若干次抵押,這樣就有第一抵押債券、第二抵押債券等之分。在處理抵押品償債時,要按順序依次償還優先一級的抵押債券。

3.保證公司債券。保證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由第三者作為還本付息擔保人的債券,是擔保證券的一種。

4.收益公司債券。收益公司債券是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債券,它與一般債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償時債權排列順序先於股票。但另一方面,它又與一般債券不同,其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時才支付,即發行公司的利潤扣除各項固定支出後的餘額用作債券利息的來源。如果餘額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後再補發。所有應付利息付清後,公司才可對股東分紅。

【例題·多選題】收益公司債券與一般債券的不同點有( )。

A.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時才支付

B.如果發行公司的利潤扣除各項固定支出後的餘額不足支付債券利息時,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後再補發

C.所有應付利息付清後,公司才可以對股東分紅

D.沒有固定到期日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收益公司債券是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債券,它與一般債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但另一方面,它又與一般債券不同,其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時才支付,即發行公司的利潤扣除各項固定支出後的餘額用作債券利息的來源。如果餘額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後再補發。所有應付利息付清後,公司才可對股東分紅。

5.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這種債券附加轉換選擇權,在轉換前是公司債券形式,轉換後相當於增發了股票。

可轉換公司債券兼有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的雙重優勢。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與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認購權之後,債券形態依然存在;後者在行使轉換權後,債券形態消失。

【例題·判斷題】附新股認股權公司債與可轉換公司債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認購權後,債券形態隨即消失,而後者在行使轉換權後,債券形態依然存在。( )

A.正確

B.錯誤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與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認購權之後,債券形態依然存在;而後者在行使轉換權之後,債券形態隨即消失。

7.可交換債券

發行主體:上市公司股東。

可交換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相同之處是發行要素與可轉換債券相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換股價格和換股比率、換股期限等;對投資者來說與持有標的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相同,投資價值與上市公司價值相關,在約定期限內可以以約定的價格交換為標的股票。

  三、我國的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

(一)企業債券

發行人:我國境內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我國的企業債券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但是,金融債券和外幣債券除外。

方式:承銷團餘額包銷。

擔保:無擔保信用債券、資產抵押債券、第三方擔保債券。(2012新)

改革:2008年1月,將之前的先核定額度,後核准發行兩個環節,簡化為直接核准發行一個環節。(2012新)

1.我國企業債券的發展大致經歷了4個階段:

(1)萌芽期。1984~1986年是我國企業債券發行的萌芽期。

(2)發展期。1987~1992年是我國企業債券發行的第一個高潮期。

(3)整頓期。1993~1995年是我國企業債券發行的整頓期。

(4)再度發展期。從l996年起,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進入了再度發展期。

2.在此期間,企業債券的發行也出現一些明顯的變化:

(1)在發行主體上,突破了大型國有企業的限制;

(2)在發債募集資金的用途上,改變了以往僅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或技改專案,開始用於替代發行主體的銀團貸款;

(3)在債券發行方式上,將符合國際慣例的路演詢價方式引入企業債券一級市場;

(4)在期限結構上,推出了我國超長期、固定利率企業債券;

(5)在投資者結構上,機構投資者逐漸成為企業債券的主要投資者;

(6)在利率確定上,彈性越來越大。在這方面有3點創新:首先是附息債券的出現,使利息的計算走向複利化。其次是浮動利率的採用打破了傳統的固定利率。最後是簿記建檔確定發行利率的方式,使利率確定趨於市場化;

(7)我國企業債券的品種不斷豐富。

(2012年新)為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援力度,2010年12月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創新出超短期融資券。

3.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2012年新)

(1)短期融資券和超短期融資券。註冊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於2008年4月13日釋出《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於4月15日起施行。

(2)中期票據。註冊機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3)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

集合票據:是指2個(含)以上、10個(含)以下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小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統一產品設計、統一券種冠名、統一信用增進、統一發行註冊發行方式共同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券融資工具。

註冊機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與中期票據相同)

償債保障措施:制定償債保障措施,並在發行檔案中披露(包括信用增進措施、資金償付安排以及其他償債保障措施)

4.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券。(2012年新)

註冊: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註冊

發行價格:市場化方式確定。採用實名記賬方式託管。

(二)公司債券

我國的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約定在1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發行人: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8月,中國證監會正式頒佈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

按“先試點、後分步推進”的思路,公司債發行試點從上市公司入手。初期,僅限於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新)方式:若以“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相結合”——可向全市場投資者;否則——只能向機構投資者發行。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還特別強化了對債券持有人權益的保護:一是強化發行債券的資訊披露;二是引進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三是建立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四是強化參與公司債券市場執行的中介機構如保薦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責任:督促它們真正發揮市場中介的功能。

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推出,為上市公司股東進行市值管理和債務融資提供了一種可供選擇的渠道和新的流動性管理工具。

可交換公司債券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不同之處是:

第一,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東,通常是大股東,後者是上市公司本身;

第二,適用的法規不同,在我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適用法規是《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適用法規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前者側重於債券融資,後者更接近於股權融資;

第三,發行目的不同,前者的發行目的包括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於投資專案,後者和其他債券的發債目的一般是將募集資金用於投資專案;

第四,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前者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後者是發行人未來發行的新股;

第五,股權稀釋效應不同,前者換股不會導致標的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不會攤薄每股收益,後者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

第六,交割方式不同,前者在國外有股票、現金和混合3種交割方式,後者一般採用股票交割;

第七,條款設定不同,前者一般不設定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後者一般附有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

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是當股價持續比轉股價格低的情況下,可重新議定股價的條款。

(三)我國公司債券與企業債券的區別

我國的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在以下方面有所不同:

第一,發行主體的範圍不同。企業債券主要是以大型的企業為主發行的;公司債券的發行不限於大型公司,一些中小規模公司只要符合一定法規標準,都有發行機會。

第二,發行方式以及發行的稽核方式不同。企業債券的發行採取審批制或註冊制;公司債券的發行採取核准制,引進發審委制度和保薦制度。

第三,擔保要求不同。企業債券較多地採取了擔保的方式,同時又以一定的專案(國家批准或者政府批准)為主;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不強制與專案掛鉤,包括可以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改善財務結構等股東大會核准的用途,也不強制擔保,而是引入了信用評級方式。

第四,發行定價方式不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公司債券的利率或價格由發行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

  第二節 國際債券(考點多,精準記)

  一、國際債券概述

(一)國際債券的定義

國際債券是指一國借款人在國際證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為面值、向外國投資者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的發行人主要是各國政府、政府所屬機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工商企業及一些國際組織等。國際債券的投資者主要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各種基金會、工商財團和自然人。

(二)國際債券的特徵

1.資金來源廣、發行規模大。發行國際債券是在國際證券市場上籌措資金,發行物件為各國的投資者,因此,資金來源比國內債券廣泛得多。

2.存在匯率風險。發行國內債券,籌集和還本付息的資金都是本國貨幣,所以不存在匯率風險。

3.有國家主權保障。在國際債券市場上籌集資金,有時可以得到一個主權國家政府最終償債的承諾保證。

4.以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計量貨幣。國際通用貨幣有:美元、英鎊、歐元、日元、瑞士法郎。

  二、國際債券的分類

(一)外國債券

外國債券是指某一國借款人在本國以外的某一國家發行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它的特點是債券發行人屬於一個國家,債券的面值貨幣和發行市場則屬於另一國家。

外國債券是一種傳統的國際債券。在美國發行的外國債券被稱為“揚基債券”,它是由非美國發行人在美國債券市場發行的吸收美元資金的債券。在日本發行的外國債券被稱為“武士債券”,它是由非日本發行人在日本債券市場發行的以日元為面值的債券。

1.2005年2月18日,《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開發機構在中國發行人民幣債券。

2.中國境內申請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國際開發機構應向財政部等視窗單位遞交債券發行申請,由視窗單位會同人行、發改委、證監會、外管局等部門稽核後,報國務院同意。

3.國家發改委會同財政部,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外資外債情況、巨集觀經濟和國際收支狀況對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規模及籌資資金用途進行稽核。

4.2005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分別發行人民幣債券11.3億元和10億元。這是中國債券市場首次引入外資機構發行主體,是中國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和有益嘗試。國際多邊金融機構首次在華髮行的人民幣債券被命名為“熊貓債券”。

(注意:2與3的區別)

【例題1·單選題】下列關於外國債券的論述中,正確的是( )。

A.在日本發行的外國債券被稱為揚基債券

B.在美國發行的外國債券被稱為武士債券

C.外國債券是指某一國借款人在本國發行以外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

D.債券發行人屬於一個國家,債券的面值貨幣和發行市場屬於另一個國家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外國債券是指某一國借款人在本國以外的某一國家發行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在美國發行的外國債券被稱為“揚基債券”,在日本發行的外國債券被稱為“武士債券”。

【例題2·判斷題】外國債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國境外市場發行的,不以發行市場所在國貨幣為面值的國際債券。( )

A.正確

B.錯誤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外國債券是指某一國借款人在本國以外的某一國家發行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

(二)歐洲債券

歐洲債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國境外市場發行的、不以發行市場所在國貨幣為面值的國際債券。目前,歐洲債券已成為各經濟體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籌措資金的重要手段。

歐洲債券是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隨著歐洲貨幣市場的形成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歐洲債券已初具規模;80年代以來,歐洲債券的發展更快。據統計,1976年國際債券發行總額中,外國債券佔56%,歐洲債券佔44%;而在1983年,歐洲債券升至64%,外國債券則降為36%。

歐洲債券的特點是債券發行者、債券發行地點和債券面值所使用的貨幣可以分別屬於不同的國家。由於它不以發行市場所在國的貨幣為面值,故也稱為無國籍債券。

歐洲債券票面使用的貨幣一般是可自由兌換的貨幣,主要為美元,其次還有歐元、英鎊、日元等;也有使用複合貨幣單位的,如特別提款權。

  三、亞洲債券市場

亞洲債券是指用亞洲國家貨幣定值,並在亞洲地區發行和交易的債券。

亞洲債券市場就是亞洲債券發行、交易和流通的市場,是以亞洲地區為主的區域性債券市場。

中國一直是亞洲債券市場發展倡議的積極倡導者和參與者,目前,中國廣泛參與了包括10+3機制、EMEAP機制以及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簡稱“APEC”)機制等相關的多項活動。2005年我國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開發機構在我國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即“熊貓債券”),體現了我國參與亞洲債券市場發展的決心,併為推動該市場的發展做出了實質性貢獻。在國內債券市場引入合格的境外發行人,進一步豐富了發債主體,並使我國在資本專案開放上向前邁進了一步。

【例題·多選題】“熊貓債券”( )。

A.是國際多邊金融機構在中國發行的人民幣債券

B.是國際多邊金融機構在中國發行的美元債券

C.屬於歐洲債券

D.屬於外國債券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2005年我國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開發機構在我國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即“熊貓債券”),體現了我國參與亞洲債券市場發展的決心,併為推動該市場的發展做出了實質性貢獻。

  四、我國的國際債券(不重要)

我國在國際市場籌集資金髮行的債券品種: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

(一)政府債券

1987年10月,財政部在德國法蘭克福發行了3億馬克的公募債券,這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後政府首次在國外發行債券。

(二)金融債券

1982年1月,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日本東京資本市場上發行了100億日元的債券。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

到2001年底,南玻B股轉券、鎮海煉油、慶鈴汽車H股轉券、華能國際N股轉券等4種可供境外投資者投資的券種已先後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