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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證券基本法律法規知識點大綱

證券從業資格 閱讀(2.35W)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考試成績長年有效。那麼想報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們現在抓緊開始複習吧,下面是有關於基金法以及期貨的特徵的知識點內容大綱,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第四節 基金法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證券基本法律法規知識點大綱

一, 基金管理人儲存基金會計賬冊、記錄 15年以上

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條件:

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主要股東從事金融相關,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三,基金財產獨立性要求

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財產

基金託管人對託管基金獨立設定賬戶

基金債券與不屬於基金債務不得相互抵消,不同基金債券不得相互抵消。

非因基金本身承擔債務,債權人不得對基金財產助長強制執行

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未獨立基金財產5-50萬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直接主管人員/

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直接負責人警告、暫停、撤銷資額3-30萬

四,基金公開募集與非公開募集的區別

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宣傳,私募不公開宣傳

募集物件不同:公募對不確定廣大公眾,私募對少數特定投資者

資訊披露不同

五,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要求

非公開募集的.,合格投資者不超過200人。違反法律,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沒收違法所得,1-5唄罰款,違法所得≤100萬,10-100罰款,直/直3-30萬罰款,未經註冊登記,擅自公開或變向公開募集基金的,返還獎金+利息,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募資1-5%罰款。直/直5-50萬。

  第五節 期貨的特徵

期貨:商品期貨 金融期貨

期貨特徵:合約標準化 場所固定化 結算統一化 交割定點化 交易經濟化 保證金制度化

商品特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