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基金法
一, 基金管理人儲存基金會計賬冊、記錄 15年以上
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條件:
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主要股東從事金融相關,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三,基金財產獨立性要求
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財產
基金託管人對託管基金獨立設定賬戶
基金債券與不屬於基金債務不得相互抵消,不同基金債券不得相互抵消。
非因基金本身承擔債務,債權人不得對基金財產助長強制執行
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未獨立基金財產5-50萬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直接主管人員/
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直接負責人警告、暫停、撤銷資額3-30萬
四,基金公開募集與非公開募集的區別
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宣傳,私募不公開宣傳
募集物件不同:公募對不確定廣大公眾,私募對少數特定投資者
資訊披露不同
五,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要求
非公開募集的.,合格投資者不超過200人。違反法律,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沒收違法所得,1-5唄罰款,違法所得≤100萬,10-100罰款,直/直3-30萬罰款,未經註冊登記,擅自公開或變向公開募集基金的,返還獎金+利息,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募資1-5%罰款。直/直5-50萬。
第五節 期貨的特徵
期貨:商品期貨 金融期貨
期貨特徵:合約標準化 場所固定化 結算統一化 交割定點化 交易經濟化 保證金制度化
商品特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