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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基本法律法規》講義:證券自營

證券從業 閱讀(1.43W)

證券自營是證券公司以自主支配的資金或證券,在證券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上從事以贏利為目的並承擔相應風險的證券買賣的行為。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基本法律法規》講義:證券自營,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基本法律法規》講義:證券自營

證券自營

  一, 證券自營業務範圍

上市證券的自營買賣 非上市證券的買賣 兼併收購中自營買賣 證券承銷業務中自營買賣

 二,監管措施

證券公司的證券自營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報交易所備案。

要求會員按月編制庫存證券報表,並於次月5日前報送交易所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過後的3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各家會員截止到該日的證券自營業務情況

 三,證券公司風險監控體系的'一般規定

1. 自營業務規模及比例控制

自營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品的合計額不得超過淨資本100%,其中利率互換投資規模以利率互換合約名義本金總額的5%計算

自營固收類證券合計額不得超過淨資本500%

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成本部的超過淨資本30%

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除外。

計算自營規模,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自營投資類別按成本價與公允價孰高計量。建立自營業務的逐日盯市業務。

證券公司證券自營賬上持有的權益類證券按成本價計算總金額不得超過淨資產的80%

 四,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投資範圍的規定

1. 已經和依法可以在境內交易所上市交易證券: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

2. 已經和依法可以在境內銀行間市場交易證券(政府債券 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

央行票據 金融債券 短期融資券 公司債券 中期票據 企業債券)

3. 經證監會批准或備案發行的境內金融機構櫃檯交易證券:開放式基金

  五,證券自營業務持倉規模要求

1. 證券專營機構負債總額與淨資產之比不得超過10:1,證券兼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發生的負債總額與證券營運資金之比不得超過10:1.

2.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其流動資產佔淨資產或證券自營資金比例不得低於50%

3. 證券經營機構證券自營業務賬上持有的權益類證券按照成本計算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或證券營運資金80%

4.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持有一種非國債類證券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淨資產或證券營運資金的20%

5. 證券經營機構買入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按當日收盤家不超過上市公司流通市值20%

自營業務出現盈利

自營業務出現盈利時,該機構應按月酒氣盈利提取5%自營買賣損失金,直至累積總額達到其淨資本的淨營運資金5%為止。

1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基本法律法規》講義第三章:證券經紀業務

2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基本法律法規》講義第三章:證券投資諮詢

3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基本法律法規》講義第三章: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財務顧問

4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基本法律法規》講義第三章:證券承銷與保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