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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基金從業考試考點:證券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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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考試由中國證券業協會於2008年9月舉行了首次考試。但是2016年的考試也即將開始了,你準備好沒有?

2016年基金從業考試考點:證券市場的發展

證券市場的發展

  (一)證券市場的產生

1、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2、股份制的發展 3、信用制度的發展

  (二)證券市場的發展歷史

16世紀 西歐 里昂、安特衛普有了證券交易所進行國家債券的交易

1602 荷蘭阿姆斯特丹 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

1773 英國 喬納森咖啡館

1790 美國 費城證券交易所 【美國證券市場是從買賣政府債券開始的`】

1817 “紐約證券交易會”

  證券市場參與者

  (一)證券投資人

1、機構投資者。

⑴政府機構。央行——以公開市場操作作為政策手段,通過買賣政府債券或者金融債券,影響貨幣供應量進行巨集觀調控。

⑵企業和事業法人。

⑶金融機構。

①證券經營機構。以其自有資本、營運資金和受託投資資金進行證券投資。

②商業銀行。廣泛投資於政府債、金融債和企業債等。

③保險公司。廣泛投資於政府債、基金和股票等,不過有關規定對投資比例有所限制。

⑷各類基金。

①證券投資基金。

②社保基金。西方【全國性基金、企業年金】

③企業年金。

④社會公益基金。【福利基金、科技發展基金、教育發展基金、文學獎勵基金等】

2、個人投資者

  (二)證券發行人

1、公司(企業) 發行股票籌集的資本屬於自有資本;發行債券籌集的資本屬於借入資本。

發行股票和長期債券是籌措長期資本的主要途徑;發行短期債券是補充流動資金的重要手段。

2、政府和政府機構。 國債、央行票據

3、金融機構。歐美等西方國家歸入公司證券;我國、日本則定義為金融債券。股份制的金融機構發行的股票歸於一般的公司股票。

  (三)證券市場服務機構

1、證券公司。 2、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3、證券服務機構。【證券投資諮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和證券信用評級機構等】

  (四)自律性組織 1、證券交易所 2、證券業協會

  (五)證券監管機構

在我國,指的是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三)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和趨勢

開放式共同基金、封閉式投資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信託基金、對衝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等各種型別的機構投資者快速成長,在證券市場上發揮出日益顯著的主導作用。 “次債危機”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

(一)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簡述

第一階段:我國資本市場的萌芽期(1978~1992年)

1981年7月重新開始發行國債

1993年股票發行試點正式由上海、深證推廣至全國

第二階段:全國性資本市場的形成和初步發展期(1993~1998年)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的成立標誌著我國資本市場開始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框架,區域性試點推向全國。

第三階段:資本市場進一步規範和發展期(1999~2007年)

1999年7月實施的《證券法》確認了我國資本市場的法律地位;2005年11月,修訂後的《證券法》頒佈實施則進一步規範了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二)我國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

1992年開始發行B股。1993年我國企業可直接到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H股)

2002年12月起,我國開始試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在資本專案下人民幣未實現自由兌換的情況下,我國有限度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過渡性措施,也是在WTO承諾以外我國主動採取的資本市場開放措施。】

2002年11月起,我國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法人股可以向外商轉讓。2006年月起,外國投資者對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權分置改革後新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長期戰略性併購投資,首次投資完成後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於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且3年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