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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具有哪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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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功能是保險業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保險保障功能具體表現為財產保險的補償功能和人身保險的給付功能。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保險的功能的知識,歡迎閱讀。

保險具有哪些功能
  一、保險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險業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保險保障功能具體表現為財產保險的補償功能和人身保險的給付功能。

  (一)財產保險的補償

保險是在特定災害事故發生時,在保險的有效期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範圍以及保險金額限度內,按其實際損失金額給予補償。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了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連續進行。保險的這種補償既包括對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也包括對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經濟補償,還包括對商業信用中違約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

  (二)人身保險的給付

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保險。由於人的生命價值不能用貨幣來計價,所以,人身保險的保險金額是由投保人根據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交費能力,在法律允許的範圍與條件下,與保險人雙方協商約定後確定的。因此,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或者約定的年齡到達或者約定的期限屆滿時,保險人按照約定進行保險金的給付。

在我國,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保障功能也得到充分的體現。2005年,我國保險業賠償與給付共1 129.7億元,同比增長11.9%。在一些重大的自然災害發生後,保險公司及時賠付,在妥善處理災害事故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4年11月21號的空難,保險公司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付了1 300萬元,對飛機的機身損失賠付了2 300萬美元,充分發揮了保險的保障功能。

  二、資金融通功能

資金融通功能是指保險公司將保險資金中的閒置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所發揮的金融中介作用。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資金的保值與增值,這也要求保險人對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保險資金的運用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具有可能性。一方面,由於保險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時間滯差,為保險人進行保險資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保險事故的發生也不都是同時的,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不可能一次性全部賠償出去,也就是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與賠付支出之間有時也存在著數量滯差,也為保險人進行保險資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但是,保險資金的融通應以保證保險的賠償或給付為前提,同時也要堅持合法性、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則。

  三、社會管理功能

一般來講,社會管理是指對整個社會及其各個環節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目的在於正常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各環節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關係和諧、整個社會良性執行和有效管理。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不同於國家對社會的直接管理,而是通過保險內在的特性,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以及社會各領域的正常運轉和有序發展。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是在保險業逐步發展成熟並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不斷提高和增強之後衍生出來的一項功能。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保障管理

社會保障被譽為“社會的減震器”,是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商業保險可以為城鎮職工、個體工商戶、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等沒有參與社會保險制度的勞動者提供保險保障,有利於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另一方面,保險具有產品靈活多樣、選擇範圍廣等特點,可以為社會提供多層次的保障服務,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減輕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壓力。此外截止2009年我國的保險從業人員達到382萬人,為緩解社會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社會風險管理

風險無處不在,防範、控制風險和減少風險損失是全社會的共同任務。保險公司從開發產品、制定費率到承保、理賠的各個環節,都直接與災害事故打交道,不僅具有識別、衡量和分析風險的專業知識,而且積累了大量風險損失資料,為全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資料支援。同時,保險公司能夠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災防損,並通過採取差別費率等措施,鼓勵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主動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和管理。

  (三)社會關係管理

通過保險應對災害損失,不僅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損失進行合理補償,而且可以提高事故處理的效率,減少當事人可能出現的各種糾紛。由於保險介入災害處理的全過程,參與到社會關係的管理之中,逐步改變了社會主體的行為模式,為維護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正常、有序的社會關係創造了有利條件,減少了社會摩擦,起到了“社會潤滑器”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社會執行的效率。

  (四)社會信用管理

完善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經營的基本原則,保險公司經營的產品實際上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以法律為保障的承諾,在培養和增強社會的誠信意識方面具有潛移默化的作用。同時,保險在經營過程中可以收集企業和個人的履約行為記錄,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資訊資料來源,實現社會信用資源的共享。

  四、保險的三項功能的關係

保險的三項功能是一個有機聯絡、相互作用的整體。保險保障功能是保險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根本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保險金融屬性的具體體現,也是實現社會管理功能的重要手段。正是由於具有資金融通功能,才使保險業成為國際資本市場的重要資產管理者,特別是通過管理養老基金,使保險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力量。現代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的諸多層面之後產生的一項重要功能。社會管理功能的發揮,在許多方面都離不開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功能的實現。同時,隨著保險社會管理功能逐步得到發揮,將為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功能的發揮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因此,保險的三大功能之間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絡、相互作用,形成了一個統一、開放的現代保險功能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