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鑑證是一種價格行為,價格鑑證機構和人員實行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國務院及各級地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價格鑑證的管理部門,負責對價格鑑證的管理和監督。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最新價格鑑證師《價格鑑證方法》考點解析,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市場比較法
7.1.1 運用市場比較法價格鑑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蒐集交易例項;
(2)選取可比例項;
(3)建立價格可比基礎;
(4)進行交易情況修正;
(5)進行交易日期修正;
(6)進行區域因素修正;
(7)進行個別因素修正;
(8)求出鑑證價格。
基本公式:
鑑證價值=參照物市場價格×交易情況修正係數×交易日期修正係數×區域因素修正係數×個別因素修正係數
7.1.2 運用市場比較法價格鑑證,應準確蒐集大量交易例項,掌握正常市場價格行情,根據價格鑑證標的狀況和價格鑑證目的,從蒐集的交易例項中選取三個以上的可比例項。
選取的可比例項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與價格鑑證標的相同或類似物品;
(2) 成交日期與價格鑑證基準日期相近,不宜超過一年;
(3) 成交價格為正常價格或可修正為正常價格。
7.1.3 選取可比例項後,應對可比例項的成交價格進行換算處理,建立價格可比基礎,統一其表達方式和內涵。換算處理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統一付款方式;
(2) 統一採用單價;
(3) 統一幣種和貨幣單位;
(4) 統一計量單位。
注:1、統一付款方式應統一為在成交日期時一次總付清;
2、不同幣種之間的換算,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成交日時的市場匯率中間價計算。
7.1.4 進行交易情況修正,應排除交易行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例項成交價格偏差,將可比例項的成交價格調整為正常價格。
7.1.5 進行交易日期修正,應將可比例項在其成交日期時的價格調整為價格鑑證時點的價格。
交易日期修正宜採用鑑證標的的專項價格指數或類價格指數進行調整。在無專項價格指數或類價格指數的情況下,可根據當地市場價格的變動情況和趨勢作出判斷,給予調整。
7.1.6 進行區域因素修正,應將可比例項在其外部環境狀況下的價格調整為價格鑑證物件外部環境狀況下的價格。
7.1.7 進行個別因素修正,應將可比例項在其個體狀況下的價格調整為價格鑑證物件個體狀況下的價格。
7.1.8 交易情況、交易日期、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的.修正,視具體情況可採用百分率法、差額法或迴歸分析法。
每項修正對可比例項成交價格的調整不得超過20%,綜合調整不得超過30%。
7.1.9 選取的多個可比例項的價格經過上述各種修正之後,應根據具體情況計算求出一個綜合結果,作為鑑證價格。
7.1.10 市場比較法的原理和技術,也可用於其他價格鑑證方法中有關引數的求取。
收益法
7.2.1 運用收益法價格鑑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蒐集有關收入和費用的資料;
(2) 確定年客觀收益額;
(3) 選用適當的資本化率;
(4) 選用適宜的計算公式求出收益價格。
基本公式:收益價格=未來收益期內各期收益折現值之和
7.2.2 收益額,是指價格鑑證標的使用帶來的未來或潛在淨收益的期望值,一般應採用正常客觀的資料。若利用價格鑑證物件本身的資料直接測算出的收益額與類似資產的正常客觀的情況不符,應進行適當的調整修正,使其成為正常客觀的。收益額可以是稅後利潤、現金流量或利潤總額,具體選擇要根據鑑證標的型別和鑑證目的確定,並與資本化率保持一致。
7.2.3 資本化率,是指將未來有限期或無限期的預期收益折算成現值的比率,一般包括無風險利率、風險報酬率和通貨膨脹率。應以鑑證標的行業的收益水平為基礎,結合其社會收益水平以及企業、鑑證標的的收益水平及其未來變化情況綜合確定,常採用下列方法分析確定:
(1)市場提取法:應蒐集市場上三例以上類似資產的價格、淨收益等資料,選用相應的收益法計算公式,求出資本化率。
(2)安全利率加風險調整值法:安全利率(無風險利率)可選用同一時期的一年期國債年利率或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風險調整值應根據鑑定標的所在地區的經濟現狀及未來預測,鑑證標的用途及新舊程度等確定。
除有可靠憑據表明確實具有高收益水平或高風險以及特殊情況外,資本化率一般不超過15%。
7.2.4 計算收益價格時應根據未來淨收益流量的型別,選用對應的收益法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