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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經濟師考試報考條件「彙總」

職稱考試 閱讀(2.84W)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且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015年西藏經濟師考試報考條件「彙總」

  (一)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需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或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或獲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