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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從業資格個人貸款考點: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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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銀行從業資格個人貸款考點:個人住房貸款,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密切留意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銀行從業資格個人貸款考點:個人住房貸款

 第一節 個人住房貸款基礎知識

  一、個人住房貸款的概念和分類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

(1)按照資金來源劃分,個人住房貸款包括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2)按照住房交易形態劃分,個人住房貸款可分為新建房個人住房貸款、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轉讓貸款。

①新建房個人住房貸款。俗稱個人一手房貸款,是指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用於在一級市場上購買住房的貸款。

②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俗稱個人二手房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在住房二級市場上合法交易的各型別個人住房的貸款。

③個人住房轉讓貸款。是指當尚未結清個人住房貸款的客戶出售用該貸款購買的住房時,銀行用信貸資金向購買該住房的個人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3)按照貸款利率的確定方式劃分,個人住房貸款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

 二、個人住房貸款的特徵本文

個人住房貸款與其他個人貸款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貸款金額大、期限長

個人住房貸款相對其他個人貸款而言金額較大,期限也較長,通常為10-20年,最長可達30年,絕大多數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2)以抵押為前提建立的借貸關係

在抵押的情形下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佔有。

(3)風險因素類似,風險具有系統性特點

除了客戶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等方面的因素外,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穩定性和規範性對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影響也較大。

 三、個人住房貸款的發展歷程

個人住房貸款在各國個人貸款業務中都是最主要的產品,在我國也是最早開辦、規模最大的個人貸款產品。國內個人住房貸款最早萌芽於改革開放初期,源於城市住宅制度的改革。20世紀80年代中期,作為首批住房體制改革的試點城市,煙臺、蚌埠兩市分別成立了住房儲蓄銀行,開始發放住房貸款。截至2008年11月,我國個人住房貸款餘額已達到2.95萬億元,比1997年年底增長155倍,佔全部商業銀行人民幣貸款餘額的10%。 四、個人住房貸款的要素

(1)貸款物件

個人住房貸款的物件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申請人還須滿足貸款銀行的其他要求,例如:

①合法有效的身份或居留證明;

②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③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檔案;

④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⑤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貸款利率

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按商業性貸款利率執行,上限放開,實行下限管理。中國人民銀行2008年10月27日公佈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個人住房貸款的下限利率水平為相應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商業銀行可根據具體情況自主確定利率水平和內部定價規則。

實踐中,銀行多是於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的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3)貸款期限

個人一手房貸款和二手房貸款的期限由銀行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最長期限都為30年。個人二手房貸款的期限不能超過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對於借款人已離退休或即將離退休的(目前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0歲,女55歲),貸款期限不宜過長,一般男性自然人的還款期限不超過65歲,女性自然人的還款年限不超過60歲。符合相關條件的,男性可放寬至70歲,女性可放寬至65歲。

(4)還款方式

個人住房貸款可採取多種還款方式進行還款。例如:一次還本付息法、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等比累進還款法、等額累進還款法及減按還款法、組合還款法等多種方法。其中,以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最為常用。

(5)擔保方式

個人住房貸款可實行抵押、質押和保證三種擔保方式。貸款銀行可根據借款人的具體情況,採用一種或同時採用幾種貸款擔保方式。

在貸款期間,經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變更貸款擔保方式。抵押物、質押權利、保證人發生變更的,應與貸款銀行重新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6)貸款額度

個人住房貸款中,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的發放額度一般是按擬購(建造、大修)住房價格扣除其不低於價款20%的首期付款後的數量來確定;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從控制風險的角度,個人 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應隨購買住房套數的增加而提高。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將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金融機構對客戶的貸款利率、首付款比例,應根據借款人是首次購房或非首次購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等是否是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記錄和還款能力等風險因素在下限以上區別確定。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需求,金融機構可在首付款比例上按優惠條件給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