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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銀行從業《法律法規》科目免考條件

銀行從業 閱讀(2.01W)

  免考人群

2015銀行從業《法律法規》科目免考條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3、考試合格並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

  免考申請流程

  免考人群1: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

申請人需具有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聘書或出具由所在單位(需具有評聘助理經濟師資格的單位)用章(人力資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證明材料(註明我單位xxx於xx年xx月評聘為助理經濟師職務,特此證明),且評聘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才能選擇此項免考條件,2013年12月31日之後評聘的不予認定。申請人需出具由所在單位(需具有評聘助理經濟師資格的單位)用章(人力資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掃描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至銀行考試客服中心,以備核查,郵箱如下:。聘書或者免考證明材料+身份證影印件正反面、證明材料掃描,然後電子郵件傳送至銀行考試客服中心。

  免考人群2:獲得經濟師(金融專業)證書

必須是通過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舉辦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獲得由人事部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的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金融專業)證書的人員,才能選擇此項免考條件。其它證書(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保險專業、工商管理專業、人力資源專業及會計、理財規劃師等)均不予認定。申請人下載免考申請表如實填寫後,按照申請表的要求將相關材料掃描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至考試辦公室,以備核查,郵箱如下:進行免考資格稽核。下載免考申請表如實填寫再按照申請表的要求將相關材料掃描最後電子郵件傳送至考試辦公室。

  免考人群3:獲得《公共基礎》合格成績或證書

公共基礎科目成績合格證明的'考生(含非從業人員),或者是已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公共基礎》科目證書(證書有效)的考生都可以申請免考,申請人在報名時直接選擇該免考條件,系統將自動核查是否符合,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申請免考注意事項:

1選擇免考條件3的考生不要選擇免考條件1、2,避免因重複稽核造成免考申請不成立。

2如考生不符合免考條件,隨意圈選相關選項,造成漏報、錯報科目,可能會導致無法參加考試或者申領證書,故請廣大考生謹慎選擇。

3請考生切勿提供虛假免考證明材料,一經查證,取消改考生當次所有考試成績

  免考結果查詢

1、免考人群1和免考人群2

申請符合該兩項免考條件的考生,將在收到免考證明材料電子郵件後3個工作日內答覆。從傳送免考材料起,3個工作日後可登入查詢入口自行查詢。如果查不到稽核結果資訊,請重新發送免考資料。

2、免考人群3

當你報名勾選第三項免考申請時,報名系統會自動關聯你的以前考試合格成績,系統將自動核查,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如果不符合第三條不能點選下一步操作,申請第三條免考報名成功即申請免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