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投資則是相對於現貨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它是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標準化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交易方式。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2017年期貨投資分析考試複習筆記,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期貨交易基本規則
1.不得做盈利保證 不得共享利益和風險。
2.期貨公司不得接受下面委託來進行交易
國家機構個事業單位
國務院期貨監督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存管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證券 期貨市場禁止加入者
3.期貨公司及時釋出資訊。不得釋出價格預測資訊
4.期貨公司收取的客戶保證金只可用於下面的情況
依據客戶要求支付可用資金
為客戶交存保證金 支付手續費 稅款
5.期貨交易所會員 客戶可以使用標準倉單 國債等價值穩定 流通性好的有價證券進行期貨交易 具體比例國家規定。
6.期貨交易所會員保證金不足的應當及時的追加保證金強行平倉的損失會員自己承擔、
7.客戶保證金不足的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的追加的話 期貨公司應當強行的平倉。
8.交割倉庫由交易所指定不得限制交割總量。交割倉庫不得有下面行為:
出具虛假倉單
違反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 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庫 出庫
洩露與期貨交易相關的商業祕密
違反國家規定從事期貨交易
9.保證金不足的 期貨交易所應當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 並取得對會員的相應追償權。
10.不得編造 傳播有關期貨交易的虛假資訊 不得惡意串通聯手買賣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操縱期貨交易價格。
11.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用信貸資金 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銀行金融機構從事期貨交易融資 擔保業務資格 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期貨業協會
期貨業協會的權利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自律性組織,社會團體法人
1. 期貨業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教育組織會員遵守法律法規 和政策
制定行業規則檢查會員行為 紀律處分
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認定管理以及撤銷工作
受理客戶與期貨業務有關的投訴。糾紛的調節、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國家反映會員的一些要求
組織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間業務交流
組織會員就期貨業的發展 運作進行研究
監督管理
1.在調查操縱期貨價格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經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 可以限制被調查人期貨交易 時間不超過15個交易日。案件複雜延長30日。
2.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的籌集 管理和使用由國務院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3.期貨公司出現風險應該對其採取的措施:
限制或者暫停部分期貨業務
停止批准新增加業務或者分支機構
限制分紅 和向高階管理人員支付報酬
限制轉讓權利和財產上設定的其他權利
責令更換新的管理人員
限制期貨公司自由資金 的調撥
限制股權的轉讓和股東的權利
經過整改符合的話。那麼在驗收完畢3日內可以解除。
4.期貨公司出現違法經營或者重大的風險對管理人員做如下的措施:
通知出境管理機構限制其出境
限制其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處理 或者設定其他的權利
5.期貨公司出現一個重大的訴訟或者股權凍結等重大事件。期貨公司的股東 實際控制人 必須在五日內向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報告。
法律責任
1.期貨交易所,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有下列行為的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 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規定 接收會員,收取手續費,使用分配收益
不按照規定公佈行情釋出預測資訊,不向國家履行報告義務,報送檔案材料,
不建立健全結算擔保金制度 不按照規定提取 管理和使用風險保證金
違反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有關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規定
限制會員實物交割的數量
任用不具備資格的從業人員
處罰:對主管人員處1萬到10萬的罰款
2.期貨交易所,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有下列行為處以1-5備罰款,不滿10萬的處以10-50萬,情節嚴重的停業整頓(針對組織的處罰):
允許會員在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交易
直接或者間接參與期貨交易,或者從事無關的業務
違規收取保證金 或者挪用
偽造,塗改或者不按規定儲存期貨交易 結算 交割資料
未建立或者未執行當日無負債結算 漲跌停板 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
拒絕或者妨礙國家檢查
對於直接的負責主管人員處以1-10萬的罰款
2. 貨公司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 沒收違法所得,處以1-3倍的罰款,不滿10萬的,處以10-30W的罰款。情節嚴重 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接收不合規定的委託,允許客戶在保證金不足下交易,任用不具資格人員,從事合期貨無關的活動,從事期貨自營業務
為其股東 實際控制人提供融資或者對外 擔保。違反國家有關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
不按照規定履行報告義務和檔案資料,交易軟體結算軟體部符合規定要求的,不按照規定使用風險準備金。偽造 編造 出租 出借買賣期貨業務許可證
進行混碼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