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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強化試題

期貨從業 閱讀(2.48W)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為了使國內相關人員通過對期貨基礎知識的學習,更好的掌握期貨市場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強化試題,希望對大家考試有所幫助。

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強化試題

多項選擇題

1.《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制定Et的有()。

A.規範期貨公司運作

B.規範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C.防範經營風險

D.加強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

答案為ACD。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1條規定,選項A、C、D屬於本辦法的制定目的。選項B屬於《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的制定目的。

2.下列有關期貨公司總經理行為規則的說法正確的有()。

A.認真執行董事會決議

B.有效執行公司制度

C.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

D.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執行

答案為ABCD。期貨公司總經理應當認真執行董事會決議,有效執行公司制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執行和客戶保證金安全完整。

3.期貨公司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

A.未按規定報告高階管理人員職責分工調整的情況

B.未按規定報告相關人員代為履行職責的情況

C.未按規定對離任人員進行離任審計

D.未按規定報告董事、豁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

答案為ABCD。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51條規定,期貨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①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存在重大隱惠;②未按規定報告高階管理人員職責分工調整的情況;③未按規定報告相關人員代為履行職責的情況;④未按規定報告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⑤未按規定對離任人員進行離任審計;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其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

A.未按規定履行職責

B.違規兼職或者未按規定報告兼職情況

C.未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

D.未按規定報告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

答案為ABCD。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其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①未按規定履行職責;②未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③違規兼職或者未按規定報告兼職情況;④未按規定報告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5.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下列哪些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將其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A.向中國證監會提供虛假資訊或者隱瞞重大事項,造成嚴重後果

B.拒絕配合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後果

C.1年內累計2次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進行監管談話

D.對期貨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負有責任

答案為ABD。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將其認定為不適當人選:①向中國證監會提供虛假資訊或者隱瞞重大事項,造成嚴重後果;②拒絕配合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後果;③擅離職守,造成嚴重後果;④l年內累計3次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進行監管談話;⑤累計3次被行業自律組織紀律處分;⑥對期貨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負有責任;⑦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多項選擇題

1.《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制定Et的有()。

A.規範期貨公司運作

B.規範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C.防範經營風險

D.加強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

答案為ACD。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1條規定,選項A、C、D屬於本辦法的制定目的。選項B屬於《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的制定目的。

2.下列有關期貨公司總經理行為規則的說法正確的有()。

A.認真執行董事會決議

B.有效執行公司制度

C.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

D.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執行

答案為ABCD。期貨公司總經理應當認真執行董事會決議,有效執行公司制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執行和客戶保證金安全完整。

3.期貨公司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

A.未按規定報告高階管理人員職責分工調整的情況

B.未按規定報告相關人員代為履行職責的情況

C.未按規定對離任人員進行離任審計

D.未按規定報告董事、豁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

答案為ABCD。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51條規定,期貨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①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存在重大隱惠;②未按規定報告高階管理人員職責分工調整的情況;③未按規定報告相關人員代為履行職責的情況;④未按規定報告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⑤未按規定對離任人員進行離任審計;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其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

A.未按規定履行職責

B.違規兼職或者未按規定報告兼職情況

C.未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

D.未按規定報告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

答案為ABCD。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對其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①未按規定履行職責;②未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③違規兼職或者未按規定報告兼職情況;④未按規定報告近親屬在本公司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5.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下列哪些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將其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A.向中國證監會提供虛假資訊或者隱瞞重大事項,造成嚴重後果

B.拒絕配合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後果

C.1年內累計2次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進行監管談話

D.對期貨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負有責任

答案為ABD。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將其認定為不適當人選:①向中國證監會提供虛假資訊或者隱瞞重大事項,造成嚴重後果;②拒絕配合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後果;③擅離職守,造成嚴重後果;④l年內累計3次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進行監管談話;⑤累計3次被行業自律組織紀律處分;⑥對期貨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負有責任;⑦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判斷是非題

1.推薦人簽署的意見有虛假陳述的,自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再受理該推薦人的推薦意見和簽署意見的年檢登記表,並記入該推薦人的誠信檔案。()

×。推薦人簽署的意見有虛假陳述的,自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認定之日起2年內不再受理該推薦人的推薦意見和簽署意見的年檢登記表,並記入該推薦人的誠信檔案。

2.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收受商業賄賂或者利用職務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任職資格。()√。

1.推薦人簽署的意見有虛假陳述的,自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再受理該推薦人的推薦意見和簽署意見的年檢登記表,並記入該推薦人的誠信檔案。()

×。推薦人簽署的意見有虛假陳述的,自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認定之日起2年內不再受理該推薦人的推薦意見和簽署意見的年檢登記表,並記入該推薦人的誠信檔案。

2.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收受商業賄賂或者利用職務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任職資格。()√。